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我們來到第159條,問題是:「為甚麼說教會是聖神的宮殿?」
今天和明天這兩條教理,都是針對聖神與教會的關係來講述的。先談談今天的這條。
聖神,簡單而言即天主的愛。這份愛是看不見的,但祂是來自天主父、子共發,臨到我們心靈的深處,使我們能稱呼天主為「阿爸,父啊」,並讓我們體會中的基督是我們的頭,我們是祂的肢體。
這非常重要。雖然聖神看不見,但正如聖奧斯定所說:「正如身體的整個生命是靈魂」(《論自由意志》),是這靈魂、這心神使整個身體成為一致的。例如,我想走兩步去取一本書,不能只靠腳走,而手不動;也不能腳不走,手不動。這背後必須有一個意志,一個靈魂,推動整個身體的協調配合。而這個看不見的,就是聖神,也就是天主的愛,牽引我們整個身體彼此合作,活出天主的愛。
那麼,如何看見聖神在教會中臨在呢?所謂「聖神的宮殿」就是寓居於此,居住在一屋子裡,不會離開。有幾項重點讓我們能看到聖神:
第一,是天主的說話。天主說什麼?天主的說話,就是祂表達自己的方式,而天主本身就是愛;祂的話語不就呈現出聖神──祂的愛。
第二,是聖事。聖事是「有形的標記賜予無形的聖寵」,尤其在特別的時刻中出現。例如當犯罪時,神父以教會的《赦罪經》道出天主父寬恕我們,這就是聖神的工作,使我們感受到卸下重擔,整個身體也放鬆。
第三,是德行。特別是聖人的德行,我們在每一個世代都能看到聖神的彰顯,祂轉化眾多基督徒,使他們在軟弱當中,仍然敢於為主作證,在敗壞中有悔改、歸依。
第四,是神恩。神恩即彼此服務。例如宣講的神恩、服務的神恩、教導的恩賜、行政的恩賜等等,大家共同「在愛德內建樹教會」。
因此,聖神在教會中主要以四種方式顯現:「天主聖言、聖事、德行和神恩」。這四者的目的,是為了建立、建樹教會。
各位兄弟姐妹,說了這麼多,我們再次向自己提問:
我已領受了聖神──我相信各位兄弟姊妹聽眾亦已領堅振、領受聖神──
我如果建樹教會?
我如何在聽天主聖言、聖事當中,經驗聖神?
我有沒有透過德行表現出聖神臨在我內?
我如何運用我的神恩去服務?
各位兄弟姊妹,讓我們祈求聖神。亞孟。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159條:為甚麼說教會是聖神的宮殿?//因為聖神存在於身體—教會內:即在她的頭及肢體內;聖神更藉天主聖言、聖事、德行和神恩,在愛德內建樹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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