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喜歡,請訂閱【曉牧說故事】,每周日更新,若能給五星好評,是對我最大的支持,感謝您,祝您平安順遂。
【不可再愛】
城市裡的人相信很多死去的東西還能回來。
刪掉的照片可以從雲端復原,撤回的訊息可以被截圖保存,停用多年的帳號,也可能忽然在某個凌晨亮起綠燈。
所以人們也相信,愛情應當可以。
陳默是在分手後第七年,再次收到林晚訊息的。
那天凌晨一點十七分,他剛洗完澡,坐在床沿擦頭髮。手機亮了一下,通知欄裡只有一句:
「最近好嗎?」
他盯著那四個字看了很久。
久到螢幕暗下去,他又把它按亮。
林晚的頭像仍是以前那一張。海邊,側臉,頭髮被風吹得有些亂。那是他替她拍的。
七年裡,她換過工作,換過城市,也換過幾次社群帳號,唯獨那張照片沒有換。
陳默忽然覺得,這七年似乎也並不久。
他回覆:「還可以。妳呢?」
訊息立刻顯示已讀。
過了兩分鐘,林晚說:
「有點想你。」
陳默坐在黑暗裡,聽見自己心臟很重地跳了一下。
人到了某個年紀,已不太容易因為一句話失眠。
除非那句話來自一個早該消失的人。
他與林晚在二十三歲那年相愛。
那時他們住在一間沒有電梯的舊公寓,夏天很熱,冬天漏風,洗衣機轉動時會像病人一樣咳嗽。兩個人的薪水加起來不多,卻總敢談論遙遠的事情。
他們談以後要住在哪裡,養什麼樣的狗,婚禮請幾桌,孩子的名字要不要有水字旁。
年輕人談未來,往往像窮人翻閱豪宅廣告。
雖然一樣也買不起,卻看得十分認真。
後來,他們開始爭吵。
先是誰洗碗,誰忘了繳電費,誰回訊息太慢。再後來,是誰不夠體諒誰,誰為誰犧牲更多,誰先變得不像從前。
一段感情走向死亡時,通常沒有多大的聲響。
它不像玻璃碎裂,更像牆角受潮。
起初只是淡淡的一小塊,誰也不在意;等到發現,霉斑早已爬滿整面牆。
分手那天,林晚把鑰匙放在桌上,說:
「我們都試過了。」
陳默沒有留她。
七年後,他們再次見面。
地點是從前常去的咖啡館。原來的店早已倒閉,新店裝潢得明亮漂亮,牆上掛著幾句英文,桌面乾淨。
林晚來得比約定時間晚十分鐘。
她推門進來時,陳默幾乎立刻認出了她。
她瘦了一些,頭髮剪短了,眼角有很淡的紋。她笑著說抱歉,聲音仍與從前相似。
相似是一件危險的事。
它並不等於相同,卻足以令人犯錯。
他們聊了很久。
聊工作,聊共同的朋友,聊誰結婚了,誰離婚了,誰去了國外,又聊起那間舊公寓。
林晚笑著說:
「你還記得那台洗衣機嗎?每次脫水都像自殺。」
陳默也笑。
他當然記得。
他甚至記得某個下雨的晚上,兩人蹲在洗衣機旁,一邊用手壓住劇烈晃動的機身,一邊笑得喘不過氣。
那些年最窮,也最亮。
至少回憶是這樣告訴他的。
至於他們曾為了修理費爭吵,林晚哭著說他沒有擔當,他摔門出去整夜未歸,倒像是另一段不相干的故事。
記憶頗懂得剪輯。
它知道觀眾喜歡什麼,便留下什麼。
散場前,林晚問:
「你有沒有想過,我們也許可以再試一次?」
陳默看著她。
窗外正下著雨,玻璃映出兩人的影子,與七年前有些相像。
他忽然覺得,也許命運真的繞了一個很大的圈。
人一旦渴望重來,便會把巧合稱為命運。
彷彿如此一來,從前所有的錯,都不必由自己負責。
他答應了。
起初,他們過得很好。
他們去舊地,吃以前常吃的餐廳,看曾錯過續集的電影。林晚偶爾在他家過夜,早晨替他煮咖啡,陳默醒來看見她站在廚房,會有一瞬間分不清今夕何夕。
他喜歡這種錯覺。
彷彿七年從未存在。
彷彿他只是做了一場很長的夢,醒來時,那個人還在原處。
然而林晚並沒有真的留在原處。
她不再喝加糖拿鐵,改喝黑咖啡;不再喜歡熱鬧,週末只想待在家裡。她以前怕貓,現在卻收養了兩隻。她不再相信婚姻,也不想要孩子。
陳默起初只是驚訝,後來漸漸失望。
有一次,他買回她從前最喜歡的草莓蛋糕。林晚只吃了一口,便放下叉子。
「太甜了。」她說。
陳默怔了一下。
「妳以前很喜歡。」
林晚笑道:
「那是以前。」
他不知為何,忽然有些惱怒。
「妳以前不是這樣的。」
這句話說出口後,兩人都安靜了。
林晚看了他很久,問:
「那你希望我是什麼樣?」
陳默答不出來。
但那一夜,他做了一個夢。
夢裡,林晚穿著二十三歲時的白裙子,坐在舊公寓的地板上。房裡的牆壁受潮,燈泡微黃,洗衣機仍在陽台劇烈搖晃。
她朝他招手。
陳默走過去,蹲在她面前。
林晚年輕得近乎不真實,皮膚沒有皺紋,眼中沒有疲憊,笑容裡沒有後來那些失望。
她說:
「你終於回來了。」
陳默伸手抱住她。
她的身體很冷。
不是冬天的冷,也不是病人的冷,而是相片、舊衣服、無人居住的房間才有的那種冷。
他低頭看去,發現懷裡的人沒有呼吸。
她只是一具保存得很好的屍體。
臉上仍帶著二十三歲那年的笑。
陳默驚醒時,天還沒有亮。
林晚躺在身旁,背對著他。
他伸手碰她的肩,觸手溫熱。
他鬆了一口氣。
可林晚沒有回頭,只低聲問:
「你還記得我們分手前說了什麼嗎?」
陳默說:「什麼?」
「我們試過了。」
她坐起身,打開床頭燈。
燈光下,她的臉有些蒼白。
房間裡很安靜。
牆上的電子鐘顯示凌晨三點四十四分。
林晚下床穿衣。
陳默問:「妳要走?」
她沒有回答,只收拾自己的東西。
陳默忽然慌了,上前拉住她。
「我們好不容易才重新開始。」
林晚看著他:
「就當是做一場夢。」
「如今這夢,也該醒了。」
她走後,陳默幾夜未眠。
他開始反覆翻看舊照片。
照片裡的林晚始終年輕。她站在海邊,坐在窗臺,抱著一袋剛買回來的水果。她從不會厭倦,也不會改變,更不會說出讓人難堪的真話。
他像是忽然發現什麼,閉上眼,低聲說:
「我愛的不是妳。」
「原來我只是捨不得那時候的自己。」
此後多年,陳默不再回到那條街。
偶爾深夜,他仍會夢見舊公寓。
夢裡,白裙女人坐在窗前,始終二十三歲,始終含笑看他。
但他已不再走進去。
因為他終於明白:
舊人若再相逢,應當重新認識。
若不能接受她已成為另一個人,便不該再說愛她。
第二次愛上的,從來不是同一個人。
只是回憶披著她的臉,回來敲門。
而門是否打開,從來不由命運決定。
只由孤獨決定。
記曰:
人可以再次愛上舊人。
但不可再次愛上回憶。
舊人尚會改變,回憶卻永遠正合心意。
因此,經過美化的記憶;它不索命,只慢慢吃掉一個人的現在。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