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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ober 22, 2016跨国视角下的检察官No.8文/粱景明昨日秋雨淅淅沥沥一天,终于停了。一本书,一杯茶,就属于这慵懒而又美丽的周末。 新媒体时代的阅读,是碎片化的。更多的时间是用在了微媒介的快餐阅读上,拿一整块的时间来读书越发显得是件很奢侈的事儿,读专业书似乎更是如此。法律读库的原创作者刘哲写过一篇题为《法治是个奢侈品》的文章,他说他的感悟是来源于一本华盛顿与李大学法学院艾瑞克·卢拉教授和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司法研究所主任玛丽安·L·韦德主编的《跨国视角下的检察官》这本书。其实,法治是不是一个奢侈品,我并不那么关心,从跨国的视角来看检察官,倒是挺吸引我的。 检察官制度究竟起源于何时何地,滥觞于何种制度,如何演变发展,其实还众说纷纭。因为社会制度类型的差异,法律传统的不同,或者对检察官制度的感情好恶,对检察制度价值取向的不同选择,对检察官制度的起源问题就形成了不同的理解,也给出相异的答案。人们常说,现代的检察官制度是发轫于大革命时期的法国,相关的研究经常将目光着眼于大陆法系的检察制度,而对英美法系检察制度有所忽略。其实,英国虽然在检察制度的方式和内容上与法国有很大区别,但检察权产生的直接原因与演变方式却有着相似之处。甚至作为现代检察制度的起源国法国,也曾经在大革命初期倾心于英国的陪审团制和弹劾制,并在1971年大幅度仿效英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引进起诉陪审制。当然,因为过分强调分权,效率衰颓,犯罪追诉疲软无力,社会治安日益恶化,最后并未能在法国顺利运作。《跨国视角下的检察官》所选取视野主要集中在美、加、英,也兼及德、法、意、荷,偶尔提到日本和北欧国家,话题丰富。比如,检察权属性、检察官角色定位、检警关系、辩诉交易、检察官裁量权性质、检察官责任制这些比较传统的基本问题,更值得关注的是,书中的文章围绕当前世界各国所面临的案件量大、办案资源不足等问题,对一些普遍的和前沿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讨论。与一般的司法制度考察不同,学者们更多倾向于开发比较检察制度研究的学术潜能,将研讨主题限制于辩诉交易、恐怖主义检察等议题,在具体制度的比较研究中重燃检察官制度的不同法系对话,并展示欧美刑事司法体系中检察权运作程序和所作决定的相似之处,又同时展示作出这些决定的背景方面的重要区别以及随之而来的后果。制度的形成、发展、存续、改革,是制度相互借鉴、不断进化、日益科学的过程,充分融入了人类社会的睿智、经验和各个历史时期的价值观念。检察官制度与其他制度一样,无论是突变还是渐进的变迁,都是制度学习、融合的结果。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检察制度,虽然模式不同分别走向不同道路、各自发展的结果,在检察自由裁量等议题方面也一度出现“美国的热议和欧洲的冷谈”现象,但其互相影响和交流也是显而易见,不同制度之间的交叉与融合似乎是一个必然的趋势。我们现在要进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调庭审实质化,建立认罪从宽制度,书中很多议题有助于刺激对相关方案的讨论。刺激讨论,引发思考。或者,一本书最大的价值也就在于此。...more7minPlay
October 20, 2016坦白应当从宽 沉默不该从严No.7文/胡兮兮深受警匪律政影视剧荼毒的吃瓜群众们,也许对“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八个字印象深刻。在电视剧中,宁死不屈的主人公犯了事儿,进去之后先给你说八字箴言,此时你一定要如捣蒜一般,屁滚尿流立刻全部招来。否则,在那没有同步录音录像的时代,办案警官立刻凶神恶煞,大棒伺候也是不少见的。 那么,到底是招还是不招呢?一些吃瓜群众们对此却秉持完全不同的想法。有人说:“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热心的网友还拿出了一道博弈题来解释这句话:从前,有犯罪嫌疑人A和B合伙作案,被抓获后隔离审讯。警方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如果两人都坦白则各判8年;如果一人坦白另一人不坦白,坦白的放出去,不坦白的判10年;如果都不坦白,则因证据不足各判1年。那么,依你看,如何选择方为上上策?“抗拒从严回家过年”令人哭笑不得,但乍看之下还貌似有理。这其实是现代刑法“有利被告”思想的体现——“疑罪从无”。诚然,因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的情况,不应该只存在于调侃的段子里。前几天有个好消息,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完善讯问制度,防止刑讯逼供,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北京市公安局也制定出台了相关方案措施,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由此可见,五部门的意见是一个风向标,会带来全国各地公检法部门自上而下的强烈反响,也是促使我国现有的刑事诉讼结构从“公检法流水作业”向“控辩审三角架构”转型的极强动力。但我国刑事诉讼法有规定,犯罪嫌疑人有“应当如实回答”的义务,使其在刑事诉讼中陷入极为不利的境地。法学学术界对此的反应则更加实在了。陈光中教授曾出来泼冷水:“‘如实回答’与‘不能强迫自证其罪’完全是矛盾的。”但实务部门反对删除前者规定,认为只要不动用强迫手段,在正常讯问下,犯罪嫌疑人需如实回答。其实,“如实回答”义务反映的是我国的“口供本位”主义,一切以嫌疑人的口供为中心进行印证分析。比如说,这几天比较受关注的四川张献忠沉银系列案,20起案件涉及53人,家族式盗掘猖獗。其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多名文物贩子“零口供”,承办警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只要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还试图隐瞒犯罪事实的,或加重处罚。如果“零口供”就要加重处罚,那么笔者姑且试举一例。真正的罪犯A被抓获以后,如果能够坦陈作案手段、经过,积极配合,确实能节省不少有限的司法资源。一个因多种原因被冤枉的犯罪嫌疑人B,抗拒认罪即从严,沉默之下“零口供”仍可能被加重处罚。如果,办案人员将认罪认罚作为第一要义,而不是相信“疑罪从无”,想方设法找寻证据瑕疵洗清嫌疑,那么你是否还有出头之日?这样说来,正是因为有互相矛盾的“如实回答”义务,所以我国犯罪嫌疑人目前都没有机会享有“不能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核心实际权利——沉默权。坦白应当从宽,沉默为何就该从严?“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被当做呈堂证供。”这段好莱坞影迷们烂熟于心的“米兰达宣言”,不知道在笔者有生之年能否在我国得以见证。“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五部门印发的意见第一条尚且温热,却不知何时才能真正践行?坦白与沉默,都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从宽与从严的量刑幅度,只能看法官遵循的是什么原则。感谢五部门排除重重阻碍迈出了第一步,各地为什么不能迅速上道呢?过于依赖口供的传统粗放式做法,该改改了!...more8minPlay
October 20, 2016“自曝家丑”是王宝强的自由No.6文 | 曙 明(法律读库经授权播出)10月18日,备受关注的王宝强离婚案与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引发大批媒体和群众围观。新华社当日发表评论称,“作为影视明星,把家事当公事,拿炒作家丑来扩大社会影响,实在令人不齿。”虽然新华社评论用了“某明星”,但关注此事的人都知道说的是谁。“一场本很正常的婚变,竟带火了其执导的影片,使其未映先火”,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事实,但即使是事实,我也更愿意将其看作巧合,而不太同意“沸沸扬扬的离婚事件,不过是为了公司利益而精心策划的一出闹剧”的判断。时下炒作无所不在,由头也五花八门,但王宝强案不太一样:如果目前我们知晓的事实得以确认,王戴了“绿帽子”,女方则被钉在耻辱柱上——谁见过如此“下本”的炒作?新华社评论作出炒作判断的依据是:“常言道:‘家丑不可外扬。’普通人尚且明白这个事理,作为影视明星更应明白。发生家庭婚变,一般人都会低调处理。作为某些影视明星,却是唯恐天下不知,又是微博发布,又是在新片发布会上大讲此事,把家丑放到如此巨大的舆论场中并持续发酵,形成强大的关注度效应。”多数国人,“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根深蒂固。这样做,主要出于脸面的考虑,毕竟家里出了丑事,谁的脸上都不光彩。但一些时候,当事人因为气不过而不惜家丑外扬,来个“鱼死网破”,是可能的。王宝强首先是人,有作为一个人的喜怒哀乐,通过微博等方式爆家丑,不一定妥当,但也不好说就是炒作。而从法治角度看,既然法律没有禁止,自曝家丑就是公民自由。当然,这要以不侵犯他人权利为前提。王是影视明星。影视明星受到社会太多关注,这或许不正常,却是很难改变的现实。就其离婚一事,各种媒体尤其是网上有不少说法。我倒觉得,王宝强本人发声,可有效避免不真实声音的传播,是好事。“家丑不可外扬”,这是从有利于当事人角度所做的规劝,但如果有人不在乎“家丑”而将愿意其“外扬”,这种“牺牲”是有价值的。人有偷窥的本能,有人可以从中找到快乐,但我所说的“家丑外扬”的价值,指的不是这个,而是它带给人的借鉴,对法律如何评价婚内出轨的预知以及对自己行为的检点。说说自己为什么对这个案件有兴趣吧。作为人,我关注人性的东西,想了解人变化的轨迹。在本案中,即使女方婚内出轨的事实得以确认,也不会动摇我对美好爱情、幸福婚姻的信心。不过,除非女方从一开始就别有用心,否则,曾经在公众面前大秀恩爱的一对走到如今地步,“盐是怎么咸,醋是怎么酸的”,就不能不令人关心。有些东西涉及隐私,咱不打探,当事人和法院也不会说,但能拿到台面说的,还是想知道得多一些。其中的教训,对自己婚姻也是个提醒。作为法律人,我关注这一案件的判决结果。如今婚内出轨的事儿不少,法律也规定对过错方在离婚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处罚措施,但因为此过错承受多大代价,司法实践中未有明确规则,处理起来差别较大。指望这一个案件确立规则,不现实,但考虑到本案的影响,它的结果可能对将来这类案件的判决,或有标杆价值。而判决对公民行为的指引作用,也不可低估。新华社评论认为:“一个明星的婚变和一个普通人的婚变并没有什么区别”。对明星个人,除了需要分割的财产多得多,和普通人区别确实不大,但对社会来说,不同人婚变产生的示范指引作用,区别还是挺大的。这也正是我关注王宝强离婚官司的原因。...more7minPlay
October 19, 2016金庸笔下的强奸犯No.5作者金鸿浩,法律读库核心工作团队成员。英雄难过美人关,何况是狗熊了。但难过“美人关”,不等于可以违背妇女意志。色字头上一把刀,到唐代时就已出现了“强奸”等罪名,最高可判处绞刑。“强奸”不仅仅是犯罪行为,同时也会受到严重的道德谴责,为世人所不齿。金庸曾在《侠客行》中借他人之口,谈到“武林之中,向以色戒为重,黑道上的好汉打家劫舍、杀人放火视为家常便饭,但若犯了这个‘淫’字,便为同道众所不齿。强奸妇女之事,连绿林盗贼也不敢轻犯,何况是侠义道的人物。”金庸笔下的“强奸犯”和现实社会中的“强奸犯”有不少共同之处,法律界同仁读来或可会心一笑。文学作品中的“强奸犯”主要有四类。第一类是“被强奸”在现代办案中,强奸案件的证据认定仍然是一个难题,例如“一比一”强奸案件的证据采信问题,在古代没有DNA等证据的检验方法的情况下,很容易根据被害人、证人的口供断案。有时也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连城诀》中万震山之子万圭看中戚芳,于是合伙陷害狄云,万圭让桃红牢牢抱住狄云,冤枉其强奸自己。最终,“在知县的大堂之上,万震山的小妾桃红一力指证,意图强奸的是狄云而不是别人。万家八个弟子和许多家人都证实,亲眼看到狄云抱住了桃红,看到那些贼赃从他床底下、被褥底下搜出来。”果然,狄云关进“死囚牢”后,琵琶骨被铁链穿过,武功尽失,连青梅竹马的师妹戚芳对强奸信以为真。第二类是“权势型”强奸这类强奸犯罪多为工作、学习中,对受害人占有支配、领导地位的人施加的暴行,使被害人不得不顺从。例如单位上级对下属、老师(导师)对学生、官员对民众等。《飞狐外传》中五虎门掌门凤南天则属于“倚仗权势型”强奸的典例。当地漂亮的渔民银姑挑了一担鱼送到凤府里,被“妻妾满堂”的凤南天瞧见“强逼着玷污了她”。而银姑却敢怒而不敢言,书中写到“银姑心慌意乱,鱼钱也没收,便逃回了家里。谁知便是这么一回孽缘,她就此怀了孕。”银姑父亲知道后去凤府理论,被暴打一顿,不久后抑郁身亡。银姑逃到佛山镇生下女孩,在镇上乞讨。“镇上的人可怜她,有的就施舍些银米周济,背后自不免说凤老爷的闲话,说他作孽害人。只是他势力大,谁也不敢当着他面提起此事。”第三类是“淫贼型”强奸这类强奸多为惯犯,利用自身生理上相对女性被害人的优势,在隐蔽地域,进行猥亵、强奸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有不少强奸惯犯还有变态心理,例如刚刚侦破的白银连环强奸杀人案。金庸小说中这类“采花贼”、“淫贼”也不少,《天龙八部》中的 “穷凶极恶”云中鹤,被称为“好色如命,一旦见到美女,便是性命不要,也图染指”。《笑傲江湖》中“万里独行”的田伯光,也是“江湖上恶名昭彰的采花淫贼”,最终被无戒和尚切除了“作案工具”,并赐法号“不可不戒”,让人不禁莞尔,“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第四类是“冲动性”强奸这类强奸中,强奸犯多属于临时起意,利用女性被害人醉酒、昏睡等意识模糊、认知错误等实施的强奸犯罪。金庸小说中最著名的“冲动性”强奸犯应属尹志平。小说中,尹志平是全真教第三代弟子的首座,一名文武兼修、大有前途的青年才俊。一夜,杨过“义父”欧阳修传功给杨过,为防止小龙女偷听将她点穴。尹志平路过时“情不自禁”、“色胆包天”,用布蒙住了小龙女双眼。小龙女则误以为是杨过和自己亲热。“心中一荡,惊惧渐去,情欲暗生”,并没有反抗。多年之后,尹志平为小龙女挡下金轮法王的一记暴击身受重伤,小龙女宽恕了他。尹志平“自忖一时欲令智昏,铸成大错”,“扑向众道士手中兀自向前挺出的八九柄长剑,数剑穿身而过,登时毙命”。插一句题外话,尹志平在历史上真有其人,而且功勋卓著,影响深远。陕西道教协会曾向金庸抗议,要求“还尹志平一个清白”。在新版的《神雕侠侣》中金庸把尹志平改为了甄志丙。...more9minPlay
October 19, 2016金庸笔下的强奸犯No.5作者金鸿浩,法律读库核心工作团队成员。英雄难过美人关,何况是狗熊了。但难过“美人关”,不等于可以违背妇女意志。色字头上一把刀,到唐代时就已出现了“强奸”等罪名,最高可判处绞刑。“强奸”不仅仅是犯罪行为,同时也会受到严重的道德谴责,为世人所不齿。金庸曾在《侠客行》中借他人之口,谈到“武林之中,向以色戒为重,黑道上的好汉打家劫舍、杀人放火视为家常便饭,但若犯了这个‘淫’字,便为同道众所不齿。强奸妇女之事,连绿林盗贼也不敢轻犯,何况是侠义道的人物。”金庸笔下的“强奸犯”和现实社会中的“强奸犯”有不少共同之处,法律界同仁读来或可会心一笑。文学作品中的“强奸犯”主要有四类。第一类是“被强奸”在现代办案中,强奸案件的证据认定仍然是一个难题,例如“一比一”强奸案件的证据采信问题,在古代没有DNA等证据的检验方法的情况下,很容易根据被害人、证人的口供断案。有时也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连城诀》中万震山之子万圭看中戚芳,于是合伙陷害狄云,万圭让桃红牢牢抱住狄云,冤枉其强奸自己。最终,“在知县的大堂之上,万震山的小妾桃红一力指证,意图强奸的是狄云而不是别人。万家八个弟子和许多家人都证实,亲眼看到狄云抱住了桃红,看到那些贼赃从他床底下、被褥底下搜出来。”果然,狄云关进“死囚牢”后,琵琶骨被铁链穿过,武功尽失,连青梅竹马的师妹戚芳对强奸信以为真。第二类是“权势型”强奸这类强奸犯罪多为工作、学习中,对受害人占有支配、领导地位的人施加的暴行,使被害人不得不顺从。例如单位上级对下属、老师(导师)对学生、官员对民众等。《飞狐外传》中五虎门掌门凤南天则属于“倚仗权势型”强奸的典例。当地漂亮的渔民银姑挑了一担鱼送到凤府里,被“妻妾满堂”的凤南天瞧见“强逼着玷污了她”。而银姑却敢怒而不敢言,书中写到“银姑心慌意乱,鱼钱也没收,便逃回了家里。谁知便是这么一回孽缘,她就此怀了孕。”银姑父亲知道后去凤府理论,被暴打一顿,不久后抑郁身亡。银姑逃到佛山镇生下女孩,在镇上乞讨。“镇上的人可怜她,有的就施舍些银米周济,背后自不免说凤老爷的闲话,说他作孽害人。只是他势力大,谁也不敢当着他面提起此事。”第三类是“淫贼型”强奸这类强奸多为惯犯,利用自身生理上相对女性被害人的优势,在隐蔽地域,进行猥亵、强奸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有不少强奸惯犯还有变态心理,例如刚刚侦破的白银连环强奸杀人案。金庸小说中这类“采花贼”、“淫贼”也不少,《天龙八部》中的 “穷凶极恶”云中鹤,被称为“好色如命,一旦见到美女,便是性命不要,也图染指”。《笑傲江湖》中“万里独行”的田伯光,也是“江湖上恶名昭彰的采花淫贼”,最终被无戒和尚切除了“作案工具”,并赐法号“不可不戒”,让人不禁莞尔,“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第四类是“冲动性”强奸这类强奸中,强奸犯多属于临时起意,利用女性被害人醉酒、昏睡等意识模糊、认知错误等实施的强奸犯罪。金庸小说中最著名的“冲动性”强奸犯应属尹志平。小说中,尹志平是全真教第三代弟子的首座,一名文武兼修、大有前途的青年才俊。一夜,杨过“义父”欧阳修传功给杨过,为防止小龙女偷听将她点穴。尹志平路过时“情不自禁”、“色胆包天”,用布蒙住了小龙女双眼。小龙女则误以为是杨过和自己亲热。“心中一荡,惊惧渐去,情欲暗生”,并没有反抗。多年之后,尹志平为小龙女挡下金轮法王的一记暴击身受重伤,小龙女宽恕了他。尹志平“自忖一时欲令智昏,铸成大错”,“扑向众道士手中兀自向前挺出的八九柄长剑,数剑穿身而过,登时毙命”。插一句题外话,尹志平在历史上真有其人,而且功勋卓著,影响深远。陕西道教协会曾向金庸抗议,要求“还尹志平一个清白”。在新版的《神雕侠侣》中金庸把尹志平改为了甄志丙。...more9minPlay
October 16, 2016不想拿诺贝尔奖的歌手不是好诗人No.3作者陈锦,法律读库核心工作团队成员。“你知道吗?今天刚出的事,有个很有名的吸毒的民谣歌手……”“知道,被朝阳区群众给举报,抓了嘛。”“不是,得了诺贝尔文学奖!”10月13日,美国民谣艺术家鲍勃·迪伦获得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在同一天,曾经创作了《董小姐》、《斑马斑马》等热门作品的民谣歌手宋冬野却因为吸毒锒铛入狱。我赶紧百度了一下鲍勃·迪伦是谁,不然怎么装逼呢?度娘资料显示,这两位民谣歌手身上其实有很多共同点:比如都是民谣界创作型歌手;都很叛逆,很自我,追求自由;关键是——他俩都吸(过)毒。不过这个75岁的老伙计仍然叛逆十足,据小道消息(未经证实),当很多学者非学者都在拼命论证老鲍不是歌手而是诗人时,他打电话给了经纪人,宣布了自己的决定:“我们美国人的音乐,不需要欧洲人指手画脚。”老鲍说,我一个搞音乐的都能拿诺贝尔文学奖,就说明每个人都有可能。不想拿诺贝尔奖的歌手不是好诗人。不知道春上春树等作家有没有哭晕在厕所。按照鲍勃·迪伦的逻辑,除了数学,可能欧洲人真的对化学、物理、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特别是世界和平指手画脚太多了!更牛逼的是,老鲍将号召全球作家和音乐人都来抵制诺贝尔。当然,鲍勃·迪伦并不是拒绝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一人。1958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白俄罗斯作家帕斯捷尔纳克因受到苏联文坛的猛烈攻击,被迫拒绝诺贝尔奖。1964年,法国著名作家萨特在没有任何政治压力的情况下拒绝领取诺贝尔文学奖,他的理由直到今天仍值得重提,“我拒绝荣誉称号,因为这会使人受到约束,而我一心只想做个自由人,一个作家应该真诚地做人。”今年高考结束后,有悲观者认为,四年后你们会明白。你们今天的努力基本是没有什么用的。改变你们命运的不是知识文化,主要是爹妈、后台、长相……考上大学的同学注意了,要记得和没考上或弃考的同学搞好关系,等大学毕业了好去他们的公司打工!还有你们村是不是要拆迁了?但更多的人愿意相信,十年后,想要摆脱“酒量、关系、胆量、爹妈 、长相 、还有你们村是不是要拆迁”的影响,高考才是第一步。 等你在某领域超过95%以上的人,你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说:“抱歉,我不喝酒!”所以成年人的叛逆需要有足够的实力,真正牛逼的人是不需要拿奖的!...more6minPlay
October 16, 2016我为“中国司法案例网”支个招儿No.2作者蔡欣。法律读库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在10月15日的云栖大会“法律分论坛”上,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负责人介绍了一系列司法智能化的信息应用,其中,9月30日正式开通的“中国司法案例网”非常亮眼,小蔡一边听直播,一边打开了anli.court.gov.cn,第一时间注册了账号进行了体验。在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用手机接收验证码之后,顺利注册成为“司法案例网”的一名会员,拥有了发表评论和推选案例的权限。发表评论,就是在该网的某个案例下面留言的权限。所谓真理越辩越明,道理越讲越清,这种广开言路的做法,充分保障网民言论自由的权利,无论是普通老百姓、专业法律人,还是专家学者,都能在任意案例下留下针对性的评论,我们对中国法治的期待瞬间呈指数级飙升!注册成为会员之后的第二个权限,就是可以推选案例。推选的过程大致是这样的,首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到某个法律裁判文书,然后会看到在旁边有一个红色的“推荐案例”的按钮,点击它,就可以进入案例推荐阶段。现阶段还需要推荐者进行人工的编辑,通过后台工作人员的审核,方能进入案例库;但是,网站的操作说明却已经将未来蓝图描述出来了:“中国司法案例网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通过抽取基本案情、裁判理由和裁判结果等关键词,逐步实现智能生成案例。”也就是说,今天我们的推荐行为、对推荐内容的编辑等知识都将被机器逐步地学习到,未来,从不规范的文本变成规范的数据,将由机器自动完成。此外,被推荐的案例还通过投票的方式,达到一定的票数,才能正式入选“司法案例网”。正如今天我们在一个互联网企业所办的论坛上看到了诸多法律人的身影,“司法案例网”也是充分运用了众包、众筹的理念,试图为法律大数据做一道规范和清洗、规范数据的格式,使之可以计算,清洗出优质数据,使之含金量提升。数据的积累是法治的未来,最高法院的努力值得我们点赞。不过,仅仅搭好一个台子是不够的,我们还要有配套的措施,以便吸引优秀的数据和行为贡献者,而不是滥竽充数的,或者干脆无人问津。简单来说,就是要给人一个理由,一个充分的理由,为什么要为这个平台做贡献?法治,理想,哦,当然会有不记成本的热心人,但是,一个平台的持续发展,不应把希望寄托在非理性人身上。我们的建议是,要给贡献者名和利!哈哈,给钱?庸俗!不是说最高法院不会给钱,或者给不起钱,就算给得起钱,因为一定会有“子贡赎人”的情况存在,所以大多数贡献者也是不会要钱的(子贡赎人的故事简单来说,就是鲁国法律规定,凡是在国外看到沦为奴隶的鲁国人,如果出钱解救了他,那么回国后解救者可以获得奖金;但是子贡说他不差钱,不要奖金,结果孔子就批评他,说这样拔高了“义”的高度,会导致别的解救者也不好意思要奖金,没有了经济激励,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去解救同胞了),所以,直接给钱并不是好办法。如果要利用众人之力,我们就有必要学习维基百科,它是一个靠志愿者维护知识库的成功案例,它有荣誉积分制度,但这个积分并不是用来兑换什么奖品,而是成为了贡献者身份的象征。维基百科会举办定期的线下活动和聚会,从而形成社群和文化,这是积分成为荣誉身份的关键,人是社会的动物,只有在团体中才能有认同度,从而更加积极投入到为平台的贡献行动中。所谓雁过留声、人过留名,钱财带不走,唯荣誉永存,这就是给“名”。而给“利”,真的不是给钱,但是却可以给予赚取钱财的资源——广告!贡献者除了一腔热情,也是需要养家糊口的,除了体制内的,还有大量的律师、企业法务,作为贡献者,他们把时间和精力花在为平台的贡献上,如果他们贡献的案例真的很棒,说明贡献者对这一块的法律知识也是很精通的,我们不妨在对应的案例旁,给他们一个空间,可以加上一个小广告,用于宣传他们的律师事务所、企业或者他们个人,以便律师找到案源,优秀的法律人找到更好的用武之地。这样既不会违背任何的规定和纪律,也不会陷入“子贡赎人”的尴尬,一定可以使中国司法案例网的运转更健康、更持久!...more8minPlay
October 15, 2016你花在宋冬野演唱会上的钱,将成为打向缉毒警察的子弹No.1作者王泽楠,法律读库核心工作团队成员。虽然说美国的中情局,俄罗斯的克格勃,英国的军情五处这些情报在世界上都赫赫有名,但论办案能力,我只服北京朝阳区群众。就在昨晚,民谣歌手宋冬野因涉毒被北京警方控制,控制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五环外的某小区,真是厉害了我的朝阳群众。事情一出,我朋友圈的势利份子们立马分成了两派:一派说玩民谣确实没钱,住五环外的平民小区;另一派觉得音乐市场真是好了,玩民谣的都有钱能吸毒了。可能有的人并不知道宋冬野是谁,我来给大家普及一下,大多数人知道他是因为一首叫做《董小姐》的歌,惭愧的是并不是他唱火的,而是2013年湖南卫视《快乐男声》海选的时候,一名叫做左立的酒吧歌手靠这首歌晋级最后拿到了全国第八名。有点像旭日阳刚唱火了汪峰的《春天里》,李宇春唱火了黄小琥的《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他》。打那以后,宋冬野算是起来了,各种商业接个没完。去年,韩国女星IU来中国开演唱会还翻唱了他的《斑马斑马》。大家可能不信,就如贾玲在《金星秀》上曾经回应过,说自己这么胖绝对没吸毒,哪有吸毒的这么胖的。印象中,之前朝阳区群众立功抓获的很多明星吸毒的理由可都是说为了减肥,到宋冬野这,真是颠覆了传统的吸毒人员形象,说好的骨瘦如柴两眼无神呢?我顿时觉得蓝瘦香菇。讽刺的是,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居然颁给了鲍勃·迪伦,看好春上春树的群众再次懵逼:这是诺贝尔文学奖还是音乐奖?其实歌词也属于文学啊,要不然为什么方文山给周杰伦写的词能进语文教材。做人的差距就是这么大,同样是民谣歌手,一个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一个得了一副大手镯子。更巧的是,电影《湄公河行动》正在热映。小宋啊,你说你就非得在《湄公河行动》档期内搞个大新闻!看过电影的人都知道,这个电影是根据当年的真实事件改编的,但实际上,真实事件可比电影残酷得多,10多个同胞的惨死其实是跟毒品有很大关系的。可能有些吃瓜群众还不知道背后怎么回事。我给大家梳理一下:电影里的糯康大家应该都知道,这个大毒枭是惨案的黑手,那为什么要嫁祸给华人船员,其实说白了是他对中国人的仇视。因为在湄公河上唯独中国船只拒绝向糯康交保护费;中方经常联合泰国、缅甸、老挝展开缉毒行动,破坏糯康财路;中国政府大力推进“替代种植”项目,很多当地农民弃种罂粟,糯康认为替代种植让自己的毒品生意釜底抽薪。最后中国政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抓到他,2013年执行死刑,告慰逝去的13名中国船员,给死难家属一个交代。其实大家这几年对于明星吸毒都快习以为常了,那一连串的数字,都快比落马官员多了。总体来说,截止目前大家对吸毒者的态度:彻底原谅柯震东,适当原谅高虎、张默和房祖名,绝不原谅宁财神和李代沫。尤其是男神柯震东,人家粉丝都说了你就是穿囚服都还这么帅,我一定追随你到底,现在柯震东估计是经济拮据想付复出,一帮粉丝还真追到底,我真是服了。总有人觉得不就是吸毒吗?特别是很多明星是吸的大麻,以后改过自新不吸就完了。在这个问题上,大家真是想的太简单。吸毒并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你付给毒贩子的钱,会成为黑帮和海外犯罪组织的资金,然后那个钱会被其他新的犯罪所利用,就会有其他人受到伤害,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就是这个道理。事实是,能够卖你大麻的人,搞点海洛因,可卡因,冰毒之类的毒品也不是难事,他们还很乐意提供,因为这些的利润可比大麻高多了,全世界各地的戒毒所,目前为止沾染上像海洛因,冰毒这样的毒品的解读成功率几乎为零,人的一生需要做选择,而有的选是可以选错,有的没有机会选错。每年公安战线上因扫毒、作毒贩卧底、被打击报复等等牺牲的民警数不胜数,仅在云南,30多年已经有40多名民警牺牲,360多名民警负伤。尤其是牺牲的警察,死后不得发丧不得曝面怕会累及家人,我们绝大多数人不会知道他们是谁,没有人会担心英雄死后幼儿寡妻双亲要怎么生活,电影《湄公河行动》里给牺牲的狗立碑都不给牺牲的警察立碑就是这个道理。明星吸毒,在电视里哭一顿,说自己会悔改,然后还要请求大家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反正对我来说我办不到,对于吸毒的人,在我看来,你是吸了一小口,但你间接的是要了敬忠职守边防警察的命。就像电影《湄公河行动》宣传片里说的那样:震惊中外的湄公河行动已经落幕,永无止境的缉毒行动还在继续,每一天,都有无数个高刚和方新武,用生命为刃,拼尽全力打击毒品犯罪,保护国民安全,岁月静好,只盼每个人都能远离毒品,盛世之下,总有人为万家灯火负重前行,不忘过去,不惧未来,英雄不死,缉毒不止。对于吸毒的人,永远保持零容忍。因为你花在他演唱会上的每一分钱都将成为打在缉毒警察身上的子弹。...more9minPlay
October 15, 2016你花在宋冬野演唱会上的钱,将成为打向缉毒警察的子弹No.1作者王泽楠,法律读库核心工作团队成员。虽然说美国的中情局,俄罗斯的克格勃,英国的军情五处这些情报在世界上都赫赫有名,但论办案能力,我只服北京朝阳区群众。就在昨晚,民谣歌手宋冬野因涉毒被北京警方控制,控制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五环外的某小区,真是厉害了我的朝阳群众。事情一出,我朋友圈的势利份子们立马分成了两派:一派说玩民谣确实没钱,住五环外的平民小区;另一派觉得音乐市场真是好了,玩民谣的都有钱能吸毒了。可能有的人并不知道宋冬野是谁,我来给大家普及一下,大多数人知道他是因为一首叫做《董小姐》的歌,惭愧的是并不是他唱火的,而是2013年湖南卫视《快乐男声》海选的时候,一名叫做左立的酒吧歌手靠这首歌晋级最后拿到了全国第八名。有点像旭日阳刚唱火了汪峰的《春天里》,李宇春唱火了黄小琥的《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他》。打那以后,宋冬野算是起来了,各种商业接个没完。去年,韩国女星IU来中国开演唱会还翻唱了他的《斑马斑马》。大家可能不信,就如贾玲在《金星秀》上曾经回应过,说自己这么胖绝对没吸毒,哪有吸毒的这么胖的。印象中,之前朝阳区群众立功抓获的很多明星吸毒的理由可都是说为了减肥,到宋冬野这,真是颠覆了传统的吸毒人员形象,说好的骨瘦如柴两眼无神呢?我顿时觉得蓝瘦香菇。讽刺的是,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居然颁给了鲍勃·迪伦,看好春上春树的群众再次懵逼:这是诺贝尔文学奖还是音乐奖?其实歌词也属于文学啊,要不然为什么方文山给周杰伦写的词能进语文教材。做人的差距就是这么大,同样是民谣歌手,一个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一个得了一副大手镯子。更巧的是,电影《湄公河行动》正在热映。小宋啊,你说你就非得在《湄公河行动》档期内搞个大新闻!看过电影的人都知道,这个电影是根据当年的真实事件改编的,但实际上,真实事件可比电影残酷得多,10多个同胞的惨死其实是跟毒品有很大关系的。可能有些吃瓜群众还不知道背后怎么回事。我给大家梳理一下:电影里的糯康大家应该都知道,这个大毒枭是惨案的黑手,那为什么要嫁祸给华人船员,其实说白了是他对中国人的仇视。因为在湄公河上唯独中国船只拒绝向糯康交保护费;中方经常联合泰国、缅甸、老挝展开缉毒行动,破坏糯康财路;中国政府大力推进“替代种植”项目,很多当地农民弃种罂粟,糯康认为替代种植让自己的毒品生意釜底抽薪。最后中国政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抓到他,2013年执行死刑,告慰逝去的13名中国船员,给死难家属一个交代。其实大家这几年对于明星吸毒都快习以为常了,那一连串的数字,都快比落马官员多了。总体来说,截止目前大家对吸毒者的态度:彻底原谅柯震东,适当原谅高虎、张默和房祖名,绝不原谅宁财神和李代沫。尤其是男神柯震东,人家粉丝都说了你就是穿囚服都还这么帅,我一定追随你到底,现在柯震东估计是经济拮据想付复出,一帮粉丝还真追到底,我真是服了。总有人觉得不就是吸毒吗?特别是很多明星是吸的大麻,以后改过自新不吸就完了。在这个问题上,大家真是想的太简单。吸毒并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你付给毒贩子的钱,会成为黑帮和海外犯罪组织的资金,然后那个钱会被其他新的犯罪所利用,就会有其他人受到伤害,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就是这个道理。事实是,能够卖你大麻的人,搞点海洛因,可卡因,冰毒之类的毒品也不是难事,他们还很乐意提供,因为这些的利润可比大麻高多了,全世界各地的戒毒所,目前为止沾染上像海洛因,冰毒这样的毒品的解读成功率几乎为零,人的一生需要做选择,而有的选是可以选错,有的没有机会选错。每年公安战线上因扫毒、作毒贩卧底、被打击报复等等牺牲的民警数不胜数,仅在云南,30多年已经有40多名民警牺牲,360多名民警负伤。尤其是牺牲的警察,死后不得发丧不得曝面怕会累及家人,我们绝大多数人不会知道他们是谁,没有人会担心英雄死后幼儿寡妻双亲要怎么生活,电影《湄公河行动》里给牺牲的狗立碑都不给牺牲的警察立碑就是这个道理。明星吸毒,在电视里哭一顿,说自己会悔改,然后还要请求大家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反正对我来说我办不到,对于吸毒的人,在我看来,你是吸了一小口,但你间接的是要了敬忠职守边防警察的命。就像电影《湄公河行动》宣传片里说的那样:震惊中外的湄公河行动已经落幕,永无止境的缉毒行动还在继续,每一天,都有无数个高刚和方新武,用生命为刃,拼尽全力打击毒品犯罪,保护国民安全,岁月静好,只盼每个人都能远离毒品,盛世之下,总有人为万家灯火负重前行,不忘过去,不惧未来,英雄不死,缉毒不止。对于吸毒的人,永远保持零容忍。因为你花在他演唱会上的每一分钱都将成为打在缉毒警察身上的子弹。...more9min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