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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场生存法则:月末入职&月初离职,单位应给员工缴纳当月的社保吗?

    《生活有律》主理人     艾英石


    用法律解读生活,让生活有趣律动。

    艾律师在上海祝你平安喜乐!


    职场里有多少必学的生存法则呢?

    来听一个吧?

    在用工实践中,员工入职、离职的时间往往是不确定的,月末入职或月初离职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那么,对于月末入职或月初离职的员工,这当月的社保还用单位给他缴纳吗?


    无论是对单位,还是对个人,这还真是个问题。

    绝大部分企业的常规做法是,不予缴纳社会保险。
    它们从公平合理角度出发,或者在企业制度中规定,或者在实操中形成潜规则,都有如下的一个类似衡量标准:对于新员工,在当月15日之前入职,公司将为其缴纳当月社保,15日之后入职,公司将从下月开始为其缴纳社保;对于离职员工,在当月15日之前离职,公司不为其缴纳社保,而在15日之后离职,则公司会为其进行社保缴纳。
    那么,从法律规定上看,以上企业的常规操作是否合法呢?

    实际上,法律确实没有规定,员工一个月要上几天班,企业才需要为他缴纳社会保险。
    企业当然会问:难道员工当月只为企业工作了1天,也需要为他缴纳社会保险吗?
    先插入一个小知识:现在的12333社保咨询热线,已经合并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了。
    如果你拨打当地的12345咨询,他们会告诉你,哪怕当月里一名员工只工作了一天,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照此说法,月末入职或月初离职的员工,用人单位都逃不了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了。
    很多企业会问,12345的回答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对此,隐隐约约也算是有依据吧,具体依据是:《社会保险法》第58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个事,到底该怎么看待呢?

    无论是企业的常规做法还是纯粹的法律规定,都具有局限性,可以说都不完全准确,这个问题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就以月末入职为例,企业在当月是否应当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来听具体分析:

    第1.如果员工入职当月的社会保险已经由原单位缴纳了,并且原单位与新单位又在一个统筹地区的,因原单位尚未停保,一般而言新单位想缴纳也缴纳不进去,这种情况下,新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没问题。

    但是,不缴纳社会保险,也会伴随着社保空窗期的风险,比如新单位用工期间,该员工就没有五险之一的工伤保险覆盖。
    2.如果员工入职当月的社会保险已经由原单位缴纳了,并且原单位与新单位不在一个统筹地区的,即便原单位尚未停保,一般而言也不影响新单位在当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认真起来的话,新单位有被要求缴纳社会保险的风险。
    3.如果员工入职当月的社会保险并没有在其它任何单位缴纳,新单位当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就没有任何障碍,员工认真起来的话,新单位有被要求缴纳社会保险的风险。
    单位的困惑在于:员工工作1天也要缴纳社会保险是明显不合理的,这1天的工资都不够缴费的。
    我们用一般常识来判断,初看起来,这个确实不太合理。不过深究一下,这个应该也不会成为问题,即便1天的工资不够缴费,员工也可以说钱不是问题,自己缴费部分可以自己拿钱出来给单位。
    这样看来,为了避免出现这个不合理的情形,单位只能尽量避免让员工月末入职了。

    毕竟,办法总比困难多吧?

    你觉得是不是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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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期我们接着聊。

    5 min
  • 空姐流控时发朋友圈晒裸感内衣照被炒,冤不冤?

    《生活有律》播客主理人     艾英石


    你好,欢迎来到生活有律,这档播客专辑的主理人是艾英石,愿你在新的一天里平安喜乐。

    职场能不能穿衣自由呢?

    好多员工都有追求穿衣自由的想法,好多公司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有一位航空公司空姐趁飞机被流量控制的时间段,赶紧去卫生间试穿新的裸感内衣,麻利地完成拍照、P图美化照片、为照片添加水印和构思等一系列操作,并发了2张身着内衣的性感照片到朋友圈,结果被人举报,10分后赶紧删除,最终还是被开除了,官司经过仲裁、一审、二审,简直精疲力竭,你说冤不冤?

    案情是这样的:

    郭某于2005年入职某航空公司,工作岗位为乘务员。在工作期间,曾获全国级青年文明号“春风”乘务示范组的组号长、被航空公司共青团评为2015年-2016年度积极分子、2018年四季度服务之星等荣誉。

    2019年10月12日19点06分,郭某在航班限流等待期间,进入飞机洗手间拍不雅照发朋友圈,内容为其内衣照片2张,并有“飞机延误了,我立刻来洗手间试试新品:裸感。体验感:真的跟没穿一样,超级无敌舒服。这么长时间一直穿的是裸吻内衣,所以,我的胸型也升杯了。这款裸感,我穿75B”。

    一个月后,2019年11月28日,郭某所在航空公司,以郭某在网络发布不雅照片违反公序良俗,严重违反航空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郭某的劳动合同。

    2019年12月3日,郭某向航空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申诉,请求航空公司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决定,并继续履行双方劳动合同。郭某在申诉报告中陈述事情经过:2019年10月12日18时40分,因航班流量控制原因,所有旅客未登机,在乘务组休息期间,为感谢朋友赠送内衣,在飞机上的洗手间内,发送了一条本人内衣照片的朋友圈,后意识到不妥,在短时间内立即撤回,在此期间被人截图举报。事情发生后,本人已经认识到错误,并做出深刻检查。

    2019年12月18日,航空公司人力资源部作出答复,称郭某在工作时间发布不雅照片的行为,确实对南航的品牌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经客舱部研究,确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合规。

    郭某不服,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提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案件历经仲裁、一审、二审。


    2020年6月3日,郭某向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某航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无效,并主张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

    2020年7月22日,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确认某航空公司2019年11月28日作出的,解除与郭某劳动合同的决定违法无效,某航空公司一次性支付郭某2019年11月23日至2020年7月10日的工资21万2735.63元,驳回郭某其他仲裁请求。

    郭某、某航空公司均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一审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行使合同解除权必须是劳动者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并且该行为必须达到严重程度。本案中,航空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据的规章制度为《员工违纪违规处分管理规定》中的2.3.6条以及其它制度条款。

    《员工违纪违规处分管理规定》第2.3.6规定,有下列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留用察看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d)在媒体或网络上恶意发布有损公司形象的图片、视频等的;

    e)在互联网平台发布违背公序良俗、破坏社会公德的信息的。

    以上规定中均明确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留用察看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但是该规定中没有明确约定“情节严重”的标准或情形。航空公司称郭某的行为影响飞行安全,且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应认定为情节严重。但法院认为:


    首先,郭某发朋友圈的行为发生在工作人员集中休息时间,并无证据证明影响飞机的飞行安全;

    其次,郭某在发布朋友圈不久后删除该内容,并无证据证明发生了广泛传播,或对某航空公司造成声誉上的不良影响;

    再者,并无证据证明郭某的行为造成某航空公司实际经济损失。

    综上,一审法院认为,郭某的行为有失妥当,但尚不构成情节严重。某航空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过度行使内部管理权,其解除行为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应属违法。

    航空公司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并且提出了5点上诉理由:

    1.郭某的行为不仅是发朋友圈,还包括在飞机上洗手间试穿内衣、自拍、P图美化照片、为照片添加水印和构思制作编辑商品宣传文案。这是为经营销售内衣所作出的商品广告宣传行为,带有明显商业性质和营利目的。

    2.郭某行为发生在值勤期内,处于执行任务阶段,而非休息期。郭某自值勤报到时起开始计算值勤期,即进入执行任务阶段。本次航班延误期间短暂,未安排机组休息,郭某仍处在值勤期内。郭某完成试穿、拍照、P图美化照片、为照片添加水印和构思制作编辑商品宣传文案等一系列行为后,发朋友圈的时间为19点06分,该一系列行为发生在郭某的值勤期内。其显然并没有严格履行职责,未把安全责任放在首要位置。

    3.一审缺乏对公司行业特性及郭某工作岗位职责的考量,错误认定郭某行为未影响飞行安全。郭某将自己的工作任务及安全责任抛诸脑后,在旅客将要登机前还未以良好的工作状态迎接旅客上机,没有做好飞行前准备,明显属于渎职的行为。本着作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高度责任感,航空公司无法容忍给飞行安全制造隐患的行为,并认为郭某已不符合作为乘务员应具备的素质条件要求。

    4.10分钟的阅读量及信息传播速度已经可以达到广泛传播,郭某在值勤期内从事私人事务,必会对其他乘务员造成示范效应,给乘务员队伍带来巨大的消极影响。

    5.综合考虑郭某的工作年限、岗位职责、示范责任、及行为作出时的主观意识、行为的连续性、行为发生地、行为作出的时间,以及该行为对航空安全、公司形象、内部管理上造成的巨大的不良影响,足以认定郭某的行为构成“情节严重”。

    二审法院认为,某航空公司是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涉及不特定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具有较强行业特殊性,要求航空公司应当尽最大限度保障公共安全。航空公司负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故某航空公司理应有更加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

    本案中:

    首先,郭某错误的认为等待的时间是休息期,没有对安全职责保持高度警惕。

    其次,客观上,郭某从试穿、拍照、构思文案发朋友圈到关注反馈情况等活动中,分散了大量精力,与其应履行的职责相违背。

    再次,从郭某发朋友圈的内容可知,其主观目的是为了宣传内衣商品,亦与其应履行的职责相违背。虽然涉案航班最终没有出现安全问题,但并不代表郭某的行为是可容忍、可接受的。

    如前所述,航班的安全问题是重中之重,涉及民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飞机作为高精密的运输工具,每一位机组成员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都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都存在造成安全事故的潜在危险,都有可能导致最终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和灾难。故本院对郭某在工作期间自拍宣传的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

    从自拍行为来看,郭某作为某航空公司乘务员的身份在微信朋友圈内是公开的,一言一行均能代表某航空公司的形象。从郭某发布的不雅照中,可见某航空公司的飞行器机舱,其所附的文字表明是机舱洗手间。郭某在机舱内穿着内衣发朋友圈,有损社会风气和公序良俗,违背空乘人员的行为规范和职业形象。郭某自身对此也认识到错误并作出检讨。微信朋友圈作为国内主流的网络社区之一,传递信息的效率、速度、范围均具备迅速、广泛的特征。郭某作为乘务长,本身应起到示范作用与带头作用,但是其利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布不雅照宣传内衣商品,必然造成不良的社会示范效果,对某航空公司的形象、安全声誉均会造成较大影响,从而影响社会公众对某航空公司安全声誉的信任。

    综上,某航空公司作为负责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特殊企业,对影响飞行安全的行为持“零容忍”的态度具有合理性。作为有十五年工龄的乘务长,更加应当认识到在朋友圈发布不雅照片对某航空公司形象、航空安全声誉、对公序良俗造成的负面影响。故某航空公司认为,郭某在值勤期内发布自拍不雅照的行为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具有合理性,其据此解除劳动关系,是某航空公司依法行使管理权的体现,应认定为合法解除。最终,二审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郭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1民终27615、27616号案件艾律师评析:

    很多企业规章制度中都有规定“情节严重的•••”,什么是情节严重,在没有明确有关行为的情形下,法官具有自由裁量权,这将会使单位变得被动。

    很多企业在规定处罚规则时,喜欢带“或”,如可以给予“留用查看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这也容易增加企业的风险。

    本案争议较大,仲裁、一审都是判航空公司违法解除,二审改判合法解除。

    本案中单位的胜诉点主要在于行业的特殊性,航空公司涉及公共安全,承担最高的安全保障,不容员工有一丝懈怠。另一点是自拍性感照本身不雅观,确实有损空姐的良好职业形象。

    本案提醒企业在设计与员工关系的管理制度时,不仅要考虑物理空间的言行,还要考虑虚拟空间的言行。如何打造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也就是《员工手册》,对于企业来说仍然是比较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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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min
  • 节后上班了,擅自转发公司高管邮件并查看被开除,冤不冤?来看法院咋判的

    《生活有律》主理人     艾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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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北京那个著名的菜盆洗内裤案后,帝都法院也越来越回归《劳动法》了,这几年帝都法院利用《劳动法》第3条的劳动纪律、职业道德裁判案件的现象逐渐增多!

    来听一个北京一中院公布的案件:基本案情

    2002年1月,张某入职A公司,担任运营维护部高级经理,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0年8月6日,A公司以张某未经公司授权许可,擅自盗取公司机密邮件为由,向张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一审庭审中,A公司主张:

    张某负责公司所有邮箱的注册工作,2020年7月15日,公司人力部门负责人发现,发送给公司总裁的邮件,同时向B邮箱地址发送,后来经过调查发现,这个邮箱为张某私自设置,目的是为了盗取公司及公司高管邮件。A公司表示其已进行报案,并且公安机关已在2020年9月4日立案。张某一审庭审中否认其曾经转发相关邮件。

    二审中,A公司申请法院调取张某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法院依申请调取该询问笔录,该笔录显示,张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多次承认其未经公司同意,擅自转发公司高管邮件并查看。张某对该证据的真实性认可,但辩称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其系因担心被辞退而转发公司高管的邮件并查看,而且仅查阅了与自身有关的邮件,并未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

    A公司以张某盗取公司机密邮件为由,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根据法院调取的,公安机关在询问张某时所作的询问笔录可知,张某承认其曾利用其工作职权,擅自对A公司高管的邮件设置转发供其查看,张某的该行为违反了员工的基本职业道德。故A公司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系合法解除,无需向张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张某辩称其擅自转发邮件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且A公司授予其权限,表明A公司知晓并认可其在工作中不可避免会接触到邮件,因此A公司以张某窃取公司机密文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违法。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的规定可知,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其中,职业道德是劳动者职业活动的行为规范,也是基本的道德要求。张某虽被赋予管理A公司邮箱的权限,但其未经公司同意,且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公司高管的邮件设置转发供自己查阅,无论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无论其是否查看或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该行为本身显然违反了劳动者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故二审改判A公司无需向张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该案所涉及的法条有2条,1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2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即,只有在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时,用人单位才能无过失辞退劳动者,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其中该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实践中,用人单位可能在其规章制度中,对劳动者的职业道德作出明确规定,也可能未进行具体规定。

    一般认为,职业道德作为劳动者职业活动的行为规范,是对劳动者工作时的基本道德要求。用人单位因其生产活动多样性的现实所限,很可能无法在其规章制度中,对每一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设定标准或制定规则。因此,不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是否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明确规定,劳动者都不得违反基本的职业道德,否则,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行使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

    就本案而言,张某虽然是A公司负责邮箱注册、管理的工作人员,但其未经A公司同意,就擅自将公司高管邮件转发至其控制的邮箱,即使其自称仅仅查阅了与自身有关的邮件,但该行为本身,显然违反了劳动者基本的职业道德,A公司据此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无需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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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min
  • 非全日制员工居然要单位缴住房公积金,还是强制性的?

    《生活有律》主理人     艾英石


    用法律解读生活,让生活有趣律动。

    艾律师在上海祝你平安喜乐!

    劳动关系中,我们经常说“五险一金”,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就这样被绑定在一起了,貌似它们都是劳动关系下的伴随者,规定应该很类似,其实,它们不一样,真的不一样,天壤之别的那种。不信,来看这个问题:

    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吗?

    不是强制性的!

    具体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相关条款如下:

    10.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

    11.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12.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对于非全日制劳动者,用人单位为员工单独缴纳工伤保险是应当的,其它险种可以不缴纳。

    那么,你猜猜看!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住房公积金是强制性的吗?

    如果你猜不准,就来看一下这个经过两审终审的典型判例吧。


    2018年10月19日,任某某向佛山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了执法申告,表示自己作为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的员工,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与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在职期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没有为自己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所以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告,要求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为自己补缴所欠的住房公积金。

    2018年11月15日,佛山市公积金中心作出《关于职工反映住房公积金问题的函》,将任某某的申告情况告知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要求该公司收到函件后7天内,到市公积金中心处,为任某某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设立手续,如实登记任某某的工资收入和每月应缴的住房公积金,并在收到函件后30天内,补缴所欠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18年11月28日,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关于“职工反映住房公积金问题的函”异议意见》,其中提出: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与任某某建立的劳动关系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不应强制缴纳住房公积金。

    2019年2月18日,市公积金中心作出《补缴住房公积金确认函》,对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的上述申辩理由不予支持,并且就住房公积金计缴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补缴住房公积金明细等予以告知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同时要求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如有异议,请于收到该确认函之日起7天内提出并提供有效的反证。

    同年2月20日公积金中心将上述《补缴住房公积金确认函》送达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于同年2月25日再次提出《关于〈补缴住房公积金确认函〉的异议》,仍然认为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不应为非全日制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2019年2月28日,任某某确认应补缴的住房公积金数额并补缴了个人应缴的住房公积金3527元。公积金中心经审查后,于2019年9月18日作出佛房金管〔2019〕367号《行政处理决定书》(简称《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在收到决定书的七天内为任某某缴存单位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合计3527元,并于同年9月21日邮寄送达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

    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

    根据《条例》第二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义务性、专项性,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本案件中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作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应按照《条例》的规定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从任某某提交的《仲裁裁决书》以及《民事判决书》可以反映,任某某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与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在上述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未依法为任某某缴纳2014年1月至2016年9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故市公积金中心根据任某某的申告及提交的银行交易明细,确认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应为任某某补缴2014年1月至2016年9月的住房公积金,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确认。

    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认为任某某是非全日制用工,不属于《条例》要求的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范围。

    对此,法院认为,《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条例所规定的缴存对象为“在职职工”,并没有对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职工设定明确具体的区分,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认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对象不包含非全日制职工缺乏法律依据。另外,建金管[2006]52号《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简称52号《通知》)第一点对在职职工进行了细化的解释,该通知认为在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均属于《条例》中的“在职职工”的范畴。

    综合上述分析,任某某即使属于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的非全日制职工,但其在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处工作,并由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支付工资,理应属于《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对象。因此,对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的该主张,法院不予支持。市公积金中心根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涉案决定书,并无不当。

    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不服,上诉至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上诉理由中提出:

    第一、非全日制用工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在职职工”范围。

    《条例》第二条、第十五条中使用了“在职职工”和“录用”两个概念,在1999年住房公积金创建的计划经济背景下,增加“在职职工”要根据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批准下达的招工计划,经过劳动主管部门的批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录用”,企业不能超计划,擅自增加职工。因此“在职职工”概念应理解为单位的正式职工、在编职工,而不包括非全日制职工等灵活就业人员。

    第二、地方执法、立法实践亦表明非全日制用工不属于强制缴存住房公积金范围。相关公积金法规文件中有规定为扩大公积金覆盖范围、增加公积金的普惠性,将非全日制等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自愿缴存公积金的范围,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在此之前非全日制用工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强制缴纳范围。一审判决认为《条例》强制征缴范围包含非全日制职工不符合立法本意。综上,请求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及被上诉人市公积金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负担。


    二审法院认为:
    上诉人南方日报佛山分公司提出,原审第三人任某某系上诉人的非全日制职工,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强制缴纳住房公积金范围。对此,本院认为,根据《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为“在职职工”,该条例并没有对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职工设定明确具体的区分。此外,对于“在职职工”的界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52号《通知》第一点对“在职职工”进行了更细化的解释,该通知认为在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均属于《条例》中的“在职职工”的范畴。

    因此,上诉人认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对象不包含非全日制职工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听了以上案例,你还会混淆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吗?你觉得这两者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

    10 min
  • 节后双响炮:《产业经济学》《投行》

    《生活有律》播客主理人     艾英石


    节后双响炮:《产业经济学》《投行》
    第1炮

    产业经济学

    课堂上,教授讲授经济学:“何谓第一产业?喂牛,养羊。何谓第二产业?杀牛,宰羊。何谓第三产业?吃牛肉,喝羊汤。”有学生问:“那么,文化产业呢?”教授眼睛一亮:“问得好!不愧是俺的好学生。”然后回答:“所谓文化产业,就是吹牛皮,出羊相!”

    第2炮

    投行

    有一个投行菜鸟问:“什么是投行?”

    前辈拿了一些烂水果问他:“你打算怎么把这些水果卖出去?”

    菜鸟想了半天说:“我按照市场价打折处理掉。”

    这位前辈摇头,拿起一把水果刀,把烂水果去皮切块,弄个漂亮的水果拼盘:“这样,按照几十倍的价格卖掉”。


    2 min
  • 节后双响炮:《停车费》《利息》

    《生活有律》播客主理人     艾英石

    第一炮

    停车费

    一位富豪到华尔街银行借了5000元贷款,借期为两周,银行贷款须有抵押,他用停在门口的劳斯莱斯做抵押。

    银行职员将他的劳斯莱斯停在地下车库里,然后借给富豪5000元。两周后富豪来还钱,利息共15元,银行职员发现富豪账上有几千万美元,问为啥还要借钱。

    富豪说:15元两周的停车场,在华尔街是永远找不到的。

    第2炮 

    利息

    银行家的儿子问爸爸:“爸爸,银行里的钱都是客户和储户的。那你是怎样赚来房子、奔驰车和游艇的呢?”

    银行家:“儿子,冰箱里有一块肥肉,你把它拿来。”

    儿子拿来了。“再放回去吧。”
    儿子问:“什么意思?”

    银行家说:“你看你的手指上是不是有油啊?”




    2 min
  • 警察和酒鬼

    《生活有律》播客主理人     艾英石


    一名警察把自己的警车停在一间臭名昭著的酒吧外面,准备随时逮捕那些酒后驾车的小混混。突然,他看见有一个年轻人摇摇晃晃地从酒吧里走出来,费了不少劲才找到自己的车钻了进去,然后开始发动汽车。

    警察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那个年轻人的身上,全然没有发觉酒吧里陆续有人出来开车走了。等到停车场上的汽车几乎全部都走完了,那个年轻人还没有把车发动起来。这名警察实在忍无可忍,冲过去把那个年轻人从驾驶室里揪了出来,对他进行酒精测试。

    测试结果令人震惊,酒精含量是0。

    警察要那个年轻人解释这一切,年轻人说:“今天我的责任是负责吸引警察。”


    【艾律师解析】

    虽然负责引开警察注意力的年轻人没有实施醉酒驾车的行为,不构成刑法修正案规定的危险驾驶罪,

    但是由于这名年轻人与其他实施了危险驾驶行为的同伴进行了事先的商议和分工,这就形成了共同犯罪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犯罪的行为。

    因此,尽管他没有亲自实施危险驾驶行为,仍然要对其他同伴的危险驾驶行为负法律责任。

    当然,如果他们事先商量好隐瞒证据的方法,让警察不能证明他和其他同伴确实商量过实施危险驾驶行为并且瞒天过海的过程,那就另当别论。

    最起码,他在回答警察的问话时,明智的借口可以是:“我正要开车走,突然头晕肚子疼,就幻想女朋友会送药来……”


    2 min
  • 中国国庆日出生的美国总统98岁了,他一生中最快乐的事,就是?

    《生活有律》播客主理人     艾英石


    你好,欢迎来到生活有律,这档播客专辑的主理人是艾英石,愿你在新的一天里度过快乐时光。

    在我们的国庆节举国欢庆的日子里,你知道以下问题吗?

    中美对话开始于哪位美国总统?

    中美建交时的美国总统是哪一位?

    第一个答案,大多数朋友可能会脱口而出:尼克松总统(共和党人),

    第二个答案,可能会有不小的难度,你想起来了吗?

    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位鲐背之年的美国前总统,曾经不惜终结政治生涯,也要去维护好中美关系。

    他,就是美国第39任总统,

    詹姆斯•厄尔•卡特(James Earl Carter)

    又称吉米•卡特(Jimmy Carter)

    1924年10月1日,他出生在美国,

    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家庭,

    成长在佐治亚州偏远静谧的花生农场里,

    他天性纯良温和,

    小时候,父母经常带他去教会,

    还为那时在中国,

    从事卫生和教育工作的传教士们捐钱,

    他被传教士们对中国的宣讲所吸引,

    而有着宗教信仰的父母打小就教育他,

    对人要友善,这不论地域和国界。

    之后,他在美国海军服役的舅舅戈迪,

    被派往中国海域,

    那时,舅舅经常给他写信,

    讲起中国的风土人情,并告诉他,

    中国的华盛顿是孙中山,深受国人爱戴,

    还寄回很多中国纪念品,

    至今,他都保留着一个古轮船模型,

    并常与人提及这段往事,

    而也就是从那时起,

    他对中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可当时,谁也未曾想到,

    这个温文儒雅的农家男孩,

    后来竟会走上了激烈的从政之路。

    1946年,他从美国海军学院毕业了,

    而后开始服兵役,

    1949年,

    正在美国海军潜水艇部队的他,

    来到了中国海域执行任务,

    他曾去过上海,香港,还有青岛,

    他在青岛还听到了,

    正在逼近的解放军的炮火,

    并用自己的相机拍摄了老青岛的海岸线。

    而就在他25岁生日那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

    这个名字,

    从此在他脑海里打下了深深烙印。

    退役后的他,由于父亲病逝,

    他又回到了家乡,接管了农场,

    务农的同时,

    也从事一些镇上的政治工作,

    就这样,他竟然一步步,

    从佐治亚州的农场主,

    到参议院直至做到了州长。

    在担任州长时,又因为办事务实,

    致力于消除种族歧视等优点被认可,

    随后,伴着政治路途的士气,

    1974年,

    他参加了民主党总统提名竞选,

    并在两年后,

    成功的赢得了民主党的提名,

    于同年当选为美国第39任总统。

    与当下某位总统不同的是,他奉行:

    以人权,和平为宗旨的外交政策。

    美国掌管多年的贸易要塞:

    巴拿马运河,他归还了;

    埃及和以色列战火纷飞,

    他就给两国来了个和平会议。

    面对中国问题,

    他所做的更是大胆而果断!

    说到中美关系,

    很多人自然会想到尼克松,

    想到他在1972年,

    打开了中美关系大门的中国之旅。

    不过,美国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

    却是从那时开始的7年之后。

    在此期间,尽管尼克松、福特,

    都在各自总统任内先后访华,

    但都没能实现中美关系的正常化,

    尼克松访华时,指出了“一个中国”,

    但指代并不清晰,许多美国保守派,

    还一直仅视台湾为中国,

    而直到他上任后,

    一改前任总统的作风,

    就“中国政府”到底是谁?这个问题,

    直面国会,

    内部产生了多次、激烈的争论。

    因为美国之前跟台湾已有,

    30多年的外交关系,在台湾有很多朋友,

    当时与大陆建交这一步并不得美国人心。

    可他却坚定的认为:

    台湾是属于中国的,

    也只有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

    才有可能让中美有进一步的发展。

    于是,他不顾国会的反对,

    果敢的抓住美国宪法里所规定的,

    “只有一个人能够认可另外一个政府,

    而这个人就是美国总统,

    国会在这方面没有否决权”

    于是他立刻拍板,决策了。

    成为了美国建国以来,

    第一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总统。

    而这一权力的行使,

    却成了他后来在总统连任竞选中,

    落败于里根的原因之一,

    当时里根猛烈抨击他这一决定,

    并得到了大多选民的支持。

    可他从未后悔做出这一决定,

    他说:这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事。

    “因为这个决策,

    中国的13亿人民会有更好的生活,

    也使美国人过上了更好的生活,

    我相信世界上70亿的人民,

    也因为这个决定有了更好的生活。”

    他在落实对华决策上,

    也抓住了最正确的时机,那就是,

    邓小平刚恢复党内领导职务之时,

    他十分欣赏邓小平,

    不仅由于他的睿智、谦逊,

    更因为,卡特深知,

    他一样重视中美关系的正常化。

    他说:“邓小平先生非常幽默,

    我和他成了好朋友,

    他比我年纪大20岁,就像我的大哥一样,

    我们彼此信任。

    1978年初,

    他与邓小平进行了一系列秘密谈判,

    1979年邓小平受邀访问美国时,

    他还特意安排美国小朋友演唱,

    《我爱北京天安门》。

    很快,在他的努力下促成了,

    中美历史上最重要的几个时刻:

    1978年12月15日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

    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即“中美建交公报”)。

    12月16日,

    中美两国发表《中美建交公报》,

    美国承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

    它标志着中美隔绝状态的结束,

    和关系正常化进程的开始。

    1979年1月1日,《中美建交公报》,

    正式生效,中美正式建交。

    中美两个世界超级大国,

    外交关系的正常化,

    为东西方全面交流奠定了基础,

    之后国际大企业们蜂拥而至,

    争抢着来开拓中国这块庞大的市场,

    而中国也在这场世界经济浪潮中,

    日趋成熟。

    这一切除了当年小平同志的功劳,

    更有背后他这样一个美国总统的功勋!

    中美建交,他的激动溢于言表,

    后来他曾回忆说:

    “与中国建交是正确的,

    这是我在任期间,最大的成就!”

    建交之后,

    他加速提升中美关系的脚步,

    不仅利用美国在世界银行的地位,

    为中国成为世界银行的成员强势助力;

    还“拒绝”了邓小平,

    派遣5000名中国学生留学美国的提议,

    原来他的决定是:派10万人来!

    此后,

    在教育、能源、农业、太空等方面,

    他都大力支持中国,

    而这些项目大部分都持续至今。

    正当中美关系显露曙光,

    准备迎接更美好的未来时,

    他在美国总统连任竞选中却败给了里根。

    1981年,

    卸任后已经56岁的他,回到了家乡,

    此时的他才发现,这些年忙于国家政务,

    自己家中农场竟然因为经营不善,

    欠下了150万美元的巨债,

    他与妻子也不得不变卖农产品,

    甚至要靠出版回忆录去还钱了。

    但就在这般债务下,

    他仍没有忘记人道主义的理想,

    在1982年,建立了卡特中心,

    一个致力于世界和平、民主人权、

    医疗健康的非盈利组织,

    往后数年,他走访多个国家,

    奔走于维护国际和平和人类慈善事业中。

    因为他还是第一位基督徒总统,

    卸任后,一直担任着教会的主日学老师,

    每次都有不少慕名而来的游客,

    教堂会在他来之前,花不少时间,

    “培训”游客执行这些见到他的规定:

    卡特进屋时不要起立,因为他已经不是总统了;

    可以尊称他为“卡特总统”,但请不要叫他“总统先生”;

    如果是一个人和卡特夫妇合影,不要站在他们中间,因为他俩喜欢手牵手;

    他们夫妇一唱一和,

    无论何时都形影不离的彼此扶持。

    在他75岁生日的聚会上,

    有人大声问他:

    “你一生中所做过的,

    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

    卡特脱口说道:“娶了罗莎琳。”

    这对闪耀的灵魂伴侣,

    让人们再次看到了,

    爱情、人性和信仰的魅力。

    而让人印象最深的还有,

    他们夫妇两人积极为,

    世界无家可归者启动住房工程,

    (吉米-卡特工作计划)。

    从他卸任后的第二年开始,

    每年他都会在世界各地的工地上,

    穿上蓝色牛仔裤和工作服,

    亲自下工地,

    身体力行地去做志愿者工作,

    而这一做就是35年,风雨无阻!

    有一张他2017年7月,

    在加拿大 Edmonton,

    做建筑志愿者,

    与工人一同建造房屋的照片,

    当时的他已经93岁高龄了!

    这是他发起并参与最多的慈善项目之一,

    为世界各地流离失所的穷人,

    免费修建房子,参与修建的工人,

    也都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建筑义工。

    他每一次的行动,妻子罗莎琳都会紧密跟随

    年事已高的他,

    还两次因此摔倒动了手术,

    可他仍不放弃,

    最令人感到惊奇的是,

    2015年他还被确诊为肝癌,

    可第二年竟神奇般康复了。

    退休后的他,除了大量做慈善,他最大的贡献更在于,他多次挺身而出,去调解美国与多地矛盾,化解了多场战争的危机。最著名的当数,上世纪90年代的海地危机。他在美方已派军攻击海地的情况下,临危不乱,成功说服海地领导人,向白宫递交谈判协议,

    从而避免了一场大战。

    之后他又先后解决了,南斯拉夫、朝鲜等外交问题,由于他对国际和平,人类慈善事业的卓越贡献,在7次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后,于2002年正式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这不禁让人感叹:怪不得在他从政期间,美国没有发动过一场战争,没有用过一次子弹!

    卸任后的他定期访问中国,

    并在教育、医疗、住房等,多方面给予中国帮助。2008年中国汶川地震时,卡特中心启动了,五年计划的“仁人之家”,(Habitat for Humanity)旨在帮助过万户中国贫困家庭,在震后为他们的住房提供保障。他还曾在北京规划设计了一家大型义肢厂,用了近5年的时间去培训残疾人导师,仅这一项就惠及过5000万中国人。

    而卸任总统退休后的他,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中美关系。但是,他深知仅凭一己之力,无法从根本上促进中美关系,因此,他十分留意,历届美国总统的对华态度。而2016年,特朗普当选,“让美国再次强大”,“美国优先”的竞选宣言,让他不禁紧皱眉头。

    与此同时,他发现中国正如他所想,

    在高速前进发展中,无论是经济方面,还是科技方面,都在世界上占领一席之地。可近年来,美国在贸易,科技上对中国的种种举措,无异于是在放弃强强联合的机会,

    这让他心里很是焦灼。

    在2019年的4月15日,他更是透露出了这样一个惊天大秘密,特朗普总统首次给他打电话了,说是想跟他聊聊中国。

    这是他们第一次交谈,他说:特朗普告诉他,非常担心中国将“领先于我们”。而卡特对特朗普说:美国是“世界历史上最好战的国家”,因为美国希望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其他国家。他还指出:“中国把资源投入到高铁等项目上来,而不是国防开支。”“我认为,我们已经浪费了3万亿美元。”(他指的是美国的军费开支)而“中国没有在战争中浪费一分钱,这就是为什么他们走在我们前面,几乎每一个方面。”

    他还说:他知道特朗普担心中国,

    或将超过美国,成为世界头号经济超级大国。

    一个快百岁的老人,用他一生的眼光,坚定的看好中国,坚定的相信:中国会成为真正的“超级大国”!


    那美国,究竟要怎么做呢?他不止一次提到:与中国联手,搞好双边关系,才是美国最正确的选择。

    可让他感到非常遗憾的是,对方似乎并没有认真理解他的话语,依然我行我素,以至于在半年后,他不禁发出:“如果让特朗普再做4年总统,这将会是个灾难!”

    疫情期间,特朗普频频甩锅,

    “中国病毒”,“武汉病毒”,

    “中国太慢了”等言论不绝于耳,

    这不仅无益于抗击人类共同的大敌,

    还给中美关系再次结上坚冰,

    真的似乎印证了他所说的“灾难”。

    那个时候,

    这位老人只能是干着急!

    也许在特朗普眼里,

    他就是软弱的,甚至是被遗忘的,

    按照他的做法,

    根本无法带来强大的美国。

    是的,这位美国老人,

    他就是希望“美国成为仁慈的超级大国”,

    难道爱与仁慈就不是,

    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吗?!

    其实我认为,爱与仁慈,也是法律的最高追求,法理的终极目的。

    信仰虔诚,正派朴实,勤奋坚守,心有大爱。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果没有这样的卡特,中美关系至少倒退30年,今天中美双方、乃至全世界的变化,都可能将无法想象。

    如今,他已退任多年,希望我们还能记起,这位美国前总统的胆识与远见,以及他毕生为中美关系,所作出的巨大贡献。

    98岁的卡特,一个最正派,最有情怀,最伟大的美国总统!

    智者乐,仁者寿,祝您健康长寿!



    谢谢你的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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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min
  • 你说得出名字吗?上海有一条百年马路,“四大家族”都曾居住于此

    《生活有律》播客主理人     艾英石


    你好,欢迎来到生活有律,这档播客专辑的主理人是艾英石,愿你在新的一天里度过快乐时光。


    国庆假期,上海值得逛的马路太多了。

    说到“网红路”,应该没有哪条比武康路更出风头。

    每到假期,来武康路拍照的游客,在网红店门口总是三五成群的排着队,让整条马路热闹不已。

    如果你喜欢安静,上海小众的宝藏马路不要太多,比如距离武康路仅1公里多的东平路。

    东平路全长不过400米,和上海的许多老马路一样,被两旁高大茂密的梧桐树掩映着。

    路过东平路时最大的感受就是寂静祥和,不同于武康路的熙熙攘攘,东平路仍然保留着昔日的独特风韵。

    躲在树荫后的老建筑们,门口大多挂着“优秀历史建筑”的铭牌,彰显着这条马路不平凡的过往。

    旧上海的东平路,仿佛是民国版的“比弗利山庄”,集中了许多名人豪宅。最巧合的是,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不约而同地看上了这一“黄金地段”,在东平路上都有住宅。

    上海人总爱用“贵气”来形容这条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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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平路1号——席家花园,主席的席。

    席家祖上是苏州洞庭帮的席正甫,正确的正,杜甫的甫。

    当年汇丰银行的一切对华业务都是席家在控制着,是中国近代最大的买办。

    东平路1号正是席正甫的孙子——席德柄的宅邸,德高望重的德,把柄的柄。

    他与宋子文在美国时还是同学。虽然没有位列民国四大家族,席家与陈家、宋家都有姻亲关系。

    东平路7号——孔祥熙&宋霭龄故居

    又被叫做7号楼,旁边就是蒋介石&宋美龄的爱庐。7号楼是1935年修建的,西欧建筑风格的花园住宅。假三层砖木结构,正立面是三座大拱劵构成的柱廊,中间的拱劵是入口,复折式的灰瓦屋顶开着蓬式老虎窗。造型特色不拘一格,立面丰富;浅褐色的屋顶、奶黄色的外墙,橘黄色的墙角,色调组合得和谐又美观。



    东平路9号——蒋介石&宋美龄的爱庐

    宋美龄和蒋介石结婚的时候,宋子文购买了东平路9号的洋房,作为新婚礼物送给妹妹。蒋介石夫妇俩在庐山有美庐,在杭州有澄庐,因此给这栋建筑取名为爱庐,足可看出两人对这座府邸的喜爱。爱庐建于上世纪30年代初期,是三层砖木结构的花园洋房;外墙镶嵌彩色鹅卵石,孟莎式的坡面屋顶,两层的阳台弧度很小,显示了优雅收敛的贵族气质。


    东平路11号——宋子文旧宅

    这是当年宋子文在上海的多个房产之一,也是他最喜欢的一处宅邸。它是一栋非常典型的法国文艺复兴风格的花园洋房,屋顶是孟莎式双折坡屋顶,装饰有“老虎窗”。二楼有大露台,宅前有大花园。法式建筑注重装饰,外墙是非常梦幻的橘粉色,整栋建筑对称而庄重。和沪上许多有历史的老洋房一样,这里也曾经被改建成西餐厅和酒吧。



    东平路16号——陈立夫故居

    陈立夫是陈其美的侄子,陈其美是蒋介石的领路人。

    蒋介石能够认识陈其美,改变了他的一生。陈其美参加革命比蒋介石早,蒋介石是在日本读书期间,结识了陈其美。在陈其美的引导下,蒋介石走上了革命道路,加入了由孙中山在日本创办的同盟会。说白了,这个组织就是为了推翻清朝而建立的。

    陈其美很不幸运,遭到了袁世凯的北洋军追杀。袁世凯让驻扎上海的张宗昌负责实施暗杀陈其美的计划,张宗昌又找到了程国瑞来负责执行。陈其美被程国瑞事先埋伏好的枪手连开三枪,当场牺牲,年仅38岁。

    当时,袁世凯为了震慑反对他的人,将陈其美的尸首抛尸荒外。

    蒋介石得知义兄遇害后,不顾个人安危,前去为陈其美收尸,让他入土为安。

    多年以后,蒋介石率领北伐军占领上海,特意举行陈其美逝世十一周年纪念大会,并亲自主持。从这而也能看出,蒋介石的革命导师陈其美,在蒋介石心中还是很有分量的。不然的话,蒋介石主政后,陈家也不会成为四大家族之一了,对不对?

    陈立夫陈果夫俩兄弟在“网红路”武康路上也有产业,但是陈立夫在东平路上的这处宅邸也毫不逊色,构成了他传奇人生的一部分。红色的外墙格外醒目,三层欧式风格,三段式墙面并不对称。红陶筒瓦铺就的坡面顶,奢华的浮雕石柱,曾经的繁荣依然可见一斑。


    民国的风花雪月早已成为历史,现在的东平路早已是“旧时王榭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马路上梧桐葱茏,庭院幽深;由于它环境雅致、安逸、静谧,加上并不通公交车,也被称作“上海第一情侣街”。

    的确,与爱人携手走过东平路,别有一番情调。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这里一路都是洋气时髦的餐厅、咖啡馆、酒吧、工艺品店。

    现在的东平路正逐步提升品质,转型为“世界级音乐文化街区”。

    未来,我们看到的东平路,将会更加接近它原本的面貌。

    它的原名叫做贾尔业爱路,贾宝玉的贾,尔康的尔,业务的业,爱情的爱。

    它是由上海法租界公董局在1913年修筑的,在当时属于越界筑路的性质。

    它以法国驻沪总领事贾尔业爱来命名。

    1943年,抗战时期,汪精卫政权以山东东平县改名为东平路,沿用至今。


    对此你有什么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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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min
  • 9岁小王子竟然对同学说“我爸是李刚”,《家庭教育促进法》喊他爸依法带娃啦?

    随着2022年1月1日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中国父母正式进入依法带娃时代,这是我国就家庭教育进行的第一次专门立法,意味着家庭教育这样的“家事”,已经上升为“国事”。

    那么乔治小王子类似“我爸是李刚”的言论,会不会导致他爸承担一些法律上的后果呢?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

    “问题孩子”的背后往往隐藏着监护履职不当等   “问题家庭”。

    教育不仅仅是家庭的责任,

    家庭教育是基础,政府促进有责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把教育提升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责任。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家庭教育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短板。有的是父母或监护人未尽教育职责,有的是父母或监护人不懂如何教育,由此产生一些社会问题。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家庭教育都得管起来。

    怎么管呢?

    可以协商和学习。但如果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甚至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将视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他们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促进法》给家庭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要依法带娃,还得科学带娃,树立理性的成才观,将其身心健康、人格健全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

    当然,父母和监护人并不是孤军奋战。

    在一个个家庭背后,还有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在草案二审阶段,“家庭教育法”更名为“家庭教育促进法”,两字之差,透露出背后的价值导向——家庭教育促进法目的在于:构建“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家庭教育不断发展。

    那么,对于乔治小王子的言行,威廉王子夫妇会不会触犯了《家庭教育促进法》?

    正在收听的你,会怎么评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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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期我们接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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