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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07, 20252025年9月8日(一) 羅馬書7:14-25 「我」是問題所在羅7:14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羅7:15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羅7:16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羅7:17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羅7:18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羅7:19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羅7:20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羅7:21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羅7:22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是人),我是喜歡神的律; 羅7:23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羅7:24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羅7:25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一、我無法靠意志行善(14-17) 1. 律法屬乎靈:律法從神而來,幫助我們認識神,走在神祝福的規範中 2. 我屬乎肉體:活在亞當以來的罪性中,沒有神,靠自己 3. 結果: A. 我所做的,我不明白:不懂自己問題出在哪裡 B. 我願意的,我無法做:知道聖經教訓是好的,但做不到 C. 我恨惡的,我倒去做:知道不好,卻還是那樣做 二、在我裡面兩律交戰(18-24) 1. 我們裡面沒有良善 2. 天然人的律: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 3. 保羅的呼喊,也是我們的呼喊: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 三、靠著基督脫離罪身(25) 基督徒起初要靠著恩典因信稱義;之後一生中也要靠基督的恩典逐漸成聖 #默想 1. 你承認你裡面沒有良善嗎? 2. 你願不願意讓聖靈來幫助你?你認為可以怎麼做? #禱讀 羅7:18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11minPlay
September 06, 20252025年9月7日 (日) 羅七1-13 律法管不住私慾2025年9月7日 羅七1-13 律法管不住私慾 一、藉著死脫離律法 7:1 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 7: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7:3 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 7:4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 神。 7:5 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 7: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譯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1.保羅將信徒比作已婚婦人受到律法約束,歸屬丈夫;但丈夫死後,妻子就能自由歸屬他人 2.基督徒照樣因著與主同死,脫離律法的約束,自由地歸屬基督 二、罪因誡命而活躍 7:7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7:8 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 7:9 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 7:10 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 7:11 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1.前面的經文對律法有很多負面論述 律法惹動上帝的憤怒(4:15) 使過犯顯多(5:20) 信徒不在律法之下(6:14) 律法是捆人的(6:6下、17、20) →或有人問:「律法是罪嗎?」保羅的答案是:「斷乎不是!」 2.保羅引用十誡裡的「不可貪心」為例,指出律法的作用是使人知罪 三、誡命顯明罪的可惡 7: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7: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1.律法與誡命的本質是正面的,反映上帝聖潔、良善的屬性與公義的旨意 2.罪卻利用良善的誡命,使人犯罪死亡,顯明罪的本質真是惡到極點 #默想應用 1.在我裡面有哪些慾望經常蠢蠢欲動? 2.我最想要的是什麼?耶穌如何看待我的慾望? #禱讀經文 7:6 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心靈:或譯聖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12minPlay
September 05, 20252025年09月06日(六)羅馬書6:12-23 生命主權的移轉2025年09月06日(六)羅馬書6:12-23 生命主權的移轉 因信稱義不僅是改變與神的關係,也使我們與基督的生命聯合,有復活的新生命。因此,不但讓我們改變自我的看法,也使我們以新的態度面對生活。 一、不要讓罪作王 羅6: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羅6:13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羅6: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1.信徒既與基督同死同活,就不該再讓罪主宰身體。 2.要選擇獻給神,而不是罪。 3.活在恩典之下 → 不是放縱,而是有自由不被罪轄制。 二、作奴僕的選擇 羅6:15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 羅6:16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羅6:17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羅6:18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羅6:19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1.罪的奴僕(結局是死),義的奴僕(結局是成聖)。 2.信徒已經在基督裡得到轉變:不再是罪的奴僕,而是義的奴僕。 三、兩種奴僕的結局 羅6:20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 羅6:21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羅6:22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羅6: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1.罪的果子 → 死;義的果子 → 成聖 → 永生。 2.永生不是靠行為賺來的,而是神在基督裡的恩賜。 #觀察與解釋 1. 核心比喻:奴僕 • 在保羅時代,奴僕的概念非常具體:誰是你的主人,就決定你的一切。 • 屬靈生命中,沒有「中立」:不是罪的奴僕,就是義的奴僕。 2. 律法 vs 恩典 • 不在律法之下:不是沒有標準,而是罪不能再用律法定我們的罪。 • 在恩典之下:表示基督已經成全律法,我們靠聖靈可以活出新生命。 3. 成聖過程 • 得救後的生命不是立即完全,而是將肢體獻給神 → 結出成聖果子 → 最終得永生。 #默想應用 1.你更像是「罪的奴僕」還是「義的奴僕」? 2.當基督成為我人生的新主人,我從祂領受了哪些恩典與恩賜?我會用什麼態度來事奉祂? #禱讀經文 羅6:18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羅6:19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12minPlay
September 04, 20252025年9月5日(五) 羅馬書 6:1–11與主同死同復活2025年9月5日(五) 羅馬書 6:1–11與主同死同復活 1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2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8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10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分享 1-2 回應問題,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3-4 受洗的意義,與主同死,埋葬,同復活 5-7 同死:同釘十字架,不再做罪的奴僕,脫離了罪 8-11 同復活::同死必同活,在基督耶穌裡看自己是活的 受洗,是每一個基督徒入門的經歷 浸泡到水裡,與主同死 起來,與主同復活,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 加拉太書 2: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默想應用 1. 與主同死,面對自己的老我,要如何看見自己已經與基督同死 2. 與主同復活,要如何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 #禱讀經文 羅6: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11minPlay
September 03, 20252025年9月4日(四) 羅馬書 5:12–21 基督為新人之首12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13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14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做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它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 15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 16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做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做王嗎? 18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20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21 就如罪做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做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1.罪的起源與影響(v.12–14) 罪由亞當一人進入世界,死亡因此臨到眾人。 即使沒有律法,罪仍存在,死亡仍掌權。 2.基督的恩典超越罪(v.15–17) 一人的過犯使眾人死亡;一人的恩典使眾人得生命。 恩典不僅補足,更是超越,使人「在生命中作王」。 3.兩種代表:定罪與稱義(v.18–19) 亞當的悖逆 → 眾人被定罪 基督的順從 → 眾人得稱義 4.律法與恩典的對比(v.20–21) 律法使罪顯多,但恩典更顯多。 最終,恩典藉著義作王,使人得永生。 #默想: 1.是否讓耶穌基督在我們生命中作王? 2.你是否活在「永生的盼望」中,而不是定罪的恐懼中? #禱讀: 17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做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做王嗎?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11minPlay
September 03, 20252025年9月3日(三) 羅馬書 5:1–11 因信之福2025年9月3日(三) 羅馬書 5:1–11 因信之福 1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2 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3 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 4 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 5 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6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7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 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 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11 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 文脈 1-3章講到福音的需要,世人都犯了罪,需要神的救恩。 4章 因信稱義的典範亞伯拉罕 1. 5:1-2 前面的總結:因信稱義的好處 因信稱義,藉著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因信站在恩典中,歡喜盼望神的榮耀,對照後面神的忿怒 2. 5:3-5 基督徒的盼望之路 患難,忍耐,老練,盼望,因為聖靈,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理 3. 5:6-8這一切的原因:因為基督為罪人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 4. 5:9-11靠著他的血稱義: 免去神的忿怒,做仇敵,與神和好,因他的生得救,以神為樂。 因為耶穌基督的犧牲,顯明神的愛, 我們從做仇敵,免去神的忿怒,與神和好,以神為樂。 在世上,患難,忍耐,老練,盼望,因為神的靈在我們心理。 #默想應用 因信稱義的好處是什麼? 這對你來說是好處嗎? 我們基督徒會不會遇見患難,跟一般人有什麼不一樣? 我要如何以神為樂? #禱讀經文 羅5:5 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9minPlay
September 01, 20252025年09月02日(二)羅4:17-25逆勢而為的信心羅4:17 如經上所記:「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他在所信的神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這神使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 羅4: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羅4: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 羅4:20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羅4:21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 羅4:22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 羅4:23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 羅4: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 羅4: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一、因信仍有指望 信神叫人死裡復活,使無變有: 亞伯拉罕在還沒有聽過這樣的見證的時候,就相信神的大能,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使無變有。 無可指望的時候,仍有指望: 面對現況撒拉已經沒有生育(停經) 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 仍相信會有生子的可能。 二、仰望神的應許,心裡得堅固 但仰望神的應許,不疑惑: 亞伯拉罕面對已死的身體,與沒有經期的撒拉,但仍相信神的應許,在逐漸衰老的日子越發有盼望 滿心相信,神應許必做成: 中間亞伯拉罕也有生以實瑪利,但是神重申,是要由撒拉而出的以撒,在年邁至100歲的當下得著後嗣。 我們是否在面對每一天每況愈下的光景,還是堅信神的應許必然會成就? 三、算為他的義 亞伯拉罕滿心「相信」,就算為他的義。 亞伯拉罕是因為相信,而非割禮,而成為他的義。 不單是為他寫的: 亞伯拉罕的稱義,使他成為信心之父,不只做猶太人的傳承。 也做因著信心相信耶穌基督之人的傳承。 信主耶穌從死裡服活的人: 將來被算為義的人,也一樣的信心,相信神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使無變有。 耶穌之死:為了我們的過犯,是贖罪的祭 耶穌之復活:為要使我們因為相信他而的以稱義,如同先祖亞伯拉罕相信從已死的身軀得著一個兒子一樣的相信。 #默想應用 1.每況愈下仍能信靠神的應許與感動嗎? 2.因信稱義貫穿過往到如今,你信靠了嗎?還是在靠著其他的好行為? #禱讀經文 羅4:20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 羅4:21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11minPlay
August 31, 20252025年9月1日(一) 羅馬書4:9-16 因信成為應許後嗣羅4:9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羅4:10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羅4:11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羅4:12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羅4:13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羅4:14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羅4:15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羅4:16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前言:昨天經文保羅說到 1. 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不是因行為(割禮)稱義 2. 大衛自己也說「在行為以外被神稱義的人是有福的」 今天保羅繼續透過亞伯拉罕討論因信稱義的概念 一、未受割禮之人的父(9-11) 1. 亞伯拉罕因信稱義,不是因行為(割禮)稱義⇒福音不是單給有受割禮的猶太人,而是給任何相信福音(即使未受割禮)的人 2. 為什麼割禮不是得救保證?因為亞伯拉罕是先相信,才受割禮 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15:5-6) 你們都要受割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創17:11) 3. 割禮只是: (1) 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證明 (婚戒證明你結婚了,但婚姻的本質是你對對方的愛與信任) (2) 作受割禮之人的父:成為因信稱義的「榜樣」,而非稱義的「保證」 (3) 使他們也因信稱義:別人看到榜樣,也願意相信真神,享受被稱為義的恩典 二、受割禮者須有信心(12) 不但受割禮(次要) 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主要) 三、憑信承受上帝應許(13-16) 1. 承受世界(應許),不是因律法(血脈、割禮),是因信而得的義 2. 如果承受應許的保證是因著律法,那就是虛空的,因為沒有人能達到神律法的標準 3. 律法顯明人的罪,惹動神的憤怒(刑罰);脫離律法,就沒有過犯 4. 既然得救是因信稱義,那就是恩典 5. 這恩典歸給屬律法(割禮)但相信救恩的猶太人,也歸給(未受割禮)但願意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外邦人 #默想 今天講到因信稱義的觀念,與我的信仰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我該如何調整我的信仰觀念? #禱讀 羅4:16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14minPlay
August 30, 20252025年8月31日(日) 羅4:1-8 稱義全憑上帝恩典2025年8月31日(日) 羅4:1-8 稱義全憑上帝恩典 4:1 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 4: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 神面前並無可誇。 4:3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4:4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4:5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4:6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4:7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4:8 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前言: 羅馬書3:27-28已經提到,稱義使人無法靠律法或割禮自誇 3:27 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3:28 所以(有古卷: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一、相信上帝的應許 1.保羅以亞伯拉罕為例 A、被稱義時未接受割禮(無肉體的行為可誇) B、上帝應許亞伯拉罕,亞伯拉罕相信上帝的應許 →上帝就算為他的義 2.「算」是會計的用字,也就是上帝將祂的義「歸入」亞伯拉罕的帳戶 #亞伯拉罕被稱為義,全然不是靠自己的力量或行為,而是相信上帝的話。 二、靠恩典而非做工 做工:得工價是理所當然的 →付出與接受等值,不算恩典 恩典:不是人所配得或當得的 →因為基督所成就的救贖之功,使人單單因信接受耶穌就被稱義 三、上帝算罪人為義 保羅引用詩篇32篇支持他的論點 32:1 (大衛的訓誨詩。)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32:2 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1.開頭2節定義誰是有福的人 罪人蒙上帝赦免,上帝不追究他的罪 2.當大衛向上帝坦承罪過,尋求上帝的慈愛與救恩,就蒙上帝的赦免與遮蓋 人無法靠行為稱義,因為無人能完全遵行律法 #所有人在上帝面前都是罪人,稱義之法就適用在所有罪人身上 #默想應用 1.我對白白接受什麼,是否會感到不安? 2.我在什麼情況下,會渴望尋求上帝的恩典? #禱讀經文 4:3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9minPlay
August 29, 20252025年08月30日(六)羅馬書3:21-31 稱義需藉基督救贖2025年08月30日(六)羅馬書3:21-31 稱義需藉基督救贖 本段是保羅論證「因信稱義」的關鍵段落,也是整卷羅馬書的中心思想之一。 一、稱義是因耶穌救贖 羅3:21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羅3:22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羅3: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3: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羅3:25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二、因信稱義廢除自誇 羅3:26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羅3:27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羅3:28所以(有古卷: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三、上帝的稱義子民 羅3:29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 羅3:30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羅3:31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1.神的義顯明 律法以外的義:不是靠守律法行為得來,而是神透過耶穌基督顯明的。而信心是領受這義的唯一途徑。 2.罪與恩 「世人都犯了罪」指出罪的普遍性。 「白白稱義」強調救恩的白白恩典,出於基督的救贖。 3.挽回祭與神的公義 耶穌的血是「挽回祭」使神的憤怒得以平息。神既是公義的(不忽略罪),又是稱人為義的(透過基督赦免)。 4.誇口被除去 因信稱義排除了人的功勞,唯有神的恩典可誇。 5.神的救恩臨到萬民 神不僅是猶太人的神,也是外邦人的神。 稱義原則一致:唯憑信。 6.律法的地位 信心不是廢掉律法,而是成全律法。律法的真正目的(引人歸向基督)才得以彰顯。 #默想應用 1.反思在信仰中是因信稱義還是仍靠行為稱義? 2.是否珍惜這樣的救恩,並活出耶穌的生命? #禱讀經文 羅3: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3: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10min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