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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瑟邏輯學堂:開啟思維的全新境界 歡迎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這裡是您學習邏輯和批判性思考的殿堂。 我是亞瑟,一位擁有40餘年工程設計、監造經驗的資深工程師。在工作中,我深切感受到邏輯思維的重要性。它幫助我解決了無數複雜的問題,也讓我能夠以清晰的思維做出明智的決策。 因此,我創辦了「亞瑟邏輯學堂」,希望能將我的邏輯思維經驗分享給更多人。 ... more
FAQs about 亞瑟邏輯學堂:How many episodes does 亞瑟邏輯學堂 have?The podcast currently has 418 episodes available.
May 29, 2024EP-S01-邏輯思維工程應用之一:現場缺失改善尚未備查前可否得以竣工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邏輯思維」工程應用系列,旨在說明如何採用有系統、有架構的「邏輯思維」,解決工程施工、監造上遭遇的問題。我們不提供標準答案,實際上也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我們提供「思維方法」協助你去解決問題。 本集將談談,工程施工現場,如廠商缺失改善尚未完成,且監造單位尚未備查前,廠商可否申報竣工,機關是否得以確認竣工。 EP-S01-邏輯思維工程應用之一:現場缺失改善尚未備查前可否得以竣工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邏輯思維」工程應用系列,目的在說明如何採用有系統、有架構的「邏輯思維」,解決工程施工、監造上遭遇的問題。我們不提供標準答案,實際上也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我們提供「思維方法」協助你去解決問題。 本集將談談,工程施工現場,如廠商缺失改善尚未完成,且監造單位尚未備查前,廠商可否申報竣工,機關是否得以確認竣工。 首先我們將介紹「法規的適用:三段論法」 公式: T→R大前提: 契約(法律)規定:「構成要件」造成「契約(法律)效果」 S=T小前提 涵攝過程:「案例事實」該當「構成要件」 S→R結論 適用結果:「案例事實」得到「契約(法律)效果」 範例: 刑法第271條第1項規定:「殺人者(T),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 某甲殺害某乙(S),所以該當前開條文「殺人」的構成要件(T)所以某甲因該殺害某乙之事實(S),得以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 註:以上說明取材自「台大開放課程-林明昕教授法學入門第7單元:法規的適用-三段論法」 處理工程施工、監造問題的三段論,依據上述「法規的適用:三段論法」,可概括如下: 大前提(契約規定、法律規章、工程經驗…) 小前提(案例事實) ───────(涵攝)─────── 結論(契約效果、法規效果、訴求…) 依「三段論法」建立「爭議問題解決」模式如下: 1.「爭議案例」為何? 2.大前提:「爭議案例」的契約依據&相關法規為何? 3.大前提構成要件:列出所依據大前提的構成要件 4.小前提(案例事實):蒐集「爭議案例」相關的事實資料、證據 5.涵攝過程:「案例事實」是否該當「構成要件」 6.適用結果:「案例事實」是否能得到「契約(法律)效果」? 7.尋求更進一步的佐證資料,加強「適用結果」是合宜的 以下進入本集主題,於履約期限內,廠商未完成現場缺失改善,並送監造單位備查,廠商可否申報竣工,業主是否得以確認竣工。依上述「爭議問題解決」模式,逐步說明如下: 第一、爭議案例:現場缺失改善尚未備查前可否得以竣工 某公共工程由廠商A承攬,工程顧問B負責監造,履約期限即將屆至,然廠商A尚有現場缺失改善尚未完成,並送監造單位B備查。如果廠商A到時申報竣工,且現場缺失改善尚未完成備查,請問監造單位B之負責工程師,是否應同意廠商A之申請,報請業主確認是否竣工。 第二、大前提:「爭議案例」的契約依據&相關法規為何? (一)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2條 廠商應於工程預定竣工日前或竣工當日,將竣工日期書面通知監造單位及機關。除契約另有規定者外,機關應於收到該書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會同監造單位及廠商,依據契約、圖說或貨樣核對竣工之項目及數量,確定是否竣工;廠商未依機關通知派代表參加,仍得予確定。 工程竣工後,除契約另有規定者外,監造單位應於竣工後七日內,將竣工圖表、工程結算明細表及契約規定之其他資料,送請機關審核。有初驗程序者,機關應於收受全部資料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初驗,並作成初驗紀錄。 財物或勞務採購有初驗程序者,準用前二項規定。 (二)工程採購契約範本(1121115)第15條第(二)項 第15條驗收 (二)驗收程序: 1.廠商應於履約標的預定竣工日前或竣工當日,將竣工日期書面通知監造單位/工程司及機關。機關應於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日(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2條規定,為7日)內會同監造單位/工程司及廠商,依據契約、圖說或貨樣核對竣工之項目及數量,以確定是否竣工;廠商未依機關通知派代表參加者,仍得予確定。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廠商應於竣工後7日內提送工程竣工圖表;機關持有設計圖電子檔者,廠商依其提送竣工圖期程,需使用該電子檔者,應適時向機關申請提供該電子檔;機關如遲未提供,廠商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以應及時提出工程竣工圖之需。 第三、大前提構成要件:列出所依據大前提的構成要件 (一)廠商「通知竣工」構成要件及契約效果 依據上述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15條第(二)項,承商「通知竣工」構成要件,及契約效果解析如下: 構成要件M1:預定竣工日前或竣工當日 構成要件M2:將竣工日期書面通知監造單位/工程司及機關 契約效果R:機關進行「確定是否竣工」程序 依據上述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2條,承商「通知竣工」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解析如下: 構成要件M1:預定竣工日前或竣工當日 構成要件M2:將竣工日期書面通知監造單位及機關 契約效果R:機關進行「確定是否竣工」程序 (二)機關「確定竣工」構成要件及契約效果 依據上述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15條第(二)項,業主「確定竣工」程序構成要件及契約效果解析如下: 構成要件M1:機關應於收到該通知之日起7日內 構成要件M2:會同監造單位/工程司及廠商,廠商未依機關通知派代表參加者,仍得予確定。 構成要件M3:依據契約、圖說或貨樣核對竣工之項目及數量 辦理結果R:機關確定竣工或確定未竣工 依據上述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2條,業主「確定竣工」程序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解析如下: 構成要件M1:機關應於收到該通知之日起7日內 構成要件M2:會同監造單位及廠商,廠商未依機關通知派代表參加者,仍得予確定。 構成要件M3:依據契約、圖說或貨樣核對竣工之項目及數量 辦理結果R:機關確定竣工或確定未竣工 第四、小前提(案例事實):蒐集與「爭議案例」相關的事實資料、證據 (1).履約期限內,廠商未完成現場缺失改善,並送監造單位備查。 (2).履約期限內,廠商已竣工項目及數量。 第五、涵攝過程:「案例事實」是否該當「構成要件」 經比對「工程採購契約範本(1121115)」,及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2條,並無實質上的差異,所以以下之涵攝過程,係依據「工程採購契約範本(1121115)」之構成要件進行。 (一)廠商「通知竣工」 依上述廠商「通知竣工」構成要件計有二項,廠商只要在「預定竣工日前或竣工當日」,「將竣工日期書面通知監造單位/工程司及機關」即可。機關則應進行「確定是否竣工」程序。 (二)機關「確定竣工」 依上述機關「確定竣工」構成要件計有三項,機關應於收到該通知之日起7日內,會同監造單位/工程司及廠商(廠商未依機關通知派代表參加者,仍得予確定),依據契約、圖說或貨樣核對竣工之項目及數量,確定廠商已竣工或確定廠商未竣工。 於履約期限內,廠商未完成現場缺失改善,並送監造單位備查。於機關辦理確認竣工當日,機關是否可得以確認竣工,機關可參考如下監造單位之建議辦理。 情況一:監造單位認定,該缺失非重大缺失,因為尚有驗收階段可作瑕疵改善,所以建議機關可依契約規定「辦理竣工確認」。 情況二:監造單位認定,該缺失屬重大缺失,如該缺失未改善完成,可視為該工程項目未完成,縱使廠商提報「通知竣工」,建議機關仍「辦理竣工確認」,但建議機關認定該工程項目未完成。 第六、適用結果:「案例事實」是否能得到「契約(法律)效果」? 如上第五情況一及情況二之說明。 第七、尋求更進一步的佐證資料,加強「適用結果」是合宜的 監造單位如認定,該缺失非重大缺失,機關應會要求監造單位更進一步說明。監造單位如認定,該缺失屬重大缺失,如該缺失未改善完成,將視為該工程項目未完成,由於牽涉逾期罰款,廠商一定不服。所以監造單位應尋求更進一步之佐證資料,說明該建議是有依據的。經查工程會有二相關函釋如下: 工程會函釋一:缺失未改善完成前可否申報完工疑義(97年11月6日工程管字第09700439140號),其內容如下: 有關承包商施工品質缺失未改善完成前,是否可申報完工乙節,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2條第1項規定:「廠商應於工程預定竣工日前或竣工當日,將竣工日期書面通知監造單位及機關。除契約另有規定者外,機關應於收到該書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會同監造單位及廠商,依據契約、圖說或貨樣核對竣工之項目及數量,確定是否竣工;廠商未依機關通知派代表參加者,仍得予確定。」 故廠商因施工品質缺失未改善完成,致未符契約、圖說或貨樣核對竣工之項目及數量者,不宜提報竣工。 工程會函釋二:現場缺失改善尚未備查前可否得以竣工疑義(99年1月15日工程管字第09800580660號),其內容如下: (一)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2條第1項規定:「廠商應於工程預定竣工日前或竣工當日,將竣工日期書面通知監造單位及機關。除契約另有規定者外,機關應於收到該書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會同監造單位及廠商,依據契約、圖說或貨樣核對竣工之項目及數量,確定是否竣工;廠商未依機關通知派代表參加者,仍得予確定。」 (二)亦即確認是否竣工,應依據契約、圖說或貨樣核對竣工之「項目」及「數量」,與旨揭書面資料是否備查無關。因尚有驗收階段可作瑕疵改善,故如項目及數量相符,至於旨述施工查核之缺失改善書面報告備查前,由主辦機關本於權責確認竣工,尚無不可。 綜合以上之分析,建議處理原則如下: 一、認定「缺失」輕微: 因尚有驗收階段可作瑕疵改善,監造可認定該「缺失」工項已完成,監造可建議業主:依據契約、圖說或貨樣核對竣工之「項目」及「數量」,確定是否竣工。 二、認定「缺失」重大: 即監造認定該「缺失」工項未完成,監造可建議業主:依據契約、圖說或貨樣核對竣工之「項目」及「數量」,確定該「缺失」工項「項目」或「數量」未完成,即建議業主確定該工程未竣工。 最後提醒監造單位於處理本案例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監造於通知該「缺失改善」後,如履約期限已近,承商是否積極改善。 二、為避免事後爭議,監造單位應即時,以書面告知承商,該「缺失」工項於改善完成並經監造備查前,該「缺失」工項監造將認定未完成,即承商於通知竣工後,監造將建議業主確定該工程未竣工。 三、申報竣工是廠商的權利,為免日後有爭議,建議監造或業主不應拒絕,但是否確認竣工則是業主的權利。廠商即使未全部施工完成,依契約、法規規定,應有申報竣工之權利,並取得一已完成「項目及數量」的紀錄,作為日後透過履約爭議或訴訟,爭取減少逾期罰款的依據。 四、本案例分析,係依據工程會「工程採購契約範本(1121115)」,及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2條。我們應養成一習慣,著手進行解決「爭議案例」時,應依據爭議案例之契約,並查詢當時最新版之法規作為依據,避免誤用過時法規。 摘要本集重點如下:解決「爭議問題」三段論法模式 1.「爭議案例」為何? 2.大前提:「爭議案例」的契約依據&相關法規為何? 3.大前提構成要件:列出所依據大前提的構成要件 4.小前提(案例事實):蒐集與「爭議案例」相關的事實資料、證據 5.涵攝過程:「案例事實」是否該當「構成要件」 6.適用結果:「案例事實」是否能得到「契約(法律)效果」? 7.尋求更進一步的佐證資料,加強「適用結果」是合宜的 如果你願意提供工程履約爭議相關案例,我們將選取適合的案例,在頻道中與大家一起討論分享。謝謝! 本集關鍵字:法規三段論、構成要件、涵攝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台大開放課程-林明昕教授法學入門 https://ocw.aca.ntu.edu.tw/ntu-ocw/ocw/cou/099S133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2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58&flno=92 工程採購契約範本(1121115) https://www.pcc.gov.tw/cp.aspx?n=99E24DAAC84279E4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18minPlay
May 22, 2024EP06-揭開因明之謎:印度邏輯之旅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今天我們要來探索一個古老而迷人的主題:因明。因明是起源於印度的邏輯學和認識論,是一種思考方法,也是探索真理的工具之一。它在佛教、耆那教與印度教中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因明可以幫助我們更清晰地思考,更有效地論證,更理性地判斷。它不僅可以用於哲學、宗教等領域,還可以應用於日常生活。以下是一些可能對因明感興趣的人。 學生: 因明可以幫助學生提高思維能力和邏輯推理能力。 研究人員: 因明可以幫助研究人員進行更嚴謹的論證和研究。 律師: 因明可以幫助律師在法庭上進行更有效的辯論。 一般大眾: 因明可以幫助一般大眾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 以下是本集逐字稿,請參考。 EP06-揭開因明之謎:印度邏輯之旅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迎向「全方位縝密思維」,勇敢面對人生中所有困境。 今天我們要來探索一個古老而迷人的主題:因明 依據維基百科:因明,是在古印度發展的佛教邏輯學和認識論,是一種思考方法,也是探索真理的工具之一,為五明之一。佛教、耆那教與印度教都受到它的影響。在古印度,各種宗派便常用因明學互相辯論。玄奘法師在印度那爛陀寺求法時,曾運用因明多次破斥外來論師的言論,名震天竺。稍後戒日王宣揚此事,是中國人在印度取得的極大榮耀。玄奘回國之後,把因明介紹到中國,因明也為後世佛教徒所精研。 在古印度,「因明」為各種宗派,用來互相辯論之共同應遵守的規則。在此,我們不打算詳細介紹因明,我們看重的是因明「辯論」的特性,它比較貼近日常生活工作中,針對不同見解、主張間的爭論。 因明的論證分為「宗、因、喻」三部份,分別說明如下: 第一:宗 「宗」是雙方爭議的議題。「宗」由主詞與賓詞組成,主詞又稱「有法、所別、前陳」;賓詞又稱「法、能別、有相、後陳」,往后將以「前陳」、「後陳」,分別指稱「宗」之主詞與賓詞。結合前陳、後陳成立一論式,即「宗」,借因、喻用以證成其所主張之「宗」。舉例說明如下: 「宗」:海馬是魚 「前陳」:海馬 「後陳」:魚 第二:因 主張或提出了一個「宗」,就必須要有一個「正因」來支持「宗」的成立。就像立了一個「海馬是魚」的「宗」以後,難免有人會問,為什麼「海馬是魚?」,這時就必須給與一個對方可接受的「理由」。舉例說明如下: 就「海馬是魚」的宗,所提出的理由為「海馬有鰓」。 第三:喻 因明中的「喻」,為論證基礎之一般原理,須為雙方共同承認之假設條件,相當於西洋三段中之大前提,由喻體及喻依組成。喻體為假設條件,喻依為其實例。喻又分同法喻、異法喻。舉例說明如下: 就「海馬是魚」的宗,所提出的理由為「海馬有鰓」,其「喻」為: 同法喻:如果有鰓,一定是魚 例如:鮭魚 異法喻:如果不是魚,一定沒有鰓 例如:牛 依上述的說明,印度邏輯(因明),係依結論找前提,亦即找理由證明結論。雷同於「溯因推理」,是從「宗」的主張(後陳)開始,並推導出其最佳解釋的推理過程。 因明其論證架構如下: 宗: 雙方有爭議的論點 因: 雙方都認同(接受)的理由(事實) 喻:同法喻 說因 宗所隨 宗:指宗之後陳 異法喻 宗無 因不有 宗:指宗之後陳 宗: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結論Q 因: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小前提(事實)P 喻:同法喻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大前提P→Q 異法喻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大前提逆命提~Q→~P 以下,我們提及「結論」,即是指因明中之「宗」;提及「理由」,即是指因明中之「因、喻」,或以「小前提(事實)」指因明中之「因」,或以「大前提(假設條件)」指因明中之「喻」。 我們來看看以下的案例: 宗:停車場是濕的 因:因為下雨 喻:同法喻 如果下雨,則地面是濕的;例如雨天的道路 異法喻 如果地面是乾的(不是濕的),則沒下雨;例如晴天的道路 宗:停車場沒下雨 因:因為停車場是乾的(不是濕的) 喻:同法喻 如果地面是乾的(不是濕的),則沒下雨;例如晴天的道路 異法喻 如果下雨,則地面是濕的;例如雨天的道路 宗:鐵是固體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結論Q 因:以金屬故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小前提(事實)P 喻:同法喻 凡金屬均為固體;例如銅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大前提P→Q 異法喻 如非固體均非金屬;例如水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大前提逆命提~Q→~P 宗:遠山有火 因:以有煙故 喻:同法喻 凡有煙必有火;例如火災房屋 異法喻 如沒有火必沒有煙;例如河面 我們將因明應用到較為符合實際生活的案例上: 小雄、小花爭論,「蟑螂、蜘蛛」是不是昆蟲。 小雄採用「歸納推理」,經過觀察了許多昆蟲:蝴蝶、蜜蜂、蜻蜓、獨角仙、蝗蟲、蟋蟀…等,發覺昆蟲都有一共同特徵「具有翅膀」,所以小雄下結論說:蟑螂是昆蟲,因為蟑螂具有翅膀;蜘蛛不是昆蟲,因為蜘蛛沒有翅膀。 小雄的論證,以「因明架構」表示如下: 議題:是否「蟑螂是昆蟲」 宗:蟑螂是昆蟲 因:蟑螂具有翅膀 喻:同法喻 具有翅膀的都是昆蟲 例如:蜜蜂 異法喻 不是昆蟲的都沒有翅膀 例如:牛 說明:「同法喻、異法喻」小雄都未說出來 議題:是否「蜘蛛是昆蟲」 宗:蜘蛛不是昆蟲 因:蜘蛛沒有翅膀 喻:同法喻 沒有翅膀的都不是昆蟲 例如:牛 異法喻 是昆蟲的都具有翅膀 例如:蜜蜂 說明:「同法喻、異法喻」小雄都未說出來 首先我們來探討:是否「蟑螂是昆蟲」這一議題 小雄主張「蟑螂是昆蟲」,相當於西洋三段中的「結論」;理由是「蟑螂具有翅膀」,相當於西洋三段中的小前提(事實),必須為小雄、小花雙方所認可,才有意義。同法喻和異法喻,等同西洋三段中的大前提及其逆命提,主要用來檢驗「理由」與「結論」間的聯繫,亦即這些理由「是否」可以支持結論的成立。「同法喻、異法喻」於談話、爭論中一般都不說出來,我們可由組合「理由」與「結論」而得到,亦即組合「因」與「宗的後陳」得到。說明如下: 小雄主張「蟑螂是昆蟲」,理由是「蟑螂具有翅膀」,該「理由」小花由觀察蟑螂發覺,並非所有的蟑螂都具有翅膀,所以該理由「蟑螂具有翅膀」不成立(為假)。再利用「同法喻:具有翅膀的都是昆蟲」來檢驗,我們可以找到反例「麻雀」,麻雀有翅膀,但麻雀不是昆蟲。所以,「蟑螂具有翅膀」這個理由,除了本身不成立之外,也無法支持結論「蟑螂是昆蟲」成立。 接著我們來探討:是否「蜘蛛是昆蟲」這一議題 小雄主張「蜘蛛不是昆蟲」,理由是「蜘蛛不具有翅膀」,該「理由」小花由觀察蜘蛛發覺,所有的蜘蛛都不具有翅膀,所以該理由「蜘蛛不具有翅膀」成立(為真)。再利用「同法喻:不具有翅膀的都不是昆蟲」來檢驗,我們可以找到反例「螞蟻」,一般我們看到的螞蟻也沒有翅膀,但螞蟻是昆蟲。所以,「蜘蛛不具有翅膀」這個理由無法支持結論「蜘蛛不是昆蟲」成立。 因明中,反對對方論證的方法稱為「能破」,意即能夠正確反駁對方的論證,可分為二種: 方法一、立量破:即組織正確之論式以破斥對方之論證。 方法二、顯過破:即不組織論證,僅指出對方在論證上之錯誤。 說得白話點:反對對方論證有二種方法 方法一(立量破):提出一或多個理由(因)來支持與該論證不同或相反的結論(宗)。 方法二(顯過破):證明該論證所提出的某個理由或多個理由,不成立;或證明這些理由(因)「無法」支持結論(宗)的成立。 採用方法一時須注意:除非有堅強的信心,確認所提的理由(因),足以支持自方的結論(宗),避免被反駁(打臉)。 所以,如果小花對「蟑螂、蜘蛛」是不是昆蟲,自己都搞不清楚,顯然不能採用「立量破」;只可能嘗試採用「顯過破」來檢視小雄的論證是否有缺陷。 就算小花知道小雄的結論(宗)「蟑螂是昆蟲,蜘蛛不是昆蟲」是對的,她也可以採用「顯過破」,檢視小雄所提的理由(因)是否成立,或檢視這些理由(因)「是否」可以支持結論(宗)的成立。 另一種狀況,如果小花很確認「所有昆蟲都具有六隻(三對)腳,「蟑螂是昆蟲、蜘蛛不是昆蟲」,則小花可採用「立量破」來反駁小雄的論證。其論證架構如下: 議題:是否「蟑螂是昆蟲」 宗:蟑螂是昆蟲 因:蟑螂具有具有六隻(三對)腳 喻:同法喻 具有具有六隻(三對)腳的都是昆蟲 例如:蜜蜂 異法喻 不是昆蟲的都不具有六隻(三對)腳 例如:牛 議題:是否「蜘蛛是昆蟲」 宗:蜘蛛不是昆蟲 因:蜘蛛不具有六隻(三對)腳(蜘蛛有八隻腳) 喻:同法喻 不具有六隻(三對)腳的都不是昆蟲 例如:牛 異法喻 是昆蟲的都具有六隻(三對)腳 例如:蜜蜂 日常生活中,人們經常省略不說,一些顯而易見的因、喻(等同三段論中的小前提、大前提),甚至宗(等同三段論中的結論)。 案例一、省略喻(等同三段論中的大前提) 小張和小花爭論,是否「應該廢除死刑」。小花說:「為了嚇阻犯罪,有效降低犯罪率,我們應該維持死刑」。 宗:我們應該維持死刑 因:為了嚇阻犯罪,有效降低犯罪率 喻:同法喻 能嚇阻犯罪,有效降低犯罪率,則有維持死刑 異法喻 如果廢除死刑,則無法嚇阻犯罪,有效降低犯罪率 說明:其中同法喻、異法喻小花未明說 案例二、省略宗(等同三段論中的結論) 選民A和選民B爭論,該選區那位立委參選人會當選,選民A說:「反映主流民意的參選人,將於立委選舉中勝出,X號XXX最能反映主流民意。」選民A為了避免刺激選民B,未明說X號XXX一定當選。採因明「論證架構」重建選民A的論證如下: 宗:X號XXX立委參選人將會當選(未明說) 因:X號XXX最能反映主流意 喻:同法喻 反映主流民意的參選人,將於選舉中當選 異法喻 於選舉中落選的參選人,是未反映主流民意 摘要本集重點如下: 重點一:因明「論證架構」 宗: 雙方有爭議的論點 因: 雙方都認同(接受)的理由(事實) 喻:同法喻 說因 宗所隨 宗:指宗之後陳 異法喻 宗無 因不有 宗:指宗之後陳 宗: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結論Q 因: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小前提(事實)P 喻:同法喻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大前提P→Q 異法喻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大前提逆命提~Q→~P 重點二:反對對方論證的二種方法 方法一(立量破):提出一或多個理由(因)來支持與該論證不同或相反的結論(宗)。 方法二(顯過破):證明該論證所提出的某個理由(因)或多個理由(因),不成立;或證明這些理由(因)「無法」支持結論(宗)的成立。 下集我們將聊聊:「否定前件」謬誤&「肯定後件」謬誤 本集關鍵字:因明、立量破、顯過破、溯因推理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Mail:[email protected]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16minPlay
May 16, 2024EP05-淺談西洋三段論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Mail:[email protected] EP05-淺談西洋三段論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迎向「全方位縝密思維」,勇敢面對人生中所有困境。 本集我們將聊聊:三段論 依據維基百科,三段論在傳統邏輯中,是在其中一個命題(結論)必然地從另外兩個命題(叫做前提)中得出的一種推論。「三段論」希臘語「sullogismos」的意思是「演繹」。三段論由三個部分組成: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邏輯上,結論是於小前提之上應用大前提得到的。大前提是一般性的原則,小前提是一個特殊陳述。 演繹推理(英語:Deductive Reasoning)、正向推理在傳統的亞里斯多德邏輯中是「結論,可從叫做『前提』的已知事實,『必然地』得出的推理」。如果前提為真,則結論必然為真。這區別於溯因推理和歸納推理:它們的前提可以預測出高概率的結論,但是不確保結論為真。 以上為維基百科對三段論、演繹推理的定義,如果只看定義,你一定會覺得難以理解。在第二集(EP02-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就是典型的三段論。以下我們就用二個例子來說明: 小花對小雄說:如果火車誤點,我就會打電話給你,火車誤點了,所以小花會打電話給小雄。在這個例子中,「如果火車誤點,我就會打電話給你」是大前提(假設條件),是一個普遍性、一般性的陳述;「火車誤點了」是小前提,陳述一個事實,是與大前提相關的特殊性陳述,「小花會打電話給小雄」是結論,是由大前提(假設條件)和小前提(事實)推導出來的必然結果。 再看一個例子:如果下雨天,就應該帶雨傘出門,今天下雨了,所以應該帶雨傘出門。在這個例子中,「如果下雨天,就應該帶雨傘出門」是大前提(假設條件);「今天下雨了」是小前提,陳述一個事實,「應該帶雨傘出門」是結論,是由大前提(假設條件)和小前提(事實)推導出來的必然結果。 在上述例子中,我們都是根據已知的信息(大前提和小前提),來推斷未知的信息(結論)。這種推理方式可以幫助我們在日常生活、工作、學習中做出正確的判斷和決定。 我們要注意的是,演繹推理的結論是否正確,取決於大前提和小前提的正確性。如果大前提或小前提不正確,那麼推導出來的結論也就不可靠(非健全論證)。例如: 所有的狗都是白色的,小黑是一隻狗,所以小黑是白色的。這個推理的大前提「所有的狗都是白色的」是不成立的,因為我們可以找到一個反例:小黑是一隻狗,但牠不是白色的。因此,推導出來的結論也是錯誤的,也就是說這個論證不是「健全論證」,僅是「有效論證」。有關「有效論證」 、「健全論證」的說明,請詳第三集:EP03-何謂「有效論證」 與「健全論證」。 西洋三段論:依前提而推導出結論,其論證架構如下: P→Q 所有T是R 大前提 P成立 有S是T 小前提(事實) ---------- ----------- 則Q成立 所以S是R 結論 例:如果下雨天(P),則馬路是濕的(Q) 今天是下雨天(P成立) ----------------------------------- 所以馬路是濕的(Q成立) 例:凡金屬(P),均為固體(Q) 鐵是金屬(P成立) ----------------------------------- 所以鐵是固體(Q成立) 任何三段論必然具有前提(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缺少任一部份都無法構成三段論推理,但在生活中經常會省略某一項不說: 第一:省略大前提 小雄對小花說:妳是護士,所以值夜班是應該的。省略大前提「如果是護士,則值夜班是應該的」。 看到小李邊咳嗽邊吸煙,小雄忍不住對小李說:該戒煙了。這個例子中,大前提「吸煙有害健康」被省略了。 今天下雨了,所以應該帶雨傘出門。這個例子中,大前提「如果下雨天,就應該帶雨傘出門」被省略了。 看著手帶勞力士的小雄,下了超跑進辦公室。小張對身旁的小花說:「小雄就是個渣男,像這樣的男人,總愛在人前炫耀自己是個富二代,最好離他遠點。這個例子中,大前提「如果是渣男,就愛炫富」被省略了。 省略大前提的三段論,只有在大前提是普遍性、一般性的陳述,並且我們能夠根據自己的經驗和常識來推斷出其正確性時,才具有說服力。就如上述:「如果是護士,則值夜班是應該的」、「吸煙有害健康」、「如果下雨天,就應該帶雨傘出門」,這些大前提應該絕大多數的人都能接受的,是理所當然的,因之在日常談話中經常被省略。 第二:省略小前提 所有鳥類都會飛,所以麻雀會飛。這個例子中,小前提(事實)「麻雀是鳥類」被省略了。 省略小前提的三段論,只有在小前提是顯而易見,或是眾所周知的常識,不須要特別說出來。 第三:省略結論 小花對小雄說:午休了,我肚子餓了。 結論是三段論中依前提推導出來結果。在省略結論的推理中,結論沒有明示出來,但聽者 可以根據大前提和小前提推斷出來。例如上例小花僅陳述了小前提(事實):午休了,我肚子餓了,將大前提:「如果肚子餓了,就應該去吃東西」、結論:「該去吃午飯了」都一起省略了。 如前述的說明,我們知道「演繹推理」是一種非常嚴謹的推理方式,只要大前提和小前提都為真,那麼結論就必然為真(有效論證)。但要注意的是,演繹推理的結論是否正確,取決於大前提和小前提的正確性。如果大前提或小前提不正確,那麼推導出來的結論也就不一定成立,也就是說,結論可能是正確的,也可能是錯誤的。例如上述的論證:「所有的狗都是白色的,小黑是一隻狗,所以小黑是白色的」,這個論證的結論就是錯誤的。因此,在使用演繹論證時,我們必須要嚴格的把關,確保大前提和小前提的正確性,方能判斷一論證是否為「健全論證」。 演繹論證,理由的真在保證結論成立或為真;有別於演繹論證,非演繹論證的理由,不是用來保證結論絕對正確,而是用「可接受的前提(理由)」,來支持「可接受的結論」。 非演繹論證,主要有「歸納推理」和「溯因推理」,在此我們僅介紹其定義,往後將有專集詳細介紹。 依據教育百科:歸納推理(inductive reasoning )簡稱歸納,乃是以觀察所見多個事例所得經驗為基礎,歸結出一個概括性的結論,藉以作為解釋或預測類似事件可能發生之根據的思維歷程。準此定義,可知歸納推理所得結論是不肯定的,是或然的。不過,如果從經驗獲得知識的觀點言,經由歸納推理獲取知識的機會,是比其他還要多的。 依據維基百科:歸納法或歸納推理(Inductive reasoning),有時叫做歸納邏輯,是論證的前提支持結論但不確保結論的推理過程。它基於對特殊的代表(token)的有限觀察,把性質或關係歸結到類型;或基於對反覆再現的現象的模式(pattern)的有限觀察,公式表達規律。 依據維基百科:溯因法或溯因推理(英語:abductive reasoning,也譯作反繹推理、反向推理),是從事實推理到最佳解釋的過程。換句話說,它是開始於事實的集合,並推導出其最佳解釋的推理過程。 摘要本集重點如下: 重點一:三段論(演繹推論)「論證架構」 P→Q 所有T是R 大前提 P成立 有S是T 小前提(事實) ---------- ----------- 則Q成立 所以S是R 結論 重點二:就一演繹推論,如果前提為真,則結論必然為真(有效論證)。 重點三:嚴格把關一論證「前提(大前提、小前提)」成立,才能確保「結論正確」(健全論證)。 下集我們將聊聊:印度邏輯(或稱為因明)。因明的論證架構分為「宗、因、喻」三部份, 其架構如下: 宗: 雙方有爭議的論點 因: 雙方都認同(接受)的理由(事實) 喻:同法喻 說因 宗所隨 宗:指宗之後陳 異法喻 宗無 因不有 宗:指宗之後陳 宗: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結論 因: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小前提(事實) 喻:同法喻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大前提P→Q 異法喻 等同西洋三段論中之大前提逆命提~Q→~P 本集關鍵字:三段論、演繹推理、溯因推理、歸納推理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12minPlay
May 09, 2024EP04-邏輯日常生活應用之一:是否「小朋友回家後應該先寫功課」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Mail:[email protected] EP04-邏輯日常生活應用之一:是否「小朋友回家後應該先寫功課」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迎向「全方位縝密思維」,勇敢面對人生中所有困境。 本集我們將聊聊: 邏輯日常生活應用:是否「小朋友回家後應該先寫功課」 邏輯的日常應用可能有下些面向: 一、將邏輯思維應用到:見解、意見或主張相反的二方之間的爭論。 二、自己閱讀、觀看、收聽:書籍、新聞、報章雜誌…等,利用邏輯思維對其中之論證進行評估判斷。 三、利用邏輯思維協助自己日常生活中的一些決定。 這一集,我們將先就第一個面向談談: 如何將邏輯思維應用到:見解、意見或主張相反的二方之間的爭論。例如第一集中我們談到的「海馬是魚」 or 「海馬不是魚」,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雙方爭議的焦點為「海馬是不是魚」。 這一個面向的論證架構可大概區分為「議題、結論、理由」三個部份,以「海馬是不是魚」為例,分別說明如下: 議題(雙方爭議的焦點):是否「海馬是魚」 結論:是的「海馬是魚」 or 「海馬不是魚」 理由:舉出充分的理由或證據,支持「海馬是魚」的主張,或「海馬不是魚」的主張。 所有各種論證的「基本架構」,原則上都是一樣的,「議題」會被引導到一個「結論」上去,其中至少要有一個「理由」來支撐此結論。 論證的「基本架構」就如同一棟房屋一樣,想想自己就像在蓋房子,必須有堅固的柱子去支撐屋頂,避免房了倒塌。「堅強的理由」就如同房屋的柱子一般,用來支持「結論」,避免結論垮掉,主張被否定。 結論 /‾‾‾‾|‾‾‾‾\ / | \ /| | |\ | ↗| | ↗| 理由| |↖ 理由| | |理由 ‾‾‾‾‾‾‾‾‾‾‾‾‾‾‾‾‾‾‾‾‾‾‾‾‾‾‾‾‾ 議題 以下我們就來聊聊,將邏輯思維應用到日常生活的案例,請聽下列母子倆的對話: 場景:忙了一天剛下班回到家的媽媽,一進家門就看到上小學的兒子在客廳玩電動,而不是在房間寫功課。 媽媽生氣的說:你下課回家後怎麼不先寫功課,整天就知道玩電動。 兒子回了一句:媽,妳下班回家後,不也是先看電視嗎? 媽媽說:我上班八小時很累,回家先休息一下! 兒子馬上回應:妳上班八小時很累,我上課八小時也很累! 我們依「議題、結論、理由」三個部份,來分析整個這對母子談話的構架: 一、議題(雙方爭議的焦點):是否「小朋友回家後應該先寫功課」 二、結論:媽媽心中的想法應該是:「小朋友回家後應該先寫功課」。 兒子心中的想法應該是:「回家後應該可以先休息可打電動」。 三、理由: 第一回合:媽媽僅是責備兒子「回家後怎麼不先寫功課,整天就知道玩電動」,未提出理由說明為什麼「小朋友回家後應該先寫功課」。 兒子針對媽媽的責備,未正面回應,僅回了一句:「媽,妳下班回家後,不也是先看電視嗎?」成功的將原先之 議題轉換成了:是否「下班或下課後可以先休息。」 第二回合:針對被轉換的議題,媽媽心中的結論應該是:我下班可以先休息看電視;說出來的理由是「我上班八小時很累,回家先休息一下!」 兒子針對媽媽的回應,又回了一句:「妳上班八小時很累,我上課八小時也很累!」,證成了「我下課回家後也可以先休息打電動」。 看看母子倆的對話,你有沒有發覺上小學的兒子,雖然沒學過邏輯,沒學過賽局理論,但他能將:是否「小朋友回家後應該先寫功課」這一個議題(爭議焦點),成功的轉移為:是否「下班或下課後可以先休息」,並在接下來的對話中,採用跟媽媽一模一樣的理由,讓媽媽無法反駁,來達到「我下課回家後也可以先休息打電動」的目的。這兒子有沒有很高桿。 耶!完勝媽咪! 在這母子的對話中,母親犯了幾個邏輯上的錯誤: 第一、僅責備對方,未針對自己的主張提出充分的理由。 母親針對自己的主張:「小朋友回家後應該先寫功課」,僅是責備兒子「整天就知道玩電動」,而未提出理由說明為什麼「小朋友回家後應該先寫功課」。這就如同一間房屋僅有屋頂,而沒有柱子作支撐,房子怎能不垮了! 再說,責罵的話語容易引起兒子的反抗心態,對解決問題只有負面的效果。 第二、被對方成功的轉移了議題(話題)。 母親原先設定的議題(雙方爭議的焦點)為:是否「小朋友回家後應該先寫功課」,被兒子轉移為:是否「下班或下課後可以先休息」。 兒子的這一句話:「媽,妳下班回家後,不也是先看電視嗎?」犯了「相似非難(你也一樣)」謬誤,沒有針對母親的話回應,而採「妳也跟我一樣」來反擊,這同時違反了邏輯四大定律「同一律」中之「偷換議題(轉移議題)」,母親沒有查覺,落入了兒子的陷阱而不自覺,慘啊。 兒子雖佔了上風,不代表兒子就是佔理的一方,因為兒子沒有就事論事,犯了「相似非難(你也一樣)」謬誤,且違反了邏輯「同一律」中之「偷換議題(轉移議題)」。 如果,母親有查覺議題被轉換了,可適時的將議題再拉回正軌,也可將問題丟回給兒子,詢問兒子為何回家後沒有先做功課,畢竟反駁對方的理由,遠比尋找合理理由簡單的多。 第三、針對議題,所提出的理由,或許可以支持其主張,但同時也給了對方相同的理由,支持其主張。 針對被轉換的議題:是否「下班或下課後可以先休息」,母親所持的理由是「我上班八小時很累,回家先休息下!」,用以支持:我下班可以先休息看電視。這理由或許可以支持母親的主張,但同時也給了兒子相同的理由,支持其主張:「我下課回家後也可以先休息打電動」。母親再次落入下風。慘!慘!慘! 母親了解了自己的錯誤後,利用哆拉A夢的時光機,時光重回事發當時: 場景:忙了一天剛下班回到家的媽媽,一進家門就看到上小學的兒子在客廳玩電動,而不是在房間寫功課。 媽媽和氣的說:下課回家肚子餓了嗎?要先吃些點心嗎?功課做完了嗎? 在這一次的場景中,母親採用和氣的話語,先關心一下兒子,再引入主要議題:是否「小朋友回家後應該先寫功課」。如此應可避免兒子採取對抗立場,轉移話題,導致議題失焦,如此應該比較較容易討論出,一個雙方都可接受的解決方法。 生活中有許多如同上述類似的案例,基本上都沒有所謂的「標準解決方案」,在這兒我們僅提出一個邏輯思維的基本架構,供妳在有限的時間內,快速的掌握雙方的爭議點(議題),想出充分的理由,用來支持妳的主張,或反駁對方的主張,並避免轉移話題,有效合宜的解決所面對的問題。 摘要本集中提到的「邏輯思維」技巧如下: 思維技巧:爭論之論證架構(由「議題、結論、理由」組成) 議題:雙方爭議的焦點 結論:主張、堅持、或總結、斷定…等 理由:支持「結論」之假設條件、事實、證據…等 德國哲學家尼采在其著作《善惡的彼端》中說「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用邏輯思維來思考和解決問題! 用邏輯思維來思考和解決問題! 用邏輯思維來思考和解決問題! 下集我們將聊聊:西洋三段論。三段論的論證架構分為「大前提、小前提、結論」三部份, 其架構如下: 大前提(假設條件):如果是人(P)必會死(Q) 小前提(事實):蘇格拉底(S)是人(P) ----------------------------------------------------- 結論:蘇格拉底(S)會死(Q) P→Q 如果P則Q 大前提 P成立 有S是P 小前提(事實) -------- ----------- 則Q成立 所以S是Q 結論 如果你願意提供生活、工作或學習中的相關案例,我們將選取適合的案例,在頻道中與大家一起討論分享。謝謝! 關鍵字:相似非難謬誤、你也一樣謬誤、同一律、偷換議題、轉移議題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12minPlay
May 02, 2024EP03-何謂「有效論證」 與「健全論證」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Mail:[email protected] EP03-何謂「有效論證」 與「健全論證」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迎向「全方位縝密思維」,勇敢面對人生中所有困境。 本集我們將聊聊:何謂「有效論證」 與「健全論證」;讓你能輕鬆判斷出他人的論證,是否為「健全論證」,同時並確保妳的論證為「健全論證」。 上集我們談到了「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嗎?」,球迷A的論證如下: 球迷A:王建民好棒喔!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 好投手都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 嗯!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 由球迷A第一句所陳述的「事實(小前提)」,加上第二句「假設條件(大前提)」,無法推導出: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這一「結論」。所以球迷A「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嗎?」這一論證,是不是有效論證呢?顯然不是,即使前面所陳述的「事實(小前提)」和「假設條件(大前提)」都成立,結論也不一定會成立。 接下來球迷B將球迷A的論證,第一、三句不動,第二句「假設條件(大前提)」更改如下: 球迷B:王建民好棒喔!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 能投時速90英哩球的投手都是好投手! 嗯!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 待我們一句一句來解析球迷B的這個論證。 第一句: 球迷B說:王建民好棒喔!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 如上一集的說明,這句話前半部份「王建民好棒喔!」,僅是球迷B一句讚美之詞;後半部份「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陳述的是一個「 事實(小前提)」:王建民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經過查證:王建民確實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所以球迷B陳述的這一個「 事實」為真,反之球迷B陳述的這一個「 事實」則為假或偽。 第二句: 球迷B說:能投時速90英哩球的投手都是好投手! 這是一句「假設條件(大前提)」,說明「如果能投時速90英哩球的投手,一定是一位好投手。」 一般來說,如果一位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的投手,一定是一位好投手嗎?這不一定吧,因為好的投手除了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之外,還需要具備其他技巧,例如能把球投進好球帶。舉個例子來說,一位標槍選手,力氣很大,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但他投不進好球帶,甚至暴投,這樣一位標槍選手,不能稱之為好投手吧!也就是說「如果能投時速90英哩球的投手,一定是一位好投手」,這一「假設條件(大前提)」並不成立(為假或偽)。 第三句: 球迷B說:嗯!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 這句話說的是球迷B的「 結論」,球迷B由第一句所陳述的「事實(小前提)」,加上第二句「假設條件(大前提)」,推導出: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這一「結論」。 球迷B第一句所陳述的「事實(小前提)」為:「王建民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滿足由球迷B所陳述的第二句「假設條件(大前提)」的前半句(前件)「能投時速90英哩球的投手」這一條件,所以依據球迷B所陳述的第二句「假設條件(大前提)」,我們可推導出: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這一「結論」。 因此球迷B這個論證有效,為一「有效論證」。 理由為:球迷B這個論證滿足「有效論證」的條件:如果一論證的前提(大前提、小前提)都成立,則保證結論一定成立。換句話說,一個有效論證,不可能出現前提(大前提、小前提)為真,而結論為假的情況。 這裡所謂「有效論證」,是指如果一論證的「前提(大前提、小前提)都成立」,則保證「結論一定成立」,這樣的論證在邏輯中稱為「有效論證」。 「球迷A」及「球迷B」的論證有一個很大的不同點,這個不同點是什麼呢?就是:前提(大前提、小前提)是否能成功或有效的支持結論。 在「球迷A」的論證中,即使「前提(大前提、小前提)都成立(皆真),也無法推論出結論一定成立,所以球迷A的論證是「無效論證」。換句話說,我們可以找到,例如上面所提到的「標槍選手」,可以使球迷A的論證,即使前提全部為真,然而結論卻為假。 上面所提到的「標槍選手」,這樣的例子就叫做「反例」。 但讓我們想看看,在球迷B的論證當中,有沒有可能前提(大前提、小前提)都成立,但結論卻不成立呢?這是不可能的。如果我們接受「能投時速90英哩球的投手都是好投手」這一假設條件(大前提),而且承認「王建民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這一事實(小前提),無論如何我們都必須接受「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這個結論。在這個情況中,不可能前提(大前提、小前提)真,但結論假或偽,換句話說,「前提真保證了結論真」,這樣的論證在邏輯中稱為「有效論證」。 上述球迷B的論證,如果其所說的前提「事實(小前提)」與「假設條件(大前提)都成立,則球迷B論證的「結論: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一定成立,因此球迷B這個推論有效,為一「有效論證」。 以下,我們將談談「健全論證」。 所謂「健全論證」,是指「一個所有前提(大前提、小前提)都為真的有效論證」。 雖然球迷B這一論證為一「有效論證」,但是否為一「健全論證」,答案是否定的,理由如下: 「健全論證」須滿足二個條件: 首先、該論證必須是一「有效論證」: 第二、該論證所有前提都為真: 球迷B這一論證為一「有效論證」滿足條件一;如前述的分析,球迷B所說:「能投時速90英哩球的投手都是好投手!」,這一「假設條件(大前提)」不成立,所以不滿足「健全論證」的條件二。 因為不滿足「健全論證」第二個條件;所以球迷B這一論證不是「健全論證」。 請試著判斷下述四個論證為何種論證:「無效論證」、「有效論證」或「健全論證」,並說明你的理由,支持你的主張。 論證C: 大前提(假設條件):如果是人(P)必會死(Q) 小前提(事實):蘇格拉底(S)是人(P) -------------------------------------- 結論:蘇格拉底(S)會死(Q) P→Q 如果P則Q 大前提 P成立 有S是P 小前提(事實) -------- ----------- 則Q成立 所以S是Q 結論 論證D: 小雄對小花說:只要是昆蟲(P),都有翅膀(Q),因為蟑螂(S)有翅膀(P成立) 所以蟑螂(S)是昆蟲(Q成立)。 論證E: 老張對老陳說:凡是金屬(P),均為固體(Q),鐵(S)是金屬(P成立),所以鐵(S)是固體(Q成立)。 論證F: 老張對老陳說:老陳啊,你年紀大了,如果你多走路,你的身體就會變好;今天看你氣色不錯,你的身體變好了,你應該有多走路。 本集我們聊了何謂「有效論證」 與「健全論證」;以及如何正確的分析與判斷一論證,讓你可以輕鬆的判斷他人的論證為何種論證。同時並請確保妳的論證為「健全論證」,不會被打臉。 摘要本集中提到的「邏輯思維」技巧如下: 思維技巧一:如何對一論證進行分析與判斷 首先,確認「議題」:雙方爭議的焦點; 二、建構論證架構:由大前提、小前提,加上結論組成(詳思維技巧二); 三、分析前提是否成立:大前提(假設條件)和小前提(事實)是否為真; 四、判斷論證為何種論證:「無效論證」、「有效論證」、「健全論證」(詳思維技巧三、四) 思維技巧二:如何建構一論證 首先,於一段談話中,找出「結論」, 接著找出支持結論成立的理由,亦即找出大前提(假設條件)和小前提(事實) 思維技巧三:判斷一論證是否為「有效論證」步驟(流程) 判斷一論證的前提(大前提、小前提)都成立時,結論是否一定成立 否:該論證為「無效論證」 是:該論證為「有效論證」 換句話說,是否能找到一反例,證明縱使前提(大前提、小前提)為真,然而結論為假 是:能找到反例,則該論證為「無效論證」 否:確定無法找到反例,則該論證為「有效論證」 思維技巧四:判斷一論證是否為「健全論證」步驟(流程) 首先,判斷該論證是否為「有效論證」 否:該論證為「無效論證」,絕不可能為「健全論證」 是:分析該論證前提(大前提、小前提)是否都成立(真) 否:該論證僅是「有效論證」,不是「健全論證」 是:該論證為「健全論證」 第一集我們聊了:「海馬是魚」 or 「海馬不是魚」;第二集我們談了: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第三集我們聊了:何謂「有效論證」 與「健全論證」。也許你會感覺,這些主題都不太貼近日常生活或工作,也不知如何將學到的「邏輯思維」應用到日常生活或工作中。 下集我們將聊聊:如何將「邏輯思維」應用到日常生活中,並以:是否「小朋友回家後應該先寫功課」為議題,進行分析討論。 關鍵字:無效論證、有效論證、健全論證、反例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12minPlay
April 25, 2024EP02-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Mail:[email protected] EP02-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迎向「全方位縝密思維」,勇敢面對人生中所有困境。 本集我們將聊聊:「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嗎」 ? 請聽球迷A的論證: 球迷A:王建民好棒喔!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 好投手都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 嗯!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 你或許認為球迷A說的都是事實,王建民確實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並且也是一位好投手。但你又覺得有點不對勁,妳能說出其中的問題點嗎?待我們一句一句來解析。 第一句: 球迷A說:王建民好棒喔!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 這句話前半部份「王建民好棒喔!」,僅是球迷A一句讚美之詞,對整個論證起不了任何作用; 後半部份「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陳述的是王建民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這一個「 事實」,在邏輯三段論中則我們稱之為「小前提」。經過查證:王建民確實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則球迷A陳述的這一個「 事實」為真,反之球迷A陳述的這一個「 事實」則為假或偽。 第二句: 球迷A說:好投手都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 這是一句假設條件,在邏輯三段論中則稱之為「大前提」,說明「如果是一位好投手,一定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 但是一般來說,一名好的投手應該具備以下能力: 投出多種球路、控制好球速和力量、控制好投球位置、迷惑打擊手、調整投球策略…等。當然,一名好的投手並不需要具備所有這些條件,但如果能夠具備其中大部分條件,就已經是一名非常優秀的投手了。 所以如果是一位好投手,並不一定要具有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也就是說「如果是一位好投手,一定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這一假設條件並不一定成立。亦即你不認同「球迷A所說:好投手都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這一假設條件(大前提)成立(為真)。 第三句: 球迷A說:嗯!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 這句話說的是球迷A的「 結論」,球迷A由第一句所陳述的「事實(小前提)」,加上第二句「假設條件(大前提)」,推導出: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這一「結論」。 球迷A第二句「假設條件(大前提)」說的是:「如果是一位好投手,一定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這句話並沒有說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的人都是好投手,因為好的投手除了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之外,還需要具備其他技巧,例如能把球投進好球帶,舉例來說,一位標槍選手,力氣很大,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但他投不進好球帶,甚至暴投,這樣一位標槍選手,不能稱之為好投手吧!因此如果一位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的投手,一定是一位好投手嗎?這不一定吧。 球迷A第一句所陳述的「事實(小前提)」為:「王建民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從這句話裡我們只知道王建民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不知道他是否具備了好投手的其他技巧,如前面所說明的,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的投手,並不一定是一位好投手,如前述的標槍選手。 所以,由球迷A第一句所陳述的「事實(小前提)」,加上第二句「假設條件(大前提)」,無法推導出: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這一「結論」。 因此球迷A這個推論無效,為一「無效論證」。 再舉一例說明球迷A這個推論為一「無效論證」。 如果我們把論證裡的「王建民」通通改成「壞投手XXX」,其他的都不改,可以得到下列論證: 球迷A:壞投手XXX好棒喔!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 好投手都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 嗯!壞投手XXX一定是一位好投手! 綜合以上的說明:你可以如此這般反駁一個論證: 一、證明推論無效,為一「無效論證」。 如上述說明證明:球迷A這個推論無效,不是一個「有效論證」,為一個「無效論證」。 二、拿出證據否定論證中所陳述的「事實(小前提)」為假或偽。 如舉證否定「王建民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 三、拿出反例否定論證中所陳述的「假設條件」不成立。 如舉出反例,證明某些「好投手」有「精準的控球和變化球;犀利的伸卡球和曲球」,但無法投時速90英哩的球,證明「好投手都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這一「假設條件(大前提)」不成立。 上述第一點:證明球迷A的論證不是「有效論證」。 第二 和 第三點:說明球迷A所陳述的「事實(小前提)」、「假設條件(大前提)」並非全部為真或成立,證明論證不可能是「健全論證」。 這理所謂「有效論證」,是指如果一論證的前提(大前提和小前提)都成立,則保證結論一定成立,這樣的論證在邏輯中稱為「有效論證」。所謂「健全論證」,是指「一個所有前提(大前提和小前提)都為真的有效論證」。 在檢視他人論證的同時,亦請想想自己的論證是否經得起上述的檢驗。 下集我們將聊聊:何謂「有效論證」 與「健全論證」。 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7minPlay
April 17, 2024EP01-「海馬是魚」 or 「海馬不是魚」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Mail:[email protected] EP01-「海馬是魚」 or 「海馬不是魚」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可以讓妳(你)的思維清晰,讓妳(你)主張及理由不易被反駁,也可容易查覺對方所持理由,是否足以支持他的主張。 本集我們將聊聊「海馬是魚」 or 「海馬不是魚」,重點不是你主張「海馬是魚」 or 「海馬不是魚」,重點是 如果你主張「海馬是魚」,你的理由是什麼? 因為海馬有「鰭」,所以海馬是魚。 對方可反駁說,海豚也有鰭,但海豚不是魚,海豚和人一樣是哺乳類,所以海馬有「鰭」,不足以證明海馬是魚的主張。 如你再補充:因為海馬有「鰭」有「鰓」,所以海馬是魚。 對方可反駁說,蝌蚪是兩棲動物青蛙的幼體不是魚,牠們用鰓呼吸,也具有鰭,所以海馬有「鰭」有「鰓」,不足以證明海馬是魚的主張。 如你再補充:因為海馬有「鰭」有「鰓」,且「終生生活在水中」,所以海馬是魚。 對方經網路查詢知道,文昌魚、七鰓鰻,牠們用鰓呼吸,也具有鰭,且終生生活在水中,但文昌魚、七鰓鰻不是魚,所以該理由,不足以證明海馬是魚的主張。 如果你主張「海馬不是魚」,你的理由是什麼? 因為海馬「沒有魚的形狀」,所以海馬不是魚。 對方可反駁說,鰻魚的形狀像蛇,但鰻魚是魚,所以「沒有魚的形狀」不足以證明海馬不是魚的主張。 你不認輸,再查詢得知「魚類的繁殖方式通常是體外受精,而海馬的繁殖方式是體內受精。雄性海馬具有育兒囊,雌性海馬將卵產在雄性海馬的育兒囊中,由雄性海馬負責孵化和養育幼體。」,所以你再次提出:海馬的「繁殖方式與魚類有顯著的差異」為理由,來支持海馬不是魚的主張。 對方經網路查詢知道,鯊魚繁殖方式除了一般的卵生外,還有卵胎生和胎生,其繁殖方式與魚類也有顯著的差異,因此以海馬的「繁殖方式與魚類有顯著的差異」為理由,並不足以用來支持海馬不是魚的主張。 你有沒有發覺要證明「海馬是魚」或「海馬不是魚」的主張還真的不容易。 往後:如你有主張、or堅持、or提出、or論證某「觀點」,請先想好一個充分的理由,支持你的「觀點」。接著站在第三方的立場,想想如何反駁該論證(可提出一反例來反駁該理由不成立)。 下集我們將聊聊王建民的案例: 球迷A:王建民好棒喔!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 好投手都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 嗯!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 你認為球迷A說的很有道理,王建民確實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並且也是一位好投手,但你又覺得有點不對勁,妳能說出其中的問題點嗎? 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4minPlay
April 12, 2024EP00-頻道介紹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Mail:[email protected]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可以讓妳(你)的思維清晰,讓妳(你)主張及理由不易被反駁,也可容易查覺對方所持理由,是否足以支持他的主張。請聽下列案例: 案例一: 球迷A:王建民好棒喔!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 好投手都能投時速90英哩的球! 嗯!王建民一定是一位好投手! 球迷B:好像很有道理,但又覺得有點不對勁 案例二: 男孩向女孩求婚,女孩含情脈脈地看著男友,終於輕聲開口道: 除非你給我買棟房子,不然我是不會跟你結婚的! 男孩:不知如何回應 妳(你)能幫女孩想一個委婉點的表達方式嗎? 案例三: 妳(你)主張「海馬是魚」 or 主張「海馬不是魚」, 你(妳)能給出一個不被反駁的理由嗎? 何謂「充分條件」?何謂「必要條件」? 上述案例妳(你)能輕鬆說明嗎? 如有疑惑,請來「亞瑟邏輯學堂」 我是亞瑟 擔任工程設計、監造有四十餘年經驗,專長工程屢約爭議、爭議調解訟訴,邏輯是其基礎。上述案例,提供妳(你)檢視妳(你)的邏輯能力。我們將從基礎邏輯開始談起,其中也將談及印度邏輯(也稱為因明),再進入法律邏輯,兼談一些實際案例。 下集我們將聊聊「海馬是魚」 or 「海馬不是魚」,請先不要請教Google大師,重點不是你主張「海馬是魚」 or 「海馬不是魚」,重點是 如果你主張「海馬是魚」,請提供一個充分的理由,支持「海馬是魚」。 接著站在對方的立場,想想如何反駁該論證,推翻「海馬是魚」的主張。 如果你主張「海馬不是魚」,亦請提供一個充分的理由,支持「海馬不是魚」。 接著站在對方的立場,想想如何反駁該論證,推翻「海馬不是魚」的主張。 謝謝收聽!下週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more3minPlay
FAQs about 亞瑟邏輯學堂:How many episodes does 亞瑟邏輯學堂 have?The podcast currently has 418 episodes avail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