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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臺南監理站 沈彥廷股長
Q1: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違規講習)有哪些班別?
A1:目前道安路交通安全講習共有6種班別。分別為一般違規班(3小時)、未滿18歲無照駕駛違規班(3小時)、初次領有駕駛執照違規班(3小時)、講習再犯班(4小時)、酒駕違規班(6小時)及酒駕再犯違規班(12小時)。
Q2:114年3月1日道安講習實施新制是什麼?
A2:為提供民眾更便利的講習上課時間及地點,公路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3項及第9項,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得委託公私立機構、法人或團體辦理。自114年3月1日(違規日),除了監理所(站),道安講習可選擇至民間單位上課(駕訓班、學校、訓練機構),並依使用者付費原則,將收取每小時200元整,費用於講習現場收取。
Q3:參加道安講習的流程是什麼?
A3:首先民眾收到講習通知單後,如果是在114年3月1日前發生交通違規導致需要參加道安講習的民眾,其適用舊制規定,也就是說,民眾只能至監理站上課,但是講習無須負擔費用。如果是在114年3月1日後才發生交通違規導致需要參加道安講習的民眾,這邊要特別提醒,務必至「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網站報名,至於怎麼前往這個網頁的部分,講習通知單上都有印製QR code,手機掃描後即可報名,如果對於操作流程不熟悉的民眾,也可以自行連絡講習單位,請講習單位協助手動報名,報名完成後依自行所選時間及地點準時參加講習。
Q4:道安講習可否跨區上課?
A4:可以,如果適用舊制規定的民眾,請先連絡當地監理單位排定講習日期,如果適用新制規定的民眾,請至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網站自行選擇報名外縣市的講習單位即可。
Q5: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應攜帶哪些文件?
A5:當天講習須攜帶身分證正本或駕駛執照或其他可辨識身分證明文件(如健保卡、護 照、入出境許可證、居留證、中華民國就業金卡等)及講習通知單。如果是未滿十八歲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除了攜帶雙方的身分證明文件外,額外應持證明其關係文件(如戶口名簿)。如果是受講習人為公司的部分,如果是公司指派員工參加的部分,除了須攜帶員工的身分證明文件外,還需要出具委託證明(如員工識別證、公司委託書)。請聽眾朋友們要將應備證件帶齊全,以避免權益受損。
Q6:如果不參加講習是否會有罰款?
A6: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之違規駕駛人,若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參加者,處新臺幣1,800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其為汽車駕駛人,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其為汽車所有人,吊扣違規汽車牌照6個月。
Q7:道安講習如果無法如期參加,如何辦理?
A7:應接受講習人員如因病、服役、服刑、出國、受保安感訓處分、或動員機關之召集、徵集等無法參加講習時,可於接獲講習通知單後,由本人或受託人,檢附有效證明文件(如:軍人身分證正反面、出國機票、護照等影本) 於指定日期1個月內,向原管轄監理單位申請延期。
Q8:車子不是我開的,卻通知來上課,如何辦理?
A8:通常這類案件會發生於逕行舉發交通違規情況尚,請先洽詢各管轄交通裁決單位辦理罰單轉歸責,完成後再通知監理單位更改講習通知單。
Q9:扣點講習扣抵違規點數為何?如何申請?
A9: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12點者,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因此有滿多駕駛人擔心違規點數被記滿12點導致駕照被吊扣,所以有申請自費扣點講習,參加的資格為汽車駕駛人於1年內違規記點數6點至11點(未達12點)者,可至「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網站報名扣點講習,完成講習後,將可扣抵違規點數2點,1年內最多以申請自費2次為限,也就是1年內扣抵違規點數最高4點。
Q10:講習中,民眾有哪須規定須要遵守?
A10:受訓人員於課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經講師或講習單位人員勸導不聽者,得令其離開教室,並且視為未完成講習,不予銷案及不予退費:
(一)任意進出教室、大聲喧嘩、交談或製造噪音。
(二)睡覺、閱讀書報及雜誌。
(三)飲食、嚼食口香糖或檳榔等。
(四)其他妨礙或干擾課程之行為。
Q11:如果民眾想要進一步了解道安講習規定,有沒有網站可以提供查詢?
A11:有關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規定,民眾可以至監理服務網網站進行查詢,路徑為進到監理服務首頁後,點選上方交通違規欄位,再點選道安講習欄位後,網頁上都有詳細說明資料可以提供民眾查詢,歡迎多加利用。
☆訪嘉義縣警察局婦幼隊 張嘉琳副隊長
近年來發生數起因惡質跟蹤騷擾行為,進而衍生成全國皆知之殘暴殺人事件,社會大眾普遍期待政府儘速立法規範。為有效防範及處罰跟蹤騷擾行為,以防止其危害他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或資訊隱私,並使公權力適時介入以完整保護被害人,強化防制性別暴力,政府參考各先進國家(美國日本英國德國及澳洲)立法模式,將跟蹤騷擾行為犯罪化,制定「跟蹤騷擾防制法」。
跟騷法於110年1月1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於同年12月1日公布,並於111年6月1日施行生效。這部法律從倡議之初,到立法通過公布生效,走過了6-7個年頭。以下來談談這部新的防制性暴力法律規範了什麼,有什麼值得注意的地方。
Q1:為什麼要有跟蹤騷擾防制法?
A1: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偶爾會聽到或遇到,身邊的朋友,被愛慕追求者、不名人士跟追的情況,從上班、上課地點,一路跟蹤到回家。甚至還有騷擾行為,透過簡訊、無聲電話大量轟炸,傳遞一些讓人不愉快的訊息。
過去,這些情形除非行為符合恐嚇罪、強制罪、誹謗或公然侮辱罪,不然大概只能夠透過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由警察來加以裁罰。
但警察機關以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之前,還要有「經勸阻不聽」這樣的先行程序,可能警察機關出現後,行為人就暫時停止跟追行為,警察離開後,又故態復萌。而且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處罰也不高,只有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反覆持續的跟蹤、騷擾,不只是造成被害人心理上莫大的恐懼而心生畏怖、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之外,一些不幸的性別暴力、甚至是更危險的情殺案件,也是以跟蹤騷擾開始。
雖然,家庭暴力防治法有民事保護令的設計,當家庭成員間出現家庭暴力的事實,而且有必要的時候,由法院核發來保護被害人。但這個保護令的對象是家庭成員,或是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沒什麼關係或情感關聯的其他行為人,並沒有辦法透過保護令來要求他們禁止騷擾跟接觸。
為了降低跟蹤騷擾被害人的風險,讓民眾免於恐懼,這部新的跟蹤騷擾防制法,將針對反覆持續的跟蹤騷擾入罪化,並且早期就讓警察機關介入調查、告誡。被害人、檢察官跟司法警察可以透過聲請保護令,讓法院核發保護令禁止跟蹤騷擾行為、要求遠離特定場所、完成治療處遇計畫,以及其他必要的防止措施,來保護被害人。
Q2:這部專法的特色有什麼?
A2: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後,除現行法令的運用之外,員警也多了一項武器來對付這種日新月異的性別暴力,讓全體國人的生活更加安全、放心,可說是戰力再升級!此部專法特色現在就來介紹給大家知道:
1、犯罪態樣明確化:跟蹤騷擾防制法納入處罰的態樣,相較於家庭暴力防治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現行法律來的多樣化,明確將8種行為態樣入罪,且隨著智慧型手機與網路使用普遍,科技跟蹤、通訊騷擾的情況也愈來愈多,本法網羅了這類型的網路數位性別暴力,對於國人的保護將會更加周延。
2、適用對象放寬化:家庭暴力防治法中雖有跟蹤騷擾的禁制規定,但適用對象限家庭成員間或有親密關係的情侶間實施暴力行為時,才可聲請禁止跟蹤騷擾條款的保護令,但如果加害人與被害人只是單純的追求者關係並未交往過,就無法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像這種情況,只有社會秩序維護法中有對跟追行為的秩序罰,但罰則不重,無實質防制的效果。本法的適用對象,不論有沒有同居關係都包含在內,規範對象擴張至陌生關係,保護範圍將比現行法令來的更廣。
Q3:怎麼樣算是「跟蹤騷擾行為」?
A3:
1、跟騷法規定了8類行為,包括:跟蹤、尾隨、歧視、通訊干擾、追求、寄送物品、出示有害名譽訊息、冒用個資購物等,範圍盡可能擴張保護到各個面向。
2、但要注意的是,雖然跟騷行為的範圍很大,這些行為還必須符合下列要件:
(1)反覆或持續:這些行為是反覆發生,或是具有持續性。
(2)違反意願:被害人並不想遇到這些行為。
(3)與性或性別有關:像是為了追求、表達愛慕,如果是記者基於報導目的,而和性或性別無關的跟追,並沒有包括在內,這還是回到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跟追規定。
Q4:遇到跟騷行為,該怎麼辦?
A4:
1、遇到跟騷行為,可以向警察機關報案。跟騷法規定,警察機關受理跟蹤騷擾行為案件,應即開始調查、製作書面紀錄,並告知被害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服務措施。
2、當警察調查後,發現有跟騷行為的犯罪嫌疑時,警察機關應該依職權或被害的聲請核發書面告誡給行為人。必要的時候,應該採取適當措施來保護被害人。
3、這裡的書面告誡,除了有警告行為人的意思外,如果行為人在書面告誡後2年內,再為「跟蹤騷擾行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Q5:跟追者還是不停手,我該怎麼辦?
A5:
1、跟蹤騷擾行為,是告訴乃論的犯罪行為,被害人請求警察機關調查後,可以在知悉犯人之時起,於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追究刑事責任。實行跟蹤騷擾行為,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2、此外,如果警察機關已經書面告誡行為人,但行為人兩年內又再為跟追騷擾行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聲請保護令是不用費用的,法院可以核發保護令禁止跟蹤騷擾行為、命遠離特定場所一定距離,為了保護被害人的個資,法院也可以禁止行為人查閱被害人的戶籍資料。
3、如果行為人有治療需要,法院也可以透過保護令,命行為人完成治療性的處遇計畫。如果行為人違背保護令上述的要求,還會構成違反保護令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Q6:若對方持續騷擾我的家人和好朋友,跟騷法有辦法保護我身邊的人嗎?
A6:答案是肯定的!依據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第2項之規定,保障對象涵蓋至被害人的配偶、直系血親、同居親屬或社會生活關係密切之人,例如:家人、同事、同學等其他正常社交關係為基礎,與被害人處於穩定互動關係之人,行為人以前述8類行為反覆或持續,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無關之行為,使被害人的親友心生畏怖,亦為本法所稱跟蹤騷擾行為。
Q7:跟騷法有哪些刑責?
A7:跟騷法有3個刑罰條文,除了前面提到告訴乃論的實行跟蹤騷擾行為、違反保護令罪之外,如果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實行跟蹤騷擾行為,危險性更高、情節更嚴重,警察機關不用等被害人提出告訴,即可行使公權力介入偵辦調查,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Q8:誰可以聲請保護令?保護令有什麼用?保護令的效期有多久?
A8:
1、被害人自己,在警察機關書面告誡後2年內,行為人再為跟蹤騷擾行為時,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2、法院核發保護令可以禁止跟蹤騷擾行為、命遠離特定場所一定距離,為了保護被害的個資,法院也可以禁止行為人查閱被害人的戶籍資料。如果行為人有治療需要,法院也可以透過保護令,命行為人完成治療性的處遇計畫。
3、保護令自核發時生效,上面會記載效期,最長2年。屆滿前,法院可以依被害人聲請,或職權撤銷、變更或延長。延長的效期,每次一樣不能超過2年。此外,檢察官跟警察機關,也可以向法院聲請延長保護令的有效期間。
Q9:跟騷法還有什麼特別的嗎?
A9:
1、依照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要調取通訊使用者資料或通訊紀錄,原則要取得法院核發的調取票,而且調查的罪名也限制在「最重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過去像是輕罪的公然侮辱、誹謗,都不在可以調取的範圍。
2、跟騷法的實行跟騷行為罪也是輕罪,法定刑1年以下有期徒刑,本來也不在可以調取通訊使用者資料跟通訊紀錄的範圍。但跟騷法特別規定,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在調查實行跟騷行為罪嫌時,可以調取通訊紀錄跟通訊使用者資料。
3、另外,為了更周延的保護被害人,跟騷法也把「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實行跟蹤騷擾行為罪」、「違反保護令罪」納入預防性羈押的範圍,當有事實足認行為人有反覆實行之虞,可以在必要時予以羈押。
結語: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或需要協助時,除了可撥打「報案專線110」電話外,也可直接和各縣市警察局的婦幼隊聯繫,我們將竭盡所能的為您服務!
☆訪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約用人員 陳孟宏
在臺灣,檳榔曾經被稱為是「臺灣的口香糖」。雖然檳榔小小一顆不起眼,但是卻對人體的危害很大,尤其是會造成口腔癌,因為檳榔是國際認證的一級致癌物,不論有無加配料都會致癌,因此才有十個口腔癌,九個嚼檳榔這句話的誕生,而國內研究顯示嚼檳榔者若同時有抽菸及喝酒習慣,罹患口腔癌的風險飆升到平常人的123倍,因此為了提醒大眾檳榔對健康的危害,政府將每年的12月3日特定為檳榔防制日。而口腔癌為我國青壯年男性最常見的癌症之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死因統計和國民健康署111年癌症登記資料顯示,其位居男性十大癌症發生率排名第4名和死亡率排名第4名。每年超過3千多人死於口腔癌、7千多人診斷為口腔癌(每天約有20位口腔癌新發生個案)。但您知道嗎?口腔癌其實是可以預防的,今天將教大家認識口腔癌並傳授各位預防口腔癌的方法,讓我們一同遠離口腔癌的威脅。
Q1:口腔癌篩檢很重要嗎?
A1:是的,因為目前來說,口腔癌是我國青壯年男性最常見的癌症之ㄧ,早期發現口腔癌,其個案5年存活率約有8成左右,且僅需小型手術,不會造成臉部變形。如果延遲發現或治療,等我們發現時可能已經轉變為晚期,後續的醫療支出費用往往造成社會家庭沉重的負擔及衝擊,且個案的存活率相較於早期個案來的低。(依據國民健康署111年癌症登記資料和衛生福利部113年死因統計資料,發現口腔癌在男性癌症發生率和死亡率之排名,皆位居第四名。每年超過3千國人死於口腔癌、7千多人診斷為口腔癌,所以口腔癌對男性朋友來說是個重要的健康議題。)
口腔癌有別其他癌症藏在身體內,屬相對外顯的癌症,經常是親友發現個案口齒不清或口腔長了奇怪東西,個案才會有所警覺並就醫。嚼檳榔或吸菸者的口腔黏膜易長出白斑等癌前病變,雖個案感覺不癢也不痛,可事實上卻是正常細胞癌化的過程,而口腔癌個案存活下來之案例,皆是早期發現早期治療者,因此為避免口腔癌的威脅,若您的篩檢結果為口腔異常,請立即至大醫院口腔外科或耳鼻喉科接受進一步檢查。
口腔癌的發生:口腔癌其實就是係因口腔內的細胞發生不正常的分裂,而慢慢變成腫瘤。這腫瘤除了會侵犯口腔周圍正常的組織之外,還可能會轉移到身體其他部位(如肺、骨骼、肝等位置),最嚴重的便是會危及我們生命安全。
Q2:口腔癌可能的危險因子有哪些?誰是高危險群?
A2: 研究發現,長期慢性刺激是口腔癌發生的主要成因,其中以嚼食檳榔為最主要(約 9成口腔癌患者有嚼檳榔的習慣),另外還有吸菸、喝酒、口腔衛生不良、長期食用過熱、太辣等刺激性的食物、戴著不合適的假牙與牙套等都是造成口腔癌可能的原因;研究也指出同時有嚼檳榔、抽菸和喝酒習慣的人,罹患口腔癌的危險性為一般人的123倍,有這些習慣的民眾職業大多為運輸業、漁業和營造業,可能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需要提神或禦寒,另外,原住民朋友因為其文化和習俗的關係,有嚼食檳榔的傳統,也是高危險族群之一。
Q3:檳榔對健康的危害有哪些?
A3: 檳榔除了會誘發口腔癌外,還會造成其他的健康危害,例如:
(1)誘發多種癌症:肝癌、食道癌與胃癌等其他癌症。
(2)因檳榔纖維較粗會對牙齦與牙齒造成傷害,引起牙周病。
(3)牙齒硬組織疾病:牙齒被染色且被檳榔粗纖維磨損後變得敏感,造成牙齒的咬耗。
(4)因嚼食檳榔使纖維摩擦黏膜→黏膜受傷→傷口結疤→再磨擦→結疤不斷累積→造成口腔黏膜下纖維化病變。
(5)腎臟功能受損:石灰含有乳鹼,會造成腎臟鈣化導致腎臟病或尿毒症。
(6)引發心臟病:檳榔鹼使心跳加快,可以誘發心律不整、心肌梗塞。
另外,國際研究已證實,即使不含添加物(紅灰、白灰、荖花、荖葉),檳榔本身就是一級致癌物,其所含的物質(檳榔鹼、檳榔素)亦被證實是致癌物質;此外,單獨有嚼食檳榔習慣者其罹患口腔癌的風險是一般人28倍、有喝酒加上嚼食檳榔習慣罹癌風險是54倍、有抽菸加上嚼食檳榔習慣罹癌風險是89倍、若同時有抽菸、喝酒及嚼食檳榔習慣罹癌風險更增加到123倍。
Q4:檳榔與香菸不同,不會成癮,與其抽菸提神不如吃檳榔?
A4: 這是錯誤觀念!檳榔已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四大成癮物質之一(其它三項為:尼古丁、酒精及咖啡因),且國際上有許多研究顯示長期持續嚼檳榔者會對其(檳榔)產生依賴性,若突然停止嚼檳,會使人出現睡眠障礙、情緒不穩、焦慮等情況。
而且檳榔除了使我們成癮之外,也大大提升自己罹患口腔癌、口咽癌、下咽癌、食道癌、肝癌之風險,甚至還有可能會造成心血管疾病、不孕、早產等危害,與香菸的害處比起來可說是難分軒輊。
Q5:那我們該如何預防口腔癌呢?
A5: 這邊提供大家一個很好記的口訣,就是「三不一要」:三個不就是「不抽菸」、「不喝酒」和「不吃檳榔」指的就是去除危險因子,達到促進健康的目的;一要則是定期做口腔癌篩檢,就是讓醫師為你檢查口腔的狀況是否良好。
Q6:口腔癌的篩檢是如何執行的?需不需要花錢?
A6: 口腔黏膜檢查是由醫生用目視的方式做初步的檢查,無痛且非侵入性,大概2分鐘內即可完成。
目前政府有補助30歲以上有抽菸或吃檳榔(包括已戒檳)的民眾及18-29歲有嚼檳習慣的原住民的朋友,每2年可接受1次口腔黏膜檢查,歡迎攜帶健保卡去各牙科、耳鼻喉科診所或大醫院接受檢查
Q7:定期口腔黏膜檢查有什麼好處?
A7:定期接受口腔黏膜檢查,可降低有嚼檳及吸菸習慣男性26%死亡風險,目前
政府有補助30歲以上吸菸或嚼檳榔民眾每2年1次免費口腔黏膜檢查,以期早期發現口腔黏膜病變,預防口腔癌之發生。
Q8:口腔黏膜檢查要去哪裡做呢?
A8:可至健保特約的耳鼻喉科或牙科之醫療院所的專科醫師為大家進行檢查。由耳鼻喉科醫師、牙科醫師與經過訓練認證合格醫師執行檢查。
Q9:篩檢結果如果是陽性的話該怎麼辦?是不是就確定是罹患口腔癌了呢?
A9:篩檢結果是陽性的話,並不是就確定罹患口腔癌,請不用慌張,篩檢是初步的檢查結果,請立即去大醫院口腔外科或耳鼻喉科進行更進一步的檢查和治療才是正確的作法。
Q10:如果想更進一步了解其他口腔癌的相關問題,有沒有諮詢的管道呢?
A10:除了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的網站上有相關的資訊外,也可以撥打衛生局設置免費的癌症篩檢諮詢專線0800-222-543,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都會有專人為你接聽和回覆。
結論:提醒您,記得遠離口腔癌的「三不一要」口訣,不抽菸、不喝酒、不吃檳榔,和30歲以上有抽菸或嚼檳習慣的民眾,要記得定期接受每兩年一次的口腔黏膜檢查,如果是陽性的話記得一定要盡早去大醫院口腔外科或耳鼻喉科就醫並確診,把握治療的黃金時機,另外衛生局的諮詢專線也可以多多利用,0800-222-543,祝各位聽眾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訪嘉義市監理站 張智凱股長
Q1:為何要訂定汽車隔熱紙使用指引?
A1:因我國地理環境及天候條件,國人用車習慣多考量隔熱、隔離紫外線或降低眩光等因素,除少部分車輛未黏貼隔熱紙外,大部分均有黏貼隔熱紙的情形,但許多車主不清楚如何選用隔熱紙,導致選用可見光透過率不合適的產品。
隔熱紙會影響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透光程度,進而影響駕駛人的視線,為確保駕駛人在行車過程中,具有足夠行車視線與清晰的視野,因此交通部特別於今年6月30日公布一項「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使用指引」,讓車主有所依循。其主要目的是讓車主在購買新車時能依照使用指引,黏貼符合透光率建議值的隔熱紙產品,藉以維護駕駛人及行人安全。國民身分證。
Q2:目前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的建議值為何?
A2:為兼顧駕駛人行車安全、車內隱私及隔熱效果,不同的車窗部位應搭配合適的透光率,以確保駕駛人具有足夠的行車視線與清晰的視野,目前建議一般車輛前擋玻璃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透光率)要達70%以上,前側窗玻璃(A~B柱之間)透光率要達40%以上,其餘的車窗並無限制,另前擋玻璃自邊框上緣起15公分內無限制,但不得遮蔽行車視野輔助設備及安全防護系統;至於計程車黏貼隔熱紙透光率部分,前擋玻璃與一般車輛一樣須達70%以上外,其餘車窗包括前側窗、後側窗及後擋玻璃透光率皆須達40%以上。
Q3:新舊車何時適用指引上透光率的規定?
A3:目前這項隔熱紙使用指引規範還在宣導階段,交通部規劃自明年(115年)起,針對新出廠的車輛開始納管實施,後續交通部也會再另行公告其實施期程;至於使用中車輛目前還沒有相關的納管規劃,若有更換隔熱紙的需求,建議能選擇符合指引規範的產品。
Q4:從何處可找到符合建議值的隔熱紙產品?
A4:為協助民眾確認隔熱紙產品符合建議值,已請隔熱紙業者送檢測機構檢測其產品可見光透過率,並審查符合建議值的產品公布於監理服務網,民眾若有黏貼隔熱紙需求,或是車輛銷售商、隔熱紙安裝商幫客戶貼隔熱紙,請至監理服務網「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專區,選用合適的產品。
Q5:我怎麼會收到汽車燃料使用費催繳通知書?
A5: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7月開徵,營業車則於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開徵,對於114年自用汽車及機車及113年冬季及114年春夏秋季營業車未依期限繳納汽燃費之車主,公路局所屬監理機關已陸續寄出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止,逾期未繳納,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300元至3,000元外,所欠費額後續將移送強制執行,因此尚未繳納今年度汽燃費的車主,務請依期限儘速補繳,以免受罰。
Q6:民眾若對收到的繳費電子郵件存有疑慮怎麼辦?
A6:民眾若對收到的繳費電子郵件存有疑慮,可透過『監理服務APP』或洽各地區監理所查證。若有發現詐騙網址,可主動向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通報,或向各地區監理所申訴,各地區監理所亦會協助向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建置之釣魚網站進行通報,讓該詐騙網頁因無法使用而下架。
近期有詐騙集團以電子郵件謊稱交通違規罰鍰未繳。在此提醒,監理機關已全面停止以電子郵件通知交通違規未繳的服務,所以只要您收到任何「催繳罰單」的電子郵件,絕對是詐騙,請千萬不要點擊連結。在此提供民眾防詐三撇步:1.收到簡訊時,請確認是否有政府機關專屬的111短碼簡訊識別碼,且內容開頭並包含「收訊者手機號碼末三碼」及「發送機關名稱」,藉由「來源號碼111」、「手機末三碼」及「機關具名」等三重驗證,提高民眾辨識簡訊之真偽及降低受騙機會。2.監理機關發送的簡訊僅為提醒性文字通知,不會要求輸入個資。3.政府機關網站網址皆以「gov.tw」結尾。
Q7: 有哪些管道可繳納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呢?
A7: (一)臨櫃繳納:可持繳納通知書至各地金融機構、郵局、超商(4大超商)或至各區監理所(站)代收公庫繳納,臨櫃繳納皆免收手續費。
(二)網路繳納:(目前監理機關最推廣的繳費方式,省時又方便)利用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選擇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進行線上繳納。
(三)電話語音轉帳繳納:利用電話服務專線412-1366(電話號碼6碼地區,請撥41-1366),輸入服務代碼169#,選擇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進行語音轉帳繳納。
(四)其他行動支付繳納,包括: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全支付、永豐銀行、元大銀行、台北富邦銀行等APP,選擇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進行線上繳納。
如車主不確定自己愛車是否已經繳納汽燃費,也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進行查詢,避免重複繳納。另外汽車所有人如不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公路主管機關以催繳通知書通知其繳納,如屆期仍不繳納者,將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並按每一車輛「汽燃費累計欠繳金額」及「逾汽燃費限繳日期」的不同,處以不同的罰鍰,汽車最高處3,000元罰鍰;機車最高處600元罰鍰,並停止其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
Q8:道安講習委外辦理實施了
A8:為提供民眾更便利的講習上課時間及地點,公路局公告自114年3月1日(違規日)起,有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需求的民眾,除了可至監理所(站)參加課程外,亦可選擇委外單位進行講習,以即時矯正違規行為,降低再犯率與事故風險,進而提升整體行車安全。
透過講習委外辦理,民眾可以更便利選擇上課時間及地點。而講習所衍生的相關費用,包含場地、講師、通知單印製及郵寄等費用,依使用者付費原則,其收費基準將比照目前已辦理之自費講習每小時收取200元。公路局特別提醒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講習者,會有1,800元罰鍰;經再通知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將會吊扣其駕駛執照。
☆訪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交通組 黃剛緯警務員
一、酒駕零容忍
酒後駕車在交通事故造成的傷害很大,也是社會大眾關注的議題,駕駛人若飲酒後開車,除了讓自己陷入危險駕駛中,也會影響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而酒精濃度愈高,駕駛人發生肇事的機率也愈大。
政府一直極力宣導不要酒後駕車,目前也已透過修法方式提高酒後駕車之罰則,例如「機車最高罰9萬元、汽車最高罰12萬元」、「拒絕酒測罰18萬元」、「年滿18歲之同車乘客同車乘客的連坐」等。
有鑑於酒後駕車對民眾的生命與財產危害性很大,本分局規劃於易酒後駕車路段與場所,加強取締與事故防制,統計今年1至11月份迄今酒後駕車已取締722件,酒後駕車的交通事故發生108件,較去年同期發生108件,無增減,藉由強勢執法,能有效減少酒後駕車事故發生。
所以提醒各位聽眾朋友「酒前、酒後不開車」,就是說知道今天可能喝酒,就不要開車了,當然酒後更不可開車,切記飲酒後應由親友或代駕接送返家,保護自己安全也保障別人用路權益。
二、大型車管理
今(114)年1月份迄今永康區發生1起與大型車輛碰撞死亡憾事,造成民眾生命、身體、財產甚重,鑑於大型車有內輪差及視線死角等盲點,若是不慎撞擊車輛或行人時,往往會造成車毀人亡,為減少大型車衍生交通事故之憾事,本分局即規劃「取締違規砂石車及各型大貨車」專案勤務,律定所轄派出所於大型重車往來重要路段實施定點守望,針對大型車超載、闖紅燈、轉彎未依規定等違規攔查取締,以維護交通秩序與市民安全。
統計114年1月1日至11月份迄今,大型車傷亡交通事故發生104件,較113年同期發生116件,減少12件傷亡交通事故;另統計114年1月1日至11月份迄今,取締大型車違規771件,除針對動態違規及車體違規舉發外,也向大型車司機宣導內輪差、駕車勿使用手機等安全觀念,藉由宣導與執法並行,以期降低大型車事故造成之傷害。
大型車因車體長、車身重,轉彎或變換車道時的靈活度也相對較低,常因視野死角與內輪差影響肇事,因此駕車行駛道路時,切記與大型車輛保持安全間隔與距離,以免憾事終身。
三、強化交通安全觀念,降低交通事故
經分析交通事故60%發生在路口,而事故肇事原因,多為「未依規定讓車」、「未保持行車安全間隔」、「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闖紅燈」、「超速」等行為,大多是用路人違規行為,及民眾守法觀念薄弱,搶時貪快所造成。
為防制交通事故發生,本分局轄內有7個派出所,分析各所3大易肇事路口,共計21處易肇事路口,針對上、下班車流較多時段,利用巡邏、交通稽查等勤務時機,加強易肇事路段巡守,並適時守望取締重大交通違規。
統計114年1月1日至11月日止,「A1交通事故」發生10件,較113年同期發生13件,減少3件死亡交通事故;統計114年1月1日至11月11日止,「A2交通事故」發生4373件,較112年同期發生4468件,減少95件受傷交通事故,藉由執法及宣導並進,以期降低事故發生。
交通部律定每年9月份辦理「交通安全月」,配合行人優先道路交通安全行動綱領、行人交通安全政策綱領,延續交通部「停讓文化」宣導計畫,主題設定為「人本交通-停讓文化」,宣導口號為「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請各位聽眾朋友一起響應,重視路口安全的重要性,建立良好的交通安全觀念,建構友善的交通環境,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遵守交通法規從你我做起,讓每月都是交通安全月、每日皆為交通安全日。
四、民眾檢舉交通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於113年5月29日修正,自113年6月30日施行,由原本可檢舉59項,縮減為「51項」。
部分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限縮不予民眾檢舉有8項,經統計本分局受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113年度為92,253件(252件/天),114年度1-9月份63,697件(233件/天),日均數雖有減少,但檢舉數量仍有龐大數量,其中檢舉違規項目中,以未依規定使用燈光最多、闖紅燈(含右轉)次之、逆向行駛再次之。
提醒聽眾朋友,駕駛車輛以未使用方向燈最為嚴重,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第2項規定,起駛前、左(右)轉彎時、變換車道時、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請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免荷包受損。
五、微型電動二輪車
113年11月30日正式實施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用懸掛號牌、投保強制險及行駛道路管理等規定,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經統計114年迄今取締微電車未領用牌照41件,還是有民眾不熟悉法規規範,請有使用微型電動二輪車之聽眾朋友,需準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及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等文件,向所轄監理機關辦理領牌手續,以免受罰。
另外提醒新制也規定年滿14歲才可騎乘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2條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當場禁止其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微型電動二輪車」常見違規分別為「一般違規(闖紅燈、違規轉彎等)」、「未戴安全帽」、「車輛改裝(燈光、喇叭、車體等)」、「超速」及「酒後駕車」等5種態樣。
特別提醒各位聽眾朋友,除駕駛汽機車不得酒駕外,騎乘慢車,如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等同樣不得酒駕,其中微型電動二輪車雖是慢車,卻是以電力為主的動力交通工具,若酒測值濃度高於每公升0.25毫克,將依涉嫌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六、「一三四七」科技執法地圖:
七處科技執法、四處固定桿交通執法、七路段移動式測速照相:發布於分局臉書,提醒民眾危險路段,精準執法路段,希望民眾行經上述路段與路口,要明白警方為何會設置這些科學執法系統,更要遵守交通規則,避免交通事故發生,執法地圖發布於「永康警好讚」分局臉書粉絲專頁。
七、防禦駕駛(影響一輩子的用路新觀念):
(一)交通事故真相:
1.日本:車禍發生與駕駛技能之關係極小,大部分是「認知與判斷錯誤」有關,估計9成以上。
2.美國:每位駕駛人平均十年,發生一次車禍,以開車50年為例,一輩子大概要發生車禍5次,所以說要不發生車禍之機率幾乎不太可能。
(二)交通事故肇因:
1.交通事故肇事的主因,不只是快,人占很大的因素。
2.如果只是遵守交通規則或是專心開車,無法確保安全。
3.而交通事故主要肇因,就是意外=意料之外=意料不足。
4.我們知道事故肇因,該如何,關鍵:學習如何預測危險及防禦別人疏忽與過錯。
(三)交通安全要素:
1.對交通處境要有危險預測及判斷能力。
2.預測他人的錯誤(他可能會闖紅燈、會超速)。
3.預測車輛的特性,所造成的傷害(例如:大型車的內輪差、小型車的視覺死角)。
4.預測週遭環境可能發生危險因素(道路施工問題)。
以上;就是學習防禦駕駛的基本概念,希望是各位聽眾朋友,以後這就是您們,用路的新觀念。
八、防禦駕駛(結論):
(一)意外乃指「意料之外」,若能提升對交通狀況的意料能力(也就是危險預測),將可大幅降低意外發生。
(二)防禦駕駛的基本思維;
1.不要以為他人必會遵守交通規則。
2.千萬別認為週遭的駕駛人一定會看見自己。
3.注意人、車及路,這些環境中有哪些潛在危險。
(三)防禦駕駛是危險預測及認知,新用路哲學與能力的觀念(對交通情境的潛在危險加以預測,以避開危險的能力)。
(四)綜上(口語一點);注意別人的不注意,小心別人的不小心,就能避免交通事故。
最後;再次提醒各位聽眾朋友,駕駛車輛行駛道路,務必減速慢行,注意車前狀態,並遵守交通規則,以避免交通事故發生,在此敬祝,聽眾朋友,行車平安,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關心您。謝謝各位。
☆訪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交管科 陳昱友科長
Q1:今天跟大家分享的宣導主題為何呢?
A1:現在很多新車都有配這些科技功能,像是車道維持、盲點偵測、主動 煞停等……,但如果誤用或過度依賴這些系統,反而可能讓你更危險!所 以今天想跟大家分享一個相信很多開車的朋友都會感興趣的行車議題─ 輔助駕駛系統,或稱 ADAS。
Q2:大家都說 ADAS 很好用,開車更輕鬆。但為什麼還會有專家提醒大家 「不要太依賴」呢?
A2:其實 ADAS 的確能減少駕駛的負擔,比如幫你維持在車道中間、偵測盲 點、等距跟車或是緊急時主動煞車。但很多駕駛會有一個誤解,以為開啟 輔助駕駛後,就不用掌握前方車況。但 ADAS 只是「輔助」,不是「自動駕 駛」。而且不同車廠、不同車型的輔助駕駛系統差異大,所以提醒駕駛人除 了「仔細閱讀車主手冊」外,還是得專注開車、雙手握好方向盤,並且隨 時注意路況。
Q3: 在不同的路況下,ADAS 的表現會不會受影響呢?
A3:當然,因為 ADAS 主要靠攝影鏡頭、雷達或感測器偵測環境,但有些情 況系統真的會「看不懂」。例如: 1. 與前車速度差太大 2. 前車沒開在車道中間 3. 路況太特殊、彎道太急 4. 旁邊車輛突然切入 5. 天氣不好,比如大雨、濃霧 6. 或前車外型太特殊,比如大卡車或拖車 在這些情況下,系統的判斷可能會出錯。所以駕駛人開啟輔助系統同時, 還是要隨時觀察路況。
Q4: 那如果有人真的在使用輔助駕駛時,手離開方向盤,法律上有規定嗎?
A4:有喔!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3 條第 1 項第 1 款,如果駕 駛在道路上蛇行,或用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像是「雙手離開方向盤」,就可 能被罰新台幣六千到三萬六千元,警方可以當場禁止駕駛。因為關係到自 己及其他駕駛人的行車安全,所以還是要特別注意。
Q5:最後,還有什麼要提醒的嗎?
A5:最後提醒大家,只要正確理解並合理使用輔助駕駛系統,ADAS 就能成 為你的安全助手,而不是隱藏的風險。呼籲所有駕駛朋友,享受科技帶來 便利的同時,也不要忘記,還是要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保持專注駕駛。
☆訪麻豆監理站 陳毅軒股長
Q:115年對於駕照管理有哪些改革推動?
A:主要針對考照制度(筆試、場加道考、駕訓)、回訓制度(道安講習違規項目增加、課程時數增加)、換照制度(年齡下降至70、駕照繳回補助)
Q:針對這三項分別有什麼改革?
A:
1.考照制度會在115年1月開始將機車筆試全面改成選擇題,將以往是非題全部取消,增加筆試鑑別度,對於現今有的危險感知情境題占比將會變多;115年6月開始也將汽車筆試前面改為選擇題,並將考試題目由原先40題改為50題,也會增加汽車的危險感知情境題。
場考部分3月會增加汽車場考的考試項目,並要求確認動作要確實;12月道考也會增加考驗項目並將道考路線增長;最後在116年10月機車道考將會實施。
駕訓部分也會增加以人為本的訓練課程,並推動機車道路駕駛訓練,也會引進駕車模擬器供教學使用。
2.回訓制度115年3月將會增加需要參加道安講習的違規事項,例如:闖紅燈、支線車未禮讓幹線車、行經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學校、醫院等,未依規定減速。這些一般駕駛如果1年違規3次就必須要參加講習,營業大車職業駕駛則是1年兩次。
再來對於再犯者,講習時數將會再增加,未滿18歲無照再犯及講習再犯時數將會增加至6小時,酒駕再犯將會增加至15小時。
對於駕照被吊銷3年以上,重考者皆須完成駕訓才能重考。
3.換照制度明年1月起,如果經過考慮不使用駕照者,將所有駕照(汽車跟機車)繳回者,將會有乘坐大眾運輸的補助,需注意的是補助是有實際坐車後才會有回扣的優惠。5月將會開始70歲的換照,到時需上完免費教育訓練2個小時的課,以及去衛生所、醫院、體檢代辦所體檢完通過,即可換發至75歲的駕照。
☆訪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林泳禛技士
Q1:最近有一個轟動的議題,臺灣加熱菸合法上市!請說明何謂加熱菸?
A1:相信很多聽眾朋友都有看到新聞在講「加熱菸合法上市」,但很多人可能還搞不清楚,加熱菸到底是什麼?跟傳統紙菸又有甚麼不同?加熱菸顧名思義,是利用加熱器加熱菸草柱,產生菸霧,跟紙菸最大的不同是它不直接燃燒菸草。很多人會覺得加熱菸很酷,產生的菸味較淡,但還是要特別提醒,加熱菸與傳統紙菸一樣都是以菸草製成,除含尼古丁易讓人成癮外,也含有焦油、甲醛、乙醛等有毒及致癌物質,都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而且科學實證顯示加熱菸無助於戒菸
Q2:關於加熱菸有甚麼規定,想使用可以如何取得?國外有在賣加熱菸,現在臺灣加熱菸合法上市後可以帶回國嗎?
Q3:電子煙和加熱菸有什麼不一樣?電子煙目前的法規又是如何?
Q4:加熱菸上市,衛生局有什麼因應措施?民眾如果想戒菸,可以怎麼做?
☆訪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八公路警察大隊 范楊健大隊長
行經高速公路施工路段應注意事項:
(一)自8月以來國道已發生3件用路人因疲勞或分心駕駛闖入夜間施工管制路段事故;另有用路人刻意破壞交通維持設施之情形。
(二)請用路人務必養足精神再上路,且行車時握穩方向盤並隨時注意車前狀態;遇有施工路段時,應注意:
1.施工路段上游均有一部警戒車及封閉車道。
2.減速慢行
3.循序漸進
4.留意並切勿破壞相關交維設施,以確保行車及施工人員安全。
(三)設置交維警示設施之目的在於透過設置交通錐、拒馬等設施以明確區隔管制車道與一般正常行駛之車道,惟近日於國道1號台南路段,有用路人於施工路段刻意打開車門將多個交通錐推倒,嚴重影響其他用路人辨識管制路段範圍及導引警示設施,且傾倒之交通錐有可能散落至其他車道,妨礙用路人與施工人員之安全;另亦可能構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之危險駕駛違規行為,可處新臺幣6,000~36,000元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四)呼籲用路人,國道車流量大,行經工區等管制路段時,應留意路況、循序漸進,並切勿破壞相關交維設施,且勿疲勞分心駕駛,共維用路人及施工人員之安全。
☆訪新營監理站 王文成股長
一、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使用指引-為何要訂定汽車隔熱紙使用指引?
答:交通部為確保汽車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具有足夠行車視線與清晰的視野,於今年6月30日公布一項「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使用指引」,要讓車主有所遵循及使用,藉以強化駕駛人的行車安全。
考量我們臺灣的地理環境及氣候因素,多數國人在用車時,為了兼顧車輛的隔熱效果、抗紫外線及車內隱私等原因都會黏貼汽車隔熱紙;又因為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的明暗程度,皆會影響到我們駕駛人對於行車視野的辨識,若隔熱紙透光率不足(太暗)可能會降低駕駛人行車視線的能見度,故這次交通部推動的隔熱紙使用指引,主要目的是讓我們車主在購買新車時能依照使用指引,黏貼符合透光率建議值的隔熱紙產品,藉以維護駕駛人及行人安全。目前這項隔熱紙使用指引規範還在宣導階段,交通部規劃自明年(115年)起,針對新出廠的車輛開始納管實施,後續交通部也會再另行公告其實施期程;至於「使用中」車輛目前還沒有相關的納管規劃,如「使用中」車輛民眾有更換隔熱紙的需求,也建議能選擇符合使用指引規範的隔熱紙產品。
二、目前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的建議值為何?
答:為了兼顧駕駛人行車安全、車內隱私及隔熱效果,交通部也規範在不同的車窗部位搭配合適的透光率,目前建議一般車輛前擋玻璃隔熱紙可見光透過率(透光率)要達70%以上,前側窗玻璃(A~B柱之間)透光率要達40%以上,其餘的車窗並無限制;至於計程車黏貼隔熱紙透光率部分,前擋玻璃與一般車輛一樣須達70%以上外,其餘車窗包括前側窗、後側窗及後擋玻璃透光率皆須達40%以上。另前擋玻璃自邊框上緣起15公分內無限制,但不得遮蔽行車視野輔助設備及安全防護系統。
三、民眾如何選購符合使用指引透光率建議值的隔熱紙產品?
答:為了協助民眾選購符合透光率建議值的隔熱紙產品,目前公路局已經將符合透光率建議值的隔熱紙產品公布於監理服務網供民眾參考,若民眾有黏貼隔熱紙需求,或車商、隔熱紙安裝商在幫客戶黏貼隔熱紙時,可至監理服務網「汽車車窗及擋風玻璃黏貼隔熱紙」專區,來選用合適的產品,相關資訊在監理服務網也都有圖片、文字及懶人包供民眾參閱瞭解。
四、車輛牌照為何會遭到註銷?
答:車輛牌照會遭到註銷的原因有很多種,如「車輛逾期檢驗超過6個月以上」或「停駛超過1年」或「車主死亡超過1年繼承人未辦理繼承過戶」或「強制險到期超過6個月未投保」等原因都會造成車輛牌照被註銷,但絕大部分都是因為車輛逾期檢驗所造成的。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規定,汽車不依期限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逾期6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
五、車輛如牌照註銷後,仍要繼續使用該車時,車主應該要如何辦理才不會違規行駛?
答:(一)車輛如因逾期檢驗被註銷其牌照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其他規定被吊銷牌照者,如車輛仍要繼續使用時,則必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6條規定,須等牌照註銷或吊銷滿6個月後,再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後,才能再重新申領牌照使用。
(二)提醒車主,車輛行駛道路,應懸掛有效的號牌,如號牌已被吊註銷,則應盡速將吊註銷號牌繳回監理機關,後續再依規定辦理驗車,重新申領牌照使用,如違規使用吊銷、註銷牌照行駛道路或於道路停車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3,6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緩,並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及扣繳其牌照。除行政罰鍰外,還須補繳稅金,補繳自註銷之日起至最後1次違規日止之汽燃費;牌照稅部分,除補稅外,還須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故為保障自身及用路人的安全,切勿使用註銷的牌照。
六、車主如何得知車輛須何時定期檢驗?現行汽車定期檢驗次數之規定如何?
答:(一)車輛「定期檢驗日期」都有登載在行車執照上面,車主應依行照上面指定檢驗日期「前後」1個月內至公路監理機關或委託之汽車代檢廠辦理檢驗。但出廠逾10年營業大客車或高壓罐槽車,應於指定檢驗日期「前」1個月內辦理檢驗。
(二)汽車定期檢驗週期,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4條規定:
1.自用小客車、自用小客貨兩用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其出廠年份未滿5年者,免予定期檢驗,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至少檢驗1次,10年以上者每年至少檢驗2次。提醒車主,於購買新車時,須特別注意車輛第1次定期檢驗時間,以免逾期檢驗而受罰。
2.自用小貨車及營業車出廠年份未滿5年者,每年至少檢驗1次,5年以上每年至少檢驗2次。
3.出廠年份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或高壓罐槽車,每年至少檢驗3次。
4.拖車每年至少定期檢驗一次。
七、請問車主是收到車輛定檢通知後再來辦理檢驗嗎?
答:提醒我們車主!我們行車執照上面登載的「指定檢驗日期」,即屬於「法定的正式通知」,各監理機關寄發的定期檢驗通知,不論是簡訊或明信片通知,純粹都是監理機關服務性質的提醒通知,所以請車主務必留意行照上面「法定指定檢驗日期」來辦理檢驗,以免逾期檢驗而受罰。提醒車主,如車輛逾期檢驗而受罰,是無法以「未收到定檢通知為由」來申請免罰喔!
八、請問今年度汽燃費繳了嗎?未依規定繳納會罰款嗎?
答: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7月份徵收,截至目前仍有部分車主尚未繳納,針對未繳納之車主,監理機關將於11月底寄送雙掛號催繳通知書,通知其限期繳納,繳納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止,請車主務必依限繳納。汽車所有人如不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公路主管機關以催繳通知書通知其繳納,如屆期仍不繳納者,將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並按每一車輛「汽燃費累計欠繳金額」及「逾汽燃費限繳日期」的不同,處以不同的罰鍰,汽車最高處3,000元罰鍰;機車最高處600元罰鍰,並停止其辦理車輛異動或換發牌照。
九、最後是否還有要提醒聽眾的:防詐宣導(請注意!催繳交通違規罰單之電子郵件,請勿點選或連結,以免受騙!)
答:近期有詐騙集團以電子郵件謊稱有交通違規罰鍰未繳,誘導民眾點擊連結繳費,進而盜取信用卡、金融帳戶等個人資料,造成財產損失。在此提醒,監理機關已全面停止以電子郵件通知交通違規未繳的服務,所以只要您收到任何「催繳交通罰單」的電子郵件,絕對是詐騙,請千萬不要點擊連結。若民眾有接獲可疑的公路監理訊息,可洽監理所(站)查證或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撥打110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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