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127條,問的是:「那些『標記』見證著耶穌的復活?」
這個問題是要探討哪些標記見證了耶穌復活,而非要尋找證據來證明耶穌復活。我們可以從兩個方向來思考:消極的標記和積極的標記。
消極的標記就是「空墓」,空的墳墓。為什麼空的墳墓是一個消極的標記呢?因為如果找到耶穌的遺體,墳墓不是空的,而是有祂的屍體在那裡,那就表示耶穌沒有復活。但是現在找不到祂的遺體,這就留下了一個空間,你不能說祂沒有復活,或肯定祂復活了。總之,就是找不到祂的遺體,即稱之為消極的標記。但始終留下了一個空間,你可以相信,也可以不相信,可以有很多理由來解釋。因此,再次給我們強調,這是信仰,不是有所謂的真憑實據。
那麼,積極的標記是什麼呢?積極的標記就是證人。我們沒有證據,但是有證人,就是「最先遇到耶穌和報告宗徒這事的婦女」,其中包括瑪利亞瑪達肋納。她們「也見證了耶穌的復活」。按照《格林多前書》第15章的記載,保祿說:「後來,耶穌『又顯現給刻法(伯多祿),以後顯現給那十二位』」,包括瑪弟亞,也就是補充猶達斯的那一位。他續說:「此後,又一同顯現給五百多弟兄』(格前15: 5-6)」甚至保祿告訴我們,當他寫《格林多前書》的時候,「…其中多半到現在還活着,有些已經死了。」這表示:我們所說的這件事,你可以問問那些人,並不是我胡說八道的,有很多證人在這裡。
再者,「宗徒們不可能捏造復活的事,因為此事在他們看來是不可能的」他們不會預期耶穌會復活。相反,耶穌顯現的時候,按照福音記載「事實上,耶穌也責斥了他們的無信。」
因此,各位兄弟姊妹,尤其當我們看到宗徒為了信仰,相信耶穌從死者中復活,是不惜犧牲自己的性命的。如果耶穌為他們來說,不是真的復活了,他們不可能為了一個死去的人而犧牲自己的性命。這些就是積極的標記。
當然,這些不是證據,並不如查案一樣,找到一些證據。所以,最後還是要說一句,我們的信仰是從宗徒傳下來的,一代一代把這份見證和經驗傳給我們。然後我們自己都與耶穌有一個個人的交往。所以為我們而言,耶穌要有一個…一個復活的耶穌經驗,我們每個人都需要有這樣的經驗。
主耶穌基督感謝祢從死者中復活,也賜給我們生命的力量,叫我們不斷從罪惡中、從沮喪中、從失望中復活起來,邁向永遠的生命,邁向與祢在一起。亞孟。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127條:那些「標記」見證著耶穌的復活?//除了由空墓構成的主要標記外,最先遇到耶穌和報告宗徒這事的婦女,也見證了耶穌的復活。後來,耶穌「又顯現給刻法(伯多祿),以後顯現給那十二位;此後,又一同顯現給五百多弟兄」(格前15: 5-6),還有其他的人。宗徒們不可能捏造復活的事,因為此事在他們看來是不可能的:事實上,耶穌也責斥了他們的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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