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圣讲述一
夫子删定六经。取文王之易为首。同于尚书。为三代以上之遗。于
此可见二帝三王之政教。神农伏羲之制作也。而不取连山归藏。
及伏羲神农之易。独采文王者。为文王之易。即各家之所传。传至
文王变例已多。易道更明。易习易知也。伏羲神农尧舜之时。有象
无文。有文未备。连山归藏之易。有文异义。有变未全。唯文王之易。
象仍古昔。文备义明。变推新例。体具用昭。故言易至文王为最宜
于时之制。而易道亦更发皇光大矣。此 夫子序易。以周易为本
者也。然周易虽善。旧制亦不可尽弃。伏羲之作。固为易之源。不可
不知。即神农尧舜夏商之易。亦不可不明。则将其说备载于传。系
之于经。故曰系辞。而以证诸经文。广其变。推其用也。故有先天干
坤上下之位序。为伏羲之遗。即天地定位一章所述也。有日月成
岁。合乎天行之序。即揲蓍求卦象一岁之一章所述也。有纳甲应
爻。分宫飞伏之序。即出震齐巽。先甲后甲各节所述也。有日月代
行。水火上下之序。即后天卦位。三索得男女各节所述也。其他如
地代有终。归藏之义也。艮为终始。连山之义也。方圆之图。伏羲之
制也。纳甲纳音。黄帝之制也。岁象辟卦。神农之制。及于尧舜。而更
推衍者也。九宫五行。五运六气。河洛之遗。及于黄帝。而更发明者
也。故易者。成于各圣。传于千古。而其义备于传。以与周易证明也。
夫子犹以为未足。更合伏羲文王之作。先后天之象。各家之制。
而成杂卦传。杂者合也。合各种而一之。以见其会通一贯之义也。
故以之终诸书。而成 夫子之易。是易虽取文王。而仍包各书。
夫子之作亦附焉。此读易者所宜知也。
易之致用。一而已。一者道也。故各易。皆为明道用。无论为伏羲。为
文王。为先天后天。为连山归藏。皆不离于道。然道自一。何以各易
不同。则为明道之方。有不同耳。道本无方无体。人之求之也。则有
其方。以悟其体。是犹行路。或车或马或步行。其行一也。所以行不
同也。故各易各有其方。以明其用。在太上之时。道至简。事至略。人
朴物醇。生计至易。故象之者。亦直朴无文。而见道亦真。其后则渐
降渐变。渐繁而文。而象之者。随之而异。故易自古入今。自简趋繁。
人事使然。道为之道。固未改也。故一易之用。为应时之需。时之不
居。易亦必变。此易之所以为易也。伏羲之易。名为先天。义为修道。
政尚虚静。教崇纯朴。其时然也。神农黄帝以迄尧舜。生息日众。世
事日新。政日以备。教日以详。善恶以明。吉凶斯判。故其易亦由简
而繁。其用由纯而杂。尧舜之后。文胜于质。政明于教。礼备于德。事
增于物。变化既多。气数以分。于是三代之易。更张其旧。各适时宜。
以为新制。至文王而变益异。时劫既迫。事物乃非。道晦不明。教亡
不复。政失其纪。俗失其常。善不敌恶。吉不侔凶。君子道消。小人在
位。易道至是穷矣。穷则必变。敝则必革。此汤代桀之时也。文王师
之。以变为新易。而寓教于卦象焉。故周易者。革旧改新。正教明道
上经2-先后天各易象数及图表大旨-91
者也。当时晦塞。值身穷困。而欲为此挽回教政。光复道德。其非易
事。盖可知矣。故其为象曲折反复。为辞宛委丁宁。一变前日之作。
而成独有之制。此其与伏羲之旧大殊。与连归之辞亦异。而成一
后天之易也。盖文王之易。与时相宜。后天者。奉时也。本无先后天
之名。以别于伏羲。故曰后天。以能奉天时。故曰后天。其实易一也。
用异耳。若分先后。则文王以前者。皆宜先之。伏羲以后者。皆宜后
之。而独先伏羲后文王者。以二易足尽易之体用耳。若推而言之。
则连归各易。皆后天也。以其明伏羲之变。同于周易也。不过归藏
出。而连山亡。周易成。而归藏息。时之既易。易亦随之。由历代之文
物考之。则连归可备参证。若以时之宜。变之极。明易之道。为后世
之则。则唯周易足与伏羲表里。取周易而他易存其中矣。此 夫
子以周易为经。而博搜各易之义为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