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芳浸信會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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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芳浸信會每日靈修 episodes

  • 2024-6-18(二)徒每日讀禱

    主題:兄弟相愛 不褻瀆神
    經文:利未記二十四章
    前面幾章講到祭司不可褻瀆聖職,要小心處理祭物。以及祭司要在節期中,帶領以色列人敬拜,這些都是大型項目。但祭司也要小心留意,每天經營聖所裡的燈和餅。
     
    一、祭司要常常保持燈台有光 (1~4) 
    神指示摩西,要把聖所的燈常常點著,這個燈台要一直有光,不論是黑夜或白晝。
    燈台要持續發光,必須做兩件事:1.燈要有油(2節);2.要常常收拾清理燈台(4節)。油,是燈台的能源,而且要用搗成的清橄欖油;「清」,就是純淨,沒有任何的雜質,這樣的橄欖油是最好的,在點燈時不會冒出黑煙。此外,燈台若不經常收拾,燈蕊會變硬,燈光就會減弱,所以祭司要經常收拾燈,使燈能夠一直發光。因此,儆醒的基督徒會經常留意,哪些東西會讓我們的光減弱,就趕緊在神的面前修理乾淨;唯有修理乾淨才能結果子更多。
     
    二. 祭司要常常更新陳設餅 (5~9) 
    製作陳設餅也有兩件事,就是餅和乳香(6~7節)。擺在神面前的餅必須有十二個,象徵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也就是所有的以色列人;而把乳香放在餅上,就是素祭所要獻的(利二1),這裡是從素祭的角度來講陳設餅,所以神說「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7節)。素祭,就是神子民生活的見證,這帶著乳香的素祭,就是神悅納的憑據。
    神把象徵「餅」的恩典給人,如祂賞賜給亞倫和他的子孫一樣(9節)。
    此外,這陳設餅在每個安息日要更換一次,將新餅擺上。代表每個安息日在神面前領受「新的」靈糧,而今日的我們則是,每個主日都到神面前領受新的靈糧。
    三.褻瀆聖名必擔罪而死 (10~23)
    惹禍的以色列人,是以色列婦人和埃及人所生的(10節),這表明他摻雜的生命;一半是以色列人的生命,一半是外邦人的生命。由於是摻雜的生命,不能全然敬畏神,也不能全然愛他的兄弟,以致褻瀆的話由他的口中而出(11節)
     
    惹禍的那日,這婦人的兒子閒遊,在以色列人中。閒遊,就是沒有目標,也沒有工作,如果神的兒女們沒有目標又沒有事奉,就容易在神的家中成為惹禍的人
     
    這個以色列人,是由於和弟兄相爭後失去控制,終於褻瀆神的名。褻瀆神常常是由褻瀆人開始的。侮慢弟兄也是神所不許的,因為人都是按著神的形像造的。結果這位褻瀆的人,就被處死。
     他咒詛神的聖名,經文一直不提他的名字,只說他母親和外公的名字。在神的冊上,他沒有名字,他不值得被記念。他母親是「示羅密」,是「平安」的意思。「底伯利」是「話語」的意思,反映出他對神話語是認真的。可惜他外孫對神的話語並不尊重,「平安」的母親也沒有教養出一個平安的兒子
     
     
    回應及禱告
    神不希望祂的子民彼此傷害,乃要和睦同居(17~20),如同金燈台必須是一體成型才能發光;陳設餅足足有十二個,完整的十二個餅,才是神所悅納的素祭,因此在神面前最美的素祭,就是神子民的和睦同居。
    要常常反省,是否常常在和睦同居的事上失去見證,甚至彼此傷害。求主讓我能夠回到神的旨意中,和弟兄姐妹彼此接納,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回應金句
    利未記第二十四章2節
    神吩咐以色列人,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拿來給摩西,使燈常常點著。
    以 兄弟和睦同居 這首歌回應 今天信息
     
    請再讀利未記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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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min
  • 2024-6-17()徒每日讀禱

    主題:耶和華的節期
    經文:利未記二十三章
    這一章講到日子、節期、安息年和禧年等條例,節期的規定在律法中相當重要,不僅是以色列民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也是他們和神之間,能產生美好互動的時機。
    一.節期要有聖會(1)
    不論是安息日、逾越節等,都一律要有聖會。意思是說,神要百姓來到祂的面前聚集敬拜或是慶祝,並宣讀祂的律法。節期的聖會,要使百姓和神之間的關係更密切,他們的信心也會更堅固。
     
    二.逾越節 (1~8)
    這是猶太人最主要的節慶,紀念以色列人脫離了埃及為奴的地位與生活,這是他們經歷神權能的救贖,為了這個緣故,曆法也被更新了,所以神定這月為正月。逾越節又叫除酵節,這兩個名稱在意義上彼此互相呼應,因為除酵的意義就是把不好的、會發酵的東西除掉。而在人生命中的酵就是罪,要把生命中的罪和會造成罪的東西都除掉。
     
    三.初熟節(9~14)
    到作物初熟的季節,要將禾捆帶到神面前,將初熟的莊稼,帶一捆來給祭司,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是感恩的搖祭,也是奉獻的搖祭。
    這個火祭的祭牲(11),包括一歲無殘疾的公綿羊,同獻的還有素祭和奠祭,又要將酒一欣四分之一獻上。這是綜合的火祭,充滿馨香之氣。
     
    四.五旬節(15~22)
    是從除酵節安息日次日算起,第七個安息日,共計五十天,故稱五旬節,或是七七節,又名收割節,因為是收割莊稼的日子。是一個歡樂的節日,感謝神豐富的賞賜。獻祭要獻素祭(16)加酵(17)。酵在這裡代表能力。
     
    五.吹角節(23~32)
    這是後半年節慶的起點。吹角節的大事,就是來到神的面前舉行聖會,強調子民在一年的開始,要先來到神的面前敬拜祂。
    吹角是宣告的日子,意思是招聚天使的時候。當向天吹號,就要打開屬靈的氛圍,讓大家知道是預備自己的心進入住棚節的時候了。

    聽到吹號的聲音,就知道神的日子快到,就要預備自己,開始刻苦己心,甚麼勞碌的工也不作。

    六.住棚節(33~44)
    住棚節也是收藏節,因為在這個日子,以色列人收藏了地裡的出產,在這個日子,誰也不可空手朝見神。百姓要拿美好樹上的果子,棕樹枝並茂密樹的枝條在神面前歡樂七日(40)。住棚節並不是以色列人在曠野過的節日,乃是進到迦南之後過的節日。
    七.贖罪日
    重點顯然並不是為個人的罪悔改,乃是要全民悔改歸向神(29),每一個神的子民都要悔改歸向祂,若不悔改就與祂的救恩無分了。這個定規對以色列民來說,以現實的需要來說,以色列民的確需要每年在神的面前作一次大反省、得著更新;以啟示的意義來看,因悖逆被逐到外邦的以色列民,也需要重新回到神的面前。
     
     
    回應及禱告
    神是時間的主,祂為我們定這些日子,是要我們跟著祂,調整生活的優先次序,我們的生活便有節奏,不再混亂,我們先神後人再大地,便能夠進入祂持續的祝福中。我們當放下自己的時間表,神帶領我們進入祂神的節奏裡,使我們持續在神的祝福中。
     
    回應金句
    利未記第二十三章2節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耶和華的節期,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
     
    以 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日子 這首歌回應 今天信息
     
    請再讀利未記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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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min
  • 2024-6-16(日)徒每日讀禱

    主題:在祭物上尊耶和華為聖
    經文:利未記二十二章
    這一章講聖物的聖潔。祭司同普通百姓一樣,可能在不同的情況下,沾染了不潔。若有這種情形出現,祭司便成為污穢的根源,而在未獲得潔淨之前,不可觸摸或食任何分別為聖的聖物,免得玷污聖物。
    一、祭司要在吃聖物上尊榮耶和華 (1~9)
    1.要遠離歸給神的聖物(2),
    當百姓所獻祭的聖物,祭司可以得到上好的那一份,但是神卻提醒他們,要「遠離」這些聖物,要保持神聖的距離。
    「遠離」並非是指地理上的距離,乃是指帶著污穢的時候絕對不可以摸聖物,因為分別為聖、歸給神的聖物就是聖的,若是帶著污穢事奉,就是褻瀆神的聖物,自取罪孽(15~16節)。

    如果身上有污穢的,親近這些分別為聖的聖物,這人就會被剪除。每個人都會有不潔淨的時候,如:皮膚受到感染等,這是正常的生理現象。神不是不近情理的,這些人還是可吃肉,只是有兩個條件:一是要潔淨自己 (6);二是要等到晚上(7),因為他不潔淨到晚上而已,到了黃昏日落的時候,就是新一天的開始。
     
    特別提醒祭司,不要甚麼東西都放進嘴裡(8),要在食物的事情上,清楚把自己是分別為聖的人。
     
    最有可能沾到污穢的人,就是每天在聖殿裡,親近神的祭司,別以為穿上祭司的袍、做祭司的工,就是分別為聖。但每次都做同樣的事情,往往會因為因循和習慣的緣故,就對神輕忽
     
    二、不可褻瀆耶和華的聖物 (10-16)
    既然這些是屬於耶和華的聖物,連祭司都要小心謹慎來吃。寄居在祭司家的人,祭司不可以用這些祭物來招待他們,祭司必須另外預備食物。住在祭司家裡的奴僕,要生孩子才可以吃。祭司的女兒,若是嫁了人也不可以吃(12)。若是寡婦或是離了婚、沒有孩子,又回到父家,就可以吃(13)。
     
    神要講得那麼詳盡,就是不想有遺漏。若有人誤吃了,就要賠上原數加五分之一給祭司。祭司不可褻瀆獻給耶和華的聖物(15_), 這是心態上和意識上對祭司的要求,因為祭司吃的是上好的肉,祭司的眼光不要對準這些聖物,乃要對準叫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三、耶和華所悅納的祭物 (17~30)
    這再次,論獻祭必須純全無殘疾的才蒙悅納(。
    「蒙悅納」,若送禮物給別人,若別人不喜歡的,多貴重也沒用。神對我們有要求,是因為神很想悅納我們所獻上的,然後祝福我們。
     
    「純全」不只是指禮物,還要有一顆純全的心;此外,還要有純全的動機,這個比任何祭物更重要。稍有缺陷的祭物,作為甘心祭是可以的,
    百姓能不能尊耶和華為聖,完全在乎祭司,如果祭司因循或輕忽,百姓就不會被分別為聖,他們對神敬畏的心,也不會長出來。(23)
     
     
    回應及禱告
    求我們事奉神,我們要知道神有要求,神是聖潔的,這不但是知識,還要成為我們生活上的意識。我們的食用上要留意自己已得到最美好的一份,更要在神面前謹慎,願神悅納我們作為祭司的。
    回應金句
    利未記第二十二章31~32節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誡命,我是耶和華。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我在以色列人中,卻要被尊為聖。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以 新造的人 這首歌回應 今天信息
     
    請再讀利未記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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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15(六)徒每日讀禱

    主題:分別為聖,承接聖職
    經文:利未記二十一章
    前兩章十九、二十兩講一般百姓的生活,二十一、二十二章則對祭司的生活和事奉有更進一步的規範。因為祭司是事奉神的人,他的生活見證有更大的影響力,所以必須遵行,更嚴謹的規範與要求。可分三個方面。
     
    一、在人生大事上分別為聖(1~9)
    在喪禮方面,
    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4),這說明了祭司是在民中為首、為屬靈的領袖;既是屬靈的領袖,他的一言一行都有示範的作用,所以神對祭司有更嚴謹的要求。
     
    不可以沾染死屍的污穢(1節),但也有例外,就是自己的至親(2節)。可見神也顧念人的親情,唯獨大祭司例外,神對大祭司有更高的要求,因為大祭司是在祭司中為首的(10節)。
     
    祭司不能跟死人接觸,因為死亡乃罪的刑罰,跟死屍接觸便被沾染。但因是父母、兒女、兄弟、姊妹等骨肉之親。這裡雖然沒有提及妻子,因為妻子地位特殊,與祭司本人已成一體,所以當然可以接觸。
     
     大祭司會更嚴格,不能接觸父母的屍體。不可剃光頭;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也不可用刀劃身」(5),因為這都是異教的喪禮儀式。神不允許有人身體受損,讓身體完美,不要破壞聖潔形象。
     
    這透露了神的心意:(1)屬神的人在一些儀式上,不可採用異教的方式。(2)異教方式有些涉及拜偶像,有些涉及淫亂,神一概禁止。(3)世俗人和異教的儀式,都想取悅死人;但人既然已死,我們無須取悅他們。
     
    祭司是歸神為聖」(6~8、16~24),祭司在神眼中不同的身分。以色列百姓早就歸神為聖了,祭司的歸神為聖,有更深的意義,因為他們是被揀選中的,為要專心事奉神。因此,祭司的歸神為聖,不只是他個人的認知,神也要以色列百姓如此認知,若百姓能夠以祭司為聖(尊重祭司的職分),自然就會以神為聖。
     
    在婚姻方面,
    對象必須是貞潔的女子,而祭司的女兒不可以行淫。大祭司娶妻的對象,除處女外,也限制在自己的民族中。不可在使自己的女兒不聖潔(15),意思是祭司的工作既然是世襲,祭司的兒女也要聖潔。如果大祭司不與本族的處女成婚,他的子女便不適宜參與聖事。
     
    這是關係到聲譽、道德聖潔的問題,但婚姻是屬於神的,亞倫要有敬虔的後裔,以致每一代都可以服侍。祭司要放下自己的喜好,因為神的緣故等候祂,最好的時間,相信祂有最好的安排。
     可見,大祭司的家庭、儀容、生活都是見證。

    身體沒有殘疾(16~24):
    既然祭牲要無殘疾,祭司也不能有缺陷。若有殘疾,他們雖不可供職,也不可接近聖所,但可以吃聖物(22)。耶和華是使全民成聖的神,也是使亞倫家族成聖的神。
     
     
     
    回應及禱告
    求神幫助我們,更加認識神的聖潔,也幫助我們更加看重聖潔。要常常反省檢討,不要隨便犯罪,又隨便認罪,結果就是一犯再犯,避免再犯,認識悔改的真諦,且在生活中不斷長進改變。
    感謝神,選召我們成為神家裡的人,賜我們君尊祭司的身份;我們當放下自己的喜好和感受,過成熟、聖潔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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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未記第二十一章6節
    要歸 神為聖,不可褻瀆 神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 神的食物,是他們(祭司)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詩篇23篇 回應信息
    請再讀利未記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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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15(六)徒每日讀禱

    主題:分別為聖,承接聖職
    經文:利未記二十一章
    前兩章十九、二十兩講一般百姓的生活,二十一、二十二章則對祭司的生活和事奉有更進一步的規範。因為祭司是事奉神的人,他的生活見證有更大的影響力,所以必須遵行,更嚴謹的規範與要求。可分三個方面。
     
    一、在人生大事上分別為聖(1~9)
    在喪禮方面,
    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4),這說明了祭司是在民中為首、為屬靈的領袖;既是屬靈的領袖,他的一言一行都有示範的作用,所以神對祭司有更嚴謹的要求。
     
    不可以沾染死屍的污穢(1節),但也有例外,就是自己的至親(2節)。可見神也顧念人的親情,唯獨大祭司例外,神對大祭司有更高的要求,因為大祭司是在祭司中為首的(10節)。
     
    祭司不能跟死人接觸,因為死亡乃罪的刑罰,跟死屍接觸便被沾染。但因是父母、兒女、兄弟、姊妹等骨肉之親。這裡雖然沒有提及妻子,因為妻子地位特殊,與祭司本人已成一體,所以當然可以接觸。
     
     大祭司會更嚴格,不能接觸父母的屍體。不可剃光頭;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也不可用刀劃身」(5),因為這都是異教的喪禮儀式。神不允許有人身體受損,讓身體完美,不要破壞聖潔形象。
     
    這透露了神的心意:(1)屬神的人在一些儀式上,不可採用異教的方式。(2)異教方式有些涉及拜偶像,有些涉及淫亂,神一概禁止。(3)世俗人和異教的儀式,都想取悅死人;但人既然已死,我們無須取悅他們。
     
    祭司是歸神為聖」(6~8、16~24),祭司在神眼中不同的身分。以色列百姓早就歸神為聖了,祭司的歸神為聖,有更深的意義,因為他們是被揀選中的,為要專心事奉神。因此,祭司的歸神為聖,不只是他個人的認知,神也要以色列百姓如此認知,若百姓能夠以祭司為聖(尊重祭司的職分),自然就會以神為聖。
     
    在婚姻方面,
    對象必須是貞潔的女子,而祭司的女兒不可以行淫。大祭司娶妻的對象,除處女外,也限制在自己的民族中。不可在使自己的女兒不聖潔(15),意思是祭司的工作既然是世襲,祭司的兒女也要聖潔。如果大祭司不與本族的處女成婚,他的子女便不適宜參與聖事。
     
    這是關係到聲譽、道德聖潔的問題,但婚姻是屬於神的,亞倫要有敬虔的後裔,以致每一代都可以服侍。祭司要放下自己的喜好,因為神的緣故等候祂,最好的時間,相信祂有最好的安排。
     可見,大祭司的家庭、儀容、生活都是見證。

    身體沒有殘疾(16~24):
    既然祭牲要無殘疾,祭司也不能有缺陷。若有殘疾,他們雖不可供職,也不可接近聖所,但可以吃聖物(22)。耶和華是使全民成聖的神,也是使亞倫家族成聖的神。
     
     
     
    回應及禱告
    求神幫助我們,更加認識神的聖潔,也幫助我們更加看重聖潔。要常常反省檢討,不要隨便犯罪,又隨便認罪,結果就是一犯再犯,避免再犯,認識悔改的真諦,且在生活中不斷長進改變。
    感謝神,選召我們成為神家裡的人,賜我們君尊祭司的身份;我們當放下自己的喜好和感受,過成熟、聖潔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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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未記第二十一章6節
    要歸 神為聖,不可褻瀆 神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 神的食物,是他們(祭司)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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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15(六)徒每日讀禱

    主題:分別為聖,承接聖職
    經文:利未記二十一章
    前兩章十九、二十兩講一般百姓的生活,二十一、二十二章則對祭司的生活和事奉有更進一步的規範。因為祭司是事奉神的人,他的生活見證有更大的影響力,所以必須遵行,更嚴謹的規範與要求。可分三個方面。
     
    一、在人生大事上分別為聖(1~9)
    在喪禮方面,
    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4),這說明了祭司是在民中為首、為屬靈的領袖;既是屬靈的領袖,他的一言一行都有示範的作用,所以神對祭司有更嚴謹的要求。
     
    不可以沾染死屍的污穢(1節),但也有例外,就是自己的至親(2節)。可見神也顧念人的親情,唯獨大祭司例外,神對大祭司有更高的要求,因為大祭司是在祭司中為首的(10節)。
     
    祭司不能跟死人接觸,因為死亡乃罪的刑罰,跟死屍接觸便被沾染。但因是父母、兒女、兄弟、姊妹等骨肉之親。這裡雖然沒有提及妻子,因為妻子地位特殊,與祭司本人已成一體,所以當然可以接觸。
     
     大祭司會更嚴格,不能接觸父母的屍體。不可剃光頭;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也不可用刀劃身」(5),因為這都是異教的喪禮儀式。神不允許有人身體受損,讓身體完美,不要破壞聖潔形象。
     
    這透露了神的心意:(1)屬神的人在一些儀式上,不可採用異教的方式。(2)異教方式有些涉及拜偶像,有些涉及淫亂,神一概禁止。(3)世俗人和異教的儀式,都想取悅死人;但人既然已死,我們無須取悅他們。
     
    祭司是歸神為聖」(6~8、16~24),祭司在神眼中不同的身分。以色列百姓早就歸神為聖了,祭司的歸神為聖,有更深的意義,因為他們是被揀選中的,為要專心事奉神。因此,祭司的歸神為聖,不只是他個人的認知,神也要以色列百姓如此認知,若百姓能夠以祭司為聖(尊重祭司的職分),自然就會以神為聖。
     
    在婚姻方面,
    對象必須是貞潔的女子,而祭司的女兒不可以行淫。大祭司娶妻的對象,除處女外,也限制在自己的民族中。不可在使自己的女兒不聖潔(15),意思是祭司的工作既然是世襲,祭司的兒女也要聖潔。如果大祭司不與本族的處女成婚,他的子女便不適宜參與聖事。
     
    這是關係到聲譽、道德聖潔的問題,但婚姻是屬於神的,亞倫要有敬虔的後裔,以致每一代都可以服侍。祭司要放下自己的喜好,因為神的緣故等候祂,最好的時間,相信祂有最好的安排。
     可見,大祭司的家庭、儀容、生活都是見證。

    身體沒有殘疾(16~24):
    既然祭牲要無殘疾,祭司也不能有缺陷。若有殘疾,他們雖不可供職,也不可接近聖所,但可以吃聖物(22)。耶和華是使全民成聖的神,也是使亞倫家族成聖的神。
     
     
     
    回應及禱告
    求神幫助我們,更加認識神的聖潔,也幫助我們更加看重聖潔。要常常反省檢討,不要隨便犯罪,又隨便認罪,結果就是一犯再犯,避免再犯,認識悔改的真諦,且在生活中不斷長進改變。
    感謝神,選召我們成為神家裡的人,賜我們君尊祭司的身份;我們當放下自己的喜好和感受,過成熟、聖潔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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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文:利未記二十一章
    前兩章十九、二十兩講一般百姓的生活,二十一、二十二章則對祭司的生活和事奉有更進一步的規範。因為祭司是事奉神的人,他的生活見證有更大的影響力,所以必須遵行,更嚴謹的規範與要求。可分三個方面。
     
    一、在人生大事上分別為聖(1~9)
    在喪禮方面,
    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4),這說明了祭司是在民中為首、為屬靈的領袖;既是屬靈的領袖,他的一言一行都有示範的作用,所以神對祭司有更嚴謹的要求。
     
    不可以沾染死屍的污穢(1節),但也有例外,就是自己的至親(2節)。可見神也顧念人的親情,唯獨大祭司例外,神對大祭司有更高的要求,因為大祭司是在祭司中為首的(10節)。
     
    祭司不能跟死人接觸,因為死亡乃罪的刑罰,跟死屍接觸便被沾染。但因是父母、兒女、兄弟、姊妹等骨肉之親。這裡雖然沒有提及妻子,因為妻子地位特殊,與祭司本人已成一體,所以當然可以接觸。
     
     大祭司會更嚴格,不能接觸父母的屍體。不可剃光頭;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也不可用刀劃身」(5),因為這都是異教的喪禮儀式。神不允許有人身體受損,讓身體完美,不要破壞聖潔形象。
     
    這透露了神的心意:(1)屬神的人在一些儀式上,不可採用異教的方式。(2)異教方式有些涉及拜偶像,有些涉及淫亂,神一概禁止。(3)世俗人和異教的儀式,都想取悅死人;但人既然已死,我們無須取悅他們。
     
    祭司是歸神為聖」(6~8、16~24),祭司在神眼中不同的身分。以色列百姓早就歸神為聖了,祭司的歸神為聖,有更深的意義,因為他們是被揀選中的,為要專心事奉神。因此,祭司的歸神為聖,不只是他個人的認知,神也要以色列百姓如此認知,若百姓能夠以祭司為聖(尊重祭司的職分),自然就會以神為聖。
     
    在婚姻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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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見,大祭司的家庭、儀容、生活都是見證。

    身體沒有殘疾(16~24):
    既然祭牲要無殘疾,祭司也不能有缺陷。若有殘疾,他們雖不可供職,也不可接近聖所,但可以吃聖物(22)。耶和華是使全民成聖的神,也是使亞倫家族成聖的神。
     
     
     
    回應及禱告
    求神幫助我們,更加認識神的聖潔,也幫助我們更加看重聖潔。要常常反省檢討,不要隨便犯罪,又隨便認罪,結果就是一犯再犯,避免再犯,認識悔改的真諦,且在生活中不斷長進改變。
    感謝神,選召我們成為神家裡的人,賜我們君尊祭司的身份;我們當放下自己的喜好和感受,過成熟、聖潔的生活!

    回應金句
    利未記第二十一章6節
    要歸 神為聖,不可褻瀆 神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 神的食物,是他們(祭司)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詩篇23篇 回應信息
    請再讀利未記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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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14(五)徒每日讀禱

    主題:務要追求使家人聖潔
    經文:利未記二十章
    前兩章講人與人之間行為的條例,現在講到違反這些條例的刑罰,就要處以極刑:
     
    一.論拜偶像、交鬼、行巫術(屬靈上的淫亂) 的罪(1~7)
     
    摩洛是偶像,把兒女當作祭物燒給偶像,目的不外乎是為錢、為豐收、為生意發旺。這樣的人神要治死、打死、剪除;就是做了就要死,連你怎樣死都告訴你了,所以務要聖潔!
    一.這裡兩次提到「行邪淫」(5、6);
    邪的意思就是彎曲不正,而淫就是淫亂。凡是拜偶像、把兒女獻給摩洛、交鬼、行巫術,這一類相關的事,神都視為邪,因為它們的背後都是魔鬼、黑暗、欺騙、邪惡。如果人隨從這些邪惡之事去行,或是親近偶像,委身於此,就是行邪淫。
    因此,神的子民若行邪淫,就是玷污了神的聖所,是褻瀆神的聖名;而神是忌邪的神,必不會輕看,所以經文裡也就,三次提到神要向這樣的人「變臉」(3、5、6節)。所謂變臉就是指發怒,神的震怒誰可以承當得起呢?神變臉之後,就會「把他從民中剪除」(3、5、6節)。
    二.相互關照(4-5、7)
    摩洛是迦南人的假神,他們的獻祭是包含獻嬰孩,這是神禁止的。如果有人把兒女獻給摩洛,本地人若假裝看不見,不把他治死,上帝就要責備這人和他的家庭,必把他和這些人一剪除(4~5)。
    這說明成聖不僅有神揀選的一面,也有人責任的一面。神的子民應當互相關照、提醒,使大家都能遠離邪惡,遠離屬靈的淫亂,活在神的聖潔之中(6)。
    神要求百姓要自潔成聖(7),也就是「使自己成為聖潔」,目的是要他們警醒,要遠離一切的巫術、邪靈,不要因為好奇,以為只是瞭解瞭解,卻將自己陷入危險之地。
    三.惡劣的罪行(9-21)
    不可咒罵父母(9),因為父母是神權柄的象徵,是神在家庭中的代表,咒罵父母等於褻瀆神。

    同時,例舉了各種各樣的淫亂,甚至是亂倫的。其中,“與鄰舍之妻行淫的”、“與繼母行淫的”、“與兒婦同房的”、同性戀的、和“與獸淫合”的,都要被處死。而別的淫亂的行為,也會受到懲罰,就是被剪除,被逐離以色列百姓得群體,或無子女而死。

    上帝這麼嚴厲的要求以色列百姓,因為神是聖潔的,神心裡渴望一群聖潔的子民,是從外邦人做讓人厭惡的事,將他們分別出來的,可以享受應許之地的祝福。
     
    四.上帝再一次提醒(24~27)
     神提醒選民:「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這句話在本章出現了兩次(24、26節),這是律法作的總結。「成聖」是「分別」的意思,因為聖潔的生命與世俗的生命全然不同;神的子民與世俗分別,自然就歸向神的聖潔。
     
    回應及禱告
    神在罪方面的要求是非常嚴厲的,我們不要扮無知,好像突然才犯罪。其實,沒有人一看到鄰舍的妻子就淫亂,也沒有人會突然把子女燒了獻給摩洛的,其實是從沒有全家,一起敬拜神開始的,或者是父母親都不看重神而開始的。
    神對這些罪一方面要求非常嚴厲,為的是要警戒我們;常常敬拜神、親近神就沒事了;與異性互動時,守住規範就可以無問題了。求主幫助我們務要聖潔!
     

    回應金句
    利未記第二十章26節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
    以 快樂家庭 回應今天信息 
     
    請再讀利未記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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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13(四)徒每日讀禱

    主題:當過聖潔生活
    經文:利未記十九章
    本章講道德、法律、祭祀和精神生活的規範,全章共分十六小段,每段都用「我是耶和華」或「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作結束。
     
    一、聖民的生活(1~8)
    神對百姓的第一個要求就是「當孝敬父母」,可見神何等看重孝敬父母這件事。它是人倫關係的基礎,也是對神所設立人倫次序的尊重。
    其次,神要求百姓守安息日,並不可偏向虛無的神,目的是要「尊神為聖」。安息日基本上有兩個層次,一個是為人,一個是為神。在這裡,神說的是「我的」安息日,這顯明神的主權和尊榮,所以神定規安息日都要有聖會。以色列人在這一天要放下所有的工作,來到神的面前敬拜祂。
     
    二、看顧弱勢社群(9~15)
    神特別提示以色列人要善待弱勢的人,如寄居的和窮人,不可欺負寄居的外人,要看如本地人一樣。在收割莊稼時,要刻意留下一角給他們,也不可拾取遺落的果子,使他們可以存活。這些要求就是恩慈―把恩典給需要的人,特別是那些無助的、軟弱的、貧窮的,這也是愛人如己進一步的詮釋。神是有恩惠的神,所以也要祂的子民以恩慈待人。由此看來,今天社會福利―照顧窮人或弱者的精神,是基於神要我們愛人如己
    的命令。
     
    三、要愛人如己(16~18)
    搬弄是非,與鄰舍為敵。有些關係處理不好,變得不和諧的時候(16),心裡有恨(,17)。不只是在心裡恨,還要講出來,這就是埋怨;有些不只是埋怨,更加是對立、為敵;更甚的,就是要報仇;不斷去參與別人的是是非非,越搞越混亂,神說,這些都不好,我們要愛人如己。
    四、事物要各從其類(19:19-25)
    東西要各從其類,如: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20),不要混在一起種水稻和種水果,穿的布料也不要混雜在一起,這樣神不喜悅。
     
    是有關食物(23~25)
    種果樹的人要到第五年才能享用自己勞碌所得來的,這說明了真正的好果子,一定要經過一段時期的培育、成長,這需要何等的忍耐。神真正關心的不是這些果樹,乃是人。神要祂的子民存著信心撒種、存著盼望收成。
     
    五、遠離異教邪術(26-31)
    這是與異教風俗和邪術有關,不能為死人用刀劃身,紋身、使女兒作娼妓、用法術等等,都是羞辱自己又得罪神的事,這些都是神所不喜悅的。人要作的就是守安息日,其他的都不要碰(30)。


    六、與人要有和諧的關係(32~37)
    審判必須公義(35~36):
    1.公義的標準是絕對的,人的審判會失去公義,無非是兩種狀況:同情弱勢或是為自己的利益。所以,為有勢力的人妄判,是不義;為窮人扭曲事實,也是不義。偏護窮人,是不當的愛心;偏袒有勢力的人,是沒有愛心。
     
    2.生活講究誠信(36節):
    公義不只是法庭上的事,也是生活中的事。因為天平、法碼、升斗、秤……都是生活中的事物;所以,神不許可人用詐欺的手法得利,也不許可人用不同的標準去對待不同的人。

     
    回應及禱告
    神神要我們有聖潔的生活,一方面包括對神、對人、對物有一個和諧的關係,另一方面要有先後次序。聖潔生活是由內而外,神知道問題的核心,從一個祭物神便知道你所有想法,從你對待父母的態度,便知道你整個人的狀態。所以我們要與人、神、物都有一個對的關係。
     

    回應金句
    利未記第十九章2節
    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
    」
    以 行善 回應今天信息 
     
    請再讀利未記第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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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6-12(三)徒每日讀禱

    主題:分別為聖的婚姻生活 
    經文:利未記十八章
    聖潔不單只在獻祭和食物上,人與人之間的道德倫理關係也要聖潔,而這一章講婚姻的聖潔
     
    第一、不可效法惡俗(1~5),
    這裡神重複了三遍「我是耶和華」,其中兩遍神強調「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神教導兩方面,(1)不可效法以前,在埃及地居民的行為,以及將來迦南地居民的行為和惡俗。(2)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
     
    神訂立聖潔的條例來約束人,其實是保護人(5)。神的目的是叫人活著,活得開心,有意義,有目的,過蒙福的生活。
     

    第二、禁止骨肉之親有性關係(6~18節):
    神說,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6)。指是女人的私處,露下體是指發生肉體關係,包括各種性行為及性交。不可露繼母的下體,這本是父親的下體(8),因為夫妻二人成為一體,所以羞辱繼母等於羞辱父親。
    不管你父親是否還活著,或者他們是否已離婚,都不可以這樣做

    骨肉之親的意思包含了母親、姐妹、孫女、姑、姨等親近的親屬(7~18節)。

    性關係的混亂,一定會帶來人倫關係的混亂,這是神絕對不容許的,並認定這樣的事是「大惡」(17節)。
     
    「大惡」可翻譯為「亂倫」。神非常憎惡這些,是因為次序亂了。神的次序是按照血緣的關係來分的。人若跟女兒結婚,生了孩子,這孩子的輩份當怎麼算?
    因此,所有骨肉之間的性行為,都會做成這樣的混亂。神創造的大地是有次有序的,但當人在性生活沒有次序,就會造成很大的混亂。
     
    第三.禁止與偶像、與同性、與獸的淫亂(利18:21-23)
    不可逆性(22節),神起初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神所定規的性關係是一男一女,而且是建立在婚姻的關係上。神不僅賜給男女,互相搭配的性器官,也賜給他們互補的生理特徵與性情,這是神創造的印證與奇妙。

    所以男人不可與男人有性關係,或是女人與女人不能同寢有親密;同性相親就是逆性,必然遭致身體的咒詛。
     
     
    第四.玷污之地(24~28)
    人因亂倫及逆性做的事是玷污人,也玷污土地,會招至神追討人的罪孽,叫土地吐出人(25-28),意思是神會趕走他們。由於迦南人犯了這方面的罪,所以神藉以色列人入迦南,把他們消滅。吐出來的另一個意思,是土地發生天災,像饑荒、瘟疫、地震、洪水、颱風等等,使人難以居住。
     
    第五.不能縱容罪(29~30)
    對於上面說的這些惡行,不能置之不理,也絕對不能縱容!更不要選擇靜默,只會導致百姓的腐敗。我們必須按照神的心意去處理。

    最後,神再次強調,「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就算我們不明白、不理解,也要順服,也要遵守神的律例典章,因為是耶和華我們的神」!祂怎麼說,我們就怎麼做!
     
    回應及禱告
    我們的婚姻生活,也是屬神的事,也是神最在乎的事,我們在婚姻上追求聖潔,不要效法世界的風俗,就是按照主的律例典章去行。因為主祢是耶和華我們的神!我們不屬於這世界,我們不要效法,這世界對婚約,以外錯亂的性關係。我們要遵祢的典章,守祢的律例,按此而行,而且因此活著。因為祢是耶和華我們的神。
     

    回應金句
    利未記第十八章30節
    「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以 基督化家庭家 來回應今天信息 
     
    請再讀利未記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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