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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5, 20252025年2月26日(三)申22:13-30將惡除掉2025年2月26日(三)申22:13-30將惡除掉 申22:13 人若娶妻,與她同房之後恨惡她,申22:14 信口說她,將壞名聲加在她身上,說:「我娶了這女子,與她同房,見她並不是處女」, 申22:15 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的處女證據拿出來,帶到本城門長老那裡。 申22:16 女子的父親要對長老說:「我將我的女兒給這人為妻,他卻恨惡她, 申22:17 信口說她,說:『我見你的女兒並不是處女』,其實這是我女兒的處女證據。」他們就把女子的衣服展開,擺在本城的長老面前。 申22:18 本城的長老要拿住那人,懲治他,申22:19 並要罰他一百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為他將壞名聲加在以色列的一個處女身上;女子仍要作他的妻子,終身不可休她。 申22:20 但這事若是真的,女子沒有作處女的憑據, 申22:21 就要將女子帶到她父家門口,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她打死,因為她在父家行了淫亂,在以色列中作了醜事。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申22:22 若遇見人與有夫之婦行淫,二人都要治死,就是與女人行淫的男人和那女人。這樣,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申22:23 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裡遇見她,與她行淫, 申22:24 你們就要把二人帶到本城門,用石頭打死他們,女子是因為在城裡沒有喊叫,男子是因為玷污了鄰舍的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申22:25 但若男子在田野遇見那已許配人的女子,強與她行淫,只要將那男子治死, 申22:26 但不可辦女子,她本沒有該死的罪。這事與人起來害鄰舍,將他殺了一樣, 申22:27 因為男子是在田野遇見那女子,女子喊叫,並無人救她。 申22:28 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她與她行淫,被人看見, 申22:29 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為他玷污了這女子,她要作他的妻子,終身不可休她。申22:30 人不可娶繼母為妻,也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 二二到二四章的部分經文是針對第七誡「不可姦淫」作註釋 一、 貞潔的憑據 1. 「貞潔的憑據」不只是個人,家庭家族與產業 2. 丈夫也不能隨便起疑,因此有一定的要求與求證。 3. 本城的長老判斷 聖經的教導「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十三4)對男對女都是一樣。 二、 與婦人行淫 1. 婚姻關係中以外的第三者,都不是神所喜悅的! 2. 上帝設計的婚姻關係就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上帝設立家庭成為社會基本單位 3. 只有這個基本單位保持在聖潔之中,才能將家庭與子女保護在聖潔的關係中。 三、 強與女子行淫 第三種問題是強暴,這也是現代社會的嚴重問題,就是男子在違反女子意願之下,強行傷害,也是要把這樣的人致死或是罰款娶為妻子。 #新約的教導 新約保羅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他成為一體嗎﹖」(哥林多前書 6:15-16) 1. 我們要保守自己的身體,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因此我們的身子是「聖靈的殿」,「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因此不要行淫得罪主。 2. 進入婚姻之後不但與配偶成為一體,同時「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不但要向配偶守貞,也要向主守貞,不要行淫得罪配偶。 3. 最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不要行淫得罪自己的身體。 #默想 我是否對自己的身體,以及他人的身體,有一個清潔的態度與尊重? 不但在行為上,也在心思意念裡? 禱讀經文: 申22:22 若遇見人與有夫之婦行淫,二人都要治死,就是與女人行淫的男人和那女人。這樣,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6:15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 6:16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11minPlay
February 24, 20252025年02月24日(二)申22:1-12 總要幫助弟兄申22:1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牠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 申22:2 你弟兄若離你遠,或是你不認識他,就要牽到你家去,留在你那裏,等你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 申22:3 你的弟兄無論失落甚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若遇見,都要這樣行,不可佯為不見。 申22:4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幫助他拉起來。 申22:5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 神所憎惡的。 申22:6 「你若路上遇見鳥窩,或在樹上或在地上,裏頭有雛或有蛋,母鳥伏在雛上或在蛋上,你不可連母帶雛一併取去。 申22:7 總要放母,只可取雛;這樣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長久。 申22:8 「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圍安欄杆,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流血的罪就歸於你家。 申22:9 「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你的葡萄園裏,免得你撒種所結的和葡萄園的果子都要充公。 申22:10 不可並用牛、驢耕地。 申22:11 不可穿羊毛、細麻兩樣攙雜料做的衣服。 申22:12 「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圍做繸子 ㄧ、總要幫助他 不可佯為不見:彼此相愛的互助文化,明定於律法之中,不可冷漠視而不見 為別人著想的行為:在別人在意的事上,不僅只同理關心,更付諸行動 建造欄杆:公共安全的概念,而且是利他的設施。 二、不可連母帶子取去 對於萬物的顧惜,以及神創造永續的生態圈,這樣不過度取物的精神與典章設立到生活瑣碎之中。 三、不可混雜 男著男服:尊重神設立的性別,也與異教文化有所分別 女著女服:尊重神設立的性別,也與異教文化有所分別 不可用兩種線參雜:衣服的布可能會拉扯不耐穿,單一性 兩樣種子同時種地:對於收成與耕種的教導,因為收成可能都不利。 牛驢不可同耕:對耕種的獸力不友善,體型、力量的不一,讓耕種的獸辛苦,對於萬事萬物有的好好對待的方式與尊重。 #默想應用 1.神對於生活的細節都有指示,我們是否願意事事都尋求祂的意思? 2.彼此相愛不僅在人與人之間,也在人與萬物之間,地力、鳥獸、土產等,我們是否願意接受神把萬物託付我們治理的心意,而非隨己意而行? #禱讀經文 申22:3 你的弟兄無論失落甚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若遇見,都要這樣行,不可佯為不見。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9minPlay
February 23, 20252025年2月24日(一) 申命記21:10-23 長子的繼承權申21:10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交在你手中,你就擄了他們去。 申21:11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他,要娶他為妻, 申21:12就可以領他到你家裡去;他便要剃頭髮,修指甲, 申21:13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然後可以與他同房。你作他的丈夫,他作你的妻子。 申21:14後來你若不喜悅他,就要由他隨意出去,決不可為錢賣他,也不可當婢女待他,因為你玷污了他。 申21:15人若有二妻,一為所愛,一為所惡,所愛的、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 申21:16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 申21:17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 申21:18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 申21:19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 申21:20對長老說: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不聽從我們的話,是貪食好酒的人。 申21:21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 申21:22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 申21:23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 一. 娶女戰俘 1. 領她到家裡去:正式娶她為妻,不可強要她 2. 剃頭髮,修指甲:脫離過去異民族的習俗 3.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改換她的身份 4. 哀哭父母一個整月:容許在情感上有一個轉換 5. 若後來不喜悅她,要由她隨意出去,不可為錢賣她,也不可當婢女待她。 ※只憑外貌娶外邦女子,並不是上帝所喜悅的,休妻也不是上帝喜悅的;上帝頒布這樣的規條,是為了保障外邦女子的權益。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太19:4-9) 二. 長子的繼承權 如果一個人「有二妻」,一為所愛一為所惡,長子是所惡之妻所生 1. 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 2. 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 3. 長子也要負起責任,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 ※一夫多妻不是上帝喜悅的,這規條是為保障長子與不被愛的妻子的權益 三. 悖逆兒子的懲治 1. 如果有「頑梗悖逆的兒子」: A. 帶到本城的長老那裡,尋求公權力的審判 B. 長老判定有罪後,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讓以色列社會引以為鑑 2. 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 A. 將他掛在木頭上:警戒眾人 B. 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不過度羞辱人,讓他得以安葬。 #默想 我是否看重我生活周遭,與我有關之人的尊嚴,以致維護他們的權益,而不妄加剝奪?特別是無法為自己主張什麼者的權益,我們是否主動藉著制度來保障? #禱讀 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申21:16-17)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12minPlay
February 22, 20252025年2月23日(日) 申21:1-9 祭司利未人要判斷2025年2月23日(日) 申21:1-9 祭司利未人要判斷 21:1 「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若遇見被殺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誰殺的, 21:2 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從被殺的人那裡量起,直量到四圍的城邑, 21:3 看哪城離被殺的人最近,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 21:4 把母牛犢牽到流水、未曾耕種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犢的頸項。 21:5 祭司利未的子孫要近前來;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揀選了他們事奉他,奉耶和華的名祝福,所有爭訟毆打的事都要憑他們判斷。 21:6 那城的眾長老,就是離被殺的人最近的,要在那山谷中,在所打折頸項的母牛犢以上洗手, 21:7 禱告(原文是回答)說:『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 21:8 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贖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這樣,流血的罪必得赦免。 21:9 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 本段仍是第六誡「不可殺人」的註解,因此仍是對與殺人有關案件的處理。 一、不知道是誰殺的 不知道是誰殺的案件,找到最近的城,最有可能殺人者就是屬於這城,就算不屬這城,但因案件靠近這城,這城的「長老」就要負責處理。 二、打折母牛犢的頸項 長老「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把母牛犢牽到流水、未曾耕種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犢的頸項」,其中所象徵的就是以母牛犢的死來代替殺人兇手受審。 此時,祭司利未人也要一併處理此事。 三、長老要洗手 該城的眾長老,在打折母牛犢頸項之後,就要在其上「洗手」,表明這城在此事上是無辜的 21:7 禱告(原文是回答)說:『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 21:8 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贖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這樣,流血的罪必得赦免。 創世紀:該隱殺亞伯 →每一個生命被奪去,都有人要為此負責,否則被血污穢的大地,就會承擔這個咒詛。 #默想 我或我的家族,是否有過對他人的虧欠,不論是金錢的,或其他事件所造成的不公義,作為家族祭司的我們,是否能夠認同性悔改,求主將這些罪所造成的咒詛從我的家族中除去,好讓我的家族進入祝福。 #禱讀經文 21:7 禱告(原文是回答)說:『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 21:8 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贖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這樣,流血的罪必得赦免。 21:9 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10minPlay
February 21, 20252025年02月22日(六)申命記20:1-20 出去與仇敵爭戰2025年02月22日(六)申命記20:1-20 出去與仇敵爭戰 申命記20:1「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看見馬匹、車輛,並有比你多的人民,不要怕他們,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 神與你同在。 申命記20:2你們將要上陣的時候,祭司要到百姓面前宣告 申命記20:3說:『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你們今日將要與仇敵爭戰,不要膽怯,不要懼怕戰兢,也不要因他們驚恐; 申命記20:4因為耶和華-你們的 神與你們同去,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拯救你們。』 申命記20:5官長也要對百姓宣告說:『誰建造房屋,尚未奉獻,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奉獻。 申命記20:6誰種葡萄園,尚未用所結的果子,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用。 申命記20:7誰聘定了妻,尚未迎娶,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娶。』 申命記20:8官長又要對百姓宣告說:『誰懼怕膽怯,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和他一樣。』 申命記20:9官長對百姓宣告完了,就當派軍長率領他們。 申命記20:10「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裏的民宣告和睦的話。 申命記20:11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給你開了城,城裏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服事你; 申命記20:12若不肯與你和好,反要與你打仗,你就要圍困那城。 申命記20:13耶和華-你的 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 申命記20:14惟有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耶和華-你 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 申命記20:15離你甚遠的各城,不是這些國民的城,你都要這樣待他。 申命記20:16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 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 申命記20:17只要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 申命記20:18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 神。 申命記20:19「你若許久圍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因為你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不可砍伐。田間的樹木豈是人,叫你糟蹋嗎? 申命記20:20惟獨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可以毀壞、砍伐,用以修築營壘,攻擊那與你打仗的城,直到攻塌了。」 本段論及戰爭,也是針對第六誡「不可殺人」的詮釋。 一、 不要怕他們 1.前面談到以色列被要求不能窮兵黷武,只能打該打的仗。 2.他們在爭戰之先,必須確定這是上帝的戰爭,此時就不要害怕,因為「耶和華與你同在」,正如同「出埃及」時一樣,爭戰的是上帝自己。 3.「祭司要到百姓面前宣告..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神與你們同去,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 4.為了影響軍心,一些心存保留的人可以退出這場戰爭,官長也要對百姓宣告說「誰建造房屋,尚未奉獻,他可以回家去」、「誰種葡萄園,尚未用所結的果子,他可以回家去」、「誰聘定了妻,尚未迎娶,他可以回家去」,以及「誰懼怕膽怯,他可以回家去」。 5.很少看到打仗會這樣的,因為他們知道得勝不在人多人少,而在於耶和華與他們一同爭戰,甚至替他們爭戰,這就是以色列人的戰爭神學。 二、 先要宣告和睦的話 1.其次我們發現戰爭有兩種,一種是針對當地的族群,一種是針對遙遠的敵人。 2.針對遙遠的敵人,他們要「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也就是能不打仗就不打仗,如果對方「以和睦的話回答你」,就以和平的手段得著那城。 3.若對方執意打仗,就靠主爭戰得勝。 三、這些國民的城 1.但是面對當地的族群,上帝就要滅盡,這在前面我們已經討論過,就要除惡務盡。 2.「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因為這些族群的罪已經滿盈,所以上帝已將這地「賜你為業」。 3.但是在戰爭中,他們不要作無謂的破壞「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因為若許久圍困一座城,就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 #默想 在人生中,有一些仗是必須要打的,我就該信任上帝的應許與能力,靠祂起來爭戰,絕不逃避。但有些情況並不是戰爭,而是要用別的方式來面對,我就該以和睦的態度來面對,不要造成無謂的傷害。 #禱讀經文 申命記20:1「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看見馬匹、車輛,並有比你多的人民,不要怕他們,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 神與你同在。 申命記20:2你們將要上陣的時候,祭司要到百姓面前宣告 申命記20:3說:『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你們今日將要與仇敵爭戰,不要膽怯,不要懼怕戰兢,也不要因他們驚恐; 申命記20:4因為耶和華-你們的 神與你們同去,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拯救你們。』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12minPlay
February 20, 20252025年2月21日(五)申19:1-21 不可憑一個人的口定罪2025年2月21日(五)申19:1-21 不可憑一個人的口定罪 十九到二一章是對第六誡「不可殺人」的詮釋,因此所有的經文都談到誤殺或故殺的各種情況。 一、 設立逃城的目的 申19:1 耶和華─你的神將列國之民剪除,耶和華─你的神也將他們的地賜給你,你得了他們的城邑、房屋居住, 申19:2 你就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分定三座城。 申19:3 要將耶和華─你的神使你承受為業的地分為三段,又要預備道路,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去。 二、 逃城的適用對象 申19:4 誤殺人的逃到這些城的一個可以存活,定例乃是這樣:就是素無仇恨、無心殺了鄰舍的, 申19:5 譬如人與鄰舍同去樹林砍伐樹木,手拿斧子砍樹,斧頭脫了把,砍著鄰舍,以致於死,這人可以逃到這些城的一座,得以存活。 申19:6 免得報血仇的心中火熱,追趕那誤殺人的,因路遠就追上將他殺死;其實他與被殺的素無仇恨,也沒有該死的罪。 申19:7 所以我吩咐你說:要分定三座城。 申19:8 耶和華─你的神若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擴張你的境界,將所應許賜給你列祖的地都賜給你, 申19:9 你若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這一切誡命,愛耶和華─你的神,常常遵行他的道,就要在這三座城之外再增添三座城, 三、 逃城不保護蓄意殺人者 申19:10 免得無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流血的罪就歸於你。 申19:11 若有人恨他的鄰舍,埋伏著起來擊殺他,使他死,便逃到這些城的一座, 申19:12 本城的長老就要打發人去,把他從那裡帶回來交在報血仇的手中將他治死。 申19:13 你眼不可顧惜他,卻要從以色列中除掉流無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 四、 不可挪移地界 申19:14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 五、 做見證的原則 申19:15 人無論犯什麼罪,作什麼惡,總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 申19:16 若有兇惡的見證人起來,見證某人作惡, 申19:17 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站在當時的祭司和審判官面前, 申19:18 審判官要細細查究,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以假見證陷害弟兄, 申19:19 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這樣,你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申19:20 別人聽見都要害怕,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 申19:21 你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申命記 19:1-21 反映出上帝的公義、憐憫以及祂對以色列社會秩序的關注。 1. 上帝的公義與憐憫並行 • 逃城顯示出上帝的憐憫:即使是不小心殺人的人,也有機會存活,不會因家族報仇而喪命。 • 但律法也強調公義:蓄意殺人者仍要被懲罰,確保社會不被罪惡污染(19:13)。 2. 人命的神聖性 • 這段經文強調「不可流無辜人的血」,顯示出聖經對生命的尊重。人命屬於上帝,不能任意剝奪(創 9:6:「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 3. 公平與誠實的重要性 • 「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的原則,在新約中也被引用(太 18:16;林前 14:29)。這原則不僅適用於刑事案件,也適用於教會的紀律處理,顯示出公平審判的普世原則。 • 假見證的懲罰提醒人們,誠實是維持社會公義的基石(19:16-19)。 4. 以色列律法與基督的成全 •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原則(19:21) 在摩西律法中是為了限制報復,不讓懲罰超過罪行的程度。然而,耶穌在登山寶訓中進一步提升了律法的要求,教導門徒要超越律法的公義,進入愛與饒恕的境界(太 5:38-39:「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 逃城的概念預表了基督的救贖——耶穌基督是我們的逃城,所有向祂投奔的人都能找到憐憫與拯救。 #默想應用 1. 在今天的經文中看見神的屬性是什麼? 2. 你尊重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嗎? 3. 我所說的話是否反映出神的公平與誠實 4. 我是否活在律法還是耶穌基督的恩典中,我有沒有向人顯露恩典? #禱告 申19:1 耶和華─你的神將列國之民剪除,耶和華─你的神也將他們的地賜給你,你得了他們的城邑、房屋居住, 申19:2 你就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分定三座城。 申19:3 要將耶和華─你的神使你承受為業的地分為三段,又要預備道路,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去。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12minPlay
February 20, 20252025年2月20日 (四) 申18:9-18:22興起一位先知申命記18:9「你到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可學着行。 申命記18:10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 申命記18:11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 申命記18:12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 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申命記18:13你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申命記18:14「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 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 申命記18:15耶和華-你的 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 申命記18:16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求耶和華-你 神一切的話,說:『求你不再叫我聽見耶和華-我 神的聲音,也不再叫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 申命記18:17耶和華就對我說:『他們所說的是。 申命記18:18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 申命記18:19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 申命記18:20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 申命記18:21你心裏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 申命記18:22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除了君王與祭司,第三類領袖就是先知,接下來這一段談的就是為何要興起先知,以及先知的查驗。 一、不可占卜觀兆 首先我們看見周邊的列國,也有他們通靈的方式,這幾乎是所有文明的共通之處,顯明出來人受造的確須要有靈住在我們心中。但是他們通靈的對象有誤,其實這種通靈就是交鬼,想要從鬼得到人生的答案與幫助。其中包括「使兒女經火..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這真是巫術大觀,古今皆然。但這一切都是「耶和華所憎惡」的,因為這是交鬼,會使人進入鬼魔的轄制與愚弄。 二、要興起先知像我 上帝造人原本是有靈的,因此上帝知道人須要尋求靈界的引導與幫助,當亞當墮落後失去了上帝的靈,也失去靈界的溝通,因此祂興起先知,讓人得以在聖靈中聽見上帝的聲音。摩西自己是先知,祂長期在上帝與百姓之間傳話,先知的原意是「替說話」,先知就是替上帝向百姓傳話的人,有時先知也成為百姓的代求者,替百姓向上帝說話。此處「耶和華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就是如同摩西一般。這可以說是整個先知制度興起的起源,當先知說話時,就如同上帝說話「你們要聽從他」。 三、先知若擅託耶和華的名 然而所有的先知都會像摩西一樣準確的傳達上帝的心意嗎?因此先知是須要考驗的。首先先知不能「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這是出於己心的預言;其次先知不能「奉別神的名說話」。那麼如何知道先知是否擅自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也就是說先知的準確度,是會遭受檢驗的。不但舊約有先知,新約也有先知的恩賜與先知的職分,同樣要受到嚴謹的查驗。我們一方面向聖靈敞開,追求明白主的旨意,一方面我們也要查驗憑己心所說出來的話語。有先知性恩賜的人更須要查驗自己,直到自己的生命被對付,私欲被煉淨,才能更有效的服事人與教會。 #默想 我是否珍惜主對我的心意,願意凡事查驗,免得入了迷惑? 我是否能不憑己心解釋聖經? 也不憑己意解釋一些現象與引導,而願意在主給教會的權柄與真理之中,尋求查驗祂的心意? #禱讀 申命記18:12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 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申命記18:13你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9minPlay
February 18, 20252025年2月19日 (三) 申17:14-18:8要立上帝揀選的人為王2025年2月19日 (三) 申17:14-18:8要立上帝揀選的人為王 申17:14 「你到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 申17:15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 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申17:16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馬匹,因為耶和華曾對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 申17:17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申17:18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 申17:19 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 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申17:20 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 申18:1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獻的。 申18:2 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 申18:3 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凡獻牛羊為祭的,不拘是公是母,要把前腿、兩腮與胃給祭司。 申18:4 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油,並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 申18:5 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從你各支派中揀選了他,使他和他的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事奉。 申18:6 「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從那裡出來,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 申18:7 就要奉耶和華—他 神的名事奉,像他眾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一樣。 申18:8 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還要得一分祭司的食物。」 一、 立王的條件 十七到十八章:以色列中三種領袖,一是君王,一是祭司,一是先知,本段先談君王與祭司。立王的第一個條件就是「立耶和華所揀選的人為王」,立王的第二個條件是「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君王本身必須是以色列人,他才會遵行上帝的約與律法治理百姓。 二、 王不可 在這裡首先說了三件王「不可」作的事, 第一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 第二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 第三不可為自己多多積金銀 三、 王要 那麼王要作些什麼呢?首先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因為王的責任就是秉公行義,他必須熟知律法,才能將上帝的審判,真實的實踐在地上,正是所謂的「替天行道」。 四、 祭司事奉耶和華 第二種領袖是祭司,本段特別論到他們因為「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事奉」,所以「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因此「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百姓的獻祭,以及所奉上的「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油,並初剪的羊毛」就成為他們的產業,如此祭司利未人才能專一事奉上帝。 #默想 我在職場或家庭中是否成為上帝祝福的管道? 我要如何領受神的祝福,我對待聖經的態度如何? #禱讀經文 申17:18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 申17:19 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 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10minPlay
February 17, 20252025年02月18日(二)申17:1-13 求問審判官申17:1 凡有殘疾,或有甚麼惡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 神,因為這是耶和華-你 神所憎惡的。 申17:2 在你們中間,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諸城中,無論哪座城裏,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華-你 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違背了他的約, 申17:3 去事奉敬拜別神,或拜日頭,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 申17:4 有人告訴你,你也聽見了,就要細細地探聽,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以色列中, 申17:5 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外,用石頭將他打死。 申17:6 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 申17:7 見證人要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申17:8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 神所選擇的地方 申17:9 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 申17:10 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你必照着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 申17:11 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你不可偏離左右。 申17:12 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申17:13 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不再擅敢行事。 前言: 重申舊曆,延續昨天不能空手的朝見神,今天分享到,帶怎麼樣的祭物給神、拜偶像當治死的條例、爭訟處理的條例、祭司以及審判官的權柄。 一、不可獻有殘疾的祭物 要獻上最好的給神不是有殘疾的:不是沒有預備的、隨意的、虛應故事的我們的生命、敬拜、奉獻因為是給至高的神,也要給予我們力所能及與其相應的獻上祭物的無暇預表著基督無罪的承擔祭物也是預表著基督:基督也是無有瑕疵的祭物,才能真正承擔世人的罪神也把自己最愛的給了我們 二、將拜偶像之人拖到城外打死 單單事奉獨一的神神與以色列人所立約,就是要敬拜事奉獨一的神,拜偶像形同毀約與不忠誠要細細的考察,確認真偽,並憑兩三個人的見證,以避免神立訂的原則成為私怨利用的管道,並且要拉到城外,做見證的人自己要先動手,然後眾人一起動手,肅清這惡事,也讓大家謹記不可為自己設立「偶像」去敬拜「不是主吩咐的」:許多今世的世俗文化、金錢、權力、享樂,我們需要去察覺與區別,為神分別出來 三、爭訟的條例及祭司與審判官的權柄 難斷的案件要去神指示的地方找祭司利未人、審判官 -公義與秩序源於神的話 -神設立權柄維繫秩序,要尊重權柄 公義的審判官預表著耶穌基督神設立這些機制暗示耶穌基督的再來的身份,而且是必須遵行,神對於罪惡的審判也是忌邪的。 #默想應用 1.我們是否有把最好的給神,哪些有?哪些沒有?應如何調整? 2.我們是不是還有「神所吩咐」以外的偶像?求神幫助我們信靠祂 3.我們是否尊重神設立的權柄,並信賴順服神的話與教導? #禱讀經文 申17:10 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你必照着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14minPlay
February 16, 20252025年2月17日(一) 申命記16:13-22 不可空手朝見上帝申16:13你把禾場的穀、酒醡的酒收藏以後,就要守住棚節七日。 申16:14守節的時候,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歡樂。 申16:15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你當向耶和華─你的神守節七日;因為耶和華─你神在你一切的土產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要賜福與你,你就非常地歡樂。 申16:16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卻不可空手朝見。 申16:17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華─你神所賜的福分,奉獻禮物。 申16:18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 申16:19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申16:20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 申16:21你為耶和華─你的神築壇,不可在壇旁栽什麼樹木作為木偶。 申16:22也不可為自己設立柱像;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恨惡的。 今天經文談到第三個大節期「住棚節」,以及關於審判要公正的一些經文 一. 住棚節 1. 以色列三大節期 A. 逾越節(正歷4~5月) B. 七七節(正歷6~7月) C. 住棚節(正歷9~10月) 2. 都要歡樂:在神所賜的祝福中,與家人、城裡的利未人一同歡樂 3. 不可空手朝見:要按自己的力量,奉獻禮物 二. 要按公義審判 審判基礎原則: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反映天上的審判) 1. 不可屈枉正直 2. 不可看人的外貌 3. 也不可受賄賂 4. 追求公義,因為公義叫你存活,且能承受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 三. 不可為自己立柱像 1. 再次提醒:不可在壇旁栽樹木作木偶、或是為自己設立柱像 2. 為什麼?因為偶像崇拜會導致我們的眼睛被蒙蔽,無法作出屬神的判斷 #默想 我是否看重主賦予我的各種權柄,而以此權柄尋求主的判斷,好帶給被我權柄者最大的利益? #禱讀 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卻不可空手朝見。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華─你神所賜的福分,奉獻禮物。(申16:16~17)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26ep4st13rb01w80yzmgak9/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9min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