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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个故乡。人人的故乡都有个月亮。人人都爱自己的故乡的月亮。事情大概就是这个样子。但是,如果只有孤零零一个月亮,未免显得有点儿孤单。因此,在中国古代诗文中,月亮总有什么东西当陪衬,最多的是山和水,什么“山高月小”“三潭印月”等等,不可胜数。我小的时候,从来没有见过山,也不知山为何物。我曾幻想,山大概是一个圆而粗的柱子吧,顶天立地,好不威风。以后到了济南,才见到山,恍然大悟:山原来是这个样子呀。因此,我在故乡里望月,从来不同山联系。像苏东坡说的“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完全是我无法想象的。至于水,我的故乡小村却大大地有。几个大苇坑占了小村面积一多半。在我这个小孩子眼中,虽不能像洞庭湖“八月湖水平”那样有气派,但也颇有一点儿烟波浩渺之势。到了夏天,黄昏以后,我在坑边的场院里躺在地上,数天上的星星。有时候在古柳下面点起篝火,然后上树一摇,成群的知了飞落下来,比白天用嚼烂的麦粒去粘要容易得多。我天天晚上乐此不疲,盼望黄昏早早来临。
他带荒木来过。荒木高个子,瘦长的脸,只有剃光头与一副细黑框的圆眼镜是典型日本人的。他去过蒙古,她非常有兴趣。之雍随即带了张蒙古唱片来,又把他家里的留声机拿了来。那蒙古歌没什麼曲调,是远距离的呼声,但是不像阿尔卑斯山上长呼的耍花腔。同样单调,日本的能剧有鬼音,瓮声瓮气像瓮尸案的冤魂。蒙古歌不像它们有地方性——而且地方性浓到村俗可笑的地步——只是平平的,一个年青人的喉咙,始终听着很远,初民的声音。她连听了好几遍,坚持把唱机唱片都还了他们。
荒木在北京住过很久,国语说得比她好。之雍告诉她他在北京隔壁邻居有个女孩子很调皮,荒木常在院子里隔着墙跟她闹着玩,终于恋爱了,但是她家里当然通不过。她结了婚,荒木也在日本订了婚,是他自己看中的一个女学生。战时未婚妻到他家里来住了一阵子,回去火车被轰炸,死了。结果他跟家里的下女在神社结了婚。
那北京女孩子嫁的丈夫不成器,孩子又多,荒木这些年一直经常资助她,又替她介绍职业。有一次她实在受不了,决定离开家,她丈夫跪下来求她,孩子们都跪下了。她正拿著镜子梳头发,把镜子一丢,叹了口气,叫他们起来。
九莉见过她一次,骨瘦如柴,但是并没有病容,也不很见老,只是长期的精神与物质上的煎逼把人熬成了人干,使人看着骇然。看得出本来是稚气的脸,清丽白皙,额部像幼童似的圆圆的突出,长挑身材,烫发,北派滚边织锦缎长袖旗袍,领口瘦得大出一圈。她跟荒木说说笑笑很轻松,但是两人声调底下都有一种温存。
快乐是在心里,不假外求,求即往往不得,转为烦恼。叔本华的哲学是:苦痛乃积极的实在的东西,幸福快乐乃消极的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所谓快乐幸福乃是解除苦痛之谓。没有苦痛便是幸福。再进一步看,没有苦痛在先,便没有幸福在后。梁任公先生曾说:“人生最快乐的事,莫过于看着一件工作的完成。”在工 作过程之中,有苦恼也有快乐,等到大功告成,那一份“如愿以偿”的快乐便是至高无上的幸福了。
有时候,只要把心胸敞开,快乐也会逼人而来。这个世界,这个人生,有其丑恶的一面,也有其光明的一面。良辰美景,赏心乐事,随处皆是。智者乐水,仁者乐山。雨有雨的趣,晴有晴的妙,小鸟跳跃啄食,猫狗饱食酣睡,哪一样不令人看了觉得快乐?就是在路上,在商店里,在机关里,偶尔遇到一张笑容可掬的脸,能不令人快乐半天?有一回我住进医院里,僵卧了十几天,病愈出院,刚迈出大门,陡见日丽中天,阳光普照,照得我睁不开眼,又见市廛熙攘,光怪陆离,我不由得从心里欢叫起来:“好一个艳丽盛装的世界!”
“幸遇三杯酒美,况逢一朵花新?”我们应该快乐。
常言道,“境由心生”,又说“心本无生因境有”。总之,快乐是一种心理状态。内心湛然,则无往而不乐。吃饭睡觉,稀松平常之事,但是其中大有道理。大珠《顿悟入道要门论》:“有源律师来问:‘和尚修道,还用功否?’师曰:‘用功。’曰:‘如何用功?’师曰:‘饿来吃饭,困来即眠。’曰:‘一切人总如是,同师用功否?’师曰:‘不同。’曰:‘何故不同?’师曰:‘他吃饭时不肯吃饭,百种须索,睡时不肯睡,千般计较。所以不同也。’律师杜口。”可是修行到心无挂碍,却不是容易事。我认识一位唯心论的学者,平素昌言意志自由,忽然被人绑架,系于暗室十有余日,备受凌辱,释出后他对我说:“意志自由固然不诬,但是如今我才知道身体自由更为重要。”常听人说烦恼即菩提,我们凡人遇到烦恼只是深感烦恼,不见菩提。
天下最快乐的事大概莫过于做皇帝。“首出庶物,万国咸宁。”至不济可以生杀予夺,为所欲为。至于后宫粉黛三千,御膳八珍罗列,更是不在话下。清乾隆皇帝,“称八旬之觞,镌十全之宝”,三下江南,附庸风雅。那副志得意满的神情,真是不能不令人兴起“大丈夫当如是也”的感喟。
在穷措大眼里,九五之尊,乐不可支。但是试问古今中外的皇帝于地下,问他们一生中是否全是快乐,答案恐怕相当复杂。西班牙国王拉曼三世(Abder RahmanIII,960)说过这么一段话:
我于胜利与和平之中统治全国约五十年,为臣民所爱戴,为敌人所畏慎,为盟友所尊敬。财富与荣誉,权力与享受,呼之即来,人世间的福祉,从不缺乏。在这 情形之中,我曾勤加计算,我一生中纯粹的真正幸福日子,总共仅有十四天。
御宇五十年,仅得十四天真正幸福日子。我相信他的话。宸谟睿略,日理万机,很可能不如闲云野鹤之怡然自得。于此我又想起从一本英语教科书上读到的一篇寓言。题目是《一个快乐人的衬衫》。某国王,端居大内,抑郁寡欢,虽极耳目声色之娱,而王终不乐。左右纷纷献计,有一位大臣言道:如果在国内找到一位快乐的人,把他的衬衫脱下来,给国王穿上,国王就会快乐。王韪其言,于是使者四处寻找快乐的人。访遍了朝廷显要,朱门豪家,人人都有心事,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都不快乐。最后找到一位农夫,他耕罢在树下乘凉,裸着上身,大汗淋漓。使者问他:“你快乐么?”农夫说:“我自食其力,无忧无虑!快乐极了!”使者大喜,便索取他的衬衣。农夫说:“哎呀!我没有衬衣。”这位农夫颇似我们禅门之“一丝不挂”。
我在母亲自杀家庭离散之后,孑然一身跑到北京,只愿能够考进北大,研究中国文学,将来做个教员度过这一世。什麽“治国平天下”的大志都是没有的,坏在“读书种子”爱书本子,爱文艺,不能安分守己地专心于升官发财。到了北京之后,住在堂兄纯白家里,北大的学膳费也希望他能够帮助我——他却没有这种可能,叫我去考普通文官考试,又没有考上,结果,是挑选一个既不要学费又有“出身”的外交部立俄文专修馆去进。这样,我就开始学俄文(一九一七年夏),当时并不知道俄国已经革命,也不知道俄国文学的伟大意义,不过当作将来谋一碗饭吃的本事罢了。
一九一八年开始看了许多新杂志,思想上似乎有相当的进展,新的人生观正在形成。可是,根据我的性格,所形成的与其说是革命思想,无宁说是厌世主义的理智化。所以最早我国郑振铎、瞿世英、耿济之几个朋友组织《新社会》杂志的时候,我是一个近于托尔斯泰派的无政府主义者,而且,根本上我不是一个“政治动物”。五四运动期间,只有极短期的政治活动。不久,因为已经能够查着字典看俄国文学名著,我的注意力就大部分放在文艺方面了。对于政治上的各种主义,都不过略略“涉猎”求得一些现代常识,并没有兴趣去详细研究。然而可以说,这时就开始“历史的误会”了:事情是这样的——五四运动一开始,我就当了俄文专修的总代表之一。
当时的一些同学里,谁也不愿意干,结果,我得做这一学校的“政治领袖”,我得组织同学群众去参加当时的政治运动。不久,李大钊,张崧年他们发起马克思主义研究会(或是“俄罗斯研究会”罢?),我也因为读了俄文的倍倍尔的《妇女与社会》的某几段,对于社会——尤其是社会主义最终理想发生了好奇心和研究的兴趣,所以也加入了。这时候大概是一九一九年底一九二○年初,学生运动正在转变和分化,学生会的工作也没有以前那麽热烈了。我就多读一些书。
最后,有了机会到俄国去了——北京晨报要派通信记者到莫斯科去,来找我。我想,看一看那“新国家”,尤其是借此机会把俄国文学好好研究一下,的确是一件最惬意的事,于是就动身去(一九二○年八月)。
最初,的确吃了几个月的黑面包,饿了好些时候。后来俄国国内战争停止,新经济政策实行,生活也就宽裕了些。我在这几个月内请了私人教授,研究俄文、俄国史、俄国文学史;同时,为着应付晨报的通信,也很用心看俄国共产党的报纸、文件,调查一些革命事迹。我当时对于共产主义只有同情和相当的了解,并没有想到要加入共产党,更没有心思要自己来做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因为那时候,我误会着加入了党就不能专修文学——学文学仿佛就是不革命的观念,在当时已经通行了。
可是,在当时的莫斯科,除我以外,一个俄文翻译都找不到。因此,东方大学开办中国班的时候(一九二一年秋),我就当了东大的翻译和助教;因为职务的关系,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书籍不得不研究些,而文艺反而看得少了。不久(一九二二年底),陈独秀代表中国共产党到莫斯科(那时我已经是共产党员,还是张太雷介绍我进党的),我就当他的翻译。独秀回国的时候,他要我回去工作,我就同了他回到北京。于右任、邓中夏等创辨“上海大学”的时候,我正在上海。这是一九二二年夏天。他们请我当上大的教务长兼社会学系主任。那时,我在党内只兼着一点宣传工作,编辑《新青年》。
上大初期,我还有余暇研究一些文艺问题,到了国民党改组,我来往上海广州之间,当翻译,参加一些国民党的工作(例如上海的国民党中央执行部委员等);而一九二五年一月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又选举了我的中央委员。这时候,就简直完全只能做政治工作了。我的肺病又不时发作,更没有可能从事我所爱好的文艺。虽然我当时对政治问题还有相当的兴趣,可是有时还会怀念着文艺而“怅然若失”的。
武汉时代的前夜(一九二七年初),我正从重病之中脱险。将近病好的时候,陈独秀、彭述之等的政治主张,逐渐暴露机会主义的实质,一般党员对他们失掉了信仰。在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大会上(一九二七年四五月间),独秀虽然仍旧被选,但是对于党的领导已经不大行了。武汉的国共分裂之后,独秀就退出中央。那时候,没有别人主持,就轮到我主持中央政治局。其实,我虽然在一九二六年年底及一九二七年年初就发表了一些议论反对彭述之,随后不得不反对陈独秀,可是,我根本上不愿意自己来代替他们——至少是独秀。我确是一种调和派的见解。当时只想独秀能够纠正他的错误观念,不听述之的理论。等到实逼处此,要我“取独秀而代之”,我一开始就觉得非常之“不合式”,但是,又没有什麽别的辨法。这样我担负了直接的政治领导的一年光景(一九二七年七月到一九二八年五月)。这期间发生了南昌暴动,广州暴动,以及最早的秋收暴动。当时,我的领导在方式上同独秀时代不同了。独秀是事无大小都参加和主持的。我却因为对组织尤其是军事非常不明了,也毫无兴趣,所以只发表一般政治主张,其余调遣人员和实行的具体计划等,就完全听组织部军事部去办。那时自己就感觉到空谈无聊,但是一转念要退出领导地位,又感到好像是拆台。这样,勉强着度过了这一时期。
一九二八年六月间共产党开第六次大会的时候,许多同志反对我,也有许多同志赞成我。我的进退成为党的政治主张的联带问题。所以,我虽然屡次想说“你们饶了我吧,我实在没有兴趣和能力负担这个领导工作了”。但是,终于没有说出口。当时形格势禁,旧干部中又没有别人,新干部起来领导的形势还没有成熟,我只得仍旧担着这个名义。可是,事实上“六大”之后,中国共产党的直接领导者是李立三和向忠发等等。因为他们在国内主持实际工作,而我在莫斯科当代表当了两年。直到立三的政治路线走上了错误的道路,我回到上海开三中全会(一九三○年九月底),我更觉得自己的政治能力确实非常薄弱,竟辨别不出立三的错误程度。结果,中央不得不再招集会议——就是四中全会,来开除立三的中央委员、我的政治局委员,新干部起来接替了政治的最高领导。我当时觉得松了一口气。从一九二五年到一九三一年初,整整五年。我居然当了中国共产党领袖之一,最后三年甚至仿佛是最主要的领袖(不过并没有象外间传说的“总书记”的名义)。
我自己忖度着,像我这样的性格、才能、学识,当中国共产党的领袖确实是一个“历史的误会”。我本是一个半吊子的“文人”而已,直到最后还是“文人积习未除”的。对于政治,从一九二七年起就逐渐减少兴趣。到最近一年——在瑞金的一年实在完全没有兴趣了。工作是“但求无过”的态度,全国的政治情形实在懒得问。一方面固然是身体衰弱,精力短少,而表现十二分疲劳的状态;别的方面也是几十年为着“顾全大局”勉强负担一时的政治翻译、政治工作,而一直拖延下来,实在违反我的兴趣和性情的结果。这真是十几年的一场误会,一场噩梦。
我写这些话,绝不是要脱卸什麽责任——客观上我对共产党或是国民党的“党国”应当担负什麽责任,我决不推托,也决不能用我主观的情绪来加以原谅或者减轻。我不过想把我的真情,在死之前,说出来罢了。总之,我其实是一个很平凡的文人,竟虚负了某某党的领袖的名声十来年,这不是“历史的误会”,是什麽呢?
宁坤要我给他画一张画,要有昆明的特点。我想了一些时候,画了一幅:右上角画了一片倒挂着的浓绿的仙人掌,末端开出一朵金黄色的花;左下画了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菌。题了这样几行字:
“昆明人家常于门头挂仙人掌一片以辟邪,仙人掌悬空倒挂,尚能存活开花。于此可见仙人掌生命之顽强,亦可见昆明雨季空气之湿润。雨季则有青头菌、牛肝菌,味极鲜腴。”
我想念昆明的雨。
我以前不知道有所谓雨季。“雨季”,是到昆明以后才有了具体感受的。
我不记得昆明的雨季有多长,从几月到几月,好像是相当长的。但是并不使人厌烦。因为是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是连绵不断,下起来没完。而且并不使人气闷。我觉得昆明雨季气压不低,人很舒服。
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城春草木深,孟夏草木长。昆明的雨季,是浓绿的。草木的枝叶里的水分都到了饱和状态,显示出过分的、近于夸张的旺盛。
我的那张画是写实的。我确实亲眼看见过倒挂着还能开花的仙人掌。旧日昆明人家门头上用以辟邪的多是这样一些东西:一面小镜子,周围画着八卦,下面便是一片仙人掌,——在仙人掌上扎一个洞,用麻线穿了,挂在钉子上。昆明仙人掌多,且极肥大。有些人家在菜园的周围种了一圈仙人掌以代替篱笆。——种了仙人掌,猪羊便不敢进园吃菜了。仙人掌有刺,猪和羊怕扎。
昆明菌子极多。雨季逛菜市场,随时可以看到各种菌子。最多,也最便宜的是牛肝菌。牛肝菌下来的时候,家家饭馆卖炒牛肝菌,连西南联大食堂的桌子上都可以有一碗。牛肝菌色如牛肝,滑,嫩,鲜,香,很好吃。炒牛肝菌须多放蒜,否则容易使人晕倒。青头菌比牛肝菌略贵。这种菌子炒熟了也还是浅绿色的,格调比牛肝菌高。菌中之王是鸡土从,味道鲜浓,无可方比。鸡土从是名贵的山珍,但并不真的贵得惊人。一盘红烧鸡土从的价钱和一碗黄焖鸡不相上下,因为这东西在云南并不难得。有一个笑话:有人从昆明坐火车到呈贡,在车上看到地上有一棵鸡土从,他跳下去把鸡土从捡了,紧赶两步,还能爬上火车。这笑话用意在说明昆明到呈贡的火车之慢,但也说明鸡土从随处可见。有一种菌子,中吃不中看,叫做干巴菌。乍一看那样子,真叫人怀疑:这种东西也能吃?!颜色深褐带绿,有点像一堆半干的牛粪或一个被踩破了的马蜂窝。里头还有许多草茎、松毛、乱七八糟!可是下点功夫,把草茎松毛择净,撕成蟹腿肉粗细的丝,和青辣椒同炒,入口便会使你张目结舌:这东西这么好吃?!还有一种菌子,中看不中吃,叫鸡油菌。都是一般大小,有一块银圆那样大,的溜圆,颜色浅黄,恰似鸡油一样。这种菌子只能做菜时配色用,没甚味道。
雨季的果子,是杨梅。卖杨梅的都是苗族女孩子,戴一顶小花帽子,穿着扳尖的绣了满帮花的鞋,坐在人家阶石的一角,不时吆唤一声:“卖杨梅——”,声音娇娇的。她们的声音使得昆明雨季的空气更加柔和了。昆明的杨梅很大,有一个乒乓球那样大,颜色黑红黑红的,叫做“火炭梅”。这个名字起得真好,真是像一球烧得炽红的火炭!一点都不酸!我吃过苏州洞庭山的杨梅、井冈山的杨梅,好像都比不上昆明的火炭梅。(美文网 www.meiwen.com.cn)
雨季的花是缅桂花。缅桂花即白兰花,北京叫做“把儿兰”(这个名字真不好听)。云南把这种花叫做缅桂花,可能最初这种花是从缅甸传入的,而花的香味又有点像桂花,其实这跟桂花实在没有什么关系。——不过话又说回来,别处叫它白兰、把儿兰,它和兰花也挨不上呀,也不过是因为它很香,香得像兰花。我在家乡看到的白兰多是一人高,昆明的缅桂是大树!我在若园巷二号住过,院里有一棵大缅桂,密密的叶子,把四周房间都映绿了。缅桂盛开的时候,房东(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寡妇)就和她的一个养女,搭了梯子上去摘,每天要摘下来好些,拿到花市上去卖。她大概是怕房客们乱摘她的花,时常给各家送去一些。有时送来一个七寸盘子,里面摆得满满的缅桂花!带着雨珠的缅桂花使我的心软软的,不是怀人,不是思乡。
雨,有时是会引起人一点淡淡的乡愁的。李商隐的《夜雨寄北》是为许多久客的游子而写的。我有一天在积雨少住的早晨和德熙从联大新校舍到莲花池去。看了池里的满池清水,看了作比丘尼装的陈圆圆的石像(传说陈圆圆随吴三桂到云南后出家,暮年投莲花池而死),雨又下起来了。莲花池边有一条小街,有一个小酒店,我们走进去,要了一碟猪头肉,半市斤酒(装在上了绿釉的土磁杯里),坐了下来。雨下大了。酒店有几只鸡,都把脑袋反插在翅膀下面,一只脚着地,一动也不动地在檐下站着。酒店院子里有一架大木香花。昆明木香花很多。有的小河沿岸都是木香。但是这样大的木香却不多见。一棵木香,爬在架上,把院子遮得严严的。密匝匝的细碎的绿叶,数不清的半开的白花和饱涨的花骨朵,都被雨水淋得湿透了。我们走不了,就这样一直坐到午后。四十年后,我还忘不了那天的情味,写了一首诗:
莲花池外少行人,
野店苔痕一寸深。
浊酒一杯天过午,
木香花湿雨沉沉。
我想念昆明的雨。
一九八四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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