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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是别人掌心里的宝
向暖
1
午夜,童媛迷迷糊糊间听到病床吱吱嘎嘎响,她慌忙从窄窄的陪护椅上坐起,打开了床头灯。果然是父亲在挣扎着起身,她忙问:“怎么了爸,要上厕所?”父亲有些自责地说:“还是吵醒你了。”童媛嗔怪道:“跟您说了起夜一定喊我,你又要逞强。你血压不稳,起来没人扶,万一摔了怎么办?”
父亲这会儿已经起来了,童媛忙起身扶住他。这间病房在医院的老病房楼上,条件简陋,病房里没有厕所,得出门,走到走廊的尽头才行。
童媛扶着父亲穿过长长的走廊,来到厕所门口,父亲冲他摆摆手,示意她等在门口。父亲是个要强的人,要不是病得严重,他都不肯让人陪护的。
童媛扶父亲回到病房,重新躺在拉开的陪护椅上,这椅子不过半米宽,躺上去想翻个身都难。她怕自己睡得太沉,闭上眼睛之前又嘱咐父亲,“爸,有事一定叫我啊。”
童媛在邻床的脚步声中醒来,天已经透亮,父亲已经醒了,跟她说:“你抓紧去洗漱一下,别耽搁了上班。”
童媛坐起来,只觉得腰酸背痛,她说:“不急,等我妈来了我再走。”
妈妈过会儿会来换童媛的班,要不是身体不好,妈妈都想白天晚上一个人守在这里,不愿让女儿受累。可是单是白天守在这里,她已经有些吃不消了,她心脏不好,童媛见她悄悄含过几次速效救心丸。童媛也想过请护工的,可是即便有护工,父亲现在病情不稳,时刻都有危险,家里总还是要有人在的。
妈妈还没来,父亲却执意催童媛去上班,说她已经请了三天假,不能再耽误工作了。
童媛不放心父亲一个人在医院,正犹豫着要不要去单位,手机就响了,是店里的小陶,声音火急火燎的,“店长,咱们前天进的一批货出问题了,现在还没开门就有退货的堵在店门口了。老板不晓得怎么回事今天一大早到店里来了,看到这情形,这会儿正发火呢。”
童媛是一家连锁超市的店长,工作又忙又操心,这才三天没去,没想到就出问题了。她放下电话终是沉不住气了,跟护士交代几句出了病房门,刚出门又遇到来发住院明细单的,说她预交的费用已经用完,催她再去缴费,童媛跟对方说有急事,忙完了就回来交,急匆匆走出医院。
2
童媛被老板恶狠狠训了一顿。
老板矮胖,怕热,训她训出一脑门子汗。“童媛呀,你一直工作认真积极,以前从来没因为私事耽误过工作,也是看你工作态度好又有能力,公司才提升你做店长的。可是你看看现在,你没有严把进货关,出了漏子了。要不是我正好过来看看,还不知道这边的店里出了这种事。”
童媛没来得及解释,老板又说:“你父亲病了,你要照顾家人,谁家还没点事儿呀,这个大家都能理解,公司不是准了你三天假嘛。可是咱们这个工作性质决定了不能老请假……小童我可跟你说,现在每个岗位都是能者上庸者下,你这个店长的位置好多人看着呢。”
老板训完了,也不给童媛说话的机会,勒令她把这次的事情处理好,再交一份检查,就气呼呼走了。
童媛忙着收拾残局的时候,又接到母亲的电话,母亲声音有些颤抖,“媛媛,你赶紧到医院来吧,你爸爸忽然胸闷气短的,呼吸困难,医生把他推到急救室去了。”
童媛顾不上请假,把余下的事交给小陶,又急忙赶到医院。
童媛在急救室外面安抚过惊慌失措的妈妈,又去询问刚刚走出急救室的医生,医生说她父亲刚才的状况还是因为血压太高造成的,这会儿已经稳定下来,再观察一下就可以送回病房了。
童媛松了口气,让母亲再在急救室外面等一会儿,自己赶紧去交住院费。她交完住院费一溜小跑回到急救室门外的时候忽然觉得腿有点发软,才想起从早上到现在,她还没有吃一点东西,连口水也没喝,所以才出现了低血糖症状。她从包里翻出一小块巧克力,急忙塞进嘴里,还没咽下去,就见父亲被人从急救室推了出来,她急忙迎了上去。
傍晚的时候,父亲状态好一点了,童媛看着他喝了一碗小米粥。父亲刚放下饭碗,小陶给童媛打来电话,说老板询问事态,听说童媛没处理完事情就又走了,再次大发雷霆。
童媛“唔”了一声,说今天她是没法赶回超市去了,什么事都得明天再说。
跟小陶刚通完电话,老公的电话又打过来,问她能不能去接孩子,说他晚上有个重要的应酬。童媛所有的情绪在这一刻爆发了,她说:“白天你有重要的会,晚上你有应酬,全世界只有你最忙,这个家你别要了,老人孩子你都别管了。”
童媛坐在住院楼前面的草坪前掉了眼泪。三十多岁的她,之前的生活一路平坦。她是被父母宠大的独生女,结婚的时候房子买在和父母同一个小区,不想做饭的时候,就去爸妈那边吃,生了孩子,爸妈一直帮着带,孩子上幼儿园了,爸妈帮着接送。她和老公没有受到家事的困扰,工作上面花的心思多些,所以事业都顺利。如果不是父亲病了,她会以为,生活会一直平坦下去。
可是父亲病了,妈妈的心脏也越来越不好,她一下子觉察,原来父母都老了,他们不再强大,而是日渐衰弱,要反过来依赖她了。可是,三十几岁的她,心理上还是个小孩子,看到父亲虚弱地躺在病床上,她惊慌失措,面对凶险的病情,她觉得无比恐惧,面对来自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她觉得从未有过的无助。
3
晚上,童媛的老公带着女儿过来,在病房里陪了一阵子,然后主动提出替童媛守夜。童媛知道老公睡觉沉,不放心让他照顾父亲,也担心父亲会觉得别扭,所以还是让老公带着女儿回家,自己留了下来。
病房里熄了灯,父亲还没有睡着,他对童媛说:“夜里凉,别忘了盖上你妈给你带来的小被子。”
童媛觉得鼻头一酸,父亲都病成这样,可是还一心怕她冻着。
过了一会儿,她以为父亲睡着了,忽然又听到他低低地说:“以前,爸爸一直想,要照顾你一辈子,可是爸爸终于还是有不中用的一天。媛媛,到了爸爸不能照顾你的那一天,你要照顾好自己。”
爸爸好久不唤她的小名了,这会儿声音低弱地喊她媛媛,更让童媛觉得鼻酸。这些年来,她一直是爸爸掌心里的宝,可是有一天,这个一直把她守护在掌心里的男人虚弱地躺在病床上,嘱咐她要照顾好自己。
童媛努力平静一下自己的思绪,才能让自己的声音不哽咽,她说:“爸,只要你在我身边,就永远给我安全感。”她还想说,以前都是你照顾我,以后换我照顾你了。但是她知道父亲是个要强的人,不想听到这样的话,于是就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童媛在黑暗中迷迷糊糊睡去,一直断断续续做梦,在梦里她变成了扎着小辫子的小女孩,一会儿坐在父亲肩头,一会儿跟在父亲身后,甜甜的笑。
童媛再次在临床窸窸窣窣的起床声中醒来,梦境依然那样清晰,在梦中,她真的不想长大,可是她醒来,发现自己早已是个大人了。她知道,她不能沉浸在梦中,她必须打起精神来,迎接即将发生的一切,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
4
一个月后,父亲终于出院了,不过身体还虚弱,需要好好休养。
这一个月里,童媛医院超市家里三头跑,顾不上吃饭是常事,着急上火无助使得她嗓子发炎,声音嘶哑,眼睛也肿得像桃子.她后来上班的时候都戴上墨镜,老板一开始训斥她出什么洋相,后来看到她摘了眼镜的样子,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当医生宣布父亲终于脱离危险可以回家休养的刹那,童媛的内心猛地升腾起巨大的幸福感,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父亲重获健康,让她卸去了疲惫与绝望,那一刻她觉得,没有什么比亲人的健康更重要。
童媛依然做着店长的工作,虽然老板依然有些苛刻,虽然工作中时常还是会有棘手的事情,但是她都尽量心平气和不慌不乱地处理这些事情。她知道,到了这个年纪,无论是家庭还是工作,都难免遇到一些难题,她得沉住气,一点点面对,一点点解决。
童媛下班后买了菜去父母那边,妈妈正在洗衣服,她急忙抢过来洗,父亲蹒跚地走进洗手间来,准备清洗马桶,童媛忙把这活儿也抢过来。
父亲站在她的身后,看着女儿笨拙又卖力地刷着马桶,说了一句:“以前,我哪里舍得让你做这些。”
童媛抹抹额头的汗笑道:“有些事,我总得学着做,以后这样的活儿您不许偷着做,都得给我留着。”
刷完马桶,童媛见父亲还站在她的身后,默默地看着她,就洗洗手过来馋他回卧室休息。现在每天做这些琐碎的事情,的确有些辛苦,但是她真的心甘情愿。自从从医院回来,她就一直觉得,能守着健在的父母,为他们做点事情,真的是一种幸福。
世间所有的相聚
荞麦「ONE · 一个」
我曾经有过一只狗。乡下最常见的黄色小土狗,温顺粘人,现在想来大概并不怎么机灵,而且胆小。有一天,我去上学,它竟然就这样恋恋不舍地一路跟到了学校。
学校离我们家挺远的,每天早上走过去,大概要走半个多小时。更别提还得过两座桥,跨过两条河。到了学校之后,它不能进教室,就在外面待着。我满心甜蜜,心不在焉地看向窗外,想到晚上小狗还会陪我回家,开心极了。
结果下课的时候,外面一阵喧哗。我们班下课晚了一点,等我走出去的时候,小狗已经被一个高年级男孩子扔下了河。也可能是被他吓到了,自己跳进了河里(事后各种说法不一)。
可以想见,我大喊大叫,哭得歇斯底里,冲过去要跟那个男生打架。老师过来劝阻,却并不真正站在我这边,她只是想息事宁人。小狗在河里游了一会儿,或许游到了对岸,或许没有。我想去救它,但无计可施。我那时大概才一年级吧。几乎全校的学生都围了过来,所以除了听见同学们的叫声,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根本不知道。
他们可能是骗我的,但他们说:小狗游到了对岸。它大概自己找回家去了,因为小狗鼻子很灵,能闻着味道自己回家。
没人该跟一个小孩子这么说话。没有人真的了解小孩。就因为这些安慰人的废话,我等了整整一年,或者两年。每天早晨出门时我都忍不住四处张望,有时玩着玩着,忽然像是惊醒了一样,抬起头眺望田野。这段时间里,我看见了很多黄色的小狗,它们看上去都很像,但没有一只是我的小狗。
我曾经有一个朋友。他是我们初中的班长,斯斯文文的。或许有一点过分斯文了吧。乡下的男孩子们对这种过分斯文的男生总难免有点恶意,有点自己意识不到的嫉妒。不知道是从哪天开始,他们说我们俩是一对,经常开一些无聊的玩笑。
最开始的时候,我很害羞,而他很愤怒,还跟一些男生打了一架,嘴角都肿了。后来,有一天放学之后,大家都聚在操场上水泥砌成的乒乓球台边打球。他打乒乓球很厉害,就没人想跟他打了。天色也渐渐暗了。我走过去,拿起球拍,说:“我来跟你打吧!”
他愣了一会儿,沉吟半晌,发球了。
周围一片哗然,哄笑起来,但我们一直打一直打,比分还咬得很紧。慢慢声音就小了,他们开始认真看我们打球,打出好球的时候,他们喝起彩来。
于是我们经常打球,双打的时候我们就搭档。看我们这么友好甚至亲密,玩笑就变得不那么好笑了。也没人再多提什么。我们都还很小,除了打乒乓球,偶尔聊天、讨论学习之外,并没有什么其他交往。
升到初二的时候,他却没有来上学。过了几天,全班都知道了:他得了白血病。
我们学校进行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募捐,但谁都知道是没有意义的。那段时间他们对我说:“你是他女朋友哦,都不去看他。”同学们普遍比想象中更为伤心,因为我们几乎都还没有见识过死亡到底是什么样的。
我既不知道他住的医院在哪里,也不知道怎么去。去了我也不知道能怎样。
终于有一天,我们有几个同学,开始认真约起来,要去看他。我们找人问了医院在哪里,又商量着怎么去。
还没有来得及成行,他就死掉了。
消息传到学校,比起他的死亡更令我震惊的,就是我竟然没有去看望他这个事实。
我到底是出于何种原因一直推迟着去看望他这件事呢?说不定是出于害怕,还有幻想。仿佛只要不亲眼所见,一切就都不是真的。
我有过那么多的同学,却直到高中才感受到了所谓“同窗之情”。在这之前,因为一直想着要离开家乡,知道跟同学最多不过几年的友情,内心淡薄。高中时我们都别无去处。万事要等到考上大学再说。于是全班同学近乎相依为命,简直不敢相信终究会分开。
我们同属一个小县城的市中,集体住校,吃饭都是围成一圈站着吃的。上铺女生每周末从亲戚家带来很多菜,喂饱我们青春的身体。夜自习时班主任总是喜欢从后门那边悄无声息地出现,透过黑乎乎的窗户看着我们,必须要靠后面同学大公无私的咳嗽提醒,我们才能保持安全,不被训斥。
除了依赖这些本来毫无关系的陌生人的好意,我们又能怎样呢?如果高考失败了,我们就什么都不是。
我们都是幸存者,互相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友谊和连结。这不是其他感情可以比较的。三年里面我们吃在一起睡在一起,荣辱与共,分享所有的悲剧和笑话。
之后我们一个转身,十几年后聚会时根本想不起对方的名字。
不断不断地告别,却都以为还会再见。每次辞职,我们都会相约“再联系”、“经常吃饭”。但事实上,工作本来就是同事之间仅有的关系,不管在工作时曾经多么亲密,或者仇恨对方,离开工作,我们之间就什么都不是。
在报社工作的时候,除了睡觉,我跟几个同事几乎全天腻在一起,一起吃午饭,然后各自采访,晚上在空气浑浊的办公室里聚头写稿子讲笑话,一起吃晚饭,继续写稿子。写完交稿之后有时还一起吃夜宵。各自回家睡觉。睡到中午再一起吃午饭。
辞职的时候他们说要跟我一起走。当然最后并没有。兜兜转转,我们像情人一样在咖啡馆谈分手。我因此在情感上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和挫折。而这种愤怒最终指向的是自己的无能——我有时候想自己或许是一个不配有真正友谊的人。
我曾经喜欢过一个男生。楼梯上我们擦肩而过的时候,他笑着露出雪白的牙齿。他高我一届,去南京读大学。我或许并非因为他来了南京,或许又是。大一的时候我去找他,他带着他的女朋友跟我一起吃了炸鸡,女孩很漂亮。
不久之后,不知他们因为何种原因分了手。再喊他跟我的朋友一起吃饭的时候,我们都已经毕业开始工作了。从出租车上下来,他付车费时,打开钱包,里面厚厚一沓钱。我问他带这么多钱干什么,他露出雪白的牙齿说:“一会儿帮你买单啊。”
就因为这个,一直一直都记得他。最后一次打电话的时候,他结了婚生了孩子,跟我说,想起以前跟我一起走了很远的路。而他已经是个肚子很大的中年人,很久不散步了。
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世间所有的相聚,不过都是为了最后这别离的一刻。他在电话那头,我在电话这头,都知道时间飞逝,一切不可挽回。
从那以后,这么多年了,我再也没有养过任何一只宠物。我几乎忘记了所有同学的样子,却莫名其妙随时能够想起那位已经死去二十年的初中同学的笑容。过了几年之后,曾经关系亲密的上司跳槽,我抱臂旁观,在那一刻完全理解了前同事们的心情:权力下的友谊都是虚构的,对下属来说更多的是压迫和痛苦。我因此彻底原谅了过去的自己。奶奶突发急病去世,于是我每个月都打电话问一遍爷爷的身体怎么样。
我们暂时拥有,随后失去。从每一段失去中,我越来越懂得人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从我的家到公司,要坐十五站地铁,中途只有两站是在地面上疾驰,其余都是在黑暗的地下穿行。每当到那两站时,不管在看书玩手机或者做其他事情,我都会停下来,抬眼看向窗外。
地铁飞驰而过一片废墟,春天时环绕着大片绿树和紫色泡桐花,中间有一栋满是窗户的房子,已经废弃了,窗户玻璃也七七八八碎了好多。但这房子却独具美感,每次经过时,我都会凝神看着它。我知道它迟早会被拆除,可能某一天经过的时候,就会不见了。于是我倾尽全力看着,记着,在这一切消失之前。
为什么我一直存钱,仍旧过着穷人的生活
周宏翔
我一直是一个很节约的人,从小到大都是。上小学的时候,爸妈每天给我三块钱,其中一块钱是搭公交的钱(那时候一趟只要五毛),剩下两块是早餐和买零食的钱,但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我从小就是一个很抠的家伙,所以总是把除开搭车(有时候甚至选择走路)的两块钱存下来,积少成多,成为了我们班的有钱人。那时候,我佯装成“富二代”的样子,总是可以随手拿出一张五十块,让所有人相信这种假象。我或许是被这种虚荣心蛊惑了,以至于我到现在都没有怀疑过自己是有钱人,哪怕我家里并没有多少钱。
可是时间久了,我开始发现一个问题,即使我可以积小成多拿出几张面值较大的钞票,但是依旧抵不过那些家境优渥的同学,他们简直不需要这样繁琐的步骤,就可以简单地拿出几张“大团结”(那时候还不是红色毛主席的100元人民币),四年级的时候,甚至班上还有同学遗失过2000块,为此我立刻认识到了社会的真相。
但我依旧把节约当做是我的好习惯(体现了摩羯座坚持的个性),从开始赚取稿费开始,就特地开了一个账户,一点一点的储蓄起来,幻想着存到大学毕业,应该可以买得起一个厕所隔间,而事实上,我并没有实现愿望,大学毕业之后到上海工作,很快就需要自己抽身一笔钱租房,紧接着要报班学语言,甚至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得花钱,唯一庆幸的是,我没有其他人刚毕业时那么狼狈,但也并没有显得多么富裕。
在我还在拿六千块钱工资的时候,我会匀一部分钱(甚至是一大部分钱)存起来,基本不买衣服(因为工作缘故可以拿到虽然难看但是凑合穿的样衣),也尽量不出去吃饭,会在大半夜在厨房乒乒乓乓地做便当,冻在冰箱里,第二天带去。我盘算着,每个月存两千到三千,一年下来也有两三万块钱,如果涨了工资,可以把基数提到四千或者五千每月,这样一年下来也会有不少积蓄。
而实际上,到最后,我依旧没有什么钱。
辞职后,我取出了所有的钱开始创业,结果发现,根本不够创业的起始资金,还要问亲戚朋友借钱,存钱时候的宏大愿望到最后,才发现根本毫无意义。那到底是什么地方出错了呢?
我有一个好朋友阿栋,他算是我们身边特别富有的了,但他并不是靠家里富起来的人,毕业后的第三年,他辞掉了工作,在长宁租了一套月租一万多的房子(简直天价),因为创作,他在找房子时刻意要找有书房的房子,总的算下来他平时的开支,我简直吓到了。我急忙问他:“你上班的时候到底存了多少钱啊?”他说:“并没有存多少钱啊,而且,钱怎么可能存起来,你是疯了么?”
然而我还是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存钱不对么。
我当然无法想象,他每天吃着丰盛的三餐,去哪儿都搭专车,衣服都是昂贵的名牌,时不时出国旅游,和《小时代》中的生活接近无异,前两天我们一起吃夜宵的时候,我们终于讨论起房子的话题来,或许是我还在纠结到底是租三千的房子节约一点,还是租五千的房子舒服一点的时候,他二话不说帮我选择了后者。
“你以为你住三千的房子就可以省出更多的钱吗?并不是,恰恰是你租五千的房子才可以产生更多的价值。人只有先过上高品质的生活,才能够赚同等价值的钱,我们是依靠脑袋赚钱的人,你得相信你自己的才华和价值。”
他一边吃着干贝粥一边和我说:“或许前面会觉得苦一点,好像有些打肿脸充胖子的意思,但是,我和你说,你越是节俭地生活,你就永远只能节俭的生活下去,消费不是叫你浪费,而是你要明白你所产出的都应该是你同等收入的,只有这样,你才会为过这样水平的生活而赚钱,而不是没有目的的赚钱来幻想这样的生活,这样说,你明白了吗?”
曾几何时,编辑也与我这样调侃过,那时候我还用着联想电脑,编辑便不免戏谑道:“你用什么电脑决定了你创作作品的品质,联想和苹果电脑的差别,就是一般书和畅销书的差别。”
直到我后来用上了mac,才相信了他的话。
有时候想想,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我那么努力地生活到头来还是那么穷呢,或许就是像阿栋所说的,因为我太吝啬太过于在乎节余,而总是不能放开地去生活,这样的蹑手蹑脚促使了我只能够在同等状态下徘徊,我原本以为的节俭到底不过是自欺欺人,那个靠节约养活自己的时代似乎早就过去了。
曾经有人说,会花钱的人才会赚钱,我并没有当回事儿,如今想想,这或许才是生活的真理,节俭当然是好事,但在一定程度上,不但影响了大环境的经济流通,更是限制了自己的生活质量,可能我还是过得太过传统,又或者我根本还是因为家境并不优渥而无法大手大脚地花钱生活,我还曾为此和喜欢的人大吵过几次,觉得钱不可以乱花,一定要节省,到头来,自己还是一无所有。
有时候,生活的定义往往要反过来才成立,就像根本不是你赚到一百万就可以过上一百万的生活,而是你一直过着一百万的生活才会努力赚到一百万。
或许我一直没有掌握要领,以为别人都在乱花钱,却不知,别人才是真正得懂得赚钱的奥秘。
亲爱的,别让你爱的人自卑
李滚滚
外婆嫁给外公的时候,才十四岁。一只金镯子和一对金耳环,就把两个还没成年的人放在了一起。
外婆在13年底去世,外公和我为她送行。老人家悲痛欲绝,在灵位前几度失控。
外公说起和外婆之前的事情,他们的婚姻大抵可以分两段。一段是没认清外婆前,一个是认清外婆后。
前面说了,外婆十四岁就嫁给了外公。当时外公是地主之子,是乡里的公子哥。当时他两眼一瞅外婆娘家穷酸的嫁妆,认定对方一定是贫寒人家出身。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外公不敢不从。真难想象两个还没发育完全的孩子走到一起,当时的社会风气有多封建。
婚后外公无法无天,整日流连在外。他年轻时极爱夜钓,经常带着一群男男女女钓个几天几夜。外婆生性胆怯,又不敢吱声,唯有忍着,竭尽全力伺候着外公。
那时候啊,外公说了,他是想方设法地让外婆低到尘埃里去。当然没有所谓的凌辱、家暴,外公也不是那样的人。他的方式很独特,就是冷暴力与无处不在的挖苦,讽刺到外婆泪水涟涟才善罢甘休,你说他年轻时有多坏。
而外婆还是爱着外公,不想给男人丢脸。每一次夫妻双双出席重要的婚丧嫁娶之宴,外婆无不将要穿的衣服、要戴的首饰准备得一丝不苟。曾经还因为外公妹妹的孩子的满月酒,她提前一个月做工攒钱裁制新衣。
总之无论人后多心酸,人前总要风光。外公生相俊朗,外婆五官清秀,两个人年轻时都是实打实的门面,人前恩爱,更是方圆数里的佳话。
直到多年后,外婆替外公诞下一子,即我的大舅。当外婆月子时娘家人上门探望,外公这才发现外婆出身富贵,甚至比自己还要雍容。
此番外公才恍然大悟,问外婆为何不说自己的身份?又问里里外外的人,为什么不告诉他自己妻子原来并非穷酸人家。
可边上人哪知道这些?你个做丈夫的都不知道,外人怎么知道?
曾经欺负过外婆的街坊邻里也都警觉起来,她们都在想,上次抢了她几棵白菜,她会不会趁机报复过来?
可外婆没有,还是继续默默爱着外公。外公说当时外婆说了一句话,他这辈子都记得。
外婆说,不让自己的男人自卑,是一个女人最起码的爱。
听到这话的时候我还小,不懂其中的缘由。而直到我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朋友圈里的一件事情让我彻底明白了这个道理。
燕子是我认识的人里,各方面条件都很不错。但她的老公并不是什么凤凰男,相反,男方来自某个三线小城市,家里吃低保。好不容易供他读了个大学,还是个二本。这与父母都是大学教授、从某知名985毕业的燕子而言,差距之悬殊可想而见。
男方我见过,斯斯文文的一个人。可能因为出身条件,他在很多时候都比较寡言。
记得一次去凯悦同学聚会,当燕子带他进入全水晶吊顶的宴会大厅,当全场男人都一身西装革履,而自己呢,蓝色衬衫都旧得发皱,白裤子都洗得发白。脚上这双皮鞋还是燕子送的,相比于那些气质高贵的男人而言,燕子老公就像个格格不入的土鳖。
那时候我看燕子,也是一身素净。并无其他女人那般涂脂抹粉,披星戴月。而是和老公一样,一身简简单单的装扮,虽然有失气质但却看得人眼睛无比惬意。
有女同学替她不平,说哎呀燕子婚后怎么变得这么老气,说这话的时候忍不住看了两眼他老公,好像在说“老公没钱、老婆受苦”。
燕子没有解释,只是风轻云淡地一笑。事后我对她说我相信你凭你的条件,你一定可以做全场的超级Queen,可你没有,你甘心做个灰姑娘,穿得简简单单,去出席那么高大上的宴会。
燕子说,我只是不想让他自卑,喜欢一个人最好的方式,就是别让他自卑。
当时便懂了,懂外公在外婆灵位前对我说的那句话。懂了无论时代如何变迁,无论你许下多少沧海桑田,当至死不渝和海枯石烂还没给足你时间,嗯,爱一个人,就别让他自卑。
之后听到某位学哲学的朋友说,每个人都是一个个体,有个体就会产生差距,有差距就会衍生出解决差距的方法。我想这引用到前两个故事里,都不过是一方对一方微妙的爱意。
外婆爱外公,所以即便是富贵千金,也只做一个安守本分的围炉女人。
燕子爱丈夫,所以即便可以高贵艳丽,却心甘情愿摒弃华美,做男人身后默默无闻的女人。
还想起一个小故事,讲夫妻间的琐碎。老婆当着面揭老公短,让对方颜面扫地。而后这段婚姻持续了将近六个月,就此灰飞烟灭,不复过往。
当然,让一个人不自卑,不仅仅对外的事情。关起门来有多少委屈心酸两人合计,别因为一时之快,让你们之间的“心理差距”越走越远,没了契合。
爱情之所以值得被歌颂,是因为她风情摇曳,姿态万千。什么山崩地裂、海枯石烂,什么至死不渝、不分不离,什么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要我说,爱一个人最好的方式,就请别让Ta自卑。
永远不要让女人变成熟一点
Seasee Youl
晚上有时候要加个小班在电脑前工作,她总是会过来拉着我的手:我追的剧更新啦,快来看。
我说:我忙呢,你自己看吧。
她就会撒娇:陪我一起看嘛,就一个小时。
我叹一口气:你能不能成熟一点。
她愣住,然后转身去看电视,此后只要我在电脑前都不敢打扰我。
做饭的时候我忙得焦头烂额,她围着搞笑的围裙扑过来说:老公,我来帮你。
然后切菜配料小心翼翼地动铲子,结果当然是搞得一塌糊涂。
看着一盘盘惨不忍睹的菜,我冷冷地说:以后你能不能成熟一点。
她神色失落,再也不敢进厨房,吃饭时也郁郁寡欢。
逛街的时候她看到小摊上的东西馋得流口水,拉着我要买。
我说:别吃这些东西,多不卫生啊。
她却不依不饶,买了一大袋吃完,回去捂着肚子在沙发上疼得流冷汗。
我没好气地把热水递给她,然后说:现在知道不能乱吃东西了吧,以后你能不能成熟一点?
她没说话,眼泪却滴在裙子上,此后也不大爱逛街。
去外面玩的时候,走过一座很窄的木桥,她高兴地比划着各种表情,冲我挥手:老公,帮我拍照。
我说:你小心点儿,挺危险的。
话没说完她的高跟鞋一滑,整个人摔进水里,她吓得大叫,我连忙把她拉上来,她满身是水,瑟瑟发抖,我愤怒地说:你现在还是小孩吗,你什么时候才能成熟点?
她红着眼睛看了我一眼,然后把头埋在胸前。
下次再到长假的时候,我带她出去,她就默默地看着窗外的风景,听歌一听一下午。
买的家电送到家后,我自己调试自己组装,一个音箱没声音,她说她能搞定,然后拿着小工具弄来弄去,结果到最后把零件全弄坏了,不仅没声音,而且没造型了。
我把她一把推开,我说:这些东西你弄不好的,一边去。
她说:我只是想帮帮你。
我说:别没事儿添乱了,你能不能成熟点。
她彻底崩溃了,捂着眼睛跑下楼。
再后来,她成了一个温柔的女人,不大爱说话,能安静地呆在房里一下午,不再乱发脾气,不随便要这要那。
可是她也不爱笑了,眼神越来越失落,年纪轻轻的眼角居然有了纹,两个人之间越来越陌生,明明抱在一起,也感受不到温暖。
最后我才悲哀地发现,我总是要她成熟一点,可是她真的成熟了,却已不是当年我爱的模样。
然而,事情也可以是这样的:
有段时间经常要加班,那时候总是要忙到半夜,她总是在一旁看电视,经常叫嚷:哇,好厉害啊,一起看啊。
我说:不去,我在给你赚衣裳钱呢。
后来放到综艺节目她居然high起来了,跟着旋律哼起来了,我只能淡定地看着她。
她瞪着眼:看什么看!
我说:唱得好,我选择死亡。
然后她就扑过来打我,闹完后去煮了杯咖啡给我,轻轻说:早点睡,我又不缺衣裳你这么拼命干吗。
做饭的时候她总是习惯帮倒忙,炒素菜拼命放辣椒炒荤菜死命地放糖,后来发现菜的颜色变得怪怪的,惶恐地说:是不是搞砸了?
我说:没有,我觉得还行,挺有创造力的。
结果黑暗料理摆在桌子上的时候我们都不敢动筷子,我说:要不咱们玩石头剪刀布吧,谁输了就吃一口。
她哭笑不得,吃了一口就全吐在垃圾篓里,然后拍拍我的手说:别吃了别吃了,搞得一副我在惩罚你的样子。
不过慢慢的,她的厨艺就变好了,每次一回家就能见到一桌丰盛的菜。
吃夜宵的时候她喜欢吃烤串,我说:这个挺不卫生的,你要想好咯。
她说:我就要吃,不吃我今晚睡不着觉。
于是我们两个吃了两大盘,喝了六瓶啤酒,回到家真的睡不着觉了,肚子疼得上蹿下跳的。
我倒在沙发上捂着她的肚子说:我们这也该叫生死与共了吧。
她也捂着我的肚子说:这时候你也要逗我笑,哎哟,以后我再也不吃烤串了。
回到老家的时候我们走上一段石桥,她站在桥边上对我说:快点对我说,you junp,I jump.
我说:昭仓不是跳下去了吗,唐塔也跳下去了,现在轮到你也跳下去啦!
她脚一趔趄真的滑下去,溅起的水花可真大,我连忙跳下去把她捞上来。
我从包里拿出干毛巾给她擦头发,她吓得不轻,我揉揉她脑袋说:你看,是不是you jump,I jump?
她搂住我的腰,好像怕我跑掉了。
家里的PAD充不上电了,她居然把它拆得七零八落,我说:人家不就充不上电了吗,至于肢解它吗?
她一边笑一边摆弄个不停,结果一会儿后她苦着脸找我求救。
我看着一堆残骸也只能苦笑:要不咱把它超度了吧?
她正经地说:不行不行,我好多照片在里面呢。
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请教了大堆专家以后,勉强能开机了,她亲我一口说:看来以后这事儿还得你们男人来。
我说:当然,哥们随时等着精忠报国呢。
她经常会念起一首诗:“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和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倍受摧残的容颜!”
我总是说:我会喜欢你老去的容颜,但我更喜欢你现在的样子,如果可以,我想一直保护你,让你不受岁月的摧残。
她转过脸,笑得像花儿一样。
我不是你等的那个人
娘娘
她像孩子似的蜷在被子里,长发散落在枕头上,微微上翘的长睫毛遮住了美丽的大眼睛。小巧的嘴唇时而撅着,时而又弯起一个漂亮的弧度,天知道她在做着一个什么样的梦。她已经睡了半天了,子言也看了她半天,还帮她盖了九回被子。
日近黄昏,房间里的光线越来越暗,子言轻轻打开床头灯,继续看着那张怎么也看不够的脸。
自从七年的初恋输给了一个年近半百的大款后,子言以为自己已经丧失了爱的能力。他疯狂地工作,从一个小职员做起,到专业经理,再到公司副总,直到有了自己的公司。每天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子言过着清教徒一样的生活。公司里不乏漂亮能干的女孩,业务伙伴中也有不少女子对他格外垂青,子言都漠然处之,以致于女孩子们以为他生理有什么毛病。
八个月前,公司发生盗窃案。她带着一帮警察来公司勘察。子言对这个扎着马尾辫,穿着白衬衫牛仔裤的漂亮女孩颇为不屑,同行的一位挺帅的警察说:“怎么,瞧不起她啊?告诉你,人家可是警校的高材生,我们队的谈判专家。”她大概听到了他们的谈话,若有所思的看了子言一眼,淡淡一笑。她问了子言一些似乎无关痛痒的问题,子言有些生气,对她说:“你还是来我公司上班吧,象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做警察不合适。”她也不生气,看子言一眼,淡淡一笑,就告辞了。第二天,她带着她的一帮兄弟来公司带走了子言的女秘书,子言听她分析案情简直就象在看一部推理小说。晚上,子言失眠了,她柔柔的声音老是在耳边盘旋,搅得子言冷硬了多年的一颗心柔软的一塌糊涂。闭上眼,就看见她浅浅的笑颜。子言高兴得发现,自己还是有能力去爱一个人的。
子言打她手机,她不接;子言接她下班,她开着警车从子言的宝马边呼啸而过。子言便打她办公室电话,她的同事实在不堪子言的骚扰,便对着话筒拉长声调说:“她说她不在。”她只好在同事们善意的笑声中接受了子言的约会。
子言捧着99朵红玫瑰在“钟爱一生”咖啡馆等了半天,她才带着一个女孩姗姗来迟。她说认识一下,这是阿紫,我最好的朋友,这是子言,你们聊吧,我还要出现场,拜拜。她开着警车呼啸而去,子言愣了半天心里还七荤八素,那个叫阿紫的女孩温柔地笑笑说:“你别介意,警察就是这样,有时喝杯咖啡对他们来说都是很奢侈的事,因为案情会随时随地出现。”
她办完案子回家已是半夜,竟在自家楼下碰到子言,她笑着说:“世界真小。”子言说:“是时间太慢,我等了四个小时你才出现,可我好像已经等了半辈子了。”“死阿紫,出卖我!”她嘟哝着,转身想逃,子言突然握住她的左手,她右手立即条件反射去掏手铐,子言已经吻住了她的唇,她挣扎了一下,掏手铐的手就箍在了子言腰上。
她的局长说二十八岁的大姑娘了,总算找到了自己的心上人,这次一定要给你放大假,把手上的案子都放下,好好放松一星期吧。
于是子言陪她来到风景秀丽的三亚。在天涯海角,子言给他讲了自己的初恋,她深情地吻子言的眼睛,对着大海大声宣布子言是她的初恋。子言紧紧拥着她,告诉自己她就是你许子言今生要等的人。
假期结束不久,她在一次执行任务时负了伤。医生说她脑部受到强烈撞击,可能会永远昏迷。子言不信,衣不解带的守在病床前,不停地诉说他们在一起时说过的绵绵情话。七天后,她睁开眼睛,笑着说子言:“你不刮胡子的样子好丑。”子言流着泪笑了,用胡子去扎她。一边的医护人员和战友们也都流着泪笑了,医生说是他俩的爱情创造了医学史上的奇迹。
出院后,她更忙了,忙得跟子言见面的时间都没有。每次约会,赴约的都是那个叫阿紫的女孩。她在电话里说出一大堆理由,然后说声对不起,最后还千叮咛万嘱咐,叫子言一定照顾好阿紫,因为阿紫是个孤儿、因为阿紫是她最好的朋友、因为阿紫是个特别好的女孩、因为... ...
周末,子言好不容易在公安局门口等到她。坐进子言的车里,她说我们去阿紫家蹭饭吧,子言你肯定想象不出阿紫做的菜有多好吃。你看阿紫又漂亮又能干还会做饭,数完美女人,还看阿紫啊!子言哭笑不得,尽管很生气,又不忍心责备她,只好由着她。
阿紫真的很能干,很快一桌色香味俱全的佳肴就上桌了。子言刚打开一瓶红酒,她的手机响了,眼睁睁看着她一阵风似的卷出门,子言郁闷的干了满满一杯酒。阿紫细语柔声安慰子言,不停地给他夹菜。子言突然发现,阿紫有一双几乎和她一模一样的大眼睛。饭后,阿紫给子言泡了一杯上好的龙井,然后独自去厨房收拾。吃了阿紫做的菜,喝着阿紫泡的茶,子言想:有家的感觉真好。该告辞了,阿紫帮子言穿上外套,突然从身后抱住他说:我爱你,子言!
子言逃也似的出了阿紫家,径直来到她家楼下,竟看见她的房间亮着灯。
她在床上拥被而坐,默默出神。她爱子言,一往情深。可是自从那次负伤后,她就决定放下这份感情。她是警察,而且是刑警,随时都有牺牲的可能,正因为她知道子言对她的感情,也知道子言受过感情的伤害,她才会想到万一她牺牲了,对子言的打击有多大,何况,目前她就在办一桩非常重要的案子... ...她正胡思乱想,子言出现在房门口,子言说我知道你为什么躲我,我也知道阿紫是个好姑娘,但是我爱的是你,无论你的工作有多大风险,我愿意和你共同承担。
她说我从来没有爱过你,如果我给了你错觉,我向你道歉,阿紫才是你今生要等的人,所以,本案终结。子言默默的看着她,突然把她拥进怀里,迅速地吻住她的唇。她愣了一下,开始热烈地回应。子言轻轻咬着她的耳垂,问她:还敢说本案终结吗?她把脸埋进子言怀里,不说话。子言说我好想有个家,我们结婚吧。她说我明天就出差了,回来再说吧。
她这一走就是半个月,子言都感觉过了十五年。结婚的准备工作子言已做好了,就等她回来去挑戒指。现在她终于回来了,所以子言放下了所有的工作专心等她醒来。
奶奶敲门叫他们吃饭,她这才睁开眼睛。她对子言笑了笑,问:“阿紫怎么没和你一起来”?子言拧拧她的鼻子说:“真没良心,我在这看你半天了,你也不问问我这些天过得怎么样。我在等你的答案呢。”她沉默了片刻,说:“对不起子言,我其实一直都在考虑我们的问题,我觉得我们真的不合适。但你就是不相信,所以... ...所以我争取了这次出差,其实这次我可以不去,但李浩天希望我和他一起去,顺便见见他家人。浩天一直在追我,但我很笨,直到你出现,我权衡再三,还是决定选择浩天,对不起。这是我们的婚纱照,浩天姐姐是开照相馆的,她坚持要我们相信她的技术,我们就拍了。对不起... ...”
子言看了照片,才知道李浩天就是那个长得挺帅的警察,她穿着婚纱站在旁边,美艳动人。
子言决定和阿紫结婚,她给他们送上真挚的祝福。子言发现穿上婚纱的阿紫一样美艳动人。交换戒指时,阿紫望着子言,满脸幸福 。她也望着子言,满脸幸福。她陪阿紫去更衣室换礼服时,电话响了,她匆匆跟阿紫道别。走到大厅门口,她蓦然回首,与子言的目光不期而遇。她笑笑,指指更衣室,又指指子言,挥挥手走了。子言明白她的意思,实际上,从给阿紫戴上戒指的那一刻,子言已经决定忘了她,好好待阿紫,一生一世。
一个月后,子言和阿紫结束了他们的蜜月旅行,从瑞士回国。去机场迎接他们的是李浩天。浩天说子言婚礼的那个晚上,他们跟了很久的一个贩毒案收网了,她追赶漏网的毒枭时中了枪,牺牲之前,她拼尽最后的力气击毙了毒枭。那张婚纱照是她叫浩天用电脑做的,正因为知道这次任务的危险性,浩天才同意做了她的同谋。
车子径直开到了烈士陵园。浩天说:“子言,她最大的心愿就是你一定要幸福。”抚着冰凉的墓碑,子言泪如雨下,墓碑上的她笑望着子言,美丽动人。
又过了八个月,阿紫生下一个女孩。阿紫说:“子言,女儿的名字就叫海月吧。”四
海月是她的名字。
我那么有趣,还不是因为喜欢你
谢可慧
01
你是不是也是这样的人?看到熟人就会像打了鸡血,有趣有料有生灵;看到生人就会像打了镇定剂,无趣无聊加无声。
这是社交恐惧症吗?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以为这是社交恐惧症,后来才发现,不过是因为懂得了社交分类而已。
喜欢本来就是一件奢侈品,有趣也是。
懂得对喜欢的人有趣,是一个人懂得社交分类的最高段位。
02
我圈子里,可能段位最高的是大林了。所有人都不知道,大林是个话唠。除了我和小风。
每次我们仨的聚会,属她话最多,开始之后完全收不了尾,又说又唱又拍桌子,讲到高兴的时候,还直接“腾”地站起来,兴奋得直跳。我和小风从来都是观众而已。
大林偏偏就长着一张“不爱说话”的脸,白皙的皮肤,下弯的眼睛,大多见过她的人都说,这姑娘不喜欢说话,见人彬彬有礼,有一搭没一搭的样子,懒于交际,疏于距离。
有一次,终于被我见识到了。这哪是两张面具,简直是两张脸。我和几个朋友出去应酬,一个经理说,等下,我们单位有个同事也一起过来吃饭。过了一会,就见到大林扭动着腰肢进来了,我和大林使了个默契的眼色。
“大林,我们单位业务能力最精通的人,不过她不太喜欢说话。”她的经理介绍语,她坐在我旁边的办公室吧,在与不在一个样——没声音。果然,这两个小时内,大林什么话都没有,除了觥筹交错,其余时间就是笑笑而已。
像是一个周转于人间交替自如,上一刻会闹腾,下一刻又如此安静。我真的是第一次看到大林如此安静地吃饭。我曾经问过大林,“我实在想象不出你安静吃饭的样子。”大林说:“我安静的时候,像死水,你再撩拨我也没用。”
后来,我们每次再吃饭的时候,我总是无意间会想起那一天的应酬,总是有一点点感动。她说:“我愿意跟我喜欢的人说话,甚至变成小丑,然后,大家高兴就好。”
是啊,如果无害,我们固执地为自己造一张,其实又如何?《复仇》里有一句话是:“上帝给你一张脸,你却为自己再造了另一张。”
我们也可以。
03
在喜欢的人面前用尽了全身力气,在其余人面前又全身而退。人都是这样的。天生死气沉沉的总是少数,大多数人都是活灵活现的。
世间大部分人,都拥有着有趣的基因,却藏在最深的骨子里,他们不露声色,甚至长期以往,而只有那个他喜欢的人,可能才能唤醒。
我父亲是一个话很少的人,至少在外的时候是。他不说话,也很少应酬。可是,他在所有熟悉的人的面前,就显得格外有趣。他段子很多,可以从古代说到今朝,并且清晰不已;他喜欢吃各种过期糕点,每次买来,都会调侃我:为什么那么久没给他买吃的了。
他给我去拿稿费的时候,总是很高兴,但他还是会蹬完自行车,然后问我,应该给他买个橘子吃。
他在外人面前会结巴,可是在他喜欢的人面前又巧舌如簧,他永远是那个别人眼中的严肃先生,却是熟人面前最喜欢说话的小龙人。我常常很想戳穿这样的真相:“你真的很内向。”“你真的很有趣。”
不是内向,很有可能是无话可说,很有可能是话不投机。
不是有趣,很有可能是相见甚好,又很想后会有期。
没有什么人天生沉默,也没有什么人天生有趣,沉默无非是聊错了对象,有趣无非是真的喜欢你。
04
说来,我自己也是。其实,谁不是呢?就像我每次嘲笑大林,大林也会说,她的朋友中,遇见过我的人,总觉得我浑身有一种“排外”的感觉,礼貌到有距离,无话到没表情。
我也听说过,无数人在背后暗戳我的“面冷”:“高傲”、“清高”、“自以为是”,还有——“长着一张的脸”。曾经我也特别介意,无非像并不是太好的标签,给人留下了坏印象。但后来,只觉得根本就是庸人自扰。
我有自己的闺蜜圈,我们每个月都雷打不动开派对、扯八卦,吐槽工作中遇到的种种“垃圾司机”和生活中遇到的“猥琐男”,我们有激情昂扬的宣誓,也有含情脉脉的歃血为盟。
我有自己的绝顶闺蜜,我的绝顶闺蜜总是觉得我是她的最可爱的小伙伴因为我话多,点子多,帮她撒气的方式多,帮她找乐趣的方子也多。我还有一个最佳男闺蜜老陈。
他说:和你在一起之后,我才知道,生活有那么多活法,可以不断地旅行,不断地遇见各种人,不断地读书,不断地有话可聊。
你的有趣,给你自己喜欢的人就已经足够了。有趣很值钱,高贵也是,最高贵的有趣,是留给自己喜欢的人。
至于其他,礼数不缺,就已经足够。
05
王小波曾经说过:一辈子很短,找个有趣的人在一起。
有趣和为你有趣,总是难得。喜欢你,所以我才有趣;喜欢你的有趣,所以喜欢你。
对于大多数天生不是表演的寻常人,沉默是常态,有趣却珍贵,为你变得有趣,为你变得有生气;为你变得有爱,为你长长久久在一起。
没什么原因,就是因为真的喜欢你
一个孩子的星星梦
狄更斯(温哲仙?译)
“从前有一个小男孩,漫步山间田野,四处游荡闲逛,脑子里想着各种各样的事情。他有个姐姐,也是个小孩子,是他形影相随的亲密伙伴。他们常常终日神思遐想,对一切充满好奇。他们惊叹花的美丽,惊叹天空的高远和蔚蓝,惊叹明媚河水的幽深,惊叹上帝——这个可爱世界的缔造者——的仁慈和力量。
他们常常互相问询:‘如果有那么一天,假使世界上的孩子都死了,花和水还有天空,它们会感到难过吗?’他们坚信,它们会感到难过的。‘因为’他们认为,‘蓓蕾是花的孩子,山谷里奔腾的欢快的小溪是河水的孩子;通宵在天空中玩捉迷藏的那些最小的光点,想必是星星的孩子;当它们再也找不到自己的伙伴——人类的孩子,它们肯定都会伤心的。’
每天晚上,在教堂尖顶附近,墓地的上空,就会有一颗闪灵的星星先于其他星星,出现在夜空。在他们的眼里,它比其他所有的星星都更大更美。每天夜晚,他们都手拉手站在窗前守候着它。无论谁先看到那颗星星,都会大喊道:‘我看见星星啦!’而通常的情形是,他们会齐声喊将起来,因为他们太熟悉它升起的时间和地方了。渐渐的,他们和那颗星星成了及其要好的朋友;每天就寝之前,他们都要向窗外再张望一眼,向星星道晚安;当他们转身准备入睡时,就会念上一句:‘上帝保佑星星!’
可是,在那样幼小的年纪,哦,非常非常小的年纪,他们的姐姐就枯萎憔悴了。她变得太虚弱了,以及不再可能夜里站在窗前,于是哪个男孩忧伤地独自望着窗外。每当他看到了那颗星星,他会转过身来对着床上那张苍白的面孔说道:‘我看见星星啦!’这时,一丝微笑会浮现在她的脸上,一个微弱的声音答道:‘上帝保佑我的弟弟和星星!’
不久,不幸的时刻来临了,一切都来的那么突然!从此男孩独自一人望着窗外;从此床上不再有任何面庞;从此墓地中多了一个从前没有的小小的坟墓,每当他泪眼婆娑的望着那颗星星,星星无垠的光芒照耀在他的身上。
如今,这些光芒是那样地明亮,似乎铺就了一条从人间通往天堂的金光大道,当男孩孤独地睡在自己床上,他梦见了那颗星星,他梦见自己躺在窗上,看见一对人在天使的引领下走上了那条金光大道。那颗星星四敞大开着,一个光明神圣的世界展现在他的面前,许多这样的天使在那里迎候他们。
所有这些在此等候的天使,用它们愉快的目光注视着那些被带到星星上来的人们。有些天使从他们站着的长长队列中出来,落到人们的脖子上,温柔地亲吻着,然后和他们一起沿着星光大道离开,他们在一起无比开心,小男孩躺在床上,高兴得哭了。
但有许多天使并没有和他们一起离开,其中有一张小男孩非常熟悉的面孔,那张曾经病恹恹地躺在床上的面孔,如今已变得容光焕发,光彩照人,然而他的确能够在天国所有的主人中找出他的姐姐。
他的天使姐姐在星星的入口处徘徊不前,逗留不去,问那位把人们带到彼岸来的天使长:‘我的弟弟来了吗?’
天使长答道‘没有。’
她满怀希望的转身,准备离去,小男孩连忙伸出手臂喊道:‘噢,姐姐,我在这儿呢!带我走吧!’于是她转头朝小男孩看去,含笑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然后,一切便陷入黑暗。星光在房间里闪耀,当他泪眼婆娑地望着那颗星星,星星无垠的光芒照耀在他身上。
从那次后,小男孩每次看到那颗星星,犹如看到自己大限来临时要回的家。他认为,自己不但属于尘世,也属于那颗星星,因为他的天使姐姐已经去了那里。
一个婴儿诞生了,小男孩添了一个弟弟。他是那么小,还从未说过一句话,在床上伸展着小胳膊小腿儿,死了。小男孩又一次梦到了敞开的星星、成群的天使和一长列的人,一队队的天使用充满喜悦的目光注视着人们的面庞。
他的天使姐姐向天使长问道:‘我的弟弟来了吗?’
天使长答道:‘来了,但不是那个弟弟,而是另一个。’
当小男孩看到天使的的在天使姐姐的怀抱里,便喊道:‘噢,姐姐,我在这儿呢!带我走吧!’
于是她回过身来微笑着注视他。那颗星星在闪耀。
他渐渐长大,成了一个年轻人。一天,他正忙着伏案读书,一位老仆人走了进来,对他说道:‘您的母亲去世了。我带来了她对自己心爱的儿子的祝福!‘
夜里他再一次梦到了星星,以及从前梦里的天使和人群。他的天使姐姐向天使长问道:
‘我的弟弟来了吗?’
天使长答道:‘没有,你的妈妈来了!’
一声喜悦的惊呼响彻了星星的各个角落,因为妈妈又和自己的两个孩子重新团聚了。小男孩伸出双臂喊道:‘哎,妈妈,姐姐,弟弟,我在这儿呢!带我走吧!’
他们答道:‘现在还不行。’那颗星星在闪耀。
渐渐地,他步入中年,点点灰白慢慢爬上他的发际。一天,他心情沉重地坐在炉边的安乐椅上,涟涟泪水濡湿了他哀伤的面庞,这时,星星再一次打开了它的大门。
他的天使姐姐向天使长问道:
‘我的弟弟来了吗?’
天使长答道:‘没有,但是他那没有出嫁的女儿来了。’
于是,这个曾经是小男孩的中年人看到了自己刚刚失去的女儿,一个天国中的生灵,在三位亲人中间。他说道:‘我女儿的头依偎在我姐姐的胸前,她的胳膊环在我妈妈的脖子上,她的脚旁是那位婴儿前辈。我能够忍受和她的别离,赞美上帝!’
那颗星星在闪耀。
就这样小男孩成了一位年迈的老人,他那曾经光滑的面庞如今布满了皱纹,步履迟缓而无力,背也驼了。一天晚上,他躺在床上,四周围站着他的孩子,他大喊了一声,就像他很久很久以前哪样大声喊道:
‘我看见星星了!’
孩子们互相低语道:
‘他快不行了。’
他说道:‘是的。我的寿数就要到了,就像一件滑落的外衣马上就要离我而去了,我就要作为一个孩子走向那颗星星。哦,我的主啊,现在我要感谢您,感谢那颗星星常常开放,收留了那些等待我的亲人!’
那颗星星在闪耀;直到今天,它仍然闪耀在他的坟墓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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