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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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瑾。 episodes

  •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85夜《最坚强的时刻在梦里》
    《最坚强的时刻在梦里》

    文/李娟


    很久以前我们在深山里,那年外婆八十八岁,我决定带着她离开。我收拾好行李,和外婆走到土公路边等车,等了很久很久。我对外婆说:“以后你就跟着我过,跟我到乌鲁木齐生活。”我都打算好了我们两个怎么过日子,租什么样的房子。外婆轻轻答应着,但什么也没说,后来才说:“我不是不想和你在一起。我是怕拖累你。”我眼泪流个不停,但还是说:“外婆,我们一起过,你不要怕。”后来车来了,我们上了车。我晕车,一路上不停下车呕吐。外婆也跟着下了车抚摸我的背。后来车路过一家荒野小店,大家下车休息。当时那家店里只提供炸鱼,我便给外婆买了一些。外婆本来从不吃有腥味的东西,但那天却吃了很多。之前我们在山林间一连坐了七八个小时的车,一路颠簸,我们都又累又饿。


    还有一次,一个朋友打了个电话来,告诉我了一些事情。我强装镇定,思路清晰地与她一问一答。挂上电话后,万念俱灰,像是第一次感受到一个词——“无依无靠”。我不顾一切地痛哭,后来听到外婆在隔壁房间走动的声音。


    有一次我搬了新家,把外婆接来。房间里空空荡荡,所有的家具只有一把折叠的行军床和两把折叠椅,另外还有一面锅和三个碗。外婆睡行军床,我睡地板。直到半年后我才有了一张床。又过了半年,床上才铺了褥子。没有衣柜,我在房间里横着牵了一根绳子,所有衣物都挂在绳子上。那一年外婆九十三岁。当我搀着她第一次走进那个空房间时,对她说:“外婆,以后我们就住在这里了。”她四处看了看,找个地方坐下来,解开了外套扣子。


    有一次,我决定不上学了。我去找妈妈。去到遥远深山中一个从未去过的村庄,下了车,司机指着村头一幢孤零零的泥土房屋说:“那就是你们家。”我推门进去,迎面扑来熏羊肉的味道。外婆在炖肉,她从不吃羊肉,闻着味道就恶心,但却知道那个是有营养的东西。她是炖给我们吃的。那时她八十六岁,还没有摔跤,没得偏瘫,还很硬朗很清醒。我们生活的房间很小很小,顶多十个平方,前半截是裁缝店,后半截睡觉和做饭,中间挂了块布帘。我们家共有四五块布匹,挂在墙上。而村里的另一家裁缝店有五六十种布料,挂了满满当当一面墙。我开始跟着妈妈干裁缝活,生活终日安静。后来妈妈买了录音机,不停地放歌。后来所有磁带里的每一首歌我们都会唱了。


    有一次,我从外面回家,那是在深山里,我们的家是一面用木头撑起来的塑料棚。还没有帐篷结实。我走进塑料棚,看到妈妈在正在称糖块,她把糖每两百克分作一堆。外婆站在一旁,将那些糖堆一一装进事先准备好的塑料袋里,并扎紧口。那样一包糖卖两块钱。两人做这事做了很久很久。我看到柜台下已经装好了好几箱子了。那么漫长的岁月。


    还有一次,我五岁。外婆对我说:“我们没有钱了。”生命中第一次感觉到了焦灼和悲伤。那时我的妈妈在外面四处流浪,当时外婆是拾破烂的,整天四处翻垃圾桶。我在吃苹果的时候对外婆说:“我一天只吃一个,要不然明天就没有了。”很多年后,外婆都能记得这句话。


    ——这些,都不是梦。昨天晚上的情景是梦。我梦到以前不停地搬家租房的那些年月,梦见很少的一点点商品稀稀拉拉摆在货架上。梦见我们一家三口安静地围着一盘菜吃饭。


    生命一直陷落在那些岁月里。将来,见到他以后,我要对他说:“世上竟会有那么多的悲伤。不过没关系的。我最终还是成为了自己最想成为的样子。”
    15 min
  •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84夜《无与伦比的乐趣》
    《无与伦比的乐趣》

    朴树


    我病了很久,没什么具体的病。就是西医指标一切正常,中医一看身体全部乱套,也许是长期抑郁造成的。我从中学就有点抑郁,一直是那样。当然抑郁也没抑郁到会产生“我过不下去了”那种想法,只是常年都是看什么都不顺眼。


    当你没健康的时候真是太可怕,所以我养成了现在这种生活。人应该要符合天道,人得学会了解自己。《身体使用手册》是启蒙刊物,看了这本书,就觉得我其实根本对自己的身体都不了解。人怎么喝一杯水,什么是生病,都不了解。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所有的标准都崩溃了。你发现,你生活了那么多年,你的基本准则都是错误的。从那时候开始,我开始变成了另一个人。


    大病之后就知道必须要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还知道身心是一体的。我一直在发现自己的人格,发现自己心里面有隐秘的东西,就是我一直忽视的那些东西和我不愿意面对的东西,应该完善自己的人格。


    2010到2011年,有一个特别喜欢的作家李海鹏,他对我影响特别大,他的一本书《佛祖在一号线》,让我第一次开始不只是关注自己了,这个社会在发生这么多事情,有那么多不公平,真的完全开始不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了,然后也愿意为别人做点什么。李海鹏有篇文章叫《命运自有其时间表》,这篇文章不是他最好的文章,但是他说的真是那样一回事儿。


    那么些年发生了太多事,不是非要用十年或一个特别长的时间来死乞白赖地出一张好唱片。不是这样。是这十年,才找到了愿意去做唱片的状态和外部条件。


    我没有在《生如夏花》之后突然消失,而是混了好久才消失。那时候应该是09年吧,和之前的唱片公司的合约到期了。之后不再愿意跟公司合作,阴差阳错地,就觉得和这个行业隔得那么广,现在看来,还挺好的。


    独立做音乐这个事情,外界说得特好听,但实际上真的很难,真的非常难。有时候真的觉得挺孤立无援的,但是,即使再难的时候,还是觉得,如果让我再次选择,还是会这么选。如果我还在这个行业里面的话,一定会被这个行业拖着,做很多维持那个位置的事情,而结果只有一个,就是,你已经丧失了做音乐的快乐,连初衷都没有,会变得很空洞。


    我不是行业的操作者,不了解那些数字。在我看来,没有好唱片,没什么有魂儿的歌。大家好像都忘了歌应该怎么写,好像都忘了歌该是什么样。跟行业保持距离的这些年,头脑更清楚了,也知道了要什么,要做什么样的人。到底还要不要做音乐,想清楚了,可以再回来。


    直至现在,音乐都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没了这部分,不知道怎样才能过下去。这跟怎么谋生没有关系。即使没有唱片这些介质,我还是特别想分享,所以希望,所有人都是这样,音乐一直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希望大家都是在同一频率振动才好。听音乐也是如此。听音乐没有必要借助什么缅怀青春才能听音乐。对我来说,都这么大岁数了,还特别爱听音乐,好的音乐,不用任何名义随时都能给我感觉。


    这几年歌写了特别多,一直在找一个从内到外,都愿意去做唱片和都可以去做唱片的状态。组了一个乐队,去年一年都在花精力玩乐队,“树与花”是一个总结、一个契机。我把过去的所有歌都现场排了一下。


    我不是什么榜样,只是一种可能性而已。这个社会太单一,太乏味。对于我的生活来说,也是个试验品。不知道会怎样,也企图找到我的榜样。随着岁数越来越大,觉得自己的问题只有自己解决。


    在我的生命里面,凡是我喜欢的人,每个人都是问题成堆,都在处理自己的问题。


    现在每天都会跟狗玩一会儿,三顿饭,一顿不落,可能跟人的交流比较少。其实不想做一个封闭的人,而且在最封闭的时候,都特别清楚:人,他有他的社会角色,他应该是开放的。除了最崩溃的那个时间段,也一直在接收信息,在学习,去了解不了解的东西,而且也愿意跟人交流。封闭是不对的,人如果不交流的话,就不了解。会去尽量解释别人对我的误解,如果解释不了,那就只能这样吧。


    每天都会锻炼,只要没有采访排练这样的工作的话,去跑步、去走路、去爬山。这两年,和媳妇儿暂时都没想过要孩子的事情,但是我们都能接受这个事情了。原来没有要孩子这样一个概念,觉得是一个不存在的事情,而现在可以接受了。


    现在希望做个简单的人,简单、健康、人格尽可能健全的人,而在实现中……我从36岁开始那一年,真的就变成另一个人了,而且现在远看着这个人变得越来越成熟。客观上也造成让我现在想把一切都慢下来的状态,虽然挺痛苦,但是我觉得有点想享受一下不一样的生活。


    希望无论到什么时候,音乐都是所有人生活里的一部分。音乐也不是信仰,音乐是无与伦比的乐趣。


    朴树,音乐人
    17 min
  •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83夜第一首歌:《我就是我》
    November 20, 2013


    第一首歌:《我就是我》

    邵夷贝

    介于年轻和苍老之间

    介于愚蠢和聪明之间

    介于喜爱和厌恶之间

    介于骄傲和自卑之间

    介于安全和危险之间

    介于感性和理性之间

    介于务实和虚荣之间

    介于失败和成功之间

    我就是我 愿我是我

    我就是我 愿我是我


    经历了一段异常普通的人生。

    没有大起大落,没有轰轰烈烈,没有普遍意义上的成功与失败,甚至没有经历一个“小镇青年”到“城市青年”的环境剧变。

    上学、考试、毕业,随后便陷入为生存而无法挣脱的重复的日常。和任何传奇故事和励志偶像都不一样。


    爸妈的工作性质在我记事以来就没有换过,他俩每天吵架的内容也大同小异。二老一直不太有安全感,总觉得我们拥有的一切随时都会失去。他们日复一日地督促我接近他们认为的安全——稳定的工作、婚姻、家庭和房产。

    他们经历过更加魔幻现实的时代,顺理成章地剥夺了我抱怨生活的权利:“有什么好说的,你们生活在一个这么美好的时代。”

    对此我确实无话可说,父辈的成长不易,我的“普通”默默认输。


    今天,站在这个“最美好的时代”里,时间撤掉了温室的大棚、父母露出了微白的鬓角,透明挡板外风景画一般的风雨突然扑面而来。

    停在原地幻想破碎的“温室里的花朵”,面对生活的选择,三观尽碎、矛盾满面。


    为了对抗这种矛盾,我辞掉工作、成为一个视文凭为白纸的独立音乐人。

    也是为了对抗这种矛盾,我试图用歌曲来描述这个过程——一个生来“高兴”的“小花朵”,如何一步步丧失了“高兴”的能力,又如何努力探索“高兴"的活法。

    所谓“寻找生活的方式”。


    写的过程中常常忍不住掌掴自己:“你丫活成现在这样,是由多少个错误决定导致的牵强结果啊!我擦!”

    为了搞清楚这些貌似无规则可循、实则有理论依据的心理建设过程,我也啃了一些入门级严肃读物,这里将自己消化后产出的个人理解大概写下:

    人格的成长,大都是从一个遵从欲望的生物体,变为一个有多重矛盾的精神体。(弗洛伊德曰的)

    初生的“本我”只懂着吃喝拉撒睡,谁料随着长大遇见了对自我有要求的“超我”。“超我”不断地向“本我”提出要求并被其反抗,哥俩儿天天干大架、各执己见、忠贞不屈、至死不渝。

    这表现出来的便是“自我”——现实中矛盾满面的你我他。

    大部分的内在“人生艰难”都来自这类矛盾——有人称其为心中的老虎,有人称其为心中的断背山;有时表现为强迫症,有时表现为拖延症,有时生出了多重人格……


    若能让这些矛盾都不存在,便达到了传说中的极乐。我们一般称其为“涅槃”,或者说到达彼岸。尽是些神灵才能办到的事,说明人类难以实现。

    对于人类来说,能“迅速将矛盾安抚”便算是内心坚硬的家伙了。


    我所理解的“内心坚硬”,是在对世界有基本了解的前提下,找到适合自己的处事方式、尽可能高效低耗地协调内外矛盾。

    这需要一个很疼的过程——频繁的取舍、多种关系的平衡、有跌倒有爬起、有忍受有收获……


    最终,可能会寻得一种看似“伤害最小化”的生活方式,然后变得情绪稳定、云淡风轻、不再为任何悬而未决的事情忧心忡忡。

    但也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丧失了热情好奇、勇往直前的冲动。


    看吧,“寻找生活的方式”从来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


    这一次的诉求,便是描写了普通青年对自我以及生活方式的探寻过程。

    ——记录和反思“年轻者”的成长,执着追求“精神”上的“永远年轻”。



    我从不将“永远年轻”当作对成熟的指摘。

    成熟很好——睿智、高效、稳定、人脉丰富、满腹人生精华、令人羡慕。

    但它建立在太多关系之上,也许高屋建瓴,很多事容易达成,却也有了需要瞻前顾后的畏惧以及无数难以舍弃的欲望。

    而且,没有人是真正成熟的,不确定和犯傻的选择如影随形,只有隐藏深浅的区别而已。


    对我来说,“年轻”意味着热情好奇、自知愚蠢、精神饥饿和无限的可能性。

    与年龄无关,只是一种自我认定。

    酷炫极了。


    最终,普通青年选择了这样的生活方式——背着无法丢弃的寒冷悲观,面向透着暖光的趣味和美好,不停地为了接近它们而上路。

    勇于自由选择,并勇敢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看似普通,却绝不放弃内心深处的“不普通”。

    从不否认自己略显粗糙的年轻。


    这条生命,远未完善,持续生长。

    共勉。



    邵夷贝,音乐人

    14 min
  •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82夜《成荫》
    《成荫 》

    作者/周嘉宁


    现在十年过去了,这儿终于长成了一个绿树成荫的地方。有一天下很大的雨,经过池塘的时候,看到一只狸猫趴在池塘中间的荷叶上。



    几个月前的晚上,我和F一起在外面吃饭,忘记是为了庆祝什么事情,喝得都有些醉醺醺的。我们打车回家,一起从车里走出来,在小区里走了一段路。冬天还没有来,但是天已经很冷。这是一个巨型小区,有朋友第一次来做客的话,我都会约他们在轻轨站见面,然后陪他们走回来,否则很容易便会在这儿迷路。走在路上,常常有出租车司机从车里探出脑袋来问出口往哪里走,还有新上任的外卖小弟气急败坏在楼宇之间穿行。


    小区分成好几期,一期最旧,住着大多是本地人,F的父母也住在那里。而到了我们租住的四期,则变得鱼龙混杂。我们的隔壁是一间群租房,是在其他楼层见过的对面饭馆的职工宿舍,夏天的夜晚,女孩们裸着上半身坐在双层床下面打牌。半夜还在电梯里见过异装癖三兄弟,喷着香水,戴着假发,踩着高跟鞋。不过我从来没有担心过安全的问题,哪怕是偶尔凌晨回家,都觉得没有问题。


    大概是因为楼底下便是全家超市,便想起在朋友圈里,姑娘说,有一个男孩从外地开车来找她,她想要躲开他,又不好意思直说,便寻求大家的帮助。有朋友回复说,让他去全家呀。全家就是你家。突然间想起这么个笑话似的事情时,我和F正并肩走过全家超市,我们进去买了一桶农夫山泉,一个打火机和一罐口香糖。要蓝莓口味还是西柚口味的?我们站在货架前讨论了一番。


    “真是太奇怪了,我们竟然住在一起。”F看了我一眼说。

    “是的。完全没想到有一天竟然会和你一起回家。”

    “而且是在三十岁的时候!”

    哦,实际上都已经不止三十岁了,只不过过了三十岁以后,便一直觉得自己是三十岁,也蛮奇怪的。然后再想想,我和F,认识了有二十一年,不由又吓了一跳。


    告诉朋友们的时候,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天哪,这应该是二十多岁的时候做的事才对。到了三十岁再和自己最好的朋友住在一起,你们嫌自己人生的漏洞还不够大吗?


    告诉父母的时候,他们的反应也很消极。你们这么做,大概暂时都不会再找得到新男朋友了。你们现在的当务之急应该是恋爱啊。这样逃避现实不能解决问题。


    其实我们也没有什么需要逃避的现实。刚刚决定要住在一起的时候,彼此的确都遇见了一些事情。虽然说在当下有些伤心,焦虑,不安,但放在漫漫人生中看,也实在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只不过是生活状态突然遭到了变故,打破了旧的秩序,因此而有些措手不及而已。


    之前我们也都有过同居的经验,但都是和男友。亲密关系下的同居和两个朋友住在一起毕竟是有非常大的不同。尽管我们从小相识,与彼此父母的关系都很好,节假日会去对方家里吃饭,甚至彼此的父母都见过我们的前男友。但是真的要住在一起──我们却都变得非常犹豫,认真地讨论过很多次。

    “没什么可担心的,我们都那么了解对方。”

    “没错,我们也都不是什么计较的人。”

    “如果感觉有什么不舒服,就立刻说出来。”

    “也可以带男朋友来家里过夜。不是男朋友的话,就不要带回来。”

    “哪怕再谈恋爱也不会同居了,与房东签一年或者两年的合同也都没有问题。”

    嗯,基本就是这样,我们也算是彼此鼓着劲,搬到了一起。


    房间在二十二楼,朝西南,有很大的空荡荡的客厅。厨房和卫生间非常宽敞,电器都是新的,家具也都是房东从宜家买的,北面挨着铁轨,在客厅里有时可以听到火车的声音,在卧室里则听不到。是我租过的所有房子里最好的了,因为觉得太大了,在客厅里养条狗都可以。这儿挨着轻轨站,F上班非常方便,而且两个人平摊房租的话,算下来真的也没多少钱。


    而且我们从小便是在苏州河流域长大的,因为小学五年级便认识了,之后的初中和高中都是在苏州河旁边的那个中学里一起念的,同学们的家也都是在那儿附近。现在的小区,便是依着河造的,从有些房子的窗口,可以直接看到端午节时,苏州河上的龙舟大赛。


    对这片区域过分熟悉了,因此找房子的过程其实非常简单,只不过是看了两天的房而已,就做了决定。

    这儿离市中心并不远,天气好的时候,走上四十分钟,便也走到了淮海路,瑜伽教室在那里附近,就当是练习前的暖身训练好了。要是开车的话,出门右转就上了南北高架,左转则是内环。当然我最喜欢的路线还是半夜沿着苏州河开回来,虽然会绕一点点路,但是全程没有红绿灯,也几乎没有其他车辆,一路畅通无阻地乱开,然后转个弯,过一座桥,突然巨型小区就呈现在了眼前。很多年以前的男朋友,把这个地方叫做恶魔城。因为它太突兀,太密集,偶尔来做客的朋友说,这儿住了多少人,有十万吗?我们后来真的算了算,起码得有五万吧。


    。。。


    (本文选自《鲤·一间不属于自己的房间》)
    25 min
  •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81夜《雨》《从前慢》
    《雨》—— 博尔赫斯


    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

    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

    或曾经落下。下雨

    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


    谁听见雨落下 谁就回想起

    那个时候 幸福的命运向他呈现了

    一朵叫玫瑰的花

    和它奇妙的 鲜红的色彩。


    这蒙住了窗玻璃的细雨

    必将在被遗弃的郊外

    在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洗亮


    架上的黑葡萄。潮湿的幕色

    带给我一个声音 我渴望的声音

    我的父亲回来了 他没有死去。


    陈东飙 陈子弘译


    黄昏突然明亮,

    只因下起细雨,

    刚刚落下抑或早已开始,

    下雨,这无疑是回忆过去的机遇。


    倾听雨声籁籁,

    忆起那幸运的时刻,

    一种称之为玫瑰的花儿,

    向你显示红中最奇妙的色彩。


    这场雨把玻璃窗蒙得昏昏暗暗,


    使万物失去了边际,


    蔓上的黑色葡萄也若明若暗。


    庭院消失了,


    鱼涟涟的黄昏给我带来最渴望的声音,


    我的父亲没有死,他回来了,是他的声音。


    /陈光孚 译


    另一译本





    《从前慢》

    作者:木心


    记得早先少年时

    大家诚诚恳恳

    说一句 是一句

    清早上火车站

    长街黑暗无行人

    卖豆浆的小店冒着热气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

    车,马,邮件都慢

    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从前的锁也好看

    钥匙精美有样子

    你锁了 人家就懂了


    附:


    木心,1927年生,中国当代文学大师之一,陈丹青的导师,被视为是深度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传奇人物,出版有散文集 《琼美卡随想录》《素履之往》、诗集《我纷纷的情欲》《巴珑》等,曾举办“木心的艺术”大型博物馆级全美巡回展,作品影响了大批当代画家、作家及艺术家。
    13 min
  •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80夜《爱的过分的女人》
    《爱的过分的女人》

    【美】罗宾 诺伍德著


    一旦恋爱成为痛苦,那就是爱得过分了。如果我们和亲近朋友的谈话内容主要是关于他,关于他的话题,他的思想,他的感情——几乎每句话的开头都是他时,那就是我们爱得过分了。


    如果我们原谅他的喜怒无常,性情暴躁,态度冷漠或者言语刻薄,认为这些全都是他童年的不幸造成的,而我们力图变成他的治疗医生,那就是我们爱得过分了。


    如果我们阅读一本自助的书,划出认为可能有助于他的所有段落,那就是我们爱得过分了。


    如果我们不喜欢他的许多基本特点,道德观念,以至言行举止,但却仍能忍受,认为只要我们能有吸引力并给以足够的爱,他就会为我们而改变,那就是我们爱得过分了。


    如果我们的相互关系危害到我们情感的舒畅,乃至身体的健康和安全,肯定我们是爱得过分了。


    爱得过分尽管带来各种痛苦和不满,却是很多女人的共同体验,这使得我们几乎以为亲密关系就是如此。我们多数人至少一度爱得过分,而对其中很多人来说,爱得过分则是生活中反复出现的主题。我们如此迷恋自己的爱人和相互之间的关系,致使自己很难发挥作用。


    为何如此众多的女人在寻求人爱之时,不可避免地找到的是病态的,无情的男人。我们将探索为什么一旦我们了解到某种关系不适合我们的需要,可我们仍难于把它结束。可我们仍然不能放弃他——实际上我们想要他,甚至因此更加需要他,这时,爱就变成爱得过分了。


    我们将逐渐了解我们对爱的需求,对爱的渴望,我们爱的本身怎样变成一种瘾。瘾或者说嗜好是一个可怕的字眼,它使得人想起吸毒者的形象,往胳膊上扎针,过着自我毁灭的生活。我们不喜欢这个字眼,不愿把这一概念使用于我们与男人的关系。但是很多人是慕男者,象对待其他嗜好一样,我们必须首先承认自己问题的严重性,才能迈出康复的第一步。


    假如你发现自己曾迷恋上了一个男人,你可能已经怀疑到那种迷恋的根源并不是爱而是怕。我们中被爱情缠住的人满怀惧怕——怕孤独,怕自己不可爱和没价值,怕被冷落,被抛弃或毁掉。我们献出我们的爱,非常向往我们迷恋的人能安抚我们的惧怕。但惧怕和迷恋反而更深,直到以爱求爱变成我们生活的动力。由于我们的办法不起作用,我们更加努力,爱得更深。我们爱得过分了。
    12 min
  •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79夜《散步》
    散步 ——作者:莫怀戚


    我们在田野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


    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


    天气很好。今年的春天来得太迟,太迟了,有一些老人挺不住。但是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


    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


    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我们都笑了。


    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我想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


    但是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她的眼随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母亲对我说。


    这样,我们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15 min
  •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78夜《白菜玫瑰》
    《白菜玫瑰》——陈麒凌


    莹下班的时候,太阳总是快要落尽了。

    快要落尽了,只剩一点点有弧度的金边儿,那金,也是曚昽的,在冬天会清晰些,像人用笔勾过。

    “阿嬷,我买菜回来啰!”莹一边轻快地唤,一边推开门。

    “乖孙回来啰,乖孙!”阿嬷含糊不清地应。莹打开门,见她在藤椅上前倾着身子,脸上透着喜。

    “阿嬷,你猜我买了什么菜?”莹放下大包小包,系上了碎花围裙。

    “白菜,嗯,猪肉、白菜。”阿嬷反反复复地答。

    “好聪明,猜对了白菜,今晚吃鱼,还有豆腐,好不好?”她歪着头,用手摸摸阿嬷皱皱的脸。

    “择白菜,择白菜。”阿嬷扬着一只手,心急地要帮忙。

    “阿嬷好乖,帮忙择白菜。”莹把一扎小白菜放进菜篮,突然记起什么,回身从提包里擎出一枝红玫瑰。

    她笑了一声,问:“阿嬷,靓不靓?”

    “好靓啊。”

    “还好香呢,不信闻闻。”

    “你摘公园的花呀。”

    “别人送我的,阿嬷。”莹微微润红了脸,找了一个空瓶子把花插上,左右看了几遍,又笑着摸摸阿嬷的脸。

    阿嬷专心地择白菜,她用剪子去掉菜根,择去黄的有虫洞的叶,把白底青头的菜摆齐整,头是头尾是尾,动作虽然迟缓,但还算稳妥周到。现在她干得最好的就是这个,换了空心菜、花椰菜都会乱了手脚。去年有一次她便秘出血,医生要她多吃白菜,用滚水煮得软软熟熟,阿嬷从此就认准白菜,日日都要莹买白菜。

    莹把餐桌摆在阿嬷面前,盛好饭,想想又把那枝花拿过来摆好。

    “阿嬷,你知道送人玫瑰花是什么意思吗?”莹仍不拿筷,出了会儿神,两只黑眼亮晶晶。

    她等不及阿嬷吞下那口饭,自己先笑着答了:“就是说人家中意你啰。”

    阿嬷也随莹笑,莹不好意思,吐吐舌头:“好不知羞哦,是吧,阿嬷。”

    送她玫瑰花的那个人,叫阿峰,读过大学,看起来很有涵养。他在楼上的计算机城上班,常常会来店里复印,有时他复印好大一沓资料,要等很久。莹心肠好,会给他倒一杯茶,让他坐,有时他也会帮莹,装订啊、换墨啊,还给她下载好听的音乐。莹喜欢跟他说话,他也是吧,资料印好了也不急着走,一点点小事都能聊好久,然后,他就带来一枝玫瑰花,轻轻地插进她的笔筒,她问哪里来的,他就有点害羞地说是捡的。

    当然知道他瞎说,因为第二天他又带来一枝,再下一天还有,天天都有,哪里有那么多玫瑰白白让人去捡。

    连阿嬷也识得逗趣,下次莹回家问:“阿嬷,你猜我买什么菜?”她就会应,虽然有点含糊不清:“白菜,嗯,猪肉、白菜,还有玫瑰花。”

    莹总是回头一笑,摸摸阿嬷的脸说:“好聪明哇,猜中。”

    日子就是这样,她每天追着太阳回家,带回新鲜的白菜、鱼、猪肉,还有玫瑰花,她笑盈盈地如常煮菜、和阿嬷聊天,却难免分心,忽然会想起阿峰。

    这晚阿嬷洗干净,舒舒服服躺在床上,莹举着电蚊拍在帐子里巡一遍,刚要放下帐子,阿嬷伸手拦了一下。

    “阿嬷,你要去厕所吗?”

    “没有,就是看看我乖孙。”

    “怎么了,阿嬷?”

    “我好老了,时刻想自己为什么还没死,拖累你。”阿嬷牵着莹的手,“又好怕人死了,再也看不到我乖孙。”

    “阿嬷,又乱想,知道吗,你要活到一百二十岁,直到你乖孙也做阿嬷!”莹捏捏她的手,“好好睡哦,明天早早起,我们去公园散步。”

    带上门出来,莹松了一口气,差点以为阿嬷知道了什么,她不会知道了什么吧。看看手机,没有阿峰的短信,这才坐下发呆。

    阿峰要去珠海了,想让她一起去,他说:“跟我去珠海吧,供一层楼,能看到海的,咱们结婚。”

    “可是阿嬷……”

    “阿嬷是你一个人的吗?你有权利过自己的生活,不是吗?”

    那些阿嬷睡得很熟的夜里,她就这样坐着发呆,呆上好久好久。

    她曾打电话给大伯,大伯是个急性子,一听是她,马上就嚷:“阿嬷出了什么事?”

    “阿嬷很好啊。”

    “吓得我,你就辛苦些好好照顾阿嬷,也不枉她把你带大,需要钱就说,你伯母身体不是很好,我又忙,最近都没时间去看她,辛苦你啦。”

    “哦。”

    三姑脾气好,好说话,莹愿意去跟她聊。还没坐下,三姑已经收拾好许多包包,有吃的,有衣服,要她带回去给阿嬷。

    “你成哥要结婚了,现在房子这么贵,只好先回家住,大家挤一挤算了。”三姑唠叨着,“你也该找男朋友了吧,对哦,你有没有男朋友啊?”

    “我啊……”她不知该怎么说好。

    颐和康乐院是她最后考虑的地方,她去看过两次,院子很大,有花有树有鸟,看护小姐很温柔,老人们坐在一起看电视,都是很开心的样子。

    她不是真的要送阿嬷去那里,她不是不要她,莹这样打算着,半年,最多一年,阿嬷先住在那里,等她在珠海安定下来,就接阿嬷过去,她说过的,要阿嬷活到一百二十岁,直到自己也做了阿嬷。

    她对阿嬷说:“阿嬷,我要出差了,要去好长时间。”阿嬷会懂吗,她叹口气,接着说下去,“我送你去一个好玩儿的地方,等我回来再去接你,好不好?”

    “好呀。”阿嬷应得很清楚。

    有时阿嬷好像什么都明白,收拾行李的时候,她记得要带哪双鞋、哪个杯子。

    23 min
  •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77夜《沙漠中的饭店》
    《沙漠中的饭店》——三毛


    我的先生很可惜是一个外国人。这样来称呼自己的先生不免有排外的味道,但是因为语文和风俗在各国之间确有大不相同之处,我们的婚姻生活也实在有许多无法共通的地方。

    当初决定下嫁给荷西时,我明白的告诉他,我们不但国籍不同,个性也不相同,将来婚后可能会吵架甚至于打架。他回答我:“我知道你性情不好,心地却是很好的,吵架打架都可能发生,不过我们还是要结婚。”于是我们认识七年之后终于结婚了。我不是妇女解放运动的支持者,但是我极不愿在婚后失去独立的人格和内心的自由自在化,所以我一再强调,婚后我还是“我行我素”,要不然不结婚。荷西当时对我说:“我就是要你‘你行你素’,失去了你的个性和作风,我何必娶你呢!”好,大丈夫的论调,我十分安慰。做荷西的太太,语文将就他。可怜的外国人,“人”和“入”这两个字教了他那么多遍,他还是分不清,我只有讲他的话,这件事总算放他一马了。(但是将来孩子来了,打死也要学中文,这点他相当赞成。)

    闲话不说,做家庭主妇,第一便是下厨房。我一向对做家事十分痛恨,但对煮菜却是十分有兴趣,几只洋葱,几片肉,一炒变出一个菜来,我很欣赏这种艺术。

    母亲在台湾,知道我婚姻后因为荷西工作的关系,要到大荒漠地区的非洲去,十二分的心痛,但是因为钱是荷西赚,我只有跟了饭票走,毫无选择的余地。婚后开厨不久,我们吃的全部是西菜。后来家中航空包裹飞来接济,我收到大批粉丝、紫菜、冬菇、生力面、猪肉干等珍贵食品,我乐得爱不释手,加上欧洲女友寄来罐头酱油,我的家庭“中国饭店”马上开张,可惜食客只有一个不付钱的。(后来上门来要吃的朋友可是排长龙啊!)

    其实母亲寄来的东西,要开“中国饭店”实在是不够,好在荷西没有去过台湾,他看看我这个“大厨”神气活现,对我也生起信心来了。第一道菜是“粉丝煮鸡汤”。荷西下班回来总是大叫:“快开饭啊,要饿死啦!”白白被他爱了那么多年,回来只知道叫开饭,对太太却是正眼也不瞧一下,我这“黄脸婆”倒是做得放心。话说第一道菜是粉丝煮鸡汤,他喝了一口问我:“咦,什么东西?中国细面吗?”“你岳母万里迢迢替你寄细面来?不是的。”“是什么嘛?再给我一点,很好吃。”我用筷子挑起一根粉丝:“这个啊,叫做‘雨’。”“雨?”他一呆。我说过,我是婚姻自由自在化,说话自然心血来潮随我高兴,“这个啊,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札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米酒喝,不容易买到哦!”荷西还是呆呆的,研究性的看看我,又去看看盆内的“雨”,然后说:“你当我是白痴?”我不置可否。“你还要不要?”回答我:“吹牛大王,我还要。”以后他常吃“春雨”,到现在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有时想想荷西很笨,所以心里有点悲伤。第二次吃粉丝是做“蚂蚁上树”,将粉丝在平底锅内一炸,再洒上绞碎的肉和汁。荷西下班回来一向是饿的,咬了一大口粉丝,“什么东西?好像是白色的毛线,又好像是塑胶的?”“都不是,是你钓鱼的那种尼龙线,中国人加工变成白白软软的了。”我回答他。他又吃了一口,莞尔一笑,口里说道:“怪名堂真多,如果我们真开饭店,这个菜可卖个好价钱,乖乖!”那天他吃了好多尼龙加工白线。第三次吃粉丝,是夹在东北人的“合子饼”内与菠菜和肉绞得很碎当饼馅。他说:“这个小饼里面你放了沙鱼的翅膀对不对?我听说这种东西很贵,难怪你只放了一点点。”我笑得躺在地上。“以后这只很贵的鱼翅膀,请妈妈不要买了,我要去信谢谢妈妈。”我大乐,回答他:“快去写,我来译信,哈哈!”

    有一天他快下班了,我趁他忘了看猪肉干,赶快将藏好的猪肉干用剪刀剪成小小的方块,放在瓶子里,然后藏在毯子里面。恰好那天他鼻子不通,睡觉时要用毛毯,我一时里忘了我的宝贝,自在一旁看那第一千遍《水浒传》。他躺在床上,手里拿个瓶子,左看右看,我一抬头,哗,不得了,“所罗门王宝藏”被他发现了,赶快去抢,口里叫着:“这不是你吃的,是药,是中药。”我鼻子不通,正好吃中药。”他早塞了一大把放在口中,我气极了,又不能叫他吐出来,只好不响了。“怪甜的,是什么?”我没好气的回答他:“喉片,给咳嗽的人顺喉头的。”“肉做的喉片?我是白痴?”第二天醒来,发觉他偷了大半瓶去送同事们吃,从那天起,只要是他同事,看见我都假装咳嗽,想再骗猪肉干吃,包括回教徒在内。(我没再给回教朋友吃,那是不道德的。)

    反正夫妇生活总是在吃饭,其他时间便是去忙着赚吃饭的钱,实在没多大意思。有天我做了饭卷,就是日本人的“寿司”,用紫菜包饭,里面放些唯他肉松。荷西这一下拒吃了。“什么,你居然给我吃印蓝纸,复写纸?”我慢慢问他,“你真不吃?”

    ....
    21 min
  •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76夜《城南旧事:爸爸的花儿落了》
    《城南旧事》——林海音

    新建的大礼堂里,坐满了人;我们毕业生坐在前八排,我又是坐在最前一排的中间位子上。我的襟上有一朵粉红色的夹竹桃,是临来时妈妈从院子里摘下来给我别上的,她说:“夹竹桃是你爸爸种的,戴着它,就像爸爸看见你上台时一样!”

    爸爸病倒了,他住在医院里不能来。

    昨天我去看爸爸,他的喉咙肿胀着,声音是低哑的。我告诉爸,行毕业典礼的时候,我代表全体同学领毕业证书,并且致谢词。我问爸,能不能起来,参加 我的毕业典礼?六年前他参加了我们学校的那次欢送毕业同学同乐会时,曾经要我好好用功,六年后也代表同学领毕业证书和致谢词。今天,“六年后”到了,我真 的被选做这件事。

    爸爸哑着嗓子,拉起我的手笑笑说:

    “我怎么能够去?”

    但是我说:

    “爸爸,你不去,我很害怕。你在台底下,我上台说话就不发慌了。”

    “英子,不要怕,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

    “那么爸爸不也可以硬着头皮从床上起来到我们学校去吗?”

    爸爸看着我,摇摇头,不说话了。他把脸转向墙那边,举起他的手,看那上面的指甲。然后,他又转过脸来叮嘱我:

    “明天要早起,收拾好就到学校去,这是你在小学的最后一天了,可不能迟到!”

    “我知道,爸爸。”

    “没有爸爸,你更要自己管自己,并且管弟弟和妹妹,你已经大了,是不是?”

    “是。”我虽然这么答应了,但是觉得爸爸讲的话很使我不舒服,自从六年前的那一次,我何曾再迟到过?

    当我在一年级的时候,就有早晨赖在床上不起床的毛病。每天早晨醒来,看到阳光照到玻璃窗上了,我的心里就是一阵愁:已经这么晚了,等起来,洗脸, 扎辫子,换制服,再到学校去,准又是一进教室被罚站在门边。同学们的眼光,会一个个向你投过来,我虽然很懒惰,却也知道害羞呀!所以又愁又怕,每天都是怀 着恐惧的心情,奔向学校去。最糟的是爸爸不许小孩子上学乘车的,他不管你晚不晚。

    有一天,下大雨,我醒来就知道不早了,因为爸爸已经在吃早点。我听着,望着大雨,心里愁得了不得。我上学不但要晚了,而且要被妈妈打扮得穿上肥大 的夹袄,和踢拖着不合脚的油鞋(8)举着一把大油纸伞,走向学校去!想到这么不舒服的上学,我竟有勇气赖在床上不起 来了。

    等一下,妈妈进来了。她看我还没有起床,吓了一跳,催促着我,但是我皱紧了眉头,低声向妈哀求说:

    “妈,今天晚了,我就不去上学了吧?”

    妈妈就是做不了爸爸的主意,当她转身出去,爸爸就进来了。他瘦瘦高高的,站在床前来,瞪着我:

    “怎么还不起来,快起!快起!”

    “晚了!爸!”我硬着头皮说。

    “晚了也得去,怎么可以逃学!起!”

    一个字的命令最可怕,但是我怎么啦?居然有勇气不挪窝。

    爸气极了,一把把我从床上拖起来,我的眼泪就流出来了。爸左看右看,结果从桌上抄起鸡毛掸子倒转来拿,藤鞭子在空中一抡,就发出咻咻的声音,我挨打了!

    爸爸把我从床头打到床角,从床上打到床下,外面的雨声混合着我的哭声。我哭号,躲避,最后还是冒着大雨上学去了。我是一只狼狈的小狗,被宋妈抱上了洋车——第一次花钱坐车去上学。

    我坐在放下雨篷的洋车里,一边抽抽搭搭地哭着,一边撩起裤脚来检查我的伤痕。那一条条鼓起来的鞭痕,是红的,而且发着热。我把裤脚向下拉了拉,遮盖住最下面的一条伤痕,我最怕被同学耻笑。

    虽然迟到了,但是老师并没有罚我站,这是因为下雨天可以原谅的缘故。

    老师叫我们先静默再读书。坐直身子,手背在身后,闭上眼睛,静静地想五分钟。老师说:想想看,你是不是听爸妈和老师的话?昨天的功课有没有做好? 今天的功课全带来了吗?早晨跟爸妈有礼貌地告别了吗?……我听到这儿,鼻子抽搭了一大下,幸好我的眼睛是闭着的,泪水不至于流出来。

    正在静默的当中,我的肩头被拍了一下,急忙地睁开了眼,原来是老师站在我的位子边。他用眼势告诉我,叫我向教室的窗外看去,我猛一转过头,是爸爸那瘦高的影子!

    我刚安静下来的心又害怕起来了!爸为什么追到学校来?爸爸点头示意招我出去。我看看老师,征求他的同意,老师也微笑地点点头,表示答应我出去。

    我走出了教室,站在爸面前。爸没说什么,打开了手中的包袱,拿出来的是我的花夹袄。他递给我,看着我穿上,又拿出两个铜板来给我。

    后来怎么样了,我已经不记得,因为那是六年以前的事了。只记得,从那以后,到今天,每天早晨我都是等待着校工开大铁栅校门的学生之一。冬天的清晨 站在校门前,戴着露出五个手指头的那种手套,举了一块热乎乎的烤白薯在吃着。夏天的早晨站在校门前,手里举着从花池里摘下的玉簪花,送给亲爱的韩老师,她 教我跳舞。 啊!这样的早晨,一年年都过去了,今天是我最后一天在这学校里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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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档私人美文情感节目。原计划录一千零一期,中途断更中。近期会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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