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105條,問的是:「耶穌為何接受若翰『悔改的洗禮,為得罪之赦』(路3:3)?」
若翰洗者的洗禮,按照《路加福音》第3章第3節的記載,是一個悔改的洗禮,為得罪之赦。因此,表面看來,耶穌接受這個洗禮意味著祂需要悔改,甚至承認自己有罪。但這並不正確,因為耶穌是無罪的。
在此,我們可以說,耶穌在祂公開傳道生活之前,先接受了這個洗禮。這個洗禮是非常重要的,不同的福音對此有稍微不同的記載,或多或少為了回答質疑:為何耶穌會接受若翰的洗禮呢?
按照《瑪竇福音》第3章第15節的記載:「但若翰想要阻止他說:『我本來需要受你的洗,而你卻來就我嗎?』耶穌回答他說:『你暫且容許罷!因為我們應當這樣,以完成全義。』」不少釋經學者認為,讓這件事發生的原因是,若翰為耶穌的洗禮,這樣一來,耶穌好能與罪人……在其他人眼中,耶穌也是一位平凡的,甚至被視為有罪的人,這使祂能夠在祂的宣講中更加接近其他人、那些有罪的人。這份愛,促使祂與人在一起。
如果我們再放遠,遑論犯罪、領洗,根本祂不需要成為人類,祂是天主。但正因為愛,祂才降生成人。因此,耶穌不僅成為人,還似乎成為了一個罪人,「祂雖然無罪,卻樂意讓自己與罪人並列」,這樣屈尊就卑。
《路加福音》第3章第21節,記載了另一個有趣的角度:「眾人受洗後,耶穌也受了洗」。這裡的「眾人」指的是那些願意在若翰面前承認自己有罪的人。但耶穌排在他們後面,祂不僅成了罪人,更是排在最後。「眾人受洗後,耶穌也受了洗」,在此,主耶穌的愛對我們人類,尤其對罪人的愛何其大。
及至《若望福音》第1章第29節指出(「看,天主的羔羊,除免世罪者!」),因為這份無限的愛、對罪人擁抱的愛,耶穌「成了『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回到舊約,當時在聖殿中時常奉獻羔羊,但這並無效用,因為是人的能力。而如今,天主自己在耶穌身上,祂能夠除免世界的罪。
各位兄弟姐妹,我們也接受了洗禮,但我們的洗禮是在耶穌之後,這才真正能夠赦免我們的罪過。讓我們一心一意將自己完全交託在祂手:主耶穌,求祢讓我們在洗禮中,借著祢和天主聖三所賜的恩寵,成為天主所愛的子女的這份恩寵,在我們的一生中常存不離。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105條:耶穌為何接受若翰「悔改的洗禮,為得罪之赦」(路3:3)?//耶穌受洗是為開始祂的公開生活,並提前祂死亡的「洗禮」:如此,祂雖然無罪,卻樂意讓自己與罪人並列,成了「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若1:29)。父宣告祂是自己的「愛子」(瑪3:17),聖神也降到祂身上。耶穌受洗預示我們的洗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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