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我們來到教理第75條,問的是:「人的第一個罪是甚麼?」
按照《創世紀》第三章,這是一個充滿象徵意義的故事。當然,大家知道這並非真實發生的事件,但其象徵的意義卻是非常真實的。人受了魔鬼的誘惑後,喪失了心中對造物主的信賴(欠缺了心),違背了天主的命令。
那命令是什麼呢?就是樂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都可以食用,唯獨有一棵樹的果子,即知善惡樹的果子,是不可以吃的。知善惡樹的意思在於分辨、判別何謂善,何謂惡。最終只有天主能夠定義善惡。人卻自以為是,認為自己有權判定孰是孰非,為何要聽祢──天主的話?吃下果子的行為就有這個意思,即想要自己掌控一切,自己成為天主,希望吃下果子後如同天主。這正是故事所要表達的意義。
每一次,古今中外,歷史上從第一個人到最後一個人,所犯的罪行都是類同的,無非想由自己掌控。有些人會說,何不從起初開始,樂園中所有的果子均可食用,便不會有問題了!這樣的想法是不可行且錯誤的。大家試想,天主就如一位慈父,愛祂的子女,為他們提供一切,給予金錢,有求必應。但若孩子告訴父親:「不如我做你的父親,你來做我的孩子」,這樣的情況是不可行的,即使父親願意也不可行!這裡所說的是,造物主天主,就是造物主,人一旦出現在世,便是受造物,而非天主。這是不能逆轉的。
這就是「知善惡樹」所象徵的:只有天主才能夠判別、肯定什麼是罪與惡,人卻不能。因為人是受造物,人不是天主。幾時我們試圖成為天主,伸手去攫取果子,這正是驕傲的罪。眼睛立即開了,所見的並非肉體的赤裸,而是靈性上的「赤身露體」,看見自己何其醜陋。天主竟然如此愛我,而我卻懷疑祂、不信賴祂,吃下果子,將祂的愛糟蹋,這是多麼的醜陋。
每一次人犯罪也是,即使現在也一樣。因此,當人犯罪了,最初的反應都是立即掩飾,躲起來,推卸責任,不願他人知道。因此,《創世紀》這故事非常厲害。人一旦犯了罪,關係必然破裂──與天主的關係、最親密的人的關係,如亞當厄娃夫婦二人的關係。所以讓我們在罪惡面前,全心歸於天主,信靠祂:主,求祢助佑我們。亞孟。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75條:人的第一個罪是甚麼?//人受了魔鬼的誘惑後,喪失了心中對造物主的信賴,違背了天主的命令,他要「如同天主」(創3:5),但卻不要天主,及不從天主。如此,亞當和厄娃自己及他們所有的後裔,便立即失落了原始聖德和義德的恩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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