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說話之間、那十二個門徒裡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那裡、與他同來。
48那賣耶穌的、給了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他.你們可以拿住他。
50耶穌對他說、朋友、你來要作的事、就作罷。於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穌。
51有跟隨耶穌的一個人、伸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
52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罷.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53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麼。
54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
55當時、耶穌對眾人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麼.我天天坐在殿裡教訓人、你們並沒有拿我。
56但這一切的事成就了、為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當下、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
57拿耶穌的人、把他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去.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裡聚會。
58彼得遠遠的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裡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
59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
60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
61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 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
62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麼.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
63耶穌卻不言語。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 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 神的兒子基督不是。
64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65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他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
67他們就吐唾沫在他臉上、用拳頭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說、
69彼得在外面院子裡坐著、有一個使女前來說、你素來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穌一夥的。
70彼得在眾人面前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甚麼。
71既出去、到了門口、又有一個使女看見他、就對那裡的人說、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
73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前來、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
74彼得就發咒起誓的說、我不認得那個人.立時雞就叫了。
75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
弟兄姊姐平安,歡迎收聽天天靈聽,今天看的經文是《馬太福音》第26章47至75節,題目是「耶穌受審」。
耶穌受審判是為了應驗先知書上的話,在《馬太福音》26章56節說:「但這一切的事成就了,為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這裡讓我們知道先知書每個細節可以從舊約聖經看到,如加略人猶大的背叛(詩41:9);被賣於三十塊錢(亞11:12);同強盜一起被釘死(賽53:12);手腳被扎(亞12:10)等;其中有些經文甚至還預言乃至耶穌被抓的場面,例如「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賽53:7)。
我們看到大祭司要抓耶穌的時候,為什麼不在公開講道的時候抓祂呢?其實大祭司知道可以抓,問題是如果要告祂為顛覆份子的時候,公開抓祂可能會造成政治的不利,甚至可能引起暴動。
簡介:該亞法約在耶穌基督降生後18—36年間作猶太人的大祭司,他的岳父亞那也曾是大祭司(約18∶13;路3∶2)。
我們先看大祭司該亞法(Caiaphas)為什麼要抓耶穌,他既是既是宗教領袖,又是與羅馬政府交涉事務的政治領袖。當時的猶太公會相當於猶太族的最高法庭,大祭司便是公會的主持人,權勢很大。當年耶穌被無辜定罪處死,就是由該亞法主謀煽動猶太人,迫使羅馬巡撫下令執行的。
當時公會在該亞法的主持下,對耶穌進行了初步的審問。這群想置耶穌於死地的宗教領袖們,正在急於尋找對祂不利的證據,為要使這宗案件在呈交羅馬巡撫作進一步裁決時,足以獲得他的接納。為要將耶穌除掉和置於死地,也幫助他們表達對羅馬政權的忠心。原來猶太公會本身沒有執行死刑的權柄,凡牽涉死刑的案件,必須獲得羅馬巡撫的批准。
雖然公會里的人已收買了不少假見證人起來誣告耶穌,但他們所提出的指控,都不能把耶穌入罪。最後有「兩個人」指證耶穌曾對聖殿說過威嚇的話;其實根據摩西律法,至少要有兩個見證人,指控才可以成立。本來這「證據」是對耶穌很不利的,因為聖殿歸羅馬政府保護,任何人對聖殿的安全構成威脅,就是違反了羅馬政府的法律;然而,由於耶穌對他們的指控不加答辯,他們想以此把祂入罪也就不能成功了。
大祭司覺得用別的途徑入罪耶穌會更為有效,於是迫使祂表明自己是否彌賽亞。耶穌不否認自己是彌賽亞的身分,但祂指出自己不是眾人心目中要用武力拯救百姓的彌賽亞,而是舊約聖經所預言的那位尊貴的主,「坐在在大能者的右邊」和榮耀的人子,「駕著天上雲彩降臨」。
大祭司認為耶穌既確認自己與至高者同位,這就構成了猶太律法中最嚴重的「僭妄罪」,可以上呈羅馬巡撫判以極刑。他們隨即用各樣方法凌辱和戲弄耶穌。「撕開衣服」是極之驚懼的表示;「吐唾沫」是厭惡、棄絕的表示。
弟兄姊妹今天的經文,看到對耶穌的審判對我們有什麼意思呢?聖潔無罪的主,為要拯救你和我的緣故,甘願忍受諸般痛苦與折磨;面對主這樣偉大的愛,我們豈能不愛祂?
《以賽亞書》第53章7至10節說:「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譯: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耶和華卻定意(或譯: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或譯: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弟兄姊妹一年又將過去,我們看到今天的經文主怎樣成為我們的幫助。讓我們一起禱告。
我們在高天之上,愛我們的天父啊!祢是創造宇宙萬物全能的真神!感謝讚美祢,因著祢的大能和大愛,蒙祢的旨意,我們又走過了一年在世的路程。今天,祢的孩子在這裏靜默、禱告,是存著感謝讚美的心,要數算祢這一年中,從祢高天寶座上澆灌給我們豐豐富富的恩膏。
耶穌基督,我們的救主,為了背負我們的罪孽,是祢,為我們披戴荊棘冠冕,是祢,被輕視,被譏笑,被辱罵,被鞭打!為我們,被高掛在那十字架上!祢是大能的主,卻在各各他山上,靜默無聲,任憑人辱,作了我們代罪的羔羊。祢只對父說:「成了!」三天後你復活了!十字架便不再是恥辱,十字架便成了我們仰望的救贖,成了主和我們的榮耀!
感謝主,是祢的死,祢的復活,讓我們得以重生。是祢十字架上流出的寶血,遮蓋了我們一切的罪過。使我們能夠脫離撒旦對我們一切過犯的控告。耶和華聖潔的父神,便不再按我們的過犯責罰我們,使我們得以在榮耀的天父座前歡喜相聚,讚美飛揚。凡有血氣的,都當讚美祢!哈利路亞!哈利路亞!
感謝天父,是因著愛,祢賜下祢的獨生子——耶穌!感謝我主基督,祢用喜樂的靈,再次充滿了我們的心!感謝天父,在我們人生旅途中,給我們力量,讓我們剛強!求祢保佑我們的心懷意念,使我們能夠遵行祢的旨意。求祢用祢的話語,在我們心中,作路上的光,作腳前的燈,堅固我們的信心,讓我們一生學祢的樣式,行祢所喜悅的道路。我們雖不知明天的道路,但我們深知,祢掌管著明天,祢牽我手。感謝主,因著祢背負的十字架,我們得了蒙恩的福分。我們仰望十字架,祢是道路、真理、生命!奉耶穌愛子之名禱告。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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