.邀訪來賓: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班二年級 韓麗雅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華語文教學學系大學三年級 徐偉安
為鼓勵具潛力之優秀外國學生來臺留學,增進彼等對我瞭解,日後產生友誼支持,同時拓展對外關係,我國政府特設置「臺灣獎學金」由外交部及教育部共同辦理;其中,教育部所提供之待遇如下:
(1) 學費及雜費(包括學分費及學雜費基數):受獎生學費及雜費每學期上限於新臺幣4萬元以內,由教育部核實補助,超過新臺幣4萬元者,不足部分由受獎生自行繳交就讀學校;雜費不包括代收代辦費、論文指導費、保險、住宿及網路使用費等相關費用,由受獎生自行負擔。
(2) 生活補助費:教育部補助大學生每月新臺幣1萬5,000元;碩士及博士生每月新臺幣2萬元。
各級學位最長受獎期限,大學部4年、碩士班2年、博士班4年。但每名受獎生受領本獎學金總期限累計不得超過5年。
11/30臺華獎新生說明暨歡迎會,及留臺校友活動。
(1) 「109學年度臺華獎新生說明暨歡迎會」規劃於11月30日下午一點在張榮發基金會熱鬧登場,內容精采多元。活動主要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說明會,藉以協助受獎新生更快了解獎學金注意事項及適應在學就讀環境;第二部分為歡迎會,包括臺灣特色表演節目、第二屆「全球留臺傑出校友頒獎典禮」,及「僑外生在臺校友聯誼會成立典禮」。校友聯誼會是由曾經在臺求學,畢業後續留臺灣發展的校友,為促進留臺校友間的聯繫交流,成立校友聯誼會,期望受獎生畢業後留臺貢獻所學,並加入這個校友聯誼會。歡迎會之後,各國駐臺使節代表、貴賓及與會學生在輕鬆愉快的氣氛下,展開更進一步的交流及互動。
(2) 教育部109學年度提供450個臺灣獎學金新生名額,以及426個(12個月期)華語文獎學金名額(依受獎期限計核予723名受獎生)。經遴選,共有來自72國、1,157名學生獲得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