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姊妹,今天繼續和大家介紹《天主教教理簡編》的卷二。昨天我們講到我們信仰的宣認,從「我信」到「我們信」。但是,信仰不只是在頭腦裡面,只是很理性地背誦條文,我信這個、信那個;信仰是整個人的,需要有表達。不單只我一個人要表達,而且更是團體一起表達。於是,就有了慶典、禮儀的出現,而禮儀的中心就是耶穌基督。
因為首先是耶穌祂自己,經過祂的死而復活,為了我們,把祂的生命獻給天主父。耶穌也彰顯出人可以這樣,用自己的生命,在愛裡面徹底地還愛於天主父,這也就產生了天主教禮儀的核心。
《天主教教理》卷二的內容同樣,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就是普遍地討論聖事、禮儀是什麼。例如由誰舉行禮儀、怎樣舉行禮儀、在哪裡舉行、什麼時候舉行。當中也說到,唯一的奧蹟就是耶穌基督的奧蹟,以及不同禮儀的表達。
然後第二部分,當然,不同禮儀的表達其中很重要的,就是教會的七件聖事。其實細心想想,這七件聖事跟我們的靈性生命是息息相關的。生命開始,靈性出生是什麼?是聖洗聖事。但出生後仍要進食,要被肯定。被肯定就是聖神給我們的堅振聖事。靈性生命也是要吃東西才長大的,就是聖體聖事;聖體和聖血滋養我們的靈性,讓靈性生命有所成長。
但是,我們會不會跌倒?會不會偏離了?也會的。不過我們又有修和聖事,可以和天主和好。聖洗一次,不過修和聖事可以領受多次。在生命的晉程當中,我們要承擔責任,為家庭團體、為教會團體服務,於是就有聖秩聖事,或者昔日叫神品聖事,還有婚姻聖事。
然後去到生命裡面最難的挑戰是什麼?生老病死。於是,教會也有病人傅油聖事。除了這七件聖事之外,還有聖儀,類似聖事的儀式。卷二最後一章也提及聖儀,例如聖屋、拜苦路等等。還有葬禮、喪禮。以上就是卷二的內容。
再一次跟大家重溫這星期的聖經金句:「耶穌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望福音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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