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梓青 实习生 郭依璇
近日,一则“A级通缉令下电信网络诈骗在逃人员赏金仅4元”的新闻引起热议。据了解,发布该则悬赏通告的“人民赏金”为民间悬赏平台,4元赏金并非公安机关的正式悬赏金额。截至8月30日晚上,该名通缉犯在“人民赏金”的悬赏金额已达240元。
“4元悬赏通告”在网络热传后,有网友戏称:“这还不够付我去举报的地铁费呢。”部分网友错将“人民赏金”认作公安部门官方悬赏APP,对悬赏金额表示不解,“公安部有点抠门”。还有网友质疑私人平台悬赏通缉犯的行为:“一个搞众筹的悬赏APP,隔一段时间就买一个这样的广告,故意搞噱头。”众说纷纭中,“人民赏金”的创始人袁艳青接受羊城晚报记者专访,直面网络争议。
质疑与争议:是否涉嫌集资,悬赏奖金何处去?
据介绍,“人民赏金”创立于2016年,创始人袁艳青的本职工作与公检法均“挨不上边”。早在大学期间,袁艳青已开始尝试互联网创业,“后来我觉得商业化的没太大意思,就想做一个和政府有关的(项目)”。考虑到纸质通缉令在互联网时代“水土不服”,袁艳青最初的构想是做一个信息汇总平台,“后来发现,公安部门的赏金太低了,没多少钱,就想引入‘悬赏’功能。”
根据APP的用户充值须知所述,平台悬赏功能通过平台虚拟产品“泪滴”实现,一元可兑一泪滴,充值门槛为10颗泪滴。泪滴购买不属于众筹、捐赠,而是个人消费行为。“用泪滴的多少来衡量人们的愤怒和对受害者的同情。”袁艳青向记者解释。
但关于悬赏明细,袁艳青则讳莫如深,多次阐明不愿公开的立场:“我们不做这样的数据统计,也不愿意搜集任何用户的打赏信息,怕通缉犯打击报复,面对所有信息我们都要再三斟酌。”
至于单笔最高悬赏金额和总悬赏人次,他同样表示无法回答:“但是所有的悬赏金都可以开发票,每一笔钱我们都会纳税。”经查证,在平台官网的订单中心里有申请发票和打赏证书的入口。面对平台是否涉及非法集资的争议,袁艳青略显无奈:“我们不是非要(将悬赏的钱)放在公司账上,希望有第三方机构愿意监管或给我们托管资金。”
“人民赏金”创立六年间,还从未有人认领过赏金。对于资金的使用以及产生的利息归属,“人民赏金”如此解释:“产生的利息将全部用于因平台提供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平台运营费用、向有功人士赠与款项产生的银行或第三方支付通道费用、联系用户的通讯费用、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费用及其他平台因提供服务产生的合理费用。”
据袁艳青自述,他一直在“为爱发电”:“公司所有的费用都是我个人投资,我没有别的业余爱好,我的爱好就是把有限的金钱和精力投入到这种具有社会意义的事情中来。”但是具体的投资和资金来源,袁艳青并没有透露。同时,他表示平台一直在进行公益捐赠。但关于具体捐赠细节,袁艳青不愿回答,“这个不继续说了,后面会公示的。”
此外,有关公司架构和内部人员的信息,袁艳青同样表示不便回答:“我们就应该神秘一点。”至于网友和用户对平台的不信任,他则回应称:“用户信就信,不信就算了,大数据时代,公司的任何信息都能查到。”
目前,“人民赏金”APP在各大应用商城均无法搜索到,“他们都把我们拉黑屏蔽了,没给我们任何理由,就不准上架。”袁艳青说。
诉求与呼吁:探索公众悬赏的可能性
“我们平台也不想出名,我们就想让我们呼吁的东西进入公众视野。搞垮平台、搞垮个人有什么意思?我们关了他们去哪找通缉犯信息?”袁艳青向记者介绍称,不少人通过从“人民赏金”获取信息,向公安机关成功举报了多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但对于举报人数如何统计以及具体人员信息,袁艳青未予以回应。
“我们希望等这一波流量冷静下来以后,大家能坐下来想一想我们填补了什么空白,我们存在的意义是什么?”袁艳青想借“人民赏金”这一平台,呼吁实行公众赏金制度,即在公安机关的公开通缉行动中,推行以国家赏金为主、民间赏金为辅的悬赏形式。
袁艳青期望看到公安部门推出功能更齐全、更具权威性的悬赏平台,但同时表达了自己的质疑和担忧:“国家平台不可能建立(“人民赏金”)这样的打赏生态,只能汇总信息。”而这与他试图呼吁建立公众赏金制度的初衷是相悖的。然而,“人民赏金”的探索难言成功,平台成立六年来还没有人领取过赏金。
“人民赏金”曾尝试剖析用户悬赏的心理:“一部分人可能是好奇,十块钱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还有一部分人就纯粹出于正义心理或对受害者的怜悯同情。”但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袁艳青都想借此强调用户参与悬赏的正面意义和向公众开放悬赏渠道的必要性。
六年来,虽未曾有人前来领取过一笔赏金,又面临诸多争议,但袁艳青仍觉满足,笑称:“本是个普通百姓,却天天操着国家的心。”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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