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姊妹,今天來到教理第50條,問的是:「天主是全能的,有何意義?」
在《聖詠》當中提及:「天主啟示自己是『勇毅和力量』」(詠24:8),而我們人相對軟弱,我們有些力量,卻不如天主擁有無限的力量。《路加福音》中,當天使向瑪利亞報告她懷孕生子時亦道出:為天主「沒有不可能的事」(路1:37),所以天主是無所不能的。
那麼天主的全能在哪裡彰顯?特別在創造這個世界,天主從虛無之中創造了世界。不止如此,天主不但有能力創造一切,更是「出於愛而創造人類」。所以我時常覺得更重要的是,當我們說天主是全能的時候,是指天主在愛當中的全能,不只是說天主像超人般,或是可以飛天遁地,或是可變出什麼,無中生有,如同魔術師而已,祂更是從虛無中創造一切。最重要的是,天主的全能尤其彰顯「在祂的聖子的降生成人和復活上」。降生成人,為愛我們,為我們而誕生,所以祂的愛完全彰顯出來;死而復活,就是愛人到底,《若望福音》一而再、再而三,尤其在第二部份,由第13章開始,記載耶穌如何愛人到底,特別肯定這一點。
所以我們說天主是全能,首先是創世,然後是愛這個世界,出於愛而創造這世界,最後在耶穌基督的身上表露無遺。不僅是祂自己的死而復活,並接納我們這些充滿罪惡的人,且不斷寬恕。我們人能否寬恕他人?可以,我們也可以愛人,不過我們的愛很斤斤計較,寬恕一次、兩次,可一不可再,頂多三次。伯多祿曾問七次足夠嗎?豈料耶穌說要七十個七次,遠遠超出我們想像之外。這就我們的天主父在愛的方面「能人所不能」,我們不能愛的,當我們付出愛但得不到自覺相稱的回報時,會感到心痛、失望,使我們關上心門不再去愛,於是我們在愛中「不能」。但天主卻愛到底,全能的天主。這就是我們所說,「天主是全能的」意義。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50條:天主是全能的,有何意義?// 天主啟示自己是「勇毅和力量」(詠24:8),對祂來說「沒有不可能的事」(路1:37)。祂的全能是無所不及的、神奇奧妙的,顯示於從無中創造世界,並出於愛而創造人類。祂的全能尤其在祂的聖子的降生成人和復活上,在接納我們為義子和寬恕罪過上,更表露無遺。因此,教會向「全能永生的天主」(Omnipotens sempiterne Deus...)祈禱。 //
#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
#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
#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