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聖講義
*
*伏羲畫卦。 始於太極。 已見前講。 所畫八卦者純本太極一陰一陽一併行之象。
及河洛五行九宮之圖者也。 太極之一陰一陽一兩儀。 非同等同類各據一方者也。
非守位不移者也。 非分行不侔者也。 其生也有序。 化也有次。 交也有多寡。 行也有往複。 一消一長。 一降一升。 非劃然兩截也。 一盈一虛。 一錯一綜。 乃合而有得者也。
故自一陰一之始。 至一陰一之終。 一陽一之消。 至一陽一之息。 皆遞為加減乘除。
而象其氣之上下往復。 皆序為東南西北。 而分其數為奇偶盈虛。
故其名有等。 位有級。 類有大小。 象有經緯。 以成其變化。 而賅天地萬物之始終者也。
故兩儀遞分為四。 四象遞變為八。 八卦於是成象矣。 合之河洛亦恰同。
河洛之圖。 由天地之數成五行。 由五行之位變九宮。 五行除中央則仍四象。 九宮除中央則仍八卦也。
中央者太極也。 八卦以中央為虛。 故列八方而虛其中。 實則中央太極仍自在也。
八卦之象。 本於太極。 合於河洛。 而象天地萬物之生成變化者。 生成無盡。 變化無窮。 八卦之用亦無垠也。
易傳曰神無方。 易無體。 此即指八卦之虛中位也。
中為太極。 元氣周流。 主之者神。 行無定方。 太極為體。 八卦成用。 太極既虛。 故曰無體。
此八卦既立之後。 用其變化。 而至無盡。 雖曰無體。 體見於用。 猶神之無方而無不在也。
夫伏羲作卦之始。 初無文字。 卦象則象形之字也。 其命名也。 即象物之名。
故為乾象天。 即天字。 天之古文。 即如卦之象。 象一陽一氣之聚於上也。
為象地。 即地字。 象地之形。 地成於山水。 其左為山。 右為水。 後人其狀為地也離為火。 即火字也。 火為旁實中虛。 如後人變為火字。 或作。 仍象也。
為坎為水。 即水字。 象水之形。 後人變為。 仍象也。
為震為雷。 象天下之電光流照。 即雷字也。 後人變。 仍象所化。
為艮為山。 象山在地面。 高出於土。 即山字。 後人變為。 有作者。 仍象也。
為巽為風。 又為木。 象風行天空。 木枝葉分披。 後人變為。 或仍象也。
為兌為澤。 象水之在澤。 如湖沼之類。 後人以其從水出。 變為。 象水之瀦。 而後流之意。 又為說言。 象舌動而口啟也。
此皆最初之字。 象形者也。 雖以去古久遠。 遷變已多。 不盡相同。 而其意仍在。 且坎離二象。 仍如初也。
坎之水。 離之火。 其象既似。 其數亦同。 則一覽可知者矣。
因水火二者。 一陰一陽一之樞紐。 天地之運用其自然之象。 永古如斯。 則字象亦不變也。 況八卦明氣與數者也。
氣有一陰一陽一。 數有奇偶。 故天為一陽一奇。 地為一陰一偶。 其所生者一陽一則奇。 一陰一則偶。 亦如之。
而一陽一卦多一陰一。 一陰一卦多一陽一。 明一陰一陽一必交互而後見其用也。
所謂自然之理。 自致至焉。 不假人為者也。
試觀八卦之名及其字。 即可以知其數與氣。 其符合者。 純自然自在。 非聖人所為也。
八卦之氣數。 生化之所系。 皆自四象來。
如乾與兌。 太一陽一也。 坤與艮太一陰一也。
坎與巽。 少一陽一也。 離與震。 少一陰一也。
一陰一生一陽一。 一陽一生一陰一。 二氣周流。 迴圈無窮,其數則有先後。 其位則有上下。
屬於一陽一者。 近天而數奇。 屬於一陰一者。 近地而數偶。
天地者一陰一陽一之總樞。 故乾坤為父母。 水火者一陰一陽一之大用。 故坎離為樞機。 此四者居四方之正。
震巽艮兌者。 一陰一陽一之變化。 消息盈虛終始之事也。 故四者在四偶。 以輔翼其生化。 而變通其氣數。 此卦之有八。 為天地萬物之總象也。
夫伏羲作卦。 以象明氣數生化者也。 而生必有始。 化必有終。 有其氣。 則有其物。 有其數。 則有其類。 天地至大。 萬物至眾。 而約之於八卦。
其所象者簡。 而所推者繁。 所舉者易:而所變者多。 則由其用之不窮也。 天地一一陰一陽一也。 萬物亦一一陰一陽一耳。 故萬物雖生化無盡。 不得外於天地。 即不得外於八卦也。
八卦之始終可得言也。 而變化不可測。 八卦之名物可得類也。 而遷移有無窮。 此所以名之曰卦。
言以一卦萬。 以簡禦繁。 以易禦眾。 其為德不二。 故能成其大也。 此就八卦之名類氣數略言之耳。
黃秀萍分享南海古佛及濟公活佛教導心路歷程
白陽修士如何修行修道與悟道至明心見性
黃秀萍 Youtube按下〈訂閱〉即可每周聽到最新課程內容
黃秀萍的圖檔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AeoL7taNN/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