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圣讲义
易传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此言河图洛书所由来也。天地之
间。运行者气。纪量者数。显示者象。而主其中御之以合度者道。道兼
神形。气数则神之见也。象则形之呈也。凡天文地理。可纪可指可名
者。皆不外此三类。而皆不离乎道。河图者。天地自然气数所赋。而成
其自然之象也。盖天地既奠。神形全具。有其气者有其数。有其数者
有其象。河图之出。以象之显也。其象之所示。则数也。其数之所在。则
气也。气有阴阳。名曰两仪。言既生成之后。必有此两者之质。以为其
成物之本也。两仪化合。遂分为水火木金土五者之气。名曰五行。言
两仪既化。必有是五者流行其间。以辨其性。而别其类。亦物之始成
所秉者也。两仪既见。五行乃名。二五构精。万有始生。此属天地万物
生生之本。莫之能外者也。五行之气。因二为五。虽五仍二。然言其本
质。必自五者始。后人或云为四。或云为三。其意大同。究不若别之为
五.适合天地自然之气与数。试证之河图。可见其旨矣。河图之中。点
画成象。自一至十。各相连而不混。相离而不乖。其数之自然。足见其
气之自在也。气之动也。以二气之分合而后化。故生成之数。必属于
天地。天地者。二气之所主也。物之生化。以五者为类。而水火木金土
以辨以名。以成其五行。水火木金土者。五行之所主也。故河图之数。
生成自天地。而名类止于水火木金土。而天下万物莫不尽于是。是
故河图之象。即天地生化终始之图。其气与数。即天下万有分合变
化之本。斯所以为天道之所见也。而圣人则之。因以明天道。以立天
下万有生成变化之规。而述之为易。则河图者易之所自仿也。
易传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
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天地之数五
十有五云者。即河图中之数也。河图以天地统全数。以水火木金土
分配各数。而建立天地万物万数之本。以明天下之物。莫不有数。莫
非生成于天地。而得其气与数以成其气数。自河图言之。则气数者
自然成形。自物言之。则气与数皆出自天地。盖天地亦在此气数中
也。未有天地。气数已具。既有天地。气数周流。以成万物。故气数者自
天地以下。莫之能外也。今言河图气数溯始于天地。盖自有象言之。
即自天地建立以后。而推溯万物生化所本。万有气数所由而已。图
中自天一至地十。为数之根本。亦生成之根源。天一生水。地六成之。
则言水之生成之由来。以天之一。合地之六。而后水之生成始全。分
之则水者得天之一以生地之六以成。天生地成。是其气之备天地
也。天一地六。是其数之赅天地也。而水以成。此五行之一所自生也。
火也木也金土也亦然。而土为其中心。故五十在中。水火木金四者。
皆依乎土以立也。如一加五为六。故水为一六。二加五为七。故火为
二七.三加五为八。故木为三八。四加五为九。故金为四九。土则五加
五为十。故土为五十。此数所自合也。天之数五。一三五七九。地之数
五.二四六八十。生之数五。一二三四五。成之数五。六七八九十。其分
也皆五。五则中央之数。中而不偏。动而能和。中和天地之道。土之德
也。故五行皆以五为其根。皆丽于土以为生。此自然之序也。天数之
累为二十五。即一三五七九之和也。地数之累为三十。即二四六八
十之和也。二者虽分各半而数异。则既生有形之后。得天者不足。地
者有余也。天地之总和。五十有五。即二十五加三十。以成天地生成
全数。为大衍之数而余五。五即中央之数。二气之全。五行之本。为天
地数之妙用。即河图之中。天地之心也。明此五数之妙用。则通天地
之数。直见天地之心。而万物生化之序。无不明矣。故一至十者。天地
生成之数根。而五者。天地生成数之中极。此河图四列各数。而独以
五十建立中极。其旨趣之微妙。有不尽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