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姊妹,今天來到要理簡編的第四條:「只憑理智之光認識天主的奧祕是否足夠?」
答案是不足夠的。
人單以理智之光去認識天主,會遇到很多困難。因為人不能憑己力,去領略天主內在的奧秘。天主一方面向人啟示,告訴我們那些超越人所能理解之事,另一方面,有些能夠理解之事,天主同樣會告訴我們。前者即我們所不能理解的,例如「降生成人」:主耶穌如何既是真人、又是真神?這實在是我們不能理解的。又或是「天主聖三」這奧秘,更加超越於我們的想像之外,難以想像,如何一位天主、卻又三位一體?這些道理,必須是由天主向我們啟示。
另外,有些事情,人本來可以部分地理解,尤其在宗教及倫理上的真理,但是,天主照樣為給我們啟示。為什麼?因為通過天主啟示的光照,好使人可以毫無困難地,以堅定的確實性去認識這些真理。例如,在宗教上天主與我們的關係、天主如何愛我們,祂是唯一的天主。不單只在理性上推論出祂是天主,更加是這位天主與我們有何關係?人卻又不太清楚。所以,天主再進一步向我們啟示祂對人的愛。倫理方面,即指人與人、人與萬物間的關係。昔日《舊約》當中也有「愛人如己」這命令,即在倫理上人與人好的友誼、彼此相愛,大家都明白,你對我好、我對你好 。但是,只限於自己同族、同國人當中,所以,昔日所言的「愛人如己」其實是指愛猶太人。藉著天主的啟示,耶穌基督來到了我們中間,祂將這道理普世化,及至全世界每一個人、甚至仇人,這是非常不同的。所以,若純粹只靠我們的理性,人豈能夠認識天主高深的奧秘呢?
各位兄弟姊妹,這份信仰實在讓我們在我們的理性上得到光照、轉化和提升。讓我們再重複今天這條問題,我們自己也好好反省一下:「只憑理智之光認識天主的奧祕是否足夠?」(《天主教教理簡編》 第4條)
//人單以理智之光去認識天主,會遇到很多困難。況且人不能憑己力領略天主內在的奧秘。為此,天主不但在超越人理解的事上,但也在本來並非不可理解的宗教和倫理的真理上,願意以祂啟示的光照,使眾人能毫無困難地,以堅定的確實性,並絕無錯誤地認識這些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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