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英獄中訟冤〉是真實的社會事件,發生於正德年間至嘉靖初年,馮夢龍《醒世恆言》第二十七卷《李玉英獄中訟冤》豐富了此一真實事件,李玉英從一樁訟冤案的主角,在小說中成為聰穎、美麗、善良的女性,然而不幸陷於生活的苦難之中,幾遭滅頂之災的弱女子形象,卻因著個人的機智與能力,使得冤情重見青天。
李玉英生長在一個中戶人家,父親名叫李雄,原來是蔭籍的百戶,文武兼備,因軍功升到了千戶。玉英還有承祖、桃英、月英三個同胞弟妹。父慈母愛,十分美滿。家中的日子雖說不上穿的是花團錦簇,吃的是山珍海味,卻也算是殷實。在這樣的環境中生長,玉英恰是「小家碧玉」式的典型。
玉英「長得婉麗飄逸,如畫圖中人物」。爾後嘉靖皇帝登基,下詔在民間遍選嬪妃,玉英應選,「府司選到無數女子,推他為第一」。只是因年齡太小,才未中選。李雄請來塾師為玉英、承祖開蒙。玉英「讀書過目成誦,善能吟詩作賦」,描花刺繡,更是「不教自會」。
天生麗質的玉英合該過上幸福的生活,然而命運捉弄,對著無辜者露出殘酷的面目。降落在玉英頭上的這場悲劇,是她完全無法預料的,卻不得不承受,她聰明、美麗的資質不僅不能救她脫離苦海,反而更加重了她悲劇的命運。
玉英的生母何氏在生產月英後便染了個虛怯癥候,不上半年,命歸黃泉。李雄雖然與妻子情深恩愛,對兒女也是百般疼愛,但很快就托媒續娶,選中了一個父母去世、兄長當家的少女焦氏。
焦氏這年只有16歲,不僅貌美如花,女紅針織也十分出色,讓李雄非常滿意,百般寵愛。後母雖「百伶百俐,只是心腸有些狠毒」。然而剛結婚就成為四個孩子的後母,還是讓焦氏心生鬱悶。焦氏出身市井,兄長焦榕在衙門當差,從小耳濡目染,都是紅塵俗世的物欲和算計。無奈焦氏是玉英生命路途上降臨的災星。小說通過玉英與焦氏之間的對立衝突,表現了玉英的磨難。
她嫁入李家,看到身為武官的丈夫家如此富裕,她很是開心。可再一看,人家前妻留下4個兒女,將來便是自己再生兒女,世襲的官職肯定撈不到,財產也分不了多少。她的矛頭自然首先針對李家未來的接班人承祖。她藉故痛打李承祖,「那頭上如酵饅頭,登時腫起幾個大疙瘩」。玉英是旁觀者,她天性伶俐, 「明白後母不是個善良之輩」。然而一個幼女面對惡狠狠的後母,是玉英無法與之相抗的長輩,上前勸解是唯一可行的辦法。剩下的只有「心中苦楚,淚珠亂落」。從這第一次衝突,玉英清楚的意識到頭頂的陰影。
然而,李雄雖然寵愛小妻子,但也還是愛自己孩子的李雄告訴道:「娶令妹來,專為要照管這幾個兒女,豈是沒人打罵,娶來凌賤不成。況又幾番囑付。可憐無母嬌幼,你即是親母一般,凡事將就些,反故意打得如此模樣。」焦氏更加生氣,便時常趁李雄不在家,自己動手打罵,被李雄得知後,當即將她趕回娘家。
身為弱者,玉英只能忍受。如果說父親李雄對孩子們的愛還能在後母與玉英姐弟之間起緩衝作用的話,那麼一旦這道屏障撤去,焦氏與玉英就面對面直接對峙了。過了一年,山西發生叛亂,李雄奉命出征。不料戰場無情,李雄力盡陣亡。丈夫死了,自己年紀輕輕,眼前還有四個非親生的孩子,還要自己撫養他們長大,實在讓焦氏十分憋屈。焦氏對他們越加厭惡,不時加以打罵。焦氏對李家姊弟對立越來越明顯。
焦氏為了讓李承祖千里尋訪李雄的遺骨,名為盡孝心,實藏殺機:企圖讓十歲孩兒勞頓而死。玉英一聽之下,「料道不是好意」,開口勸諫, 竟遭「不孝女兒」、「忘恩背義」云云一頓臭駡。幾個孩兒「擠在一處言別,嗚嗚地哭了半夜」。對這些孩子來說,稚嫩的心靈正在受生理死別的煎熬。焦氏聽了哥哥焦榕的話,讓李承祖帶著一個家人苗全,千里迢迢前往陝西,尋回父親的遺骸。
苗全是焦氏的陪嫁家人,他按照焦氏的授意,一路不顧李承祖體力不支,對他百般催促。終於李承祖病倒了,苗全便將他拋下,自己帶著錢財包袱溜之大吉。他以為,這樣的小孩子一定就沒命了。
沒想到李承祖運氣實在太好,他先是遇到一個好心的老婆婆收留下來,還給他治好了病。等他到了昔日戰場,本來四顧茫茫,根本無處尋覓父親,卻又在附近遇到一個和尚。這和尚正是李雄的部下,就是他掩埋了李雄。
在和尚的護送下,李承祖歷經磨難帶著父親的骸骨回到了北京。焦氏大吃一驚,她將李承祖迎進家門後,去找哥哥焦榕商議,決定一不做二不休,當夜商議用砒霜打算謀害李承祖。不想回來當天夜裡就被焦氏兄弟毒死。玉英見到弟弟歸來的喜淚未乾,就止不住又大放悲聲。悲喜交織,對李玉英接著是地獄般生活的深谷。李雄之死,焦氏「將臉皮翻轉,動輒就是打罵」,「打得體無完膚,卻又不許啼哭」,「每日只給兩餐稀湯薄粥」,「真個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玉英的心靈手巧,聰明伶俐絲毫救不得自己,反倒要在後母的威迫下日日做女紅。焦氏毫無治家之術,只會坐吃山空,李家從小康人家墮入困頓,僕人丫環逃個精光,祖居老宅也轉手他人。日漸窘迫的生活裡,受苦最多的自然是玉英姊妹。
玉英的機靈善思,更給她增加煩悶苦惱。弟弟死後,她「漸漸想出疑惑來」,她是一個弱女子,無法與焦氏抗衡。她的美貌竟也成為她在精神上經受更深重的磨難的緣由。焦氏兄妹盤算著她的「模樣兒」,以便賺「一大注銀子」。她在這個沒落的家庭中,看著李家一步步毀滅,看著同胞姊妹淪落到悲慘的境地:桃英被賣到一家豪富人家為婢,月英被焦氏逼著每日沿街乞討,愈來愈體驗到內心的痛苦。玉英最後一次與焦氏發生正面衝突,跪倒在地為李家的門面哀求別讓月英去討錢。焦氏把她「拖翻在地,也吃了一頓木柴」。孤苦無依的弱女子只有飲泣屈服。甚至她以自殺結束苦難生活的企圖,也不足以感動焦氏一丁點兒。
對焦氏的打罵與作為玉英無從反抗,日子在艱難辛苦中慢慢流逝,李玉英已經16歲了。隨著年齡漸長,她也越發明白了從前許多事,對弟弟李承祖回到家中就隨即死去,充滿了懷疑。這一日,焦氏帶著小兒子去赴宴了月英去街上乞討時,玉英看著明媚春光,不覺感懷身世,便寫了一首「送春詞」:
「柴扉寂寞鎖殘春,滿地榆錢不療貧。雲鬢衣裳半泥土,野花何事獨撩人?」
焦氏回家後,發現了玉英的這首詩,頓時大怒。她說玉英這是「寫情書勾引男人」,又是一番打罵。不料她的聲音太大,被鄰居聽到了,並責備她這個後母實在太無情。焦氏很沒面子,關上門後對玉英越加暴虐。當夜,她懸樑自盡,卻因為繩子斷了沒能死成。焦氏得知後有點害怕,唯恐玉英死了被牽連。焦氏索性聽了焦榕的話,便教焦榕央人寫下狀詞,說玉英奸淫忤逆,將那兩首詩做個執證,一齊至錦衣衛衙門前。焦榕與衙門中人,都是廝熟的,先央進去道知其意。
少頃升堂,准了焦氏狀詞,差四個校尉前去,拘拿玉英到來。那問官聽了一面之詞,不論曲直,便動刑具。刑具壓倒了玉英的抗辯,獄卒企圖乘機佔有她,如果說在焦氏的威逼下,玉英還能夠忍氣吞聲以求苟活,而今死牢的魔掌無可挽回地,那禁子見不是話頭,急忙轉身,口內說道:「你不從我麼?今晚就與你個辣手。」捶胸跌腳的號哭,驚得監中人俱來觀看。玉英將那禁子調戲情由,告訴眾人。內中有幾個抱不平的,叫過那禁子說道:「你強奸犯婦,也有老大的罪名。今後依舊照顧他,萬事干休;倘有些兒差錯,我眾人連名出首,但憑你去計較。」那禁子情虧理虛,滿口應承,陪告不是:「下次再不敢去惹他。」正是:羊肉饅頭沒得吃,空教惹得一身羏(ㄧㄤˊ)。
李玉英在獄中過了兩個月,家中又無親人,眼看伸冤無望。忽然這一天,朝廷允許獄中被冤枉的人自陳情由。李玉英絕處逢生,她要來紙筆,含淚訴說了李家的悲慘遭遇,控訴繼母焦氏和焦榕的各種殘害。皇帝看到了這份訴狀,倍感震驚,當即命人重新審理。蒼天開眼,冤案終得平反,焦氏兄妹被處死。雖說借助於不期而至的外力,玉英終究成功地運用了自己的力量,拯救自己於苦海。
經歷苦難的玉英,並沒有就此改變其本性。她上奏為自己的異母弟弟——焦氏的兒子亞奴求情,使其倖免一死。這是善良天性的光輝,玉英的形象因而更其完美。
至今《列女傳》中載有李玉英辨冤奏本,又為贊云:李氏玉英,父死家傾。《送春》《別燕》,母疑外情。置之重獄,險羅非刑。陳情一疏,冤滯始明。
後人又有詩嘆云:
昧心晚母曲如鉤,只為親兒起毒謀。
假饒血化西江水,難洗黃泉一段羞。
李玉英的故事是令人同情的,儘管在人物刻畫上並非十分細緻、豐滿,但緊湊的故事情節發展,逐步清晰,李玉英獄中伸冤成功,是不幸中的萬幸。過去傳統社會的冤案要能成功,有時必須藉助錄囚制度,引起官員甚至於皇帝對於冤案的關注,並得以糾正。則不失為一種糾錯方式,也在重重黑暗中給受災受難者一線希望。
以上就是本期的節目,喜愛我們元瓅書坊節目的朋友們,請多多訂閱我們的podcast,也幫我們按讚分享,感謝大家的支持與幫助,我們下期再見。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