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144(分別世間品)
定覺法師
於前後中際 為遣他愚惑
而佛教內,也有些人認為阿賴耶識是我。但其實唯識宗亦說阿賴耶識不是我,執著阿賴耶識為我的與外道沒有分別。
佛在《解深密經》:「阿陀那識甚深細,我於凡愚不開演,一切種子如瀑流,恐彼分別執為我。」
所以阿陀那識(阿賴耶識異譯)不隨便說的,因為它裡邊一切種子似瀑流,裡邊各式各樣的種子都有,但是凡夫、那些外道搞不清楚,便錯認這就是我,所以說一般經中不談阿賴耶識的問題。
同樣地,總有人執色蘊為我,或是執受蘊、想蘊、行蘊、識蘊為我,有執著整個五蘊或某支分為我。亦有人執五蘊外還有一個我。
這就是說,對於前際的我,我們存在三個大問題:
一,我到底過去存不存在?
二,若是過去的我存在,我有自性嗎?我的自性是什麼?
三,若是過去的我存在,過去我與現在我的差別又是什麼?是常的,無常的?是一的,多的?
這一連串的問題,就是我們對過去世的一些迷惑、愚痴。
而在後際的愚痴是,將來的「我」還有沒有?現在有些人說,「人死如燈滅。」如燈熄掉了,便什麼都沒有。
但亦有外道執這個不滅的靈魂是「我」,那後際的我便是永生的。
那麼,後際的我是我的五蘊?還是離開五蘊有我?是常還是無常?是一個還是多個?或者離開五蘊還有這麼一個不可說的我?
對中際的懷疑也是一樣,到底當下什麼是我?五蘊?離五蘊?從「我」又可以產生有什麼東西出來。
因為眾生對前後中三際有這麼多的愚痴迷惑,所以佛說緣起法,就是解釋這些迷惑的,而目的不止是解說,而是為了我們修行而說。
三煩惱二業 七事亦名果
略果及略因 由中可比二
十二緣起支,若從它的性質來說,可分為三種及兩種。
三種是指「惑、業、事」。而事是指果,亦是惑業所依靠的地方。
若以兩種來說,即「因與果」,一個是因,一個是果。
所以十二支緣起可以用惑、業、事來收攝,或者以因、果來收攝,這是以略攝廣。
「三煩惱二業,七事亦名果,
略果及略因,由中可比二」
這一段文非常要緊,要背下來。佛法就是緣起法,而這一段正正講緣起法,但緣起法是什麼呢?
緣起有四種。依有部的看法,最重要的是為使有情去除疑惑,斷惑證真,所以,他們以分位緣起為主。現在我們把分位十二支緣起略攝起來。
「三煩惱二業」
在十二支緣起裡邊,無明是煩惱,愛、取也是煩惱,所以是三煩惱;而行、有二支是業道,所以是二業。
「七事亦名果」
十二支緣起除去三個煩惱和兩個業,餘下便是七個事,即識、名色、六處、觸、受,再加生、老死。這七支是事,事亦名果。
所以,從惑、業、事三法來說,三煩惱,兩個業,七個事;從因果二法來說,三個煩惱、兩個業都是因,七事是果。
「略果及略因」
這裡說「後際略果,前際略因」,到底怎麼略呢?
「由中可比二」
中間八支,把前後一比的話,會發現前面略掉的一些東西。後際是略果,也是略掉了一些東西?
中際是識、名色、六處、觸、受五支,而後邊只有生、老死兩支。
前際略因,前際煩惱是無明一支,把中間的愛、取一看,就知道它略掉了。
把中間那八支一比較,它略在哪裡都看出來了。
所以十二支要弄得非常熟才可以,要怎麼分析都能分得出來才可。
「三煩惱」,前際的無明,無明是大煩惱地法。以及中際的愛、取,這三支都是煩惱。
「二業」裡面的行支、有支,造作為性。
「七事亦名果」
除了前面的「三煩惱、二業」五支外,餘下的還有七支都是「事」,為什麼叫「事」?「是煩惱業所依事故」,煩惱與業要生起作用時,都依靠這個事。所以這個「事」亦名為果,因此,這七個事也是煩惱業的果。
反過來說,如果這七個事是果,那七事以外的其餘五個,即煩惱與業,它們便是因,因所感的事是果。
十二緣起支從「惑、業、事」來說略為三個,若從因果來說便只有兩個,即:無明、行為因,識、名色、六處、觸、受是果。及愛、取、有為因,生、老死為果,這是二重因果。
無明是煩惱,行是業,煩惱與業是果的因,而識、名色、六處、觸、受等五個是果;愛、取是煩惱,有是業,此煩惱業亦是引生出果的因,而生、老死是事,亦是果。
這個略要解釋一下,後際的生、老死兩支是果。因為這個很多人誤會,認為後際只說了果而沒有說因,前際只說因而沒有說果,但這是錯誤的,不要誤會。
後際略果,中間說果有五支,而後際只說了兩支:生、老死,原因是把識、名色、六處、觸、受這五支並合了兩支,所以偈頌說「略果」。
而前際裡煩惱亦只有一個無明,中際煩惱有愛、取兩個。因為只說了無明一個煩惱,所以這是略了一個煩惱,把無明支開展成了愛、取兩支。所以前際是略因。
而中間八支,因也好,果也好,都是說廣的,所以說中間是廣的。為什麼前際要略因,後際略果,而中際又要廣開因果呢?
前際略因,後際略果,中際廣說。因為中間廣開,所以我們只須跟中間那八支一比,所略的東西都明明白白地呈現出來了,前際、後際廣的意思,都已經包在這裡邊,所以前面、後面不用廣開,不用再說。
這基礎打好,後邊就可以說生死流轉的問題。《俱舍》對於十二支緣起的道理講得非常仔細透徹,我們要把它真正的意思抓住。
從惑生惑業 從業生於事
從事事惑生 有支理唯此
論雲:「若緣起支唯十二者,不說老死果,生死應有終;不說無明因,生死應有始。」
第一個問題,如果緣起只有十二支,那老死之後便沒有果,意思是到老死為止,是不是生死之後便是終結?
而無明是第一支,前面沒有因,那是不是生死有始?很多人認為無明是最初的因,假使無明是最初的因,那麼生死就有始了,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假使你說無明前面還有東西的,那麼無明前面是什麼?還要更立一支,這一支立好了,它是生死的開始嗎?
很明顯不是。而如果前際或後際還要再安立一支,這樣只會不斷地立,無盡過,所以不應更立。十二支便夠了,不需要再加。
但是也沒有無窮的過失,為什麼呢?因為世尊早已把這個道理講清楚了。各位想一想自己是不是會解決這個問題?十二支緣起是不是只有十二支?生死是不是有開始、有結束?
當然不會,生死是無始無終是肯定的,那無明前面還有因嗎,老死後面還有果嗎?那怎樣避免無盡過?
「從惑生惑業,從業生於事,
從事事惑生,有支理唯此」
無明、愛、取叫惑;行、有叫業;識等五支及生、老死是事(果)。合起來說三個是惑、業、事。
「從惑生惑業」
從煩惱裡邊可以生煩惱,亦可以生業,這是煩惱的作用。
「從業生於事」
業能產生什麼?產生事(果)。而事還要生果。
「從事事惑生」
從事來說,能生事,也能生惑。
「有支理唯此」
因為這個緣故,十二個有支,「唯此」,只要十二支就夠了,不要更多,世尊的道理就顯在這裡。
惑可以產生煩惱,也可以產生業,這是什麼意思?
第一個,從惑生惑,是指愛生取。意思是中際的愛緣起支及取緣起支,愛緣起支是惑,取緣起支也是惑,所以說惑能夠生惑。這是第一個原則。
第二個,從惑生業,意思是煩惱能夠推動造業,無明緣起支生行緣起支、取緣起支生有緣起支,這是惑生業的例子。
佛法就是緣起法,法有這是一個原則、定律的意思,十二支緣起是緣起法裡邊最基本的一個模式。初學人一定要把這十二支緣起支思維得滾瓜爛熟。
這十二支還有變化的,一樣十二支,從能生所生、能引所引,又分了兩套東西。如果這裡最基本的模式不記住、搞不清楚的話,上面一層一層的,更復雜的分析更接受不了。所以這個最基本的模式非記住不可,而且要滾瓜爛熟,提起十二緣起支,心裡馬上有個東西能夠全部和盤托出。別人問什麼問題,可以一個一個解釋,問不倒的。
「從業生於事」
業能產生果,事就是果。十二支裡有從行生識,行是業,識是事。從有生生,有是業,生是事。所以,行緣起支生識緣起支,有緣起支生生緣起支,這都是業生事(果)。
事(果)出現之後,它也有能生事、能生惑的作用,所以「一從事生事,二從事生惑」。
第一種是從事生事,第二種是從事生惑。
第一個從事能生事,在十二支裡邊,比如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等等,以及後邊的生緣老死,都是從事生事。
第二是從事生惑(煩惱),事也能夠產生煩惱。即產生果之後還會起煩惱,而起煩惱之後又要造業。如果一次果受了就沒有事的話,生死就盡了。但受了果之後還要起煩惱,還要生,造業。
從事生惑是受生愛。受是事,愛是煩惱。所以事不但能生事,還能生惑。這個道理明白之後十二支就夠了,不會無窮。
「有支理唯此」
這裡有支不是指十二支裡邊的有緣起支,有支就是十二支。十二支怎麼叫有呢?有漏的五蘊叫有,這十二支流轉生死都叫有支,所以說「有支理唯此」,意思是這個十二有支裡邊的道理就這樣子。
「唯此」,只要十二支就夠了,講到這裡為止,無盡過的問題就解決了。世尊安立十二有支的道理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