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150條,問的是:「教會的使命是甚麼?」
昨天我們談及教會的起源與完成。教會有起源,也有完成,而在這兩者之間的過程,簡單來說,教會經過兩千年,從五旬節那天起,直到今天。教會這兩千年間在做什麼?雖然看似很多工作,但其實只有一項最根本的,就是傳揚福音。
這福音是由耶穌帶來的。當耶穌公開傳道時,祂說什麼?祂宣講天國,宣講天主的愛,也為天主的愛作證到底。今時今日,耶穌離世升天,祂離開前說了什麼?祂吩咐我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信者)授洗」(瑪28:19 )。
所以,「教會的使命是向萬民宣講和建立耶穌基督所開展的天國。」這天國已經開始了,我們繼續這工作,因為基督今更通過基督徒繼續祂的使命,也就是通過教會。
教會在世界上與耶穌所指的天國有著密切關係,但教會不是天國的完成,而是天國的「幼芽和開端」。正如耶穌所說的比喻,天國好像一粒芥子,雖然很小,但會慢慢長大,以至飛鳥都能棲息其上;又像麵團會發酵(瑪13:31-33)。因此,教會不是為自己而存在,更是為社會、為世界存在,為主作見證。
基督徒的作證,教會的作證,可以是直接的福傳,也可以是間接的福傳:
直接福傳很簡單,即宣講福音,或者派發傳單。現在也有人這樣做,或者舉辦佈道會,甚至是個人向親朋好友邀請他們參加慕道團。各位兄弟姐妹,你有多少親友因你而認識耶穌受洗呢?不妨自己反省。
我們也可以作間接福傳。簡單來說,教會現在做許多慈善工作,這些都是間接福傳。提升人性,將天主的恩寵、我們的明悟、對人的關愛付諸發揮,這些都是間接見證。
無論是直接抑或間接,我們都應該作什麼?作「傳教士」。並非一定要走到天涯海角,但我們都要以言以行為主作證。每人按照自己的能力、所處的環境、角色去承擔,但人人都應作「傳教士」。
各位兄弟姐妹,你是否如此呢?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150條:教會的使命是甚麼?//教會的使命是向萬民宣講和建立耶穌基督所開展的天國。教會在世上是這救恩王國的幼芽和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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