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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食用肉時當留意四件事
經文:利未記十七章
以色列人對罪的處理和過聖潔生活不只是一年一次在贖罪日,在平常的日子也要很留意。所以從這一章起,神頒佈一些日常聖潔生活的律例,使以色列人能過一個,符合神要求的聖潔生活。這章講食物方面的聖潔,不只亞倫要知道,以色列眾人也要知道這些條例。本章講到四種情況。
第一、不要在會幕以外宰殺牲畜(3-7),
它們必須牽到會幕門口,將血和脂油獻上為平安祭,然後才可食用,否則宰殺者便是犯罪,要從民中剪除。第一是防止百姓吃血,因為血已經在獻平安祭時放出。
第二.因為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壇上,把脂油焚燒,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平安祭。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別神;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單單以耶和華為神。
第二.是禁止在會幕以外的地方獻祭(8-9),
因為牛羊的宰殺和奉獻,必須在聖潔的地方,這樣做是防止人祭祀偶像。當時以色列人在曠野,會幕就在附近,所以容易遵行。但當他們定居在迦南地之後,大家分散,住得很遠,這條例就有所修改。
在以色列家中的人,包括寄居的外人,也要獻祭給耶和華(8~9),不可獻祭給別神,所以他們不可以為鬼魔、為別神而宰殺牲畜。
外人異教徒獻祭是給鬼魔,而且儀式中有邪淫成分。如:埃及人拜公山羊,當作是鬼魔;神要以色列人跟這些迷信風俗隔絕。
第三.禁止食血(10~16)
(1)活物的生命在血中(11、14節):
神只許人吃動物的肉,而不許人吃牠們的血。因為無論任何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那是牠們的生命(14)。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神要人對生命表示尊重。人尊重生命,自然就會尊重人,而且沒有種族和貧富的分別。
神只是把動物的肉,賜給人當作食物,表達人對神敬畏,並將生命的主權歸給神。動物是神的創造,神要我們愛護並管理。神愛惜人,也愛惜牲畜;或者說,神既然愛惜牲畜,祂必定更愛惜人的生命。
(2)血是為贖罪(11):
宰殺動物必須先將血放了,或洗乾淨才可以吃。
神禁止我們吃血,還有救恩的意義在其中。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它們以血在壇上為人生命贖罪;因為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11)。神要藉著血,表明救贖的功,活物的生命既在血中,流血就代表已經,為罪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血既然代表生命,祭牲流血是無辜生命的犧牲,以抵償犯罪者應受的刑罰。
第四.打獵得來的食物(13-16),
也是必須要放血,用土掩埋,因為生命來自塵土,也歸回塵土。凡自死或被野獸撕裂的,由於未放血,都不可以吃。如果吃了,就是不潔淨。
回應及禱告
由經文可知,主耶穌為我們流血,就是為我們的罪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因此能夠將我們從死亡中救贖出來。由於血有潔淨和救贖的功效,耶穌為救世人,祂自己就流血捨命,祂的寶血可以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每逢撒但控告我們犯了罪,不配事奉主,我們就要宣告:耶穌的寶血已潔淨我,神完全接納我,使用我。
同時,讓我們學會對生命常存憐恤的心,特別是更要學會,尊重人的生命。
回應金句
利未記第十七章11節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以 領我到你寶血裡面 來回應今天信息
請再讀利未記第十七章
主題:食用肉時當留意四件事
經文:利未記十七章
以色列人對罪的處理和過聖潔生活不只是一年一次在贖罪日,在平常的日子也要很留意。所以從這一章起,神頒佈一些日常聖潔生活的律例,使以色列人能過一個,符合神要求的聖潔生活。這章講食物方面的聖潔,不只亞倫要知道,以色列眾人也要知道這些條例。本章講到四種情況。
第一、不要在會幕以外宰殺牲畜(3-7),
它們必須牽到會幕門口,將血和脂油獻上為平安祭,然後才可食用,否則宰殺者便是犯罪,要從民中剪除。第一是防止百姓吃血,因為血已經在獻平安祭時放出。
第二.因為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壇上,把脂油焚燒,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平安祭。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別神;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單單以耶和華為神。
第二.是禁止在會幕以外的地方獻祭(8-9),
因為牛羊的宰殺和奉獻,必須在聖潔的地方,這樣做是防止人祭祀偶像。當時以色列人在曠野,會幕就在附近,所以容易遵行。但當他們定居在迦南地之後,大家分散,住得很遠,這條例就有所修改。
在以色列家中的人,包括寄居的外人,也要獻祭給耶和華(8~9),不可獻祭給別神,所以他們不可以為鬼魔、為別神而宰殺牲畜。
外人異教徒獻祭是給鬼魔,而且儀式中有邪淫成分。如:埃及人拜公山羊,當作是鬼魔;神要以色列人跟這些迷信風俗隔絕。
第三.禁止食血(10~16)
(1)活物的生命在血中(11、14節):
神只許人吃動物的肉,而不許人吃牠們的血。因為無論任何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那是牠們的生命(14)。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神要人對生命表示尊重。人尊重生命,自然就會尊重人,而且沒有種族和貧富的分別。
神只是把動物的肉,賜給人當作食物,表達人對神敬畏,並將生命的主權歸給神。動物是神的創造,神要我們愛護並管理。神愛惜人,也愛惜牲畜;或者說,神既然愛惜牲畜,祂必定更愛惜人的生命。
(2)血是為贖罪(11):
宰殺動物必須先將血放了,或洗乾淨才可以吃。
神禁止我們吃血,還有救恩的意義在其中。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它們以血在壇上為人生命贖罪;因為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11)。神要藉著血,表明救贖的功,活物的生命既在血中,流血就代表已經,為罪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血既然代表生命,祭牲流血是無辜生命的犧牲,以抵償犯罪者應受的刑罰。
第四.打獵得來的食物(13-16),
也是必須要放血,用土掩埋,因為生命來自塵土,也歸回塵土。凡自死或被野獸撕裂的,由於未放血,都不可以吃。如果吃了,就是不潔淨。
回應及禱告
由經文可知,主耶穌為我們流血,就是為我們的罪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因此能夠將我們從死亡中救贖出來。由於血有潔淨和救贖的功效,耶穌為救世人,祂自己就流血捨命,祂的寶血可以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每逢撒但控告我們犯了罪,不配事奉主,我們就要宣告:耶穌的寶血已潔淨我,神完全接納我,使用我。
同時,讓我們學會對生命常存憐恤的心,特別是更要學會,尊重人的生命。
回應金句
利未記第十七章11節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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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利未記十七章
以色列人對罪的處理和過聖潔生活不只是一年一次在贖罪日,在平常的日子也要很留意。所以從這一章起,神頒佈一些日常聖潔生活的律例,使以色列人能過一個,符合神要求的聖潔生活。這章講食物方面的聖潔,不只亞倫要知道,以色列眾人也要知道這些條例。本章講到四種情況。
第一、不要在會幕以外宰殺牲畜(3-7),
它們必須牽到會幕門口,將血和脂油獻上為平安祭,然後才可食用,否則宰殺者便是犯罪,要從民中剪除。第一是防止百姓吃血,因為血已經在獻平安祭時放出。
第二.因為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壇上,把脂油焚燒,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平安祭。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別神;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單單以耶和華為神。
第二.是禁止在會幕以外的地方獻祭(8-9),
因為牛羊的宰殺和奉獻,必須在聖潔的地方,這樣做是防止人祭祀偶像。當時以色列人在曠野,會幕就在附近,所以容易遵行。但當他們定居在迦南地之後,大家分散,住得很遠,這條例就有所修改。
在以色列家中的人,包括寄居的外人,也要獻祭給耶和華(8~9),不可獻祭給別神,所以他們不可以為鬼魔、為別神而宰殺牲畜。
外人異教徒獻祭是給鬼魔,而且儀式中有邪淫成分。如:埃及人拜公山羊,當作是鬼魔;神要以色列人跟這些迷信風俗隔絕。
第三.禁止食血(10~16)
(1)活物的生命在血中(11、14節):
神只許人吃動物的肉,而不許人吃牠們的血。因為無論任何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那是牠們的生命(14)。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神要人對生命表示尊重。人尊重生命,自然就會尊重人,而且沒有種族和貧富的分別。
神只是把動物的肉,賜給人當作食物,表達人對神敬畏,並將生命的主權歸給神。動物是神的創造,神要我們愛護並管理。神愛惜人,也愛惜牲畜;或者說,神既然愛惜牲畜,祂必定更愛惜人的生命。
(2)血是為贖罪(11):
宰殺動物必須先將血放了,或洗乾淨才可以吃。
神禁止我們吃血,還有救恩的意義在其中。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它們以血在壇上為人生命贖罪;因為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11)。神要藉著血,表明救贖的功,活物的生命既在血中,流血就代表已經,為罪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血既然代表生命,祭牲流血是無辜生命的犧牲,以抵償犯罪者應受的刑罰。
第四.打獵得來的食物(13-16),
也是必須要放血,用土掩埋,因為生命來自塵土,也歸回塵土。凡自死或被野獸撕裂的,由於未放血,都不可以吃。如果吃了,就是不潔淨。
回應及禱告
由經文可知,主耶穌為我們流血,就是為我們的罪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因此能夠將我們從死亡中救贖出來。由於血有潔淨和救贖的功效,耶穌為救世人,祂自己就流血捨命,祂的寶血可以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每逢撒但控告我們犯了罪,不配事奉主,我們就要宣告:耶穌的寶血已潔淨我,神完全接納我,使用我。
同時,讓我們學會對生命常存憐恤的心,特別是更要學會,尊重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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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十七章11節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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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利未記十七章
以色列人對罪的處理和過聖潔生活不只是一年一次在贖罪日,在平常的日子也要很留意。所以從這一章起,神頒佈一些日常聖潔生活的律例,使以色列人能過一個,符合神要求的聖潔生活。這章講食物方面的聖潔,不只亞倫要知道,以色列眾人也要知道這些條例。本章講到四種情況。
第一、不要在會幕以外宰殺牲畜(3-7),
它們必須牽到會幕門口,將血和脂油獻上為平安祭,然後才可食用,否則宰殺者便是犯罪,要從民中剪除。第一是防止百姓吃血,因為血已經在獻平安祭時放出。
第二.因為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壇上,把脂油焚燒,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平安祭。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別神;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單單以耶和華為神。
第二.是禁止在會幕以外的地方獻祭(8-9),
因為牛羊的宰殺和奉獻,必須在聖潔的地方,這樣做是防止人祭祀偶像。當時以色列人在曠野,會幕就在附近,所以容易遵行。但當他們定居在迦南地之後,大家分散,住得很遠,這條例就有所修改。
在以色列家中的人,包括寄居的外人,也要獻祭給耶和華(8~9),不可獻祭給別神,所以他們不可以為鬼魔、為別神而宰殺牲畜。
外人異教徒獻祭是給鬼魔,而且儀式中有邪淫成分。如:埃及人拜公山羊,當作是鬼魔;神要以色列人跟這些迷信風俗隔絕。
第三.禁止食血(10~16)
(1)活物的生命在血中(11、14節):
神只許人吃動物的肉,而不許人吃牠們的血。因為無論任何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那是牠們的生命(14)。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神要人對生命表示尊重。人尊重生命,自然就會尊重人,而且沒有種族和貧富的分別。
神只是把動物的肉,賜給人當作食物,表達人對神敬畏,並將生命的主權歸給神。動物是神的創造,神要我們愛護並管理。神愛惜人,也愛惜牲畜;或者說,神既然愛惜牲畜,祂必定更愛惜人的生命。
(2)血是為贖罪(11):
宰殺動物必須先將血放了,或洗乾淨才可以吃。
神禁止我們吃血,還有救恩的意義在其中。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它們以血在壇上為人生命贖罪;因為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11)。神要藉著血,表明救贖的功,活物的生命既在血中,流血就代表已經,為罪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血既然代表生命,祭牲流血是無辜生命的犧牲,以抵償犯罪者應受的刑罰。
第四.打獵得來的食物(13-16),
也是必須要放血,用土掩埋,因為生命來自塵土,也歸回塵土。凡自死或被野獸撕裂的,由於未放血,都不可以吃。如果吃了,就是不潔淨。
回應及禱告
由經文可知,主耶穌為我們流血,就是為我們的罪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因此能夠將我們從死亡中救贖出來。由於血有潔淨和救贖的功效,耶穌為救世人,祂自己就流血捨命,祂的寶血可以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每逢撒但控告我們犯了罪,不配事奉主,我們就要宣告:耶穌的寶血已潔淨我,神完全接納我,使用我。
同時,讓我們學會對生命常存憐恤的心,特別是更要學會,尊重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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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十七章11節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以 領我到你寶血裡面 來回應今天信息
請再讀利未記第十七章
主題:食用肉時當留意四件事
經文:利未記十七章
以色列人對罪的處理和過聖潔生活不只是一年一次在贖罪日,在平常的日子也要很留意。所以從這一章起,神頒佈一些日常聖潔生活的律例,使以色列人能過一個,符合神要求的聖潔生活。這章講食物方面的聖潔,不只亞倫要知道,以色列眾人也要知道這些條例。本章講到四種情況。
第一、不要在會幕以外宰殺牲畜(3-7),
它們必須牽到會幕門口,將血和脂油獻上為平安祭,然後才可食用,否則宰殺者便是犯罪,要從民中剪除。第一是防止百姓吃血,因為血已經在獻平安祭時放出。
第二.因為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壇上,把脂油焚燒,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平安祭。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別神;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單單以耶和華為神。
第二.是禁止在會幕以外的地方獻祭(8-9),
因為牛羊的宰殺和奉獻,必須在聖潔的地方,這樣做是防止人祭祀偶像。當時以色列人在曠野,會幕就在附近,所以容易遵行。但當他們定居在迦南地之後,大家分散,住得很遠,這條例就有所修改。
在以色列家中的人,包括寄居的外人,也要獻祭給耶和華(8~9),不可獻祭給別神,所以他們不可以為鬼魔、為別神而宰殺牲畜。
外人異教徒獻祭是給鬼魔,而且儀式中有邪淫成分。如:埃及人拜公山羊,當作是鬼魔;神要以色列人跟這些迷信風俗隔絕。
第三.禁止食血(10~16)
(1)活物的生命在血中(11、14節):
神只許人吃動物的肉,而不許人吃牠們的血。因為無論任何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那是牠們的生命(14)。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神要人對生命表示尊重。人尊重生命,自然就會尊重人,而且沒有種族和貧富的分別。
神只是把動物的肉,賜給人當作食物,表達人對神敬畏,並將生命的主權歸給神。動物是神的創造,神要我們愛護並管理。神愛惜人,也愛惜牲畜;或者說,神既然愛惜牲畜,祂必定更愛惜人的生命。
(2)血是為贖罪(11):
宰殺動物必須先將血放了,或洗乾淨才可以吃。
神禁止我們吃血,還有救恩的意義在其中。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它們以血在壇上為人生命贖罪;因為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11)。神要藉著血,表明救贖的功,活物的生命既在血中,流血就代表已經,為罪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血既然代表生命,祭牲流血是無辜生命的犧牲,以抵償犯罪者應受的刑罰。
第四.打獵得來的食物(13-16),
也是必須要放血,用土掩埋,因為生命來自塵土,也歸回塵土。凡自死或被野獸撕裂的,由於未放血,都不可以吃。如果吃了,就是不潔淨。
回應及禱告
由經文可知,主耶穌為我們流血,就是為我們的罪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因此能夠將我們從死亡中救贖出來。由於血有潔淨和救贖的功效,耶穌為救世人,祂自己就流血捨命,祂的寶血可以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每逢撒但控告我們犯了罪,不配事奉主,我們就要宣告:耶穌的寶血已潔淨我,神完全接納我,使用我。
同時,讓我們學會對生命常存憐恤的心,特別是更要學會,尊重人的生命。
回應金句
利未記第十七章11節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裡有生命,所以能贖罪。
以 領我到你寶血裡面 來回應今天信息
請再讀利未記第十七章
主題:處理男女的性衛生
經文:利未記十六章
本章講贖罪日,是以色列人宗教禮儀中最重要的節日,是在猶太曆7月(提斯利月)初十日,大約在西元曆的9月底或10月初。2024年的贖罪日在10月11日。
當以色列人在會幕和聖殿時期,全國人民就在這一天必須禁食,而大祭司也在這日一年中唯一一次進入至聖所。
一.不可隨便進入至聖所(1~14)
(1)神提醒亞倫,不可以隨便進至聖所,免得死亡(2節)。
這顯明了神的聖潔和事奉的嚴肅性,神的聖潔是絕對的,是完全不可以侵犯的。亞倫的兩個兒子就是一個鑑戒,由於他們的輕忽,遭到殺身之禍。為了避免憾事再次發生,神慎重提醒亞倫,不可以隨便進入至聖所。
(2)要進至聖所的大祭司亞倫,當天要脫下平常穿著的,那件華美祭司禮服,改穿細麻布的衣服,代表清潔和謙卑。他首先要為自己和本家贖罪,接著為百姓贖罪。
兩隻羊,通過拈鬮(抽簽),一隻歸給神,獻為贖罪祭;另一隻歸為阿撒瀉勒,要被送到曠野,就是無人之地。阿撒瀉勒是個專有名詞,「代罪羔羊」,牠背負着以色列的罪,被送到曠野去。
這表明人間挑選的大祭司是有限的,都是罪人,他必須先為自己贖罪,才能到神的面前,所以他在事奉的時候也是恐懼戰兢。
二.兩隻贖罪的羊(15~28)
此後,亞倫為百姓贖罪(15),在會幕和聖所之間,為以色列人的罪污穢了會幕,所以要為他們獻贖罪祭,除去污穢。這是第一次的贖罪。
先潔淨施恩座和會幕,然後,再潔淨祭壇(18)。壇,因以色列人的罪而污穢,或他們獻的祭有殘缺的,祭司卻錯漏了,讓壇污穢了,所以祭司要除去污穢,使壇成聖。
壇獻完了贖罪祭,就要把那隻活著的公山羊奉上。兩手按在羊頭上,這隻羊承擔以色列人一切過犯,東離西有多遠,人的罪孽也離神就有多遠。
使施恩座和祭壇潔淨後,代罪羔羊把罪帶走,然後參與這些潔淨禮儀的人也要得潔淨。
以後,亞倫要把所穿的細麻布衣服脫下,放在那裡,然後在聖處用水洗身,穿上衣服,出來,把自己的燔祭和百姓的燔祭獻上,為自己和百姓贖罪(23-24)。 這是第二次的贖罪,是為自己和以色列贖罪。
三.贖罪日的規定(29~34)
贖罪日對古時的以色列人和今天的猶太人來說,都是一個大日;
當天人人都要刻苦己心,要為罪痛悔(願意與罪斷絕)的意思,在行動上也可能伴隨著「禁食」。其次,這日不可以作工,乃是要在神的面前守安息日。
說明了贖罪日在百姓生活中的優先性;也要他們專心在神面前認罪,配合祭司行贖罪之禮。
許多人習慣把得救,或是與神關係的事,放在最不重要的地位,這是錯誤的,實際上它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
回應及禱告
贖罪日對信主的人也很有意思。第一,我們認罪要克苦己心,不是隨隨便便認了就算,而缺乏了懺悔的心。神所要的是憂傷痛悔的心。第二,擔罪的羊要放到曠野,代表罪要遠離人。我們也要有決心與罪決絕,一刀兩斷。第三,大祭司一年次才進入至聖所,但耶穌已經幫助我們進入幔內,坦然無懼到神的施恩寶座面前,我們可以隨時朝見神。
回應金句
利未記第十六章30節
這日(贖罪日)要為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愆。
以 哈利路亞 奇妙救主 來回應今天信息
請再讀利未記第十六章
主題:處理男女的性衛生
經文:利未記十五章
這一章講是個人 性的衛生問題,所處理的情況,可分為有正常及不正常兩種。
不正常的情況,就是患了漏症,漏症就是性病的一種,類似淋病。但女人患血漏(25)不是性病,而是經期不順,繼續流血,處理方式也不同。
一.漏症與不潔淨(1~15)
人患了淋病,是由於有不正當的性關係而傳染得來的。
漏症,是指身體所流出來的物,特別是從生殖器官流出來的,在醫學上有不同的稱呼,但是從神的角度來看,如果有東西從生殖器官流出來,那就是不潔淨了。
他的漏症可能是持續地流出來,或者是不定期地流出來(3),無論如何,都是不潔淨。不潔淨是會傳染的(4),一個不潔淨的人,所碰過的東西都會變得不潔淨。
假如,那個人騎馬,把了馬鞍,馬鞍會變得不潔淨;若摸了馬鞍,你也會變得不潔淨(5~6)。
凡是被患漏症人所摸過的東西(12),如果是瓦器要被打破,木器卻不用。瓦器沒有生命,是人手所造的,不潔淨就把它丟掉;木器是從植物而來,是上帝創造的,所以只要把它洗乾淨便可以了。
患漏症的人,因為是持續的不潔淨,便成為罪,所以當他康復後,便要去獻贖罪祭和燔祭(15), 這是神對不潔淨的看法和處理原則。
二.夢遺與不潔淨(16~18)
當男性的精子排出來的時,他便是不潔淨。所以,不單夢遺是不潔的,手淫也是不潔的。但男女性行為,性是神所創造,所以是聖潔的,但男女結合,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澡(18), 這不是說性是不潔的,而是說男女交合時,若是體外射精的話,就是不潔淨。
三、婦女經期與不潔淨(19~33)
夢遺和月經是男女在成長過程中,必然遭遇之事。男人的生命象徵是精液,當它們被遺漏出去,就是象徵生命的流失;女人月經的狀況更是如此,不過是有一定的時間。
夢遺是不潔淨到晚上,月經則是不潔淨七天;對於它們的潔淨之禮比較簡單,只是用水洗身,不必獻贖罪祭。
夢遺是不潔淨到晚上,月經是有血從女性體內的子宮流出來,不潔淨要七天,月經的人無論躺下、坐下,凡她摸過的都會變成不潔淨,與那女人同房的也是不潔淨。
假如,月經七天還是不潔淨,就是經期過長,若流血停止,便會變成漏症,處理原則與前面的一樣。如果一個女人患漏症康復了,便需獻上燔祭、贖罪祭。
這是這幾章總結。神所要的是一個聖潔的子民,在各樣事物上清潔,與一切的污穢隔絕,因為神聖潔的帳幕在他們中間。
這些象徵性的條例,認識罪的可怕,認識到罪的特質。
從生產的條例,知道人生來就在罪中,唯有藉著神的恩才能脫離罪;
從食物的條例,我們知道該如何保守自己,遠離罪的環境。
回應及禱告
經文也提示我們,與罪隔絕最好的方法就是:
1.常獻燔祭:常常把生命的主權歸給神。
2.與世俗分別:信徒的行為要如分蹄的活物,與世人的道路不同;也要如有鱗的魚,謹慎自守。
3.遠離陷罪的環境:不論是對痲瘋病、血漏、死屍、不潔的物……都保持安全距離,不要碰觸。
4.建立生命的活力:如活水,又如種子,可以勝過罪的試探。
回應金句
利未記第十五章31節
「你們要這樣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的污穢隔絕,免得他們玷污我的帳幕,就因自己的污穢死亡。」
以 寶血洗淨 來回應今天信息
請再讀利未記第十五章
主題:痳瘋病人得潔淨後的禮儀
經文:利未記十四章
這一章講是大痲瘋得潔淨後應有的潔淨禮儀(1~32);其次,對房屋發霉的處理方法(33~57)。
一.對大痲瘋痊癒的處理(1~32)
(1)神吩咐先用兩隻活鳥和一盆活水,行潔淨的禮。一隻宰了,另一隻則放在田野。祭司用這有鳥血的活水來潔淨這得潔淨的人。按著聖經的通則,血是為贖罪,水則是象徵潔淨。
而活水是有生命力的水,所以這個潔淨,是有生命力的潔淨。那隻放飛的鳥,象徵自由,一個長大痲瘋的人,得潔淨之後,他不再被限制居住,乃是完全自由的人,這是何等美好的釋放。
(2)這個經過活水和鳥血潔淨的人,還要剃去全身的毛髮(8~9),包含了鬍鬚、眉毛……再洗淨全身之後,就可以進營。毛髮是人身上,可以不斷更新的表體組織,是皮膚的附屬物,剃去之後,會長出新的來。這彷彿是「脫去舊人」(以弗所書四22~24),如今這個得醫治、得潔淨的人是被全然更新了,正因為如此,他今後才能過一個「正常人」的生活。
(3)在潔淨禮之後的第八天(10節),這人要把祭物,帶到祭司的面前獻祭贖罪。這是一個完整的獻祭,包含了贖愆祭、贖罪祭、燔祭和素祭(利五7),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贖愆祭。這是因為大痲瘋所象徵的罪不是人的罪性,乃是人生活中的罪行;這生活中不經意的小罪,如隨便起誓等,正是贖愆祭的重點。
比較特別的是,這贖愆祭不僅要獻上祭物,而且要抹血、抹油在這求潔淨之人的右耳、右手和右腳的大拇指上(14~18)。這些動作表示這個蒙恩的人◆作進一步的提示,因為血是為贖罪,油是分別為聖。過去的罪是因為不能聽神的話,以至於所做、所行都違背神的旨意,如今要分別為聖歸給神:聽主話、行主道。
二、衣物、房屋的大痲瘋(33~57)
在大痲瘋潔淨禮儀中,神特別定規,對衣物和房屋的發霉處理,
(1)先注重三個重點:深於其內、發散、蠶食。目的加深選民,對痲瘋病可怕的印象,衣物和房屋對人來說是間接的,是被認為比較不嚴重的。如果痲瘋病就是罪的象徵,那麼衣物的痲瘋病,就屬於間接的罪,是環境的一種狀態。
環境上的污穢,要神的子民不可忽略,因為若不保持距離,最後會讓在其中的人受到污染。
處理發霉房屋和處理發霉衣服差不多。
「我若使你們所得為業之地的房屋中有大痲瘋的災病」(34),這句話暗示,因為屋主有罪,才引發霉的災病臨到這屋。
不論是人體大痲瘋的認定,或是衣物、房屋大痲瘋,都要經過祭司反覆的察看,務必達到毋枉毋縱。這是很重要的提示!對染了大痲瘋的發霉物件,其處理的對策就是徹底清除,不給它有存留的餘地。
回應及禱告
房屋發霉未必跟罪有關,但有可能間接跟罪有關。我們很難明白,人的犯罪行為跟房屋發霉有何關係,但從屬靈的角度,人犯罪會帶來物質上的災難,或有一定的因果關係。
利未記第十四章2節
人有了大痲瘋的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面前。
以 給我清潔的心 來回應今天信息
請再讀利未記第十四章
主題:對大痲瘋的檢測和處理
經文:利未記十三章
對患大痲瘋的人的處理,祭司有幾個方面的檢測,然後宣告他是潔淨或是不潔淨。
一.對大痲瘋的處理(1~28)
(1)皮膚若腫脹,或發疹,或有斑點的檢測(1~8)
這些症狀,可能成為痲瘋,所以祭司要不斷地、仔細地察看,判斷患者是否患上大痲瘋。如果徵兆不是很清楚,很難判斷,便要特別處理(3)。
是否深入皮肉:(3、4等)
它是斷定大痲瘋的第一個根據。由此可知,大痲瘋不是一種僅存於表面的皮膚病,因為它能夠深入皮膚,進入人的身體。當然,深入體內的病比僅附於外表的病更難醫治,對人生命的影響也更大。
「發散」(5、8、12等),它顯示出大痲瘋的另一種特質和可怕,痲瘋病並非只出現在身體的某一個部位,它是會擴散的,就是越來越廣。如同癌病細胞在人的體內不斷擴散,就持續破壞不同器官,並產生強烈的疼痛。痲瘋病發散的影響力並不止於本人,也會影響和接觸它的人。
此段有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很明顯;第二種情況不太明顯,要怎麼處理;第三情況是當患者潔淨後,還要給祭司察看是否再次發散。
(2) 對舊大痲瘋患者的檢測(9-17)
如果一個人的大痲瘋得潔淨後卻復發了,簡單說明處理的程序:如果皮膚上的患處變白色,毛也變白,又有膿,這是慢性痲瘋病的病徵。祭司要宣布他不潔淨,但不必把他隔離。
(3)從瘡轉為大痲瘋的檢測(18-23)
人在皮膚上長了瘡,已經好了,後來舊患處又發腫,是白色的,帶有紅白斑點,傷口陷入皮膚,傷口中的毛變白色,祭司要宣布他不潔淨;表示由瘡變成痲瘋病的症狀。
(4) 對灼傷的檢測(24-28)
有人被火灼傷,傷口變白或有紅白斑點,傷口的毛變白深入皮膚,這是痲瘋病從灼燒處發作的病徵,祭司要宣布他不潔淨。傷口沒有陷入皮膚,祭司要把他隔離七天,在宣布是否不潔淨。
二、對染了大痲瘋的物件的處理(47~59)
「經上,緯上」(48)是指衣服的直紗和橫紗。衣服有痲瘋病(47),是指衣服發霉。
衣服和用皮做的物件,都有可能染上發霉,祭司要檢驗、處理;如果檢驗過是發霉,就要將它全部燒掉;如果檢驗過是潔淨的,就把它洗了;或把不潔淨的那部分剪掉,其他部分洗了仍然潔淨。
除了衣物要燒燬外;染了大痲瘋的人要獨居營外(45、46),從這兩節經文的定規來看,大痲瘋患者的處境是相當可憐的,他必須獨居營外,與自己的親友隔絕,包含他的父母、妻子、兒女。他也毫無尊嚴可言,他要撕裂衣服,蓬頭散髮;無論到哪裡都要蒙著上唇,喊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對一個痲瘋病人來說,他所受到的不僅是身體的傷害,也有心靈的傷害;甚至心靈的創傷遠大過肉體的痛苦。
回應及禱告
罪像痲瘋一樣,也會在人的生命中擴散。許多人的失足在於輕忽罪的擴散力,總以為我只是做這麼一次,哪裡知道就這麼一次,就被罪給纏上,而且是小罪變大罪,一個罪變成許多罪,至終摧毀了人生的幸福。
就像大衛由淫亂罪,最後變成殺人罪,連自己的子孫都因此遭禍。俗話說:「一失足成千古恨」就是這個道理。
利未記第十三章9節
人有了大痲瘋的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面前。
以 給我清潔的心 來回應今天信息
請再讀利未記第十三章
主題:妳(妳)就得潔淨了
經文:利未記十二章
這一章講女人生產後的潔淨禮儀。生兒育女人的事,這是神的心意,神很想女人生養眾多,遍滿全地,只是有些條例要我們遵守。
婦女生產後不潔淨,因為生產時,排出不潔的產血,這個跟月經來時,不乾淨一樣。
(1)婦人生產後不潔
婦人不論是生男生女,在滿了潔淨的日子,都要到會幕門口獻兩種祭物,其中一種是燔祭,另外一種是贖罪祭(6)。
先獻燔祭,然後獻贖罪祭。通常是先獻獻贖罪祭,然後獻燔祭。因為燔祭也是感恩祭,再獻贖罪祭,是潔淨的禮儀。當一個媽媽生了孩子,要到耶和華面前獻燔祭,要為能生育兒女而獻上感恩祭,這一切都是神的恩典!
贖罪祭,不是為孩子獻的,乃是為生育的婦人(母親)獻的,所以經文特別強調,這條例是為生育的婦人(7節)。大衛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意思是原罪會一代接一代轉下去,所以出生後滿了潔淨的日子,要獻上燔祭和贖罪祭。
「她的血源就潔淨了(7),說明母親的血源,原是污穢的,原因除了是產血之外,也因為人犯罪後,女人在生育上受到咒詛有關(創3:16),因人的罪性不是由後天的行為開始的,而是在出生的時候就敗壞了,這是我們需要救贖的原因之一。
每個人生出來就有罪,這就是「原罪」,這些罪我們不能除去。是從亞當而來,或是從家族遺留下來的。這些「原罪」我們無法自己除掉,唯有回到血的源頭耶和華那裡才得到解決,才得潔淨。
(2)生男生女
生男孩的要不潔淨7天(2~5),再加33天,共40天;如果生女孩,就要在家居80天。生男孩是因為男孩出生的第8天要行割禮,他流血把自己獻給神,與神立約;女兒不必行割禮,所以時間就要長一些。
男孩第八日要行割禮(3),割禮是象徵除去,人本性的污穢,按照血源不潔的原則來看。應當在孩子一出生,就行割禮,但由於母親在生男孩之後,有七天的不潔淨期,所以第八天行割禮,乃是理所當然的事了。
不過定規的重點,還是說明了一件事,我們出生的時候就帶著天性的敗壞。
神說了那麼多潔淨的條例,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她就潔淨了。」(8) 神渴望每個人都潔淨了,因為祂是聖潔的,所以我們要聖潔。祂很想住在我們當中,渴望我們完完全全被潔淨!
(3)神眷顧比較貧窮的家庭(8),
貧窮人他的力量不夠,獻一隻羊羔,當年耶穌母親瑪利亞獻祭,她就取兩隻斑鳩或者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8)。 燔祭是為孩子獻的,以表明奉獻給神。因此,我們的孩子在出生之後,他生命的主權並不是我們的,乃是神的。
神看的不是我們獻多少,而是看我們的心。
回應及禱告
就像多數的中國婦女一樣,關於婦人生產,聖經也有一些規矩,只是這個規矩的著重點完全不同。國人對於婦人產後的規矩多放在調理,但聖經的重點卻是「潔淨」;這個潔淨的重點也不是衛生,因為要獻「贖罪祭」
利未記第十二章7節
祭司要把這祭物獻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這樣,她就從流血中得潔淨了。這是為生男或生女之婦人的條例。
以 潔淨我 來回應今天信息
請再讀利未記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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