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117條,問的是:「誰應對耶穌的死負責?」首先,可以說是兵士,他們是釘死耶穌的人,他們確實要負責,然而他們只是聽命於比拉多;比拉多的決定是受到群眾影響的,群眾要求「除掉他,除掉他」,要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但群眾又受到了法利塞人、經師和司祭長等人的煽惑。
從這裡我們看到,問責過程是一直推演出去,以致歷史上有些人因此認為,猶太人需要為那穌的死負責。聖經中記載了他們曾說:「他的血歸在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瑪27:25),這導致了不少針對猶太人所謂「反閃族」(反猶太主義)的文化和思想,因而迫害了許多猶太人,甚至釀成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有600萬猶太人,曾在德國及不同的集中營中喪生!但我們絕不能僅僅指責猶太人,歸咎當代、耶穌時代的猶太人、或以後的猶太人,這想法實在過於狹窄。
誠然,人與人之間互相影響。正如剛才所說,士兵是聽命於比拉多,而比拉多、司祭長則是掌權者,繼而煽惑群眾,如此類推,一直推演下去,實則所有人都在其中,因為每一個人都犯了罪,互相影響。我們皆欠缺了與天主的恩寵來往,活在祂的愛裡,當我們離開祂的愛時,這也是一種責任。
因此,我們也可以說,我們對耶穌的死都負有責任。然而,誰的責任更大呢?各位兄弟姐妹,就是我們──基督徒。如果我們做了基督徒,領了洗,知道天主的愛,領受了這麼多的恩寵,卻仍繼續不斷失足犯罪,沉迷於惡習毛病之中,是否罪大惡極呢?
所以各位兄弟姊妹,讓我們祈禱,不要流於認為「對呀,我們罪有應得」,這樣躺平是不當的。我們在靈性上不能躺平,而要積極地投奔天主在耶穌基督身上向我們展示的無限愛情:
慈愛的天主,雖然我們都是有罪的人,面對耶穌的死,仰望祂的十字架,我們知道我們都要負責任。然而,我們體會到,在這個信仰中深刻明白,原來祢的愛遠遠超過我們的罪,沒有一個罪是祢不能赦免的。因此,憑藉著祢的愛,願我們能夠遠離罪惡,不斷地重新歸向祢,好讓祢的聖子耶穌基督的死,帶領我們從死亡中復活起來。因主耶穌基督之名,求祢俯聽我們的祈禱。亞孟。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117條:誰應對耶穌的死負責?// 耶穌的苦難和死亡,不能毫無辨別地歸咎於當時生活的全體猶太人,或在時空上後來的其他猶太人。每個罪人,亦即所有的人,確實是使救主受苦受難的兇手和刑具,尤其當人身為基督徒仍繼續再次失足犯罪或沉迷於惡習時,更是罪大惡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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