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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8, 2019bing毒有多毒?一个编剧因为吸一种俗称“冰毒”的毒品被抓。于是就有人出来替他说话,说“冰毒”是一种软性毒品,对人没有危害。更有人进而说,毒品的危害是被夸大的,其实吸毒就跟人跑步、看世界杯比赛一样,后者也会让人觉得爽,因此上瘾的。那么“冰毒”究竟是什么东西?它的毒害究竟有多大?冰毒的化学名称叫甲基苯丙胺,有四种吸入方式:口服、鼻吸、抽吸和注射。不管用什么方式,冰毒都要进入血液中,随着血液循环到达大脑,才会让人产生快感。大脑里有许许多多神经细胞。每个神经细胞由两个部分组成:细胞体和突起。突起又分为两种,比较短的叫树突,是用来从其他神经细胞接收信号传递给细胞体的;比较长的叫轴突,是用来把信号传递给其他神经细胞的树突的。不同的神经细胞就是通过轴突和树突相互交流的,接触的地方叫突触。但是它们并不相互连接在一起,中间存在间隙。要把信号从一个神经细胞的轴突传到另一个神经细胞的树突,需要穿越突触间隙,这就要用到一类物质叫神经递质。当一个神经细胞要传递信号时,它的细胞体就指令其轴突释放神经递质到突触间隙中,神经递质再穿过间隙,到达另一个神经细胞的树突,和上面相应的受体结合,信号就传过去了。信号传过去之后,神经递质就从受体上脱离,被原先的神经细胞吸收,供下一次的神经信号传导使用。神经递质有很多种,其中一种叫多巴胺,它的释放会让人产生快感。在我们的大脑中枢有一区域被称为奖励中心,一旦我们从事了某种有利于生存、繁衍的活动,奖励中心的神经细胞轴突就会释放多巴胺,多巴胺穿过突触间隙和树突上的多巴胺受体结合,把快乐的信息传递过去,让我们觉得很愉快,从而激励我们以后继续从事这些活动。在正常情况下,这些多巴胺会很快地从受体上脱离,神经细胞轴突上有多巴胺转运蛋白,把脱离的多巴胺吸收回去,快感也就消失了。但是一旦冰毒到达奖励中心,情况就变得不正常了。冰毒在浓度比较低时,能抑制多巴胺转运蛋白,突触之间的多巴胺不能被重吸收,多巴胺会积蓄下来。而在冰毒浓度比较高时,多巴胺转运蛋白的转运方向干脆被逆转,本来是要把多巴胺吸收进轴突的,却变成了把轴突中的多巴胺大量地释放到突触间隙。这样突触之间的多巴胺浓度急剧上升,会让人产生强烈的快感,而且快感一直持续下去,直到冰毒被代谢掉。这个过程可以持续长达十几个小时。然而一旦快感消失,吸毒者就陷入了极度的沮丧之中,比吸毒之前更觉得郁闷,想要马上再来一剂冰毒重新找到快感,而对生活中其他原本令人愉快的事情都失去了兴趣。然而最初的那种快感是难以找回来的。这是因为身体会很快地做出调整,例如减少多巴胺转运蛋白的数量,试图适应多巴胺释放过多的状况。这时就需要不断地加大冰毒的剂量才能有快感。最终,大剂量的冰毒也没法产生快感,但是又不能不用,否则身体就会出现痛苦。所以到后来,毒瘾患者吸毒主要是为了避免毒瘾发作出现的痛苦,而不是产生快感。如果不吸,很多人在一天之内就会出现痛苦的戒断反应,吸毒时间越长出现戒断反应的时间越快。长期吸食冰毒会让吸毒者的精神状态出现严重的问题,例如陷入严重的抑郁,产生自己威力无比的妄想和受迫害妄想,出现幻觉、精神分裂。但冰毒的危害还不限于此。多巴胺能与氧气反应产生自由基,自由基能对细胞造成损伤。冰毒刺激多巴胺的大量释放和在突触之间的大量累积,就会对神经细胞造成损伤、死亡。冰毒还会影响到其他神经递质例如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的释放,对与这些神经递质有关的神经细胞造成损伤、死亡。所以冰毒是一种广泛的神经毒素,会对大脑的结构和功能造成损伤。这些损伤有的是可逆的,在戒毒之后可以逐渐恢复,但是有的损伤在戒毒多年之后仍然存在,有可能是不可逆的永久损伤。冰毒造成的大脑损伤会影响到人的认知、记忆和运动能力,例如曾经吸过冰毒的人,即使在戒毒之后,患帕金森病的风险仍然比一般人高。冰毒还能对人体造成其他方面的伤害,例如冰毒会让血压急剧升高,长期使用会对大脑中的血管造成永久性损伤,加大了导致中风的风险。还有,不管用什么方式吸食,长期吸食冰毒的人牙齿都会受到永久性损伤、脱落,有一口特殊的烂牙。冰毒通过绑架人体的奖励系统,短时间内让人产生快感,然而它对人的心理、生理的毒害却是长期的、巨大的,绝不是什么“软性毒品”。而且一旦吸食冰毒成瘾,就很难戒掉。目前没有有效的药物能够帮助戒掉冰毒,只能通过改变生活方式和接受行为疗法的长期治疗。戒毒的关键是要摆脱吸毒文化圈,与毒友绝交,避免再接触到毒品,想吸也得不到毒品。如果那些吸毒的娱乐明星还混娱乐圈,关十年也没用,放出来了照样吸。吸毒成瘾是一种没法治愈的慢性病,关键是用各种手段尽量延长复发的时间,能延长到死前都不复发,才算成功。一入毒门深似海,绝不要出于好奇去尝试吸毒。...more8minPlay
November 27, 2019为什么说数学不是科学?在《听说数学大师丘成桐笃信风水》一文中,我谈到数学是科学的工具,但是数学并不是科学。有不少读者感到很疑惑。我们平时都把数学当成科学的一个学科,数学家也经常被当成科学家,例如科学院里就有不少院士是数学家,为什么你要说数学不是科学呢?平时大家把数学当成科学的一个分支,是因为数学和科学的密切关系,很多数学家同时也在做物理、化学、生物学方面的研究,反过来,科学研究基本上也离不开数学。有的数学家同时是物理学家,有的物理学家同时是数学家,例如牛顿,他当然是数一数二的物理学家,由于他发明了微积分,也经常被说成是最伟大的数学家之一。但是数学和科学的关系再密切,也不等于它就是科学。数学和科学在某些方面存在很大的不同。我们先来看研究的对象。科学研究的是自然现象,是可以用各种手段观察的。数学研究的是数字和图形,寻找的是很抽象的规律,跟自然现象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虽然有时候数学的研究成果有助于我们理解自然现象,或者反过来,自然现象能给数学研究启发,但是并不是都是这样的。数学,特别是纯数学,是自成一个体系的,可以跟自然界不发生任何关系。我们再来看研究的方法。科学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它的研究方法,也就是科学方法,通过观察建立假说,然后用新的观察来验证假说。科学是通过实证的方法来证明一个结论的,它最看重的是证据,在证据的基础上进行推理。有足够的证据就可以得出结论,证据越多,结论就越可靠。数学证明则是要完全通过逻辑推理来进行的,不用寻找证据,有证据最多只是可以用来建立猜想,对证明没有任何帮助。例如,我们可以找到无数的例子表明勾股定律的正确性,但是举再多的例子也不能证明勾股定律,勾股定律需要通过逻辑推理来证明。所以科学是实证,是证据加逻辑,而数学是纯逻辑推理。最后,我们再来看看结论的可靠性。科学既然是通过寻找证据来证明的,而证据往往是无法穷举的,因此科学的结论往往也就不能保证是绝对正确的,一旦找到相反的证据,结论就可能被推翻,或者要做出修正。所以科学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各个科学结论的可靠程度是不一样的,取决于证据的多少,证据越多,越可靠。证据不那么多的,就没那么可靠,就会有争议。数学则不然。数学定理是通过逻辑推理证明的,一旦被证明了,只要推理过程没有漏洞,它就是绝对正确的,永远不可能被推翻了。所有数学定理的可靠程度都是一样的,都是绝对正确的,都不会有任何争议。所以科学和数学不一样,它不是绝对正确的,至多只能说是相对正确。有人可能因此对科学不满。其实科学的魅力正在于它不是绝对正确的,因此才能够不断地进步。...more5minPlay
November 26, 2019不必夸大杨振宁的学术成就我在前的文章中谈到了如何评价霍金的学术成就和给科学家分等级,很多读者都提到了杨振宁。不知为什么,一提到霍金,有人就想到杨振宁。去年霍金去世时,国内媒体对他用尽了溢美之词,当时就有人不乐意了,说我们中国有个物理学家杨振宁,成就比霍金大多了,怎么不宣传?有人写了一篇长篇文章为杨振宁在中国受冷落鸣不平,说杨振宁是当代牛顿、爱因斯坦,有13项诺奖级别成果,他获得诺贝尔奖的只是次等成就。这就吹得太没谱了。这人显然是把杨振宁做出的重大成果都算成诺贝尔奖级别了。牛顿、爱因斯坦也只有三、四项诺贝尔奖级别成果,难道杨振宁一个人顶四个牛顿或爱因斯坦啊? 说中国人冷落杨振宁,也是夸大其词。杨振宁在中国的名气肯定比在国外大多了,中国人谁不知道杨振宁啊?因为中国人第一次获得诺贝尔奖就是1957年杨振宁、李政道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当时他们还没有加入美国国籍,还是中国国籍,所以是中国人获奖。 杨振宁、李政道获得诺贝尔奖是因为发现宇称不守恒定律。说这个发现只是次等成果,也是乱说的。它是很重大的一个发现。这个发现说的是什么呢?如果有两个粒子,它们除了旋转的方向是相反的,其他的方面都是一样的,我们可以把它叫做镜像的粒子,就好像一个粒子在照镜子一样。人们以前认为这样的两个粒子,它们的物理性质应该是完全一样的,把它叫做宇称守恒。杨振宁、李政道他们发现,在弱相互作用下,宇称实际上是不守恒的,例如它们的衰变方式是不一样的。这相当于说,这两个相互为镜像的粒子,它们在镜子之内和镜子之外的衰变方式是不同的。他们在1956年做出了这个发现,被吴健雄用实验证实了。在第二年,立即获得了“诺贝尔奖”。这个获奖速度之快是空前的。 杨振宁还有另一项工作也有可能获得“诺贝尔奖”,那就是“杨-米尔斯方程”。米尔斯当时只是一个研究生,他和杨振宁共用一个办公室,两个人合作做出了这项研究。 物理学研究的一个目的是最终把四种力统一起来,也就是弱相互作用、强相互作用、万有引力、电磁相互作用。但是在目前只是统一了弱相互作用、强相互作用、电磁相互作用这三种力。这个模型叫做标准模型,而杨-米尔斯方程就是标准模型的基础。所以这项研究是非常的重大的。它是在1954年做出的,但是当时没有引起重视,一直到70年代以后,人们才发现了它的重要性。一般认为这才是杨振宁最重大的成就,应该得诺贝尔奖物理学奖,至于为什么这项研究没能获得“诺贝尔奖”有各种各样的猜测。有的认为是因为米尔斯学术水平其实不是很高,诺贝尔奖委员会不愿把奖给他,但又不能只给杨振宁不给米尔斯,干脆都不给。也有人认为因为杨振宁已经得过诺贝尔奖物理学奖了,就没有必要再给一次诺贝尔奖物理学奖了。毕竟,爱因斯坦因为光电效应得了诺贝尔物理学奖之后,并没有再因为相对论得奖。 杨振宁得过了诺贝尔奖,还有一项诺贝尔奖级别的成果,这已经足够让中国人骄傲的了,又何必无限夸大他的成就呢?...more5minPlay
November 25, 2019在灰烬中繁衍虽然有“飞蛾扑火”的成语,听上去很悲壮,其实飞蛾并不是被火而是被光吸引,更确切地说是“飞蛾扑光”。灯光同样能吸引它们飞扑过来。蛾是夜行动物,选择在夜间出来活动,就是为了能在黑暗中躲避天敌,趋光等于暴露自己的行踪,似乎不应该是它们的习性。它们为何会有如此反常的举动?目前对这个问题的解释还没有定论,常见的说法是飞蛾误把灯光当成了月亮,来为飞行定位,但是灯和月亮不同,与蛾离得很近,在蛾飞行时,它们之间的距离不断地发生变化。蛾试图让灯的方位保持不变,其结果就不再是沿直线飞行,而是一条围绕着灯的螺线,盘旋而来,逐渐接近光源,最后“砰”地撞上灯,或“哧”地被火烧着。学术界对这个解释是有异议的,但不管怎样,“飞蛾扑火”不是真的喜欢火,甚至不是真的喜欢光。 有一种昆虫,的确会“扑火”,而且是真的喜欢火。这是一种身长只有1厘米的吉丁科甲虫,美洲原住民对它们有一个很形象的称呼,叫做“火虫”,因为它的身体是黑色的,所以也叫做“黑火甲”。 火虫生活在森林里,人们平时难得一见。在很偶然的情况下,有时会见到它们。那时候见到的就不只是一两只,而是黑压压的一大群。在上个世纪40年代,在伯克利的加州纪念体育场观看橄榄球比赛的观众,时不时地就会受到无数火虫的骚扰,甚至还被火虫咬。这些火虫是从附近一片曾经被火烧过的森林飞过来的,吸引它们的是观众手中的烟火——那时候吸烟还非常流行,观众们几乎都是一边看比赛一边吸烟,一个体育场里同时点着的香烟能达到两万多支,这些烟火合起来,就把远处的火虫吸引过来的。在吸烟不再在美国流行而且公共场合禁止吸烟之后,这样的末日景象就再也见不到了。 抽烟那么小的烟火都能吸引来火虫,熊熊大火当然更会。1925年8月,壳牌石油公司储存在加州科林加(Coalinga)的75万桶石油被闪电击中,失火燃烧,把储存石油的山谷变成一片火海,烧了三天,吸引来无数火虫。但是科林加位于加州中部干燥的平原地带,周围并无森林,这些火虫是从哪里飞来的呢?昆虫学家分析,它们最可能是来自距离储存石油的地方远达130千米的一处森林。火虫在如此遥远的地方感觉到了,而且在火被扑灭之前赶到。 火虫被人为的火吸引来,不是为了骚扰人类,也不是为了扑火自杀,而是在寻找起火的森林,把吸烟烟火和石油火灾误以为是森林野火。加州森林起火的时候,第一时间赶到的往往不是消防员,而是火虫。在大火逐渐熄灭后,消防员会喷水消灭余烬,这时会惹来密密麻麻的火虫的攻击,就像捅了蜂窝一样。消防员为了保护自己,会戴养蜂面罩。皮肤裸露的部位,有可能会被冲上来的火虫划伤或刺伤。 火虫奔赴燃烧的森林,因为那是它们繁衍后代的关键所在。在森林还在燃烧的时候,赶来的火虫已开始交配。火焰一熄灭,雌火虫就飞到还有余烬的针叶树上,向烧焦的树皮里产卵。卵孵化以后,幼虫就以烧焦的树皮为食。如果树木没有被烧死,还是活的,在遭到害虫啃食时,会分泌天然“杀虫剂”——树脂保护自己。有的昆虫能抵御树木分泌的天然“杀虫剂”,但是火虫的幼虫不行,如果它们吃活的树木,将会被树脂杀死。所以它们只能以被烧死的树木为食。这听上去似乎很无奈,其实也有好处。野火过后,天敌和竞争者都被烧死或赶跑了,聚在一起交配的火虫不用担心被天敌吃掉,生下的火虫幼虫也可以放心地独享烧焦的美食,直到第二年夏天变成成虫,然后开始去寻找起火的森林,繁衍自己的下一代。 森林火灾的发生是很偶然的,并不容易找到。火虫怎么知道哪里的森林起火了呢?甚至能在一百多千米处就能感觉到呢?森林野火最明显的特点当然是熊熊的火焰。会不会是火虫从远处看到了火光才赶来了呢?不太可能是这个原因。火虫是白天活动的,只有在气温达到大约25摄氏度时它们才飞得动。而在白天,火焰不明显,在远处很难看到。森林野火的另一个特点是冒浓烟,烟中的物质可以在风的吹拂下飘得很远。昆虫的嗅觉通常很灵敏。火虫是不是通过感觉烟中的物质知道哪里起火呢?有人做过实验,用烟刺激火虫,并不能吸引火虫过去,因此认为火虫不是靠感觉烟来检测森林野火的。也有人做了实验,分离树木燃烧后散发出的气体,用它刺激火虫的触角,发现能引起反应,认为在火虫的触角上有烟感受器。火虫的烟感受器相当敏感,1 pg/ml浓度的气体就能让其感觉到,相当于一棵松树燃烧的时候,在1千米处感觉到。即便如此,远处的火虫也不太可能通过感受烟来定位森林火灾,因为烟在风的吹拂下飘忽不定,在远处很难定位。它们可能是在靠近起火森林时才让嗅觉派上用场。有证据表明远处的火虫的确不是被烟吸引的。糖厂储存滚热糖浆的容器和炼钢厂的熔炉有时也能吸引来远处火虫的光顾,而它们既没有向外冒火也没有冒烟,和森林野火的唯一共同点是发热。热是以红外线的形式辐射的。那么,火虫是不是通过感受红外线来察觉远处的森林野火呢? 动物能够感受红外线并不是一件特别奇怪的事。例如有的蛇在眼睛和鼻孔之间有一个窝器官,就是一种红外线感受器,它们在夜间捕猎时,借此能够通过感受温血猎物身体散发的红外线而“看到”猎物,就像戴着红外夜视镜一样。不过,这是在近距离“看到”的。火虫要在遥远的地方感受到森林野火发出的红外线,需要灵敏得多的红外感受器。在火虫中足靠近胸部两侧,的确有两个窝器官就是用于感受红外线的。每个窝器官含有大约70~90个红外感受器,集中在窝器官的底部。红外感受器是半球形的,直径只有12~15微米。红外感受器的外壳很薄,里面是一个直径10微米的液泡,连着一个机械刺激感受器。森林野火散发出的红外线传来,被红外感受器的外壳吸收,加热里面的液泡,液泡受热膨胀,压迫机械刺激感受器,发出神经信号,这样就让火虫感受到了火。它们飞行的时候,中足翘起,暴露出窝器官,时时感受着红外线的刺激,不断地调整飞行方向,逐渐向火源飞去。 森林火灾的火焰温度通常在500~1000摄氏度,发出的红外线波长为2.2~4微米。实验测定的结果,火虫的红外感受器能对波长2~6微米的红外线起反应,而对波长为2.8~3.5微米的红外线最为敏感,表明这个红外感受器就是为感受森林野火进化出来的。那么火虫对红外线敏感到什么程度呢?实验表明,当红外辐射低到每平方米0.6瓦,还能让火虫的红外感受器起反应。这相当于在前面提到的加州科林加石油起火后,在10千米处能感受到。这显然大大低估了火虫对红外线的感受能力,因为火虫是从130千米外的森林赶来的。昆虫学家通过建立模型,推算出火虫红外感受器的灵敏度至少也要是每平方米0.13毫瓦,才能感受到这场火灾。这个灵敏度与射电望远镜相当,远远高于目前市场上的任何一款红外探测器。 但是在火虫的周围,还有别的物体会发出热,而只要有热,就有红外辐射,周围物体发出的红外辐射可能比远处传来的森林野火的红外辐射还高,那么微弱的红外辐射淹没在周围的红外噪声中,火虫怎么能够辨别出来呢?这还是个谜。一种可能是,火虫通过对比两侧70~90个红外感受器的不同读数,来过滤掉周围的红外噪声。昆虫对气味的感受就是这样的,它们的触角上有数千个嗅觉感受器,通过分析来自这些嗅觉感受器的信号,排除周围噪声,感受微弱的气味。另一种可能是,火虫利用了“随机共振效应”:在满足某些特定条件(例如,微弱的信号是周期性的)的非线性系统中,噪声的存在反而能够增强对微弱信号的感受能力。我们知道有的动物的感官能够利用随机共振效应。例如蟋蟀利用随机共振效应,能够感受到飞来的天敌不断拍打翅膀时产生的气压的微弱变化。也许,森林野火熊熊燃烧的火焰,散发出的红外辐射给火虫提供了周期性的信号。 既然火虫的红外感受器要比已知的任何红外探测器都要敏感,人们就想到了要模仿它设计新型的红外探测器。实际上,已经有几个研究团队根据火虫的红外感受器研发出了仿生红外探测器。研究火虫的奇特行为,不仅能让我们感叹进化的神奇,还具有应用价值。也许,未来有一天,人们也能用仿造火虫红外感受器制造的红外探测器来监测森林火灾。...more12minPlay
November 23, 2019达尔文的子女1839年1月,30岁的达尔文与大他一岁的表姐爱玛结婚。达尔文此前曾对是否要结婚犹豫不决,在笔记本中写下结婚的好处与坏处加以比较。排在结婚好处第一条的是“孩子”。结婚当年年底,达尔文夫妇有了第一个儿子。此后一直到爱玛48岁,他们共生下了10个子女。其中有3个夭折:二女儿玛丽仅活了3星期,小儿子查尔斯在2岁时死于猩红热,大女儿安妮在10岁时死于肺结核。 后来有人把达尔文子女的夭折归咎于近亲结婚。这是没有道理的。在达尔文的时代,儿童夭折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当时的英国,大约五分之一的婴儿没能活到1岁。即使是10~15岁的儿童,死亡率也高达千分之五,是现在的25倍。猩红热在当时对儿童是一种能够致命的常见传染病,达尔文的朋友、后来被称为“达尔文的斗犬”的托马斯·赫胥黎也有一个儿子三岁时死于猩红热。至于肺结核,在当时更是医院不予收治的可怕的不治之症,在死亡原因中排在第一位。 近亲结婚既没有给达尔文的子女带来更高的夭折率,也没有影响到他们的身心健康。没有夭折的两个女儿和五个儿子都很长寿(67~93岁)。大儿子是银行家,二儿子是数学家、剑桥大学教授,三儿子是植物学家、剑桥大学的教授,四儿子是工程师、皇家地理学会会长,五儿子是科学仪器设计者、剑桥市长和皇家学会会员,可谓个个有成。只有2岁夭折的小儿子根据达尔文的观察记录以及从照片判断,当是当时还不知道的一种遗传病——唐氏综合征(先天愚)患者,但这显然是由于爱玛是个超高龄的孕妇导致的:45岁以上的孕妇生下唐氏综合征婴儿的概率高达30分之1。 达尔文把他的子女当成了科学观察的对象,一出生就开始详细地观察和记录他们的一举一动,从中收集证据用来证明人类的情感与动物并无本质区别,必定是经过进化而来,而不是上帝创造的。在他看来,孩子的夭折也是一个自然事件,并非上帝的安排。医学也许有一天会发现疾病的自然因素和治疗方法,但是宗教对此毫无用处。 爱玛则是个虔诚的基督徒,面对孩子的死亡,特别是她和达尔文最宠爱的大女儿安妮死亡,和当时的多数人一样,从宗教信仰中寻找安慰:希望安妮能上天堂,等自己死后与她在天堂上再见。但她也不能明白上帝把安妮从她身边夺走的目的何在。她珍藏了安妮的一些遗物,放在一个书箱中。它们至今还在达尔文后人的手中。 达尔文此前已向爱玛明确表示过,虽然他曾经是剑桥神学院的学生,但是他不相信基督教。他仔细推敲过基督教的教义,发现没有证据和理由能够让他接受基督教。但是他还和爱玛、子女们一起上教堂参加礼拜仪式。在安妮死后,达尔文彻底地告别了基督教,不再参加礼拜仪式,星期天把家人送到教堂,自己则留在外面等他们。安慰他的,只有安妮留下的美好回忆——在安妮死后一周,他写下了一篇安妮回忆录。 安妮究竟得了什么病,当时并无明确的记载,其死因也只简单地写着“发烧”。但是从其发病过程和症状看,现在一般认为安妮得的是肺结核。在当时没有任何药物可以真正治疗肺结核。实际上,当时对绝大部分疾病都没有真正有效的药物,流行的药物大多含汞、砷等重金属,或者是鸦片之类的毒品,不仅不能治病,反而能对身体造成进一步的伤害。 在安妮患病后,达尔文根据一位名医的建议,每天对安妮进行“水疗”,例如用湿布包裹患者全身,猛烈揉搓5分钟。在家中治疗无效后,达尔文把安妮送到了那位名医的疗养院,在其指导下进行水疗。一个月后安妮就死在了那里。在安妮生命的最后几天,达尔文日夜陪伴在她身边,每天写信向因怀孕留在家中的爱玛汇报情况,留下了详细的记录,读之令人心酸。 安妮死于1851年。当时医学界对肺结核的病因一无所知,有的认为它是消化不良引起的,有的认为它是一种遗传病——这让经常患病的达尔文更感到内疚。事实上当时对传染病的病因都一无所知。26年后,德国医生科赫发现炭疽杆菌,首次证明传染病是病菌引起的。在读了科赫的论文后,达尔文评论说:“我还清楚地记得在二、三十年前我对自己说,如果能够证明传染病的起源,那将会是科学的最大胜利;而我现在很高兴看到了这一胜利。”5年后,科赫发现了结核杆菌。1921年据此出现了能预防结核病的疫苗(卡介苗)。但是一直到1944年链霉素的出现,才有了真正能够治愈结核病的药物。 孩子是父母能够得到的最好礼物,而孩子的夭折也给父母带来了最大的痛苦。我们应该庆幸现代医学的进步大大降低了出现这种痛苦的可能性,这是达尔文时代的人们所难以想像的。它确实算得上是科学最大的胜利之一。...more7minPlay
November 20, 2019再说说适量喝酒会不会有益健康关于喝酒与健康的关系,我以前已写过几篇文章。这些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喝酒过度对身体有多种危害,但是适量喝酒也有对健康有益的一面,主要是能够降低得心血管疾病的风险。不过,酒精是致癌物,致癌物是没有安全量的,即使少量喝酒也是有致癌风险的,所以并不提倡靠喝酒来保健。但是某些特定的人群,例如冠心病的高危人群,适量喝酒可能是有益的。最近英国医学杂志《柳叶刀》发表了一篇论文,根据195个国家和地区的数据,分析喝酒与疾病的关系。不少人都在介绍这篇论文的内容,包括几个经常在网上真真假假做医学科普的。例如有一个据说是东京大学医学博士的半网红勿怪幸,介绍这篇论文的结论是:“喝酒没有安全量。也就是说哪怕喝一滴也可能有害。最低量的喝酒也会弊大于利(如果酒有利的话)。”好几个人问我,根据这篇论文,我以前关于喝酒的说法是不是错了?是不是要做出改正呢?其实这篇论文的研究结果,跟我以前说的,并没有矛盾之处。这篇论文在用自己的方法对数据做了分析之后,仍然承认少量喝酒能够显著降低缺血性心脏病的风险,每天喝大约1标准饮的酒(1标准饮相当于10克纯酒精),男人降低缺血性心脏病的风险14%,女人降低18%。适量喝酒也能降低缺血性脑卒中和糖尿病的风险,但是这个降低没有统计学意义。虽然该论文发现的适量喝酒对心血管的保护作用效果比其他研究结果低,但是也承认有这样的结果。此外,这篇论文发现喝酒与癌症、结核病等疾病的风险呈线性关系,喝酒的量越多,风险越大,这个发现也和其他的发现相符。这篇论文有个新颖的地方,把各种与喝酒有正负相关的疾病都综合在一起算总的风险,然后得出结论说,虽然适量喝酒能降低缺血性心脏病的风险,但是也能增加致癌的风险,效果互相抵消,结果是适量喝酒既不减少也不增加总疾病的风险,和不喝酒是一样的。而每天喝酒超过0.8标准饮之后,总疾病风险就开始逐渐上升了。这篇论文的摘要说喝酒的安全量是零,指的就是它的这个结论,但是仔细看其正文和图表可知,它说的是每天喝0-0.8标准饮结果都是一样的,都是所谓的安全量,并不是那个东京大学博士说的“哪怕喝一滴也可能有害”、“最低量的喝酒也会弊大于利”,实际上根据这篇论文的数据分析,每天喝酒不超过0.8标准饮,利和弊是相等的。这种分析,也许对公共卫生政策有参考价值。适量喝酒降低了某些人得心血管疾病的风险,但是增加了某些人得癌症的风险,两相抵消,没有必要提倡适量喝酒,还不如都不要喝酒,结果和适量喝酒是一样的。但是这种统计对个人保健没有指导意义。具体到某一个人,他如果适量喝酒的话,得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和得癌症的风险未必是一样的,不会刚好抵消掉。所以,如果一个人属于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适量喝酒对他来说就可能是利大于弊,反过来,如果属于致癌高危人群,特别是口腔癌、肝癌的高危人群,喝酒不管多少量,可能都是弊大于利的。除了预防心血管疾病,适量喝酒对健康可能还有别的好处。《英国医学杂志》最近发表对9000多名法国人跟踪调查23年的研究结果:每周喝酒14单位(一单位相当于8克纯酒精)有最低的老年痴呆风险,不喝酒的人得老年痴呆风险增加47%,喝酒多于每周14单位的人每多喝7单位风险增加17%。该研究结果与以前多项研究结果相符。但是这方面的研究还不像适量喝酒预防心血管疾病的研究那么多,相对来说还比较初步,如果这一研究有了比较确切的结论,那么就值得权衡一下,是愿意降低老年痴呆的风险,还是担心增加癌症的风险?总之,一味地提倡靠喝酒来保健是不妥的,一味地反对喝酒,认为一滴酒都不能喝,也是夸大其词的。喝酒,和很多饮食一样,也要权衡利弊,做出选择。...more6minPlay
November 20, 2019黄石公园与狼的浪漫史提起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有的人会想起壮观的“老忠实”间歇泉,其实那只是黄石公园大约500个间歇泉之一,有的间歇泉喷射时比“老忠实”还要壮观得多,只不过不像“老忠实”那样只要花一两个小时的守候就能等到。还有人会想起如梦似幻的大棱镜温泉,那也只是黄石公园大约1万个温泉中最美丽的一个。还有人会想起黄石湖、瀑布、大峡谷、森林……还能巧遇各种野生动物。如果前面的车辆突然减速甚至停下来,多半就是遇到某种野生动物了。最常遇到的是美国国兽美洲野牛,这种美洲最大的陆地动物,一度有几千万头在美洲大陆游荡,到19世纪末被猎杀到只剩几百头,几乎灭绝,只在黄石公园少数地区残存,得到保护后逐渐恢复,现在野生的野牛有了一万多头,光是在黄石公园就有大约5000头。在黄石公园常见的野生动物还有麋鹿、驼鹿、叉角羚羊、郊狼,运气好的话还能看到熊。我们就曾经见到一头黑熊趴在路边埋头吃果子,近在咫尺,根本不理睬停车围观的路人。然而灰狼很难见到。我们曾经见到山坡上聚着一堆人,一打听,说是有灰狼。急匆匆赶过去,什么都看不到,说是在远处的草原中有两头灰狼在奔跑,需要用望远镜才能看到,护林员架了两架望远镜让大家排队观赏。如果是在一百多年前,去黄石公园旅游的人们,一听说有灰狼,激起的绝不会是观赏的兴趣,而是恐惧和仇恨。在当时,灰狼被视为害兽,它们不仅偶尔会伤害人,更重要的是,经常会伤害牲畜,造成财产损失。黄石公园在1872年成立的时候,一开始并不保护那里的野生动物,游客们可以任意猎杀。之后黄石公园的动物大部分得到保护,但是灰狼这样的捕食者并不受保护,而是被认为会妨碍对其他动物的保护,护林员会有计划地猎杀灰狼来控制其危害。到1926年,黄石公园的狼群被杀光了,此后虽然偶尔还有人在黄石公园见到灰狼,那不过是路过的独狼。然而狼群被消灭之后,其后果很快呈现。灰狼是麋鹿的主要天敌,虽然熊、郊狼偶尔也会捕杀麋鹿,但是捕杀的数量并不是很多。灰狼从黄石公园消失之后,麋鹿数量剧增,相应的,柳树、杨树遭到了麋鹿的过度啃食,特别是柳树、杨树的幼苗是麋鹿最喜欢吃的,都被啃光了。河边柳树林的消失是后果最严重的,因为它们是河狸冬天的食物。没了柳树,河狸没法过冬,就会搬走。没有河狸建水坝蓄水,河水流得太急,不仅造成水土流失,而且不能充分滋润两岸的土地,地下水位下降,树木干枯,荒草泛滥,森林变成了荒原。在灰狼被杀光后没几年,生物学家们就注意到了黄石公园的生态环境在逐步恶化。有人想到了是不是应该再让狼群回来。但是黄石公园护林员觉得好不容易才把灰狼杀光,可不想再让灰狼回来。他们想到的办法是通过捕杀麋鹿来控制麋鹿的数量。这样防止了黄石公园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但是到了上世纪60年代,当地猎人抱怨麋鹿被护林员杀得太多,他们不容易打到鹿,向国会议员反映。议员威胁要砍掉给黄石公园的经费,于是护林员放弃了对麋鹿的捕杀,麋鹿的数量又上升了。但是这个时候,人们对狼的看法已发生了变化。1966年美国通过《濒危物种保护法案》,灰狼被列入第一批保护名单,这时候灰狼在美国大陆已被杀得只在明尼苏达州北部和密歇根州的罗亚尔岛国家公园还有残存。1973年美国通过《濒危物种法案》,要求美国渔业与野生动物局制定恢复濒危物种的计划。经过多年的研究、争论,直到1995年,引进灰狼的计划才开始实施:14只从加拿大捕捉的灰狼被引进黄石公园。第二年,又向黄石公园引进了17只灰狼。从未见过灰狼的麋鹿遇到这些灰狼,采取对付郊狼的防御方法,站稳了,然后头顶、脚踢。这招对郊狼有效,对大灰狼则不过是让它们更容易吃到午餐。灰狼就像进入了一个肉的天堂,几年后,黄石公园灰狼的数量就超过了一百只,最多的时候达到了174只,但是随之而来的疾病和自相残杀让灰狼的数量下降,最终维持在100只左右,这大概是黄石公园所能承载的灰狼的数量。在灰狼被重新引进黄石公园十年后,负责引进项目的生物学家观察到麋鹿的数量出现了显著的下降,而且麋鹿的行为也出现了改变,它们学会了警惕、躲避灰狼,不再放肆地去河边啃食柳树和杨树的幼苗。时隔几十年之后,黄石公园出现了新的柳树林和杨树林。有了树林,就有了更多的鸟。更重要的是,需要柳树过冬的河狸又回来了。在1995年,整个黄石公园只剩下一个河狸群,而到了2005年,有了10个河狸群。河狸建造水坝蓄水,形成了天然小水库,适合鱼类生长。河水水流不再像以前那么急,河岸泥土得到保存、滋润,又有利于更多的树木在河边生长……黄石公园生态的完全恢复,似乎只是时间问题了。一切看来是多么的简单,只要把一个原本消失的关键物种——灰狼——再放回去,被破坏的生态系统就会逐渐再恢复正常。这个激动人心的故事成了恢复生态的典型例子,不仅被写进了课本,而且在大众媒体、网络上传播。直到不久前,我还在推特上看到一个有几百万点击的小视频,讲述这个黄石公园与狼的浪漫史。然而,后来的研究发现,这个故事过于简单。在过去的20多年,黄石公园的麋鹿数量的确急剧下降。1995年灰狼刚刚被引进的时候,黄石公园北脊的麋鹿在冬天多达17000只,但到2013年减少到只有约4000只,此后有所回升,目前大约有7000多只。麋鹿数量下降有两个直接原因。一个原因是母鹿怀孕率下降。有人曾推测可能是狼的惊吓改变了母鹿的内分泌,让它们难以怀孕。但是研究否证了这一点,灰狼的存在对母鹿的怀孕并无影响。导致母鹿怀孕率下降的原因更可能是由于气候变化带来的严重干旱,荒草减少,让母鹿吃不饱,营养不良(荒草才是麋鹿的主食,柳树、杨树幼苗只能算“甜食”)。麋鹿下降的另一个直接原因是小鹿死亡率增加,70%的小鹿在出生后第一年就夭折了。那么灰狼应该是小鹿夭折的罪魁祸首吧?生物学家给一批刚出生的小鹿带上无线电项圈,追踪它们的命运,结果出乎意料,夭折的小鹿只有一小部分(15%)是被灰狼捕杀的,大部分(60%)是被熊、特别是灰熊捕杀的。以前黄石公园的灰熊很少捕杀麋鹿,它们最喜欢的食物是河里的切喉鳟,为什么突然改变口味了呢?原来,在上个世纪80年代,钓鱼爱好者非法向黄石湖放养湖鳟,上演了一出入侵物种消灭本地物种的常见悲剧:湖鳟捕杀切喉鳟,并霸占了切喉鳟的生活资源,导致切喉鳟在黄石公园濒临灭绝。而湖鳟和切喉鳟不同,生活在水深处,灰熊捕捉不到,它们只好改去捕杀小麋鹿了。所以,黄石公园麋鹿数量的急剧降低是多种因素造成的,灰狼的引入只是其中一个并非主要的因素,只不过时间巧合。而且,即使麋鹿的数量急剧下降,黄石公园还有一部分区域的生态并没有恢复,仍然和没有灰狼的时候一样河水急流、荒草丛生、生物多样性单调。为什么麋鹿少了,柳树却没有在这些地方生长?生物学家做了这么一个对比实验。他们测量三处河边的柳树生长情况。一处和平时一样,麋鹿可以吃到柳树。一处围起来不让麋鹿吃到柳树。还有一处除了不让麋鹿吃到柳树,还仿建了一个河狸水坝蓄水。结果发现,仅仅是不让麋鹿吃到柳树,对柳树的生长并无影响。需要同时有河狸水坝,才能刺激柳树的生长。柳树要正常生长不仅要防止麋鹿的啃食,还需要有地下水,而这些区域的地下水位已经低到柳树的根吸收不到的程度了,要再恢复已经太迟了。生态系统要比我们设想的复杂得多,而生态系统一旦被破坏,恢复起来也要比我们设想的困难得多,甚至是不可完全恢复的了。我们需要做的,是尽量保护生态系统,而不是幻想着在破坏了之后再用简单的办法恢复它。...more12minPlay
November 19, 2019形形色色的“保胎”国内有的地方要求孕妇领“准生证”之前,必须先去听“优生优育讲座”,而这种讲座由某个厂家赞助,请来“专家”推销其保健品。有个讲座的“专家”是这么推销的:世界卫生组织建议,要想使自己的孩子聪明,大脑发育好,孕妇必须每天服用1000毫克的α亚麻酸。这种物质在食物中含量不多,比如,如果要达到1000毫克的量,起码要吃4斤核桃。所以要服用α亚麻酸产品,而且必须从怀孕前3个月就开始服用,一直到生完孩子……然后“专家”就推荐了某个品牌的α亚麻酸产品,并发放优惠卡引来听众争抢。这种神奇的α亚麻酸(简称ALA)究竟是什么东西呢?它对人体的机能很重要,而人体又没法合成它,所以是人体必须从饮食补充的两种必需脂肪酸之一(另一种是亚油酸)。我没有找到世界卫生组织对ALA的推荐量,只查到美国医学科学院对以ALA为代表的欧米伽3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推荐量是成年男子每天1.6克,女子1.1克,孕妇1.4克,哺乳期妇女1.3克。ALA广泛存在于植物油中,例如亚麻油(含55%)、菜子油(含10%)、大豆油(含8%)。核桃中的ALA含量也非常高。黑核桃的ALA含量在核桃中是较低的,但是100克黑核桃仁含ALA也达2克。如果像那位“专家”说的吃4斤核桃仁,ALA含量至少是40克。所以虽然ALA必不可少,但是要满足ALA的推荐量是很容易的,完全可以从饮食中摄入,没有必要吃保健品。现在并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在正常饮食之外额外补充ALA对胎儿会有什么好处。事实上,国际医学界目前只推荐孕妇服用一种“保健品”——叶酸制剂。怀孕早期缺乏叶酸会影响胎儿神经系统的发育,出现神经管缺陷。虽然绿叶蔬菜、豆类、肝等食物富含叶酸,但是在烹饪后大部分叶酸都已失去,而且食物中的叶酸只有大约一半能被吸收。因此不容易从食物中获得足够量的叶酸,准备怀孕以及妊娠头三个月的孕妇应每天补充至少400微克的合成叶酸(维生素制剂或强化食品),这能显著地降低婴儿患神经管缺陷的风险。其他的营养素当然对孕妇、胎儿的健康也很重要,但是它们可以,也最好从饮食中摄取,与其吃保健品,不如注意饮食的营养和均衡。如果担心自己的饮食营养不够,服用复合维生素也比吃成分、功能、质量都可疑的保健品要好。但是有很多孕妇总觉得要吃点保健品才对得起胎儿,甚至还有人习惯吃中草药进行“保胎”、“安胎”。且不说这些中草药的功效未得到科学验证,更令人担忧的是它们对胎儿发育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在怀孕期间本来应该尽量少吃药,但是有的人不敢吃西药,却敢乱吃中草药,以为“天然药物没有副作用”。其实很多中草药已被发现有毒性,还有更多的中草药由于缺乏系统研究,其副作用尚不明确,吃这种“保胎药”是在拿自己的胎儿做药物试验。“保胎”产品除了吃的,还有穿的。市场上有多种价格不菲的孕妇防护服在兜售,据说穿了它可以保护胎儿不受电磁辐射的影响。其实日常设备发出的电磁辐射并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仅在腹部兜一块“防护服”也起不到屏蔽作用。真正要屏蔽电磁辐射,必须全身全副武装都防护起来。孕妇防护服是中国特产,出了国门就见不到这种产品,也没见有外国孕妇用类似的东西,难道中国的胎儿就对电磁辐射特别敏感?国内医生也喜欢提倡“保胎”,比如教育孕妇在怀孕的前三个月要注意休息、避免性生活,怀孕后三个月也要避免性生活,以免流产云云。这些建议可能是受中国传统医学的影响,属于想当然,并没有科学依据。美国医生就不做这样的建议。国内医生还喜欢开“保胎药”。我有一个朋友在怀孕两个月时阴道出现轻微出血,北京一家三级甲等医院的妇产科医生未做任何检测即诊断为“先兆流产”,建议保胎,给开了由匈牙利吉瑞大药厂生产的价格昂贵的药物“多力妈”。我获悉后做了一番检索:该药(Turinal)的成分为合成类固醇激素烯丙雌醇,并无严格的临床试验证明其有“保胎”的作用,反而有案例表明它能导致胎儿畸形,例如使男性胎儿的性器官女性化。欧洲大药厂欧加农生产过相同成份的“保胎”药,但在1995年将其退出市场。目前美国、欧洲各国都禁售或停售该药物,它在本国被视为过时药,却在发展中国家推销。在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我的朋友把药扔了。几天后出血自行停止,后来生下一个健康的婴儿。怀孕早期阴道出血非常常见,大约一半左右不影响妊娠,另一半会导致流产。自然流产的原因非常多,例如染色体异常、胎盘异常、子宫异常、性激素不平衡、感染、慢性疾病等等,难以确定,难以干预,也没有必要干预。不分青红皂白就开“保胎药”保胎是荒唐的。即使是孕酮偏低导致的出血,也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使用孕酮或相关的激素类药物会有效。因此国际医学界的主流意见是对所谓“先兆流产”顺其自然,但是国内却普遍使用所谓“保胎药”,有成分不明的中药,也有过时的西药,为此浪费金钱倒也罢了,本来会正常发育的胎儿若被“保”出了问题,就悔之晚矣。中国传统文化本来就非常看重“保胎”,对孕妇的禁忌之多大概称得上世界第一。这些禁忌荒诞不经(例如《本草纲目》说孕妇吃姜会使孩子多指,吃兔肉会使孩子缺唇,吃蟹会使孩子横生等等),现在应该很少有人还相信了。现在流行的“保胎”看上去很高科技,其实也是受到了传统习惯的影响,再加上商家、医院的利益驱动。特别是受“只生一个”的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准父母更担心自己唯一的宝宝会出问题,对种种“保胎”也就只好宁可信其有,觉得反正也不会有害处。害处当然是有的,除了“保胎”造成的生活不便和经济损失,更严重的是某些“保胎”做法会对胎儿健康带来风险,让“保胎”成了“害胎”。...more9minPlay
November 18, 2019一天喝上三杯奶本文来自于科学猫头鹰。我们前面谈到了谷物、蛋白质、蔬菜、水果这几大类食物,还有一类食物经常被中国人忽视,那就是奶制品。我们每天应该吃一定量的奶制品,包括牛奶、酸奶、奶酪。奶制品除了能够提供最优质的蛋白质,还能够提供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其中特别重要的是钙。奶制品里的钙是最容易被人体吸收的,很难被其他食品替代。我们身体一天需要的钙是1000毫克左右,而一袋224毫升的牛奶能够提供大约300毫克钙,所以如果一天能够喝3袋牛奶或者3杯酸奶的话,那么就能够基本上满足我们一天对钙的需求了。在选择奶制品的时候要注意,我们说的奶制品指的是牛奶、酸奶、奶酪,而有的产品虽然也来自于牛奶,但是蛋白质和钙的含量都很低,不应该被归为奶制品,比如说黄油、奶油,它们的主要成分就是饱和脂肪,而饱和脂肪对人体健康是不利的,能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牛奶含有比较多的饱和脂肪,这是牛奶不利健康的一面。所以在选择奶制品的时候,要选择那些脱脂的或者低脂的产品。低脂指的是奶制品脂肪的含量只有1%,而脱脂当然指的是里面没有脂肪了。要避免选择全脂的牛奶。市场上还有一种降脂的牛奶,脂肪含量2%,也是偏高的,也应该避免。有一些人喝不了牛奶,一喝就会拉肚子,这是因为他们......more4minPlay
November 17, 2019误读爱因斯坦爱因斯坦的前半生是个科学家,后半生则更像是个思想家或社会活动家,喜欢对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发表评论。由于爱因斯坦被视为现代最有智慧的人士之一,他的见解也就经常被人引用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在中国人写的文章中,最常引用的是爱因斯坦有关宗教和有关中国古代科学的说法。不幸的是,这些引用都是属于对爱因斯坦的误读,前者是由于断章取义,后者是由于误译--而且至今还没有人把它译对。 我们经常在为宗教信仰,特别是基督教、佛教辩护的文章中,见到作者声称爱因斯坦信教。对此我以前已多次驳斥过,指出这是一个早在爱因斯坦还在世时就已经开始传播、并被爱因斯坦本人澄清过的谣言。但是时至今日,这个谣言仍然时不时地出现,例如,在我为搜狐打假专栏撰写的《院士也迷信不食人间烟火》一文的读者评论中,就多次见到。因此,有必要再在这里引用一下爱因斯坦本人的澄清: “你所读到的关于我笃信宗教的说法当然是一个谎言,一个被有系统地重复着的谎言。我不相信人格化的上帝,我也从来不否认而是清楚地表达了这一点。 如果在我的内心有什么能被称之为宗教的话,那就是对我们的科学所能够揭示的这个世界的结构的没有止境的敬仰。”(爱因斯坦于1954年3月24日给一位机工的回信) “我不相信个体的永生,我认为伦理纯粹只是人类自身的关怀,并没有超人的权威躲在后面。”(爱因斯坦1953年7月17日给一位浸礼会牧师的回信中) 那些鼓吹宗教信仰的必要性的人,经常引用爱因斯坦的一句名言:“没有宗教的科学是跛脚的,没有科学的宗教是盲目的。”我敢说这些引用者从来没有去看过这句名言的上下文,而把自己对宗教的理解强加在爱因斯坦身上。爱因斯坦所说的“宗教”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宗教。宗教一般被定义为对超自然力量的信仰或崇拜,但是在这句名言的上文,爱因斯坦“偷换概念”,把宗教定义成能让人超越自私欲望的“超个人”(superpersonal)的价值,是对超个人的目标的追求,而不论它是否与神有关。换句话说,他在这里所说的“宗教”,其实是一般人所说的“道德”或“信念”,因此他才会说:“如果人们根据这些定义理解宗教和科学,那么它们之间看来是不可能有冲突的。”而所谓“没有宗教的科学是跛脚”的意思,不过是说科学家都有一种追求真理的激情和信念:“科学只能是由那些全身心被追求真理与理解的激情所渗透的人们产生的。然而,这种感情的源泉萌发于宗教的范畴。同时属于这个范畴的还有这样的信念,即用理性理解世界是可能的。我无法想象一个真正的科学家没有这种深沉的信念。” 而在这句名言的下文,爱因斯坦又抨击传统的宗教,指出:“今天在宗教与科学范畴之间所存在的冲突的主要原因,是人格化上帝的概念。”并呼吁宗教导师们放弃有关人格化上帝的教条,放弃这个恐惧与希望的源泉。只有在宗教领袖据此重新定义宗教后,宗教才能从科学知识那里获益。“真正的虔诚,并非通过对生命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或盲目的信仰,而是通过努力获得理性知识而达成的。”可见,爱因斯坦名言的主要用意在于批评传统宗教,希望宗教领袖放弃与科学相违背的教条。用这句名言来为传统宗教辩护,声称传统宗教与科学无冲突,甚至认为科学离不开传统宗教,是荒唐可笑的。 1953年爱因斯坦在致斯威泽(J.E.Switzer)的信中谈到科学的起源:The development of Western science has been based on two great achievements,the invention of the formal logical system(in Euclidean geometry)by the Greek philosophers,and the discovery of the possibility of finding out causal relationships by systematic experiment(at the Renaissance).In my opinion one need not be astonished that the Chinese sages did not make these steps.The astonishing thing is that these discoveries were made at all. 这个论述因为提到中国,经常被中国学者所引用。对此,有两个通行译文。 一个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爱因斯坦文集》: “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得几何学中)以及通过系统的实验发现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在我看来,中国的贤哲没有走上这两步,那是不用惊奇的,令人惊奇的倒是这些发现(在中国)全都做出来了。” 最后一句话译文以前常被用来表明爱因斯坦对中国古代科学的赞赏,但是正如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李醒民所言,这完全译错了。他将之改译为:“若是这些发现在中国全都做出来了倒是令人惊奇的。”这个译法被当今中国一些打着“科学传播”的旗号反科学的所谓“科学文化人”推荐、引用,一再用来证明爱因斯坦否定古代中国有可能发展出科学。实际上,这个译法也是完全错误的。这句话在原文中与中国毫无关系,是对西方居然能有这些发现的感慨:“这些发现竟然被做出来了才是令人惊讶的。”爱因斯坦只是认为科学的起源是个不平常的事件,因此不必对古代中国没有出现科学而惊讶,值得惊讶的是西方居然会发展出科学,但是并没有断然否认古代中国有可能发展出科学。这句话不论是从字 面上,还是根据上下文,都很容易理解。《爱因斯坦文集》的译者可能由于先入为主而看错了这句话,未必是英语水平的问题,但是“科学文化人”是有意要改正别人的错译的,自己却也译得面目全非,英语水平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这段话的前面部分也译得不甚准确。准确的翻译如下: “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的:希腊哲学家(在欧几里得几何学中)发明了形式逻辑体系,以及(在文艺复兴时期)发现通过系统的实验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我看来,人们不必对中国圣贤没能做出这些进步感到惊讶。这些发现竟然被做出来了才是令人惊讶的。” 被理解错或译错的爱因斯坦名言还不只这两条。例如卡尔·萨根《魔鬼出没的世界》中译本最前面引用的爱因斯坦名言,也属错译。在这里没有必要一一列举了,不过是希望读者以后遇到有人引用爱因斯坦名言时,不要被吓倒,要考虑到是否是错引。即使引用正确,也无需盲目接受,因为爱因斯坦毕竟不是神,同样有可能说错了话。...more9min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