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到一個美國的牧師所講的教會的一件事。他說,美國的教會,外邊都有很大的停車場,所以車位很重要。離得最近的那些車位呢, 都是留給訪客的。會友們呢,都要把車子開到最裡面去,出來要走最遠的路。所以他說, 在一些教會當中就有一些常客,一些受洗的信徒,為了少走路,就遲遲不加入教會成為會友,這樣就可以享受訪客的待遇,就一直可以把車停在外邊比較近的地方。因為一旦成為教會的成員,就只剩下責任了。我想這是現代人很常見的一種心態了。慕道友來到我們的當中,首先,我們不是要他們盡責任,他們是享受權利。但是基督徒呢?作為教會的成員,卻是首先要看到責任,而不是看到自己的權利。這與現代的文化呢, 其實是蠻相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