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界唯心,萬法唯識 。
「心」(citta)是精神作用的主體,意(manas)、識(vijñāna)是心的異名;三者有不同的功能。心的功能時有時無,故稱「妄心」。「妄」指虛妄,緣起緣滅,無常迅速,自性空,有而不真實,並非斷滅。有偈曰:
八個兄弟一個胎,一個伶俐一個呆;
五個門前做買賣,一個在家把帳開。
八個兄弟一個胎--八識心王皆以種子為胎。
一個伶俐一個呆--第七末那識最伶俐(亦恆亦審),
第八阿賴耶識最癡呆(恆而不審)。
五個門前做買賣--五淨色根接觸五塵所起的五識了別作用。
一個在家把帳開--第六意識有分別作用。八識中作用最強,指揮、出主意、造業、相應心所最多。
表示佛法以心識為萬法之主。
識,謂現前了別所緣境界。
心是一切種子的所依所隨,能執受種子、根身、器界,也是異熟果總報體,指阿賴耶識。意指恆行的第七末那識,也指不恆行的第六意識。識指現前了別所緣境界的前五識。
全部八識雖然都有心、意、識的三種功能,但第八識的集起功能強,故稱為心;第七識的思量功能強,故稱為意;前六識的了別境功能強,故稱為識。
前五識能了別外境,第六意識既能了別外境(五俱意識作用),也能了別內境(獨頭意識作用),第七、第八2識只能了別內境。
第六、心依功能不同分成三種:心(第八識)、意(第七識)、識(前
六識)。
四、阿賴耶識
第八阿賴耶識是八識心王之王,是前七識的根本,也是宇宙萬法的本源.
法相宗之說三自性乃印度唯識學派之重要主張,我國法相 宗之根本教義。謂一切存在之本性與狀態(性相),從其 有無或假實之立場分成三種,稱為三性。
《三性唯識》云:
一、遍計執性,頌曰:「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
「遍」是普遍,「計」是計較,遍計所執是我們虛幻的想 像,決定沒有事實;六道凡夫迷惑顛倒,不知「凡所有相, 皆是虛妄」。總以為這個身體與一切法是實實在在真有, 這可以說是一切凡夫共有的錯誤觀念。 論曰:周遍計度,故名遍計;品類眾多,說為彼彼。以六、七二識,遍於一切染、淨法上,計有實我實法,名遍計所執。遍計本空,如繩上蛇。
二、依他起性,頌曰:「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
「依他起」就是因緣生法,《金剛經》所說的「一合相」. 『合』是「緣生」的意思。所有現象皆是緣生之法。
一切諸法都是眾緣和合而生,沒有自性,能所皆不可得, 所以稱之為「依他起性」。
論曰:眾緣所生,心心所體,及相、見分,皆依眾緣,而得起故。以依他眾緣,和合互起,猶如幻事,如麻上繩。
三、圓成實性,「圓成實」即是自性,真有。依他起性的真實之體(真如) 乃遍滿一切法(圓滿)、不生不滅(成就)、體性真實 (真實)者,故稱圓成實。
頌曰:「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論曰:於依他起上,常遠離前遍計所執,內不執實我,外不執實法,我、法二空,所顯真如為性,故云:圓成實性,此則如麻。故攝論云:「分別性如蛇,依他性如繩,圓成性如麻。」麻上生繩猶是妄,何況繩上更生蛇。
生活上的體驗
為什麼同一件事,不同人的反應差這麼多?
為什麼明知道不好,還是改不掉某些習慣?
為什麼有些情緒會突然冒出來,自己也控制不了?
萬法唯識——你所經驗的一切,都是「識」(意識)的作用。
《華嚴經》說:「三界唯心,萬法唯識。」
簡單說:你看到的世界,不是客觀的世界,而是你的心「創造」出來的版本。
《解深密經》說:
「諸識所緣,唯識所現。」意思是:你所看到、聽到、感受到的一切,都是你的識「變現」出來的。
認清煩惱,轉念即智慧,理解外境因緣生滅,藉由改變心態,處理好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