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ign up to save your podcasts
Or


《生活有律》播客主理人艾英石
上期说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为11396元/月,比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10338元高出1058元。有13项需要按照最新社平工资计算的事项,其中6项的详细情况介绍完毕了。接下来继续来看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经评定符合伤残等级的,享受因工致残待遇。因工致残待遇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的支付以本人工资为标准或参照标准,各地规定不尽一致。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条件的,其计发基数按本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上海市2021年的社平工资公布后,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发基数标准为11396元。按照不同的伤残等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标准明细,主要是伤残等级5—10级的计发月数和支付总额明细如下:
伤残5级的计发月数为18个月,支付总额205128元
伤残6级的计发月数为 15个月,支付总额170940元
伤残7级的计发月数为12个月,支付总额136752元
伤残8级的计发月数为 9个月,支付总额102564元
伤残9级的计发月数为 6个月,支付总额68376元
伤残10级的计发月数为3个月,支付总额34188元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领取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条件的,其计发基数按本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上海市2021年的社平工资公布后,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的计发基数标准为11396元。按照不同的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标准明细,也就是伤残等级5—10级的计发月数和支付总额明细,跟第七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明细表是一致的。
9.工亡人员丧葬补助金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规定的因工死亡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工死亡待遇具体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项目。丧葬补助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其近亲属支付的丧葬费用补助。丧葬补助金支付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上海市2021年的社平工资公布后,上海市工亡人员的丧葬补助金标准为11396元*6=68376元。
10.非法用工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标准
非法用工单位所雇佣的人员因工致伤的,须根据工伤人员的伤残等级向工伤人员支付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的赔偿基数根据非法用工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确定。上海市2021年的社平工资公布后,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的赔偿基数为11396元。按照不同的伤残等级,非法用工一次性伤残赔偿金支付标准明细具体如下:
计发基数都是11396元。 计发月数都是12个月。
伤残等级1级至10级的计发倍数和对应 支付总额分别如下:
伤残等级1级的计发倍数为 16倍,对应 支付总额为 2188032元
伤残等级2级的计发倍数为14倍,对应 支付总额为1914528元
伤残等级3级的计发倍数为12倍,对应 支付总额为1641024元
伤残等级4级的计发倍数为10倍,对应 支付总额为1367520元
伤残等级5级的计发倍数为8倍,对应 支付总额为1094016元
伤残等级6级的计发倍数为6倍,对应 支付总额为820512元
伤残等级7级的计发倍数为4倍,对应 支付总额为547008元
伤残等级8级的计发倍数为3倍,对应 支付总额为410256元
伤残等级9级的计发倍数为2倍,对应 支付总额为273504元
伤残等级10级的计发倍数为1倍,对应 支付总额为136752元
11.非法用工伤亡人员治疗期间生活费标准
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有关规定,非法用工单位(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所雇佣的人员因工致伤的,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上海市2021年的社平工资公布后,非法用工伤亡人员治疗期间生活费计算标准为11396元。
1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标准
根据上海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有关规定,在计发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相加后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加发1%。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按照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确定。计算参保人员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时,应当包括其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自上海市2021年的社平工资公布后,在计发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11396元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相加后的平均值为基数进行计算。
13.劳动合同履行地在上海的社平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根据以上规定,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注册在外地,而劳动合同履行地在上海的劳动者在以社平工资作为基数进行确定有关数额时,上海市2021年的社平工资公布后,以上海市的社平工资11396元为计算依据。
到此为止,需要按照最新社平工资计算的13项事项全部介绍完毕了。其中哪一项你可能会用到或者对你有参考意义呢?有什么疑问,欢迎留言讨论噢!
关注主播,订阅专辑不迷路。
下期我们接着聊。
《生活有律》播客主理人艾英石
2022年7月5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为11396元/月,比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10338元高出1058元。凡按2021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该标准进行计算。根据上述标准,以下13个事项与上海市社平工资11396元密切相关。
具体如下:
1.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有关规定,2021年的社平工资公布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保缴费基数随之调整。对用人单位在职职工而言,最高缴费基数为11396元*300%=34188元,最低缴费基数应为11396元*60%=6838元,但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按照2020年和2021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算术平均值的60%确定,具体计算过程就是(10338+11396)除以2再乘以60%=6520.20元,按6520元计算,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6520元/月。
2.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须缴存住房公积金。上海市职工和用人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以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标准;下限以本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住房公积金一般按照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计算。每月公积金账户缴存金额为其缴费基数的2倍。2021年的社平工资公布后,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上限为11396元乘以300%再乘以7%再乘以2=4786.32元(按4786元计算)。
3.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上海市2021年的社平工资公布后,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随之提高,因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三倍封顶标准为11396元乘以3=34188元,较之前提高了3174元。
4.劳动合同解除支付经济补偿的免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据此,上海市2021年的社平工资公布后,个人因劳动关系解除所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征免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为11396元乘以3再乘以12个月=410256元。
5.病假工资标准
根据上海市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依据劳动者连续工作年限并根据计算基数由用人单位支付60%至100%不等的病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上海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用人单位可按上海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病假工资。上海市2021年的社平工资公布后,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且月工资高于上海市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用人单位可按2021年的社平工资11396元计发病假工资。用人单位现行的病假工资计发办法高于本规定的,按用人单位的计发办法计发。
6.生育津贴标准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本市现行有关生育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超过300%以上的,则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上海市2021年的社平工资公布后,生育津贴标准的300%和60%分别为34188元、6520元。
今天就聊到这里,
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留言,关注订阅主播专辑不迷路。
下期我们接着聊。
《生活有律》播客主理人艾英石
印度富豪独子失踪,陌生男子冒名顶替41年:
以新身份上了大学、结婚生子,继承豪宅,此前以唱歌乞讨为生!
41年里换了12位法官,最终定罪7年,或牵出案中案。
这一事件要从1977年说起。
当年,一名叫做坎海亚·辛格的16岁少年在放学回家途中离奇失踪,家人报警四处找寻无果。
失踪时16岁的坎海亚,是比哈尔邦那烂陀地区赫赫有名的“柴明达”卡梅什瓦尔·辛格的独生子(“柴明达”是地主的意思)。这位富豪结过两次婚,共有七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坎海亚是他最喜爱的孩子和继承人。儿子失踪后,辛格的身体情况每况愈下,并开始寻找江湖医生进行治疗。一位乡村巫师告诉辛格,他的儿子还活着,很快就会“出现”。
4年后的1981年9月,一位20多岁的男子来到距离坎海亚家15公里处的村庄,并告诉当地人,他便是失踪男孩所在村庄穆尔加湾的“名人之子”。卡梅什瓦尔·辛格得知消息后,立刻前往查看。陪同他一起前往的邻居告诉他,这确实是他的儿子。据警方记录显示,辛格说:“我的眼睛不太好了,我看不清他。如果你们说他是我的儿子,我会留下他。”
4天后,辛格的妻子拉姆萨基·德维在得知消息后立刻赶回村子,却发现这个男子不是她的儿子。德维称,坎海亚“头部左侧有一道割痕”,但该男子没有。然而,辛格坚称此人就是他的儿子。当年也就是1981年的11月,德维对该男子提起诉讼,指控其假冒他人。该男子因此被短暂逮捕,并在监狱中待了一个月后才获得保释。在接下来的许多年里,当德维和她的五个女儿想要“闯入者”离开时,这个男子一直拒绝离开。
1990年,自认为寻回儿子的卡梅什瓦尔·辛格去世,5年后的1995年他的妻子德维也离开了人世。但是辛格的几个女儿和该名男子的斗争却没有结束。辛格和德维的五个女儿之一维迪亚·辛格又对该名男子提起诉讼,但由于某些技术和法律原因,位于比哈尔邦首府的巴特那高等法院不允许这样做。1995年,法院接受了本案,一年后,此案重新开始审理。
据官方调查,这名假冒富豪独生子的男子,真实姓名为达亚南德·戈赛恩。在住进富豪家中后,他以坎海亚的身份继续上了大学、结婚、生子。他还利用这一身份进行投票、缴纳税款、为国民身份证提供生物信息、获得枪支许可证,并出售了辛格37英亩的土地。
据官方调查,戈赛恩出生在贾穆伊地区的一个农民家庭,以唱歌和乞讨为生,并于1981年离开了家。贾穆伊地区一位高级警察表示,戈赛恩早年与一位女子结了婚,但妻子很快就离开了他,两人没有孩子。1982年,在进入辛格家一年后,戈赛恩又在辛格的授意下与一位地主种姓的女子结了婚。
这些年来,戈赛恩共有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据戈赛恩家人提供的资料显示,他在当地一所大学攻读了英语、政治和哲学学士学位,该大学认为他的表现“令人满意”。
辛格死后,戈赛恩还继承了“父亲”一座近百年历史的两层豪宅的一半。戈赛恩家里三代人都生活在这里。他的大儿子高塔姆·库马尔表示,家里人从未与父亲讨论过“冒名顶替案”。库马尔认为,既然祖父接受了父亲,作为子女的他们就没有资格质疑父亲。
40多年里,至少有12位法官审理了此案。从今年2月开始,审判法院连续44天不间断地举行了听证会,并于4月初作出了判决。法官判定戈赛恩犯了冒充罪、欺骗罪和阴谋罪。6月,上级法院维持了该命令,并对戈赛恩判处7年“严厉监禁”。
在法庭上,当法官米什拉询问戈赛恩,在失踪的4年里住在哪里并与谁在一起时,戈赛恩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和证据。戈赛恩甚至还告诉法官,他从未声称自己是地主失踪的儿子,并表示辛格只是“接受我为他的儿子并带我回家”。“我没有通过冒充他人来欺骗任何人。我就是坎海亚。”戈赛恩说。
戈赛恩甚至还伪造了自己的“死亡证明”。他所出示的一份死亡证明显示,戈赛恩已于1982年1月去世。但漏洞百出的是,这份死亡证明的颁布日期却写的是2014年5月。警官奇塔兰詹·库马尔表示,他在检查当地记录时,没有发现戈赛恩的死亡记录。当地官员告诉他,证书“明显是假的”,“在这里很容易获得伪造文件。”为何在此人死亡32年后才制作死亡证明?法官米什拉称,为了证明他是坎海亚,戈赛恩将自己的真实身份“杀死”了。
更能证明戈赛恩是“冒牌货”的证据,则是他本人拒绝提供自己的DNA样本。2014年,检方提出提取其DNA样本与辛格的女儿进行匹配。但八年来,戈赛恩一直在逃避,直到今年2月才发表书面声明称拒绝提供他的样本。法官说“不需要别的证据了。”戈赛恩知道提供DNA样本会使他的虚假主张暴露无遗。
据律师称,法院认为案件背后还有一个更大的阴谋,涉及穆尔加湾村的几个人:这些人将戈赛恩送到辛格的家庭里,作为辛格“失而复得”的儿子生活下去。此外,法官还怀疑这几人可能购买了由戈赛恩作为自然继承人继承并出售的辛格的土地。目前,这两项指控都还未开始调查。
虽然戈赛恩已经定罪,但仍有很多问题还没解决。
戈赛恩利用假身份出售的土地应该如何处理?
土地是否应该回收并分配给辛格的自然继承人女儿?
戈赛恩所使用的假身份又该如何处理?
最重要的是,失踪的坎海亚在哪里?他还活着吗?
《律动人生》播客主理人艾英石
一包重8斤的A3复印纸从28楼抛下砸死老人:嫌疑人未满16岁不负刑责
67岁老人韩英(化名)家住青岛市,几乎每天吃完晚饭都会找好友一同散步。5月31日这天,老人照例晚饭后散步至一处写字楼,一包A3复印纸突然从天而降,老人被砸中头部,随后倒在血泊之中。现场市民迅速拨打了120和110。有市民认出了倒在血泊中的韩英,立刻赶到韩英家中报信。
韩英的儿子说,因为事发突然,崩溃的父亲出门时手机都忘了拿,是小区物业人员跑回家里把手机拿过来的。“当时父亲正在吃饭,在父亲被人搀扶着赶到事发地点时,母亲已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现场只剩下一片血迹。”朱亮说。
当晚,他接到了父亲的电话,电话中父亲告诉了他,母亲经抢救无效身亡的消息。在得到消息的那一刻,远在北京的他整个人都蒙了。
朱亮回到青岛后,立即赶到当地公安局。从民警口中,朱亮得知母亲属于高空抛物致死,击中母亲头部的A3复印纸足有8斤重。
装有A3复印纸的包装已经打开使用了,里面大概剩了400张A3复印纸。事发后当地警方连夜展开了调查,并于6月1日找到了实施高空抛物的犯罪嫌疑人。竟是一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警方在一所学校找到了那名学生。之后,当着监护人和学校老师的面对他进行了询问。
案发当晚,那名学生在写字楼28层的某培训机构自习。当时他临时起意,先从28层卫生间扔下一卷卫生纸,然后,再次从同一位置向楼下抛出一包A3复印纸。正是第二次扔下的这包A3复印纸夺走了朱亮母亲的生命。
6月9日,警方告知受害人家属朱亮,由于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无法对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立案。
一份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内容显示:“2022年5月31日提出控告的韩某某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我局经审查认为,因犯罪嫌疑人未满16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朱亮针对案发时的一些细节,比如,该未成年人在实施高空抛物时有没有受到他人教唆等,于6月10日,提出了刑事复议。
事发至今,这名未成年人及其家属从未与他见过面,也从未进行过道歉,只是通过警方转达了支付3万元丧葬费的意愿。对于这3万元丧葬费,朱亮和家人没有接受。
截止目前,由于犯罪嫌疑人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不予刑事立案,现在此事已转为民事诉讼。
实际上,因高空抛物、高空坠物而导致的流血事件已屡见不鲜,为了有效遏制高空抛物、高空坠物行为,2021年3月1日,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高空坠物的相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等。
当事人一直没有道歉,这让朱亮比较愤怒。作为受害者家属,他也希望发生在自己家庭的悲剧能引起社会对高空抛物的重视。
《生活有律》播客主理人艾英石
6月21日下午,嘉兴秀洲区香榭水岸小区里,奶奶抱着8个月大的欣欣(化名)在散步。突然,从楼上掉下来一个玉米棒,正好砸中欣欣的脑袋。据医院初步检查,欣欣大脑蛛网膜下腔出血。
警方介入调查,初步判定玉米来自3号楼南面,并通过监控发现可能的几户。走访下来,没有住户承认扔过玉米,新城派出所警察通过监控发现当天早上有5个人买玉米回家。
警方对玉米上残留的DNA进行检验,并与5户家庭相关人员比对,发现与3楼住户朱某的DNA完全匹配。朱某被带到派出所后交代,事发当天下午她吃着玉米上顶楼收衣服,吃完随手一扔,玉米从19楼落下,随即听到有人喊玉米砸到人,她知道闯了大祸,心想死不承认就不会查到自己,没想到警察还是破了案。
6月30日,朱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刑拘。
这次案件告破,立功的是监控和DNA检验技术,新技术解决了以前高空抛物案件没法解决的难题。
《生活有律》播客主理人艾英石
你好,欢迎来到《生活有律》,我是播客主理人艾英石的代言人,接下来的时光将由我陪你度过。
2022年6月28日,美国佛罗里达州李县法院判处一位38岁的妈妈希拉·奥利里(Sheila O’Leary)犯有一级谋杀、严重虐待儿童等6项罪名,她将面临终身监禁。
崇尚素食主义的希拉·奥利里因为长期给自己18个月大的儿子喂食生蔬菜和水果,致使孩子被活活饿死。
希拉18个月大的儿子埃兹拉·奥利里(Ezra O'Leary)死于2019年9月27日,当时他的体重只有17磅(约为7.7千克),比同龄婴儿的平均体重轻7磅(约为3.2千克),只相当于7个月大婴儿的体重。尸检结果发现,埃兹拉死于营养不良引发的并发症,包括脱水、肝脏微脂肪变性和手脚肿胀。
希拉和他的现任丈夫瑞安·奥利里(Ryan O’Leary),让他们俩仅仅18个月大的儿子遵循严格的素食饮食,只给他吃蔬菜水果,希拉也会给他喂养母乳。埃兹拉死亡前一个星期,都没怎么吃东西,并且难以入睡。母亲希拉对此听之任之,并没有带孩子看医生。
警方在调查本案时发现,希拉的另外三个孩子,一名3岁男孩、一名5岁男孩和一名11岁女孩,他们也遭受了“极度的忽视和虐待”,身体有明显营养不良症状,脸色蜡黄,体重处于他们这个年龄的最低范围,其中一个孩子的牙齿都已经腐烂。
警方以涉嫌犯有严重过失杀人罪和其他罪名,将希拉和瑞安逮捕入狱。
佛罗里达州李县开庭审理本案,儿童和家庭部的工作人员、体检医师、希腊前夫等多位证人出庭作证。
佛罗里达州检察官办公室特别受害者小组负责人弗朗辛·多诺鲁莫(Francine Donnorummo),在法庭上展示了孩子身体健康状况恶化时,希拉的一系列谷歌搜索记录,称孩子的死亡是希拉“经过深思熟虑、计划好的行动方案”。
“孩子没有吃东西,他在18个月大的时候被活活饿死。”他说。
“孩子的母亲知道她需要做什么。”多诺鲁莫说道,因为埃兹拉的病情是慢性的,他们的大女儿莉莉此前也被诊断出发育不良。因此,希拉是能意识到孩子生病的。“在这种情况下,无知不能作为辩护的理由。”
“她做出的选择杀死了她的孩子。”多诺鲁莫强调说,“她的骄傲让埃兹拉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是对人类生命的漠视。”埃兹拉的死亡是长期营养不良导致的结果。
多诺鲁莫还特别提请陪审团注意,希拉并非毫无育儿经验,她之前和她的前夫陈康(Khang Chen)曾参加过一系列的育儿培训班。
陈康也在法庭上作证称,他之前和希拉以及他们的女儿莉莉住在弗吉尼亚州。当地一家儿童保护机构发现莉莉发育不良后,曾提请法院下达命令,强制要求希拉和陈康报名参加育儿培训班。
最终,本案陪审团给出判决结果,希拉·奥利里六项罪名成立,包括一级谋杀罪、严重虐待儿童罪、严重过失杀人罪、虐待儿童罪和两项忽视儿童的罪行。
希拉的丈夫瑞安·奥利里目前尚未受审,仍被关押在李县监狱,检方会以同样的六项罪名起诉瑞安。
希拉的罪行宣判听证会将于7月25日进行,希拉将面临终身监禁的刑罚。
《生活有律》播客主理人艾英石
2022年的上半场的尾声里,6月29日,七一前夕,美国纽约上东区,一名3个月大的婴儿见证了一场谋杀:自己的父亲枪杀了自己的母亲!
2022年的下半场伊始,7月1日,美国纽约警方宣布逮捕了22岁男子艾萨克·阿格罗(Isaac Argro)。
20岁的年轻妈妈阿齐娅·约翰逊(Azsia Johnson)在纽约上东区的街头被子弹击中头部身亡,当时她正推着婴儿车,她年仅3个月大的孩子就坐在车里。
阿齐娅与阿格罗存在家庭纠纷,当晚打算与孩子的父亲阿格罗见面进行沟通,但阿格罗却向她冲了过来,近距离朝阿齐娅的后脑勺开了一枪。
一个花季妈妈就这样倒在了自己的孩子面前。
纽约警察局局长基尚特·休厄尔(Keechant Sewell)表示,艾萨克·阿格罗被指控犯有谋杀罪和非法持有武器罪。
《生活有律》播客主理人艾英石
你好,欢迎来到《生活有律》,播客主理人艾英石,祝你在新的一天里度过快乐时光。
当今社会,很多用人单位在开除员工时,都喜欢用“永不录用”作为加码的惩戒措施,有点“永不录用,以绝后患”的味道!
如果将这样的通知发在微信工作群里,对离职员工进行通报批评,算不算侵犯员工的名誉权呢?
来看一个典型案例:
2019年9月,阿力与石狮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合同期限为3年。2021年5月18日,石狮某公司要求阿力主动提出离职申请,理由是认为阿力利用职务之便与供应商有不正当经济往来。阿力据理力争并明确拒绝公司的无理要求。次日,公司提出给予阿力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关系。阿力考虑到双方已经没有信任基础,无奈同意了公司的方案。双方约定,公司在6月10日,连同5月份的工资报酬一并支付给阿力。
2021年5月20日,在阿力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以红头文件的方式,在工作群中发布《关于对阿力进行通报批评的通知》(简称《通知》),内容为“阿力利用职务便利,向供应商、合作伙伴,直接或间接索取收受不正当利益回报,发生不正当经济往来,严重损害公司利益,造成恶劣影响,根据相关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其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处分,永不录用”。
阿力诉称,自己在工作中恪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相关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往来沟通均正当、合法、合规、合理,公司发布在群里的《通知》认定自己索取、收受不正当利益回报等,为虚构、捏造内容,且自己与公司属于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也支付了相应的经济补偿。为此,阿力起诉至法院,认为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其名誉,贬损其人格,给其在同事、朋友和家人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要求公司向其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各5000元。
石狮法院审理认为,石狮某公司与阿力经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又对阿力作出通报批评的通知,载明“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其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处分,永不录用”与事实不相符。
因通知内容缺乏公正性、客观性、权威性与事实依据,故石狮某公司将上述通知发布至微信群,可能为不特定的他人获悉或转发,足以使公众对阿力作出不良猜测,从而降低阿力的社会评价。该公司的行为损害了阿力的名誉,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石狮某公司更正《关于对阿力进行通报批评的通知》中的不实内容,并在公司的办公场所及原发布上述通知的微信群中发布,为阿力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同时,向阿力作出书面赔礼道歉,并在公司的办公场所张贴不少于7天。
阿力要求石狮某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费的主张,因为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该案所涉及的法律条款是民法典中的四个法条。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今天就聊到这里,下期再见!
《生活有律》播客主理人艾英石
你好,欢迎来到《生活有律》,播客主理人艾英石,祝你在新的一天里度过快乐时光。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48小时条款引发了很多纠纷。
来看一个案例,家属强烈要求放弃治疗,拔掉呼吸机,致使突发疾病员工在48小时内死亡,这种情形能否认定为工伤呢?
先来看看案情:
郝某在蓝云公司处工作时突然晕倒,经单位同事拨打120急救电话,由救护车送往上海市同仁医院进行救治。
上海市闵行区院前急救病历显示:急救人员于2018年12月5日16时16分到达发病现场,16时28分许送达医院,诊断栏初步印象:车到人已亡:猝死。
上海市同仁医院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记载:2018年12月6日7:53许,查体意识不清,双瞳等大等圆,对光反射消失,医生诊断为休克;2018年12月7日13:46,张某某在病历上签名并书写如下内容:本人张某某,目前根据病人的病情强烈要求停止一切治疗措施(包括盐水呼吸机)并承担法律后果,签字为证;14:00拔除呼吸机,查体:神不清,双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颈动脉振动消失,呼吸消失,宣布死亡,死亡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14:08。
上海市同仁医院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宣布郝某于2018年12月7日14时08分死亡,主要死亡原因:猝死(心源性可能)。
案情总结:
妻子坚决放弃治疗,拔掉呼吸机后8分钟郝某就死亡了,这样死亡时间落在了48小时内。即(12月5日16时16分急救人员到现场,12月7日14时08分被宣布死亡)
2019年7月12日,宝山人保局作出宝山人社认(2019)字第123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
蓝天公司不服,提起了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
经过核实的案件事实可以证明郝某系经抢救无效而导致的死亡,而非其他行为所致。基于目前医疗技术水平的先进性,即使不能排除可通过实施急救措施延迟郝某死亡时间的可能性,但在继续实施抢救不具有改变郝某死亡结果可能性的情况下,其家属选择放弃治疗,本质上系被动承认郝某经抢救已无生还可能的事实,而非主动去改变抢救结果,其签字同意表示放弃抢救不影响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认定。
法理不外乎人情,签字放弃对亲人的治疗需要承受超乎寻常的悲痛,更需要莫大的勇气。
结合本案调查笔录、相关医疗档案材料及庭审陈述情况,原审法院有理由相信张某某系在承受巨大悲痛的情形下,基于减少病人痛苦作出的放弃决定。且在现行工伤保险法律制度下,在继续治疗只存在延缓死亡时间可能性的情况下,其家属即使基于害怕因抢救超过48小时而使工伤认定无法成立、使家庭陷入沉重经济负担之考虑而决定放弃治疗,亦乃无奈之举。逝者已矣,但生者仍需继续生活,情实可悲,亦无可予指责之处,更不属于蓝云公司所指骗取工伤保险的情形。
签字要求放弃治疗不属于主动拒绝治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范畴,依法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当用人单位未能及时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时,该风险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这也是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
蓝云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家属放弃治疗行为性质。对于郝某应当采取何种治疗措施以及是否放弃治疗的决定权在郝某家属,上诉人作为用人单位对此仅具有建议权,不具有决定权。家属对患者放弃治疗情形在医疗实践中亦属常见,无需苛责。
关于家属放弃治疗是否属于经抢救无效死亡。二审法院对原审法院裁判观点予以认可,对上诉人意见不予采纳。家属放弃治疗亦可构成经抢救无效死亡并应予以认定工伤的观点,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亦可减少因劳动者死亡无法认定工伤,继而无法获取工伤保险导致的一系列社会矛盾。
上海一中院作为二审法院,将这个典型案例报送案例评选,获得了2020年度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二等奖。
关于这个案例,你有什么想法呢?
欢迎留言讨论,关注订阅不迷路!拜拜!
From the publisher'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