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气之动也。有消长往来之形。故卦象有对反分合之别。以八卦
之分阴阳。不过两类。而乾坤主之。震坎艮属阳。巽离兑属阴。此易
见者也。而离象日且可代干。坎象月。且以代坤。则前之阴者为阳。
阳者为阴矣。岂非气有消长。象有往来。数有乘除。卦有升降乎。故
阴者乐阳。其体阴者其用阳。阳者乐阴。其体阳者。其用阴。此一定
不易者也。盖先天之气。至后天而变。变则用殊。其因于动也。动则
变见。不动不变。则用不彰。而无所分于阴阳。既动既变。则用以明。
而阴阳之象。不复浑沦。阴阳之途。亦随迁易。此皆生成之例。造化
之源。有必至者也。故阳卦多化于阴。阴卦多化于阳。进则变矣。退
则复矣。其迹可求于象。其行可见于序。其至可审于位也。虽为卦
八。其变化可无穷焉。此固圣人体察入微。征考有自。盖能明河洛
之象。阐太极之形。推之而不差。用之而不忒也。夫河洛之数。阴阳
相对。奇偶相生。皆示物之所生化。气之所流行。而明天下之大本
者也。故卦象之。以画示其数。以卦成其名。虽气不可见。而数之多
少可计也。虽物不可形。而卦之大小可名也。故立卦而万物万事
上经2-伏羲六十四卦讲义-30
皆自卦中出。天地尚不外是。况其下者乎。故卦者卦也。言以一而
卦众也。悬则以测物。谓之卦。卦立。则物物事事皆得依则以测之。
故能周知无穷。
八卦之序。干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自干至震。自
巽至坤。分为左右。而仍成圆形。以二气之往来相续。循环无已也。
乾坤对列。六子成行。以明阴阳之有所属。而升降之有次也。故一
二三四之序。乃位次也。必求于象之变化。始见气之进退。如自下
而上。则震者坤所变。自上而下。则巽者干所化。其序不同。亦相当
也。盖阴阳二者。往来不已。初非泥于一地也。升降有时。初非限于
一日也。故时位不同序。升降往来不同道。消长进退不同途。各以
所宜而自至焉。卦象亦如之。故以兑次干。言兑之上既复。即归于
干。以巽随干。言干之初初变。即成为巽。一来一往。一进一退。各有
序也。由兑溯离。可见其升之道。由巽推坎。可见其去之途。其相次
亦有定也。坤之与震艮亦然。不可泥一二之序。而执于一偏。必通
各象之形。而寻其所至。此八卦位序所赅之义。实至精深也。阳之
进者。为阴之退。阴之长者。为阳之消。此易见者也。皆定于三画。故
有多必有少。有减必有加。其象所具。则数之所计也。故坤纳艮之
阳而变震。震之初爻。即干之下。干气初见。坤气即潜。此震卦之象。
上经2-伏羲六十四卦讲义-31
示由静初动。由阴生阳之机。其象既明。其气亦昭。观其所变。即得
其所示之义矣。不独震也。余卦皆然。故来往有途。进退有道。以成
环行。永无断绝。此始彼终。非真始终也。为便于纪录。谓之始终耳。
如春去夏来。秋往冬至。此一岁之始终。为纪岁也。实则冬去春复
来。日月何尝有所始终哉。彼八卦之交递亦犹是也。故泥其迹则
不达。通其意则皆知。气行无垠。数至有纪。必旁通各象而会归之。
方得圣人立卦之心。与河洛图书相合之义耳。
夫卦之用以测物。必自物之既生始。物物事事所自生成者三。天
地人是也。故卦之爻三。即仿河图中之三五也。然生成必自二气
之合化。孤阴独阳不克生化也。必合阴阳。而后生成之功始见。必
列阴阳。而后事物之情始明。此三爻之卦必重。重而后竟其用也。
亦即河图洛书四方之数。以一阴一阳交合成象之义。故卦之体
三爻。而成用。则六爻也。天有阴阳。地有柔刚。人有仁义。皆二气相
间。以生成事物。而见其情性者也。名之曰道。言物物事事必由者
也。天地人之合。而二气行止于其间。故卦象以六爻分象之。而变
化亦因之生矣。六爻之卦所自成者以此。原夫天下之物事。莫不
以阴阳之从违。为有无生化之本。阴者求阳。阳者求阴。合而有得。
生化无尽。则前之孤独者。至此必偶。而前之三爻者。至此必重。此
上经2-伏羲六十四卦讲义-32
重卦之立。亦本乎生化自然所至者也。如干之三爻也。无所谓生
成。故无所谓物事。不过以象天之元气而已。若推其生成。象其物
事。则必加其所行止之象。而仿其气之动静。名其数之奇偶。以尽
其生化之用。则三爻之干。即重为六爻矣。动静之所别。行止之所
殊。而后可记可名。不复浑沌。而气之所至。亦悠然见之于数矣。如
干卦既为六爻。已由阳而生阴。奇而成偶。前之三九为奇者。今已
六九为偶。奇之为阳者。今已偶之为阴矣。此孚于二气之妙用。生
化之大则。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至者也。盖阳动必生阴。体阳者
用必阴。干虽纯阳之气。若既动矣。亦当生阴。既用矣。必当有阴。不
必其变也。以三爻之重。遂换奇为偶。非爻之变。其数之自易也。干
卦如是。余卦亦然。故体用不同。动静各异。因其异。而气乃见。数乃
明。生成之功。仍得而言。事物之类。乃得而辨。则六爻重卦者。实易
道之本。而言易者所必知者也。
重卦之爻六。因而变化以成六十四卦。即八自乘数也。六爻之变
为三百八十四爻。因而变化以成四千九十六。即六十四之乘数。
皆自变出。故六爻重卦。为极卦之变。而穷象之用也。伏羲之初创
时。由八卦之三爻。易为六爻。八卦之用以见。由六爻之变。成六十
四卦。而八卦之变以明。若再推之。则变者愈多。为用愈广。其所以
上经2-伏羲六十四卦讲义-33
测事物者。亦无尽矣。故卦之体止于八。而变则无尽。则由于六爻
之重卦也。其所仿者。河图之数。易为洛书。二气分合。化成万类。皆
以数之变。而象以成。类以众也。易卦之象。三爻者。阴阳自纯。而六
爻则交错矣。三爻者。生化未见。而六爻则分明矣。六爻之卦。系后
天之象。盖气已动。而形亦成。数已繁。而用亦广。非复单纯之象可
比。则观象以辨物。征数以卜事者。必于爻求之。且必于重卦之爻
求之也。三爻之象天地人也。为数甚简。六爻则天在上。地在下。人
居中。各得二爻。其数已繁。由下而上。地居其始。由上而下。天处其
颠。人在中央。得二气之和。故爻六而气仍二。天气上行。地气下降。
一卦之例。正如八卦之方位图。故干气自初至五。为干之正位。即
九五也。坤气自上至二。为坤之正位。则六二也。阳者阴用。阴者阳
用。阴阳交用者也。故天气下行。而地气上达。人在其中也。卦之有
爻。以纪数也。爻之有象。以明气也。重卦之爻。二气咸备。六爻之用。
八卦俱全。阳奇阴偶。天往地来。故在下为初。在末为上。初以明时
之始。上以纪位之高。皆气之所至。所行。所进。所退也。故卦爻六。而
所象甚多。类虽三。而所用无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