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028
定覺法師
應知鼻等三 唯取等量境
後依唯過去 五識依或俱
十八界當中,已經講了見與非見之間的差別。有部宗認為:見分為無情和心識。
(1)無情的見就是眼根見色法,不一定具足計度分別;
(2)心識見外境必定有計度分別,不然不能成為真正的見。
眼見色同分 非彼能依識
傳說不能觀 被障諸色故
(眼見的一切色法為同分,但依彼之識不能稱為見,根見家認為是根見色而非識見色,理由是「根與塵境中間(若被)阻隔,根便不能見塵境故。」所以是根見非識見。)
所以這個偈頌,主要是分析到底用識見還是用根見的問題。 因為有部宗認為根可以直接領受外境。有部認為眼根能見到外境色法,那是有依眼根見還是相應眼根見呢?他們說當然是有依眼根見外境,相應眼根雖然是眼根,但不能見到,比如閉著眼睛或者中間有遮蔽物時,眼根不可能見。因此,雖然依靠眼根產生的識是眼識,但並非眼識見外境,而是眼根見外境,這是有部宗的特殊觀點。
他們的唯一理由是,中間有色法隔障時見不到色法。如果是心識見,即使牆壁、山或者屋子以外的法也應該見到,因為心識是沒有阻礙的。正因為中間有其他物品隔開時見不到,只能是有色眼根來見色法。而世親論師不同意,所以用了「傳說」。
前文講到眼睛能見塵境,眼根應該不是見吧?沒有計度分別的緣故。此處提出這樣一個疑問:眼根為什麼能見色法呢?
答: 這裏並不是從有無計度分別的角度來安立,而是從眼根能現見一切塵境的角度安立為見。
因為如果牽涉到心識,必須具足計度分別,否則不能成為見,但有部宗承認無情法的眼根見外境,在這種情況下, 不需要具足計度分別也可以見。
有部宗認為根取塵境是同時或直接的方式來取,所以不是眼識取。
經部宗認為:眼識雖然能見但不能取所有遮障之法。原因只是因緣未具足或者是與之不相應的法,因緣具足就可以見到, 所以暫時見不到也沒有現任何過失。
相反,若有色法障隔就必定無法生見的說法 根本不合理, 例如:玻璃是色法,有障隔,但我們依然能穿透過玻璃看後面的事物,這便說明不是根來取外境。如果是根取外境,戴眼鏡的人不應該見到色法,玻璃遮擋眼根之故。所以根只是生起增上緣的作用,並不是真正能見外境的有境,應該以眼識來見。
或二眼俱時 見色分明故
那麼,因為眼晴有兩個,那是否兩個都能見色法?
之前講過,兩個眼根一起比較莊嚴。 現在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兩個眼根都同樣能見色法, 但因為屬於同類,所以不存在兩個異體的眼界,但左右兩個眼根可以起到更明顯的作用。
如果有兩個眼根,便有兩個所見到的色法的說法並不合理。
因為識沒有形體, 所以不同於有形體的無情法。 為什麼?因為眼識沒有形體,從識的角度來講,不可能有左、右、上、下方位的判斷。如果像無情法一樣有形體,才可以分四維上下左右,但識沒有形體, 所以仲然眼根分為左右,但識沒有左右之分。
眼耳意根境 不至三相違
後依唯過去 五識依或俱
眼、耳、意三根是以需要有距離的方式取塵境,而鼻、舌、身三根則需要接觸才能取塵境。
「應知鼻等三,唯取等量境」
鼻、舌、身三根,在取塵境時,依根與塵境接觸的大小而取同等大小的塵境。如手接觸身體,只能感受到與手一樣大小的身體。同樣,鼻根或者舌根在接觸塵境時,即使塵外很大,鼻、舌根亦只能接受與自己同等的部分。但是眼、耳根則不一樣,它們可以接受比自己大的塵境,如高山、雷聲。而意根本來沒有形體,所以也不會以接觸的方式來取塵境。
鼻、舌、身三根因為要觀待與自己接觸的塵境才能取。比如鼻子嗅到氣味,如沒有把氣味這塵境吸進鼻孔,鼻根便不能納受,舌頭也是一樣。
如果好像剛才所說,眼根可以見到很遠處的色法,如我們現在身在香港,不能看見南極、北極?
答:就好像磁石吸鐵一樣,雖然磁能吸鐵,但只能吸自己附近的鐵一樣,因為對境遙遠等各種因緣不具足。
那麼,塵境(色、聲、香、味、觸)以何方式存在?
有部宗認為:塵境由無數的微塵所組成。
經部宗認為:塵境由無數的微塵所組成,表面看來,塵境似乎是由無數微塵粘在一起, 但若細心分析, 便會發現微塵與微塵微之間是有間隙的,因為任何物體都不可能粘在一起。例如一塊石頭, 我們知道他有無數微塵所組成, 而且眼睛亦看不出微塵與微塵微之間有間隙,就好像由無數微塵聚集,粘在一起。但它們並不可能粘在一起。如粘在一起, 那就變成了微塵融入微塵,互相合為一體,最後只會構成無量的無方分微塵全部融入一顆,這時便會出現石頭消失不見的過失。世親論師是經部宗的觀點,承認外境由無數的無分微塵以有間隙的方式聚合在一起。
比如杯子,表面上看,好像是無數微塵粘在一起變成了,實際並非如此,而是由無數微塵聚合在一起,中間有無數的虛空所間隙。那為什麼不會分散呢?是依靠眾生的業風所聚合在一起的。就好像雖然水向低流,地球的水不會因為這樣而流出太空外。水向低流是因為引力,但水不會因為水向低流而流出外太空亦是因為引力。同樣,依靠眾生的業風,令無數微塵聚合在一起,只是眼睛見不到它的細微部分而已。
但如果微塵與微塵微之間有間隙中間有空隙,那為什麼杯子不會漏水?因為構成水微塵的體積比間隙。
那接觸是什麼呢?例如把蜜糖放在舌頭上,便稱為接觸。而這種接觸是「融入」還是「接近」?
答:接近,若融入一體的話, 最終舌頭必須變成了糖,糖亦必須變成了舌頭。
小乘認為接觸的定義:「兩者中間沒有其他微塵運行。」若外境本身的微塵,與微塵之間互相都沒有接觸,中間全部是空的,那以舌頭或者手接觸牆壁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鼻等三根則取相同面積的對境,它們必須接觸對境微塵而取之故。眼根與耳根二者可取相等不相等各種各樣的對境,意根它不是色法。如果用識來取,當然沒什麼可分的。識大小方面也不好分,但有時候還是有大小的,比如有些人的發心力很大,什麼事情都能做到,這不是用面積或體積來衡量的,因為心沒有形體,只有從力量方面來說。
「後依唯過去,五識依或俱」
這裏講述五根識和意識在根依方面的差別。 簡單來說:意識的根依是過去,五根識的根依為俱生。
例如:眼識的根依就是眼根,意識的根依是過去,而五根識的根依有過去,也有同時俱生。
眼識和耳識,通過根和外境聚合才能產生。那為什麼叫眼識、耳識,不叫色識、聲識呢?因為:
隨根變識異 故眼等名依
彼及不共因 故隨根說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