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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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瑾。 episodes

  •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75夜《相信未来》《我的信仰 》
    《相信未来》

    ——食指


    当蜘蛛网无情地查封了我的炉台

    当灰烬的余烟叹息着贫困的悲哀

    我依然固执地铺平失望的灰烬

    用美丽的雪花写下:相信未来


    当我的紫葡萄化为深秋的露水

    当我的鲜花依偎在别人的情怀

    我依然固执地用凝霜的枯藤

    在凄凉的大地上写下:相信未来


    我要用手指那涌向天边的排浪

    我要用手掌那托住太阳的大海

    摇曳着曙光那枝温暖漂亮的笔杆

    用孩子的笔体写下:相信未来


    我之所以坚定地相信未来

    是我相信未来人们的眼睛

    她有拨开历史风尘的睫毛

    她有看透岁月篇章的瞳孔


    不管人们对于我们腐烂的皮肉

    那些迷途的惆怅、失败的苦痛

    是寄予感动的热泪、深切的同情

    还是给以轻蔑的微笑、辛辣的嘲讽


    我坚信人们对于我们的脊骨

    那无数次的探索、迷途、失败和成功

    一定会给予热情、客观、公正的评定

    是的,我焦急地等待着他们的评定


    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

    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

    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

    相信未来、热爱生命




    《我的信仰 》

    ——席慕容


    我相信 爱的本质一如

    生命的单纯与温柔

    我相信 所有的

    光与影的反射和相投


    我相信 满树的花朵

    只源于冰雪中的一粒种子

    我相信 三百篇诗

    反复述说着的 也就只是

    年少时没能说出的

    那一个字


    我相信 上苍一切的安排

    我也相信 如果你愿与我

    一起去追溯

    在那遥远而谦卑的源头之上

    我们终于会互相明白

    13 min
  •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74夜《姜文:走,上楼去看看》
    姜文:走,上楼去看看

    摘自:肖全 著 《我们这一代:最初的面孔》 广东南方日报出版社 2014年4月出版



    北京的三环路边,各种楼房密密麻麻,在一片家属楼里,有一处白墙红顶的小楼。


    来来往往路边的人,都弄不明白这里到底是“老干部活动中心”还是住家,因为外面没有挂牌,而路边却又停了几辆小汽车。


    我和李尔葳推门进去,眼前是一个客厅,一位小姐端坐在桌前值班,左右两边都是办公室,这里面人来人往,显得工作正在紧紧张张地进行。一位穿着干净的小伙子跟李尔葳打招呼:请稍等一会儿,大哥正在忙。


    我明白,他说的“大哥”就是姜文。小伙子按“大哥”的吩咐带我们楼上楼下四处参观。这位“大哥”的办公室在二楼,是一间仅有普通阳台那么大的房间。里面只能放下一张桌子、一把椅子。走出玻璃门,前后有两个大平台,是一楼的屋顶。


    这幢神秘的小楼很快参观完了。“大哥”还在忙。我开始看那些贴在一楼两间房里的各种电影海报,这些海报和工作照片,全都与姜文历年来拍过的戏有关:《红高粱》《芙蓉镇》《本命年》以及他的导演处女作--《阳光灿烂的日子》。


    看完这些海报和照片,“大哥”的称呼就显得理所当然了。


    足足等了半个小时后,我们才走进了“大哥”的房间,原来这里是一间装修得十分豪华的放映间。


    姜文与我握了一把手,很认真地看了我一眼,几乎没有一点儿笑脸,就又转过身玩着他手里的两个遥控板,他正在操纵一堆先进的光盘和录像系统。


    他一会儿把画面切到一部有名的电影上,一会儿又把画面切到他的《阳光灿烂的日子》上。


    他转过头来:你们请喝水。


    当画面出现他的影片时,他竖起耳朵听喇叭里传出的音响:锉刀的声音、拉抽屉的声音、玻璃窗被打碎的声音。


    我听很多人说过《阳光灿烂的日子》这部影片。我在上海《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剧组集中的第一天晚上,与张艺谋、吕乐、王斌等一帮人,半夜1点多出来吃夜宵。


    张艺谋谈起了《阳光灿烂的日子》:我喜欢这部电影,首先这部片子很激情。


    王斌说:我不喜欢。


    张艺谋接着又说:的确不错,姜文很懂戏,在一些镜头的处理上,往往很多老导演也难以控制。另一点,这部片子拍得很有个性,激情和个性是很重要的。


    姜文停下了手中的活儿,开始和我们静下来交谈。他首先看了我带去的一些《摇啊摇,摇到外婆桥》的剧照和一些我的肖像作品。


    他一边看一边评论:保田的造型不错,李雪健也挺好。而对巩俐这位《红高粱》里的老搭档,姜文则只字未提。在看过我的肖像作品后,姜文说了一堆好听的话,表示以后要一起练练。他说:我这儿刚刚成立这个公司,名字就叫“阳光灿烂制作公司”,我喜欢这个名字。我正在准备下部戏的拍摄,一个是“汪精卫”,另一个本子是讲猪的。我们一看表,时间不早了。他说:这几天,我事儿挺多,过些天要去参加香港电影节,你想想找个什么场景,我们来拍照片。他看了我的照片后,认真起来,知道这是在工作,而不是一般性的记者采访,可以瞎应付。


    走,上楼去看看,他说。我把机器装满“子弹”,我们在楼上练起来,越来越疯。姜文说:肖全,你到楼下去,我站在房檐边上。在马路上,我用210mm的长焦看这“小子”,我调动着他前前后后,穿过铁栏杆。姜文十分配合,我俩都挺过瘾的。


    姜文有些收不住场了:肖全你再跑一趟,为我们哥儿几个拍一张公司的合影。


    两天后我又去了,他们几个“领导干部”专门集中在一起,很认真地对待这件事。


    在饭桌上,姜文说:待会儿我们全都听摄影师的。


    我把他们拉到宽广的三环路上,这几个全是1.80米以上的大汉。我按了一通快门,姜文在人群里一点儿不显示自己,但他往那儿一站,就是特别“抢戏”。我花了十几分钟结束了工作。接下来,我提出要看《阳光灿烂的日子》,姜文安排好,让人给我泡上茶,就和我握手告别了。


    我独自一人在姜文的放映间里,把音量开得很大。我知道,这是在享受很高级别的待遇。


    两个多小时,我眼睛不停地注视着画面,耳朵里传来刺激、逼真的音响。


    姜文的确是电影这行里的天才。尽管影片里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可是他的才气、他强烈的冲戏,却无可阻挡地在整部影片中扩张。


    作为演员,姜文在国际影坛上风头大出,可他没能拿上一个耀眼的大奖。


    作为导演,他却让一个首次上银幕的“小姜文”(夏雨)戴上了“威尼斯影帝”的桂冠。在我看来,姜文是中国20世纪末21世纪初最有希望的电影导演。
    17 min
  •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73夜《寂寞》
    《寂寞》——吴念真


    阿照跟她的爸爸一点都不亲,就连「爸爸」似乎也没叫过几次。

    这个爸爸其实是她的继父。妈妈在她四岁的时候离了婚,把阿照托给外婆照顾,自己跑去北部谋生。阿照国小二年级的时候,妈妈带了一个男人来,说是她的新爸爸;不过,她不记得那时候是否叫过他,记得的反而是那男人给了她一个红包,以及她从此改了姓。改姓的事被同学问到气、问到烦,所以这个爸爸对她来说不仅陌生,甚至从来都没好感。


    一直到国中三年级,阿照才被妈妈从外婆家带到北部「团圆」,而且听说这还是那男人的建议,说以后如果要考上好大学,她应该到北部来读高中。那时候妈妈和那男人生的弟弟都已经上小学了。


    男人不久之后从军队退了下来,在工厂当警卫,有时日班有时夜班,妈妈则在同一家工厂帮员工办伙食,早出晚归,一家人始终没交集,各过各的。


    不久之后,阿照考上台北的高中,租房子自己住,即便假日也很少回去,寒暑假也先往外婆家跑,通常都要快开学了才勉强回去住几天,顺便拿生活费和注册钱。


    外婆在阿照大三那年过世,不过,之后的寒暑假,阿照也同样很少回家。她给自己的理由是要打工、读书、谈恋爱,其实自己清楚真正的原因是对那个家根本一点感情也没有。不过,不知道是不是亲生的儿子太不成材还是怎样,那男人对待两个孩子有很明显的差别待遇,比如跟儿子讲话总是粗声粗气,对阿照则和颜悦色,过年给的红包永远阿照的比较厚,儿子只要稍微嘟囔一声,他就会大声说:「你平常拿的、偷的难道还不够多?」


    阿照大学毕业申请到美国学校的那年他从工厂退休,妈妈原本希望阿照先上班赚到钱才出国,没想到他反而鼓励她说念书就要趁年轻、一鼓作气,说他的退

    休金可以拿去用,「不然最后说不定被那个王八蛋找各种理由拿去败光光!」他说:「女儿哪天拿到美国学位,至少我脸上也有光。」


    阿照记得那天她跟他说:「爸爸,谢谢!」不过,才一说出口就觉得自己可耻,因为在这之前她不记得是否曾经这么叫过他。


    美国回来后,阿照在外商公司做事。弟弟在她出国的那几年好像出了什么事,偷渡到大陆之后音讯全无,连几年前妈妈胰脏癌过世都没回来。孤孤单单的爸爸也没给阿照增加什么负担,他把房子卖了,钱交给阿照帮他管理,自己住到老人公寓去。


    阿照也一直单身,所以之后几年的假日,他们见面、聊天的次数和时间反而比以前多很多。有一天阿照去看他,他不在,阿照出了大门才看到他坐出租车回来,说是去参加一个军中朋友的葬礼;阿照陪他走回房间的路上他一直沉默着,最后才跟阿照说可不可以帮他买一个简单的相机?说他想帮几个朋友拍照,理由是:「今天老宋那张遗照真不象样!」


    后来阿照帮他买了,之后也忘了问他到底用了没,或者拍了什么?去年冬天他过世了。阿照去整理他的遗物,东西不多,其中有一个大纸盒,阿照发现里头装着的是一大迭放大的照片和她买的那部照相机;相机还很新,也许用的次数不多,更也许是他保护得好,因为不仅原装的纸盒都还在,里头还塞满干燥剂并且罩上一个塑料套。


    至于那些照片拍的应该都是他的朋友,都老了,背景有山边果园,有门口,有小巷,也有布满鹅卵石的东部海边,不过每个人还都挺合作,都朝着镜头笑,就连一个躺在病床上插着鼻胃管的老伯伯也一样,甚至还伸出长满老人斑的手臂用弯曲的手指勉强比了一个 YA。


    阿照一边看一边想象着他为了拍这些照片所有可能经历过的孤单的旅程,想象他独自坐在火车或公路车上的身影、他在崎岖的山路上踯躅的样子、 他和他们可能吃过的东西、喝过的酒、讲过的话以及最后告别时可能的心情。



    当最后一张照片出现在眼前的时候,阿照先是惊愕,接着便是无法抑制的号啕大哭。照片应该是用自动模式拍的,他把妈妈、弟弟、还有阿照留在家里的照片,都拿去翻照、放大、加框,然后全部摆在一张桌子上,而他就坐后面用手环抱着那三个相框朝着镜头笑。

    照片下边就像早年那些老照片的形式一般印上了一行字,写着:「魏家阖府团圆,民国九十八年秋。」


    阿照说,那时候她才了解那个男人那么深沉而无言的寂寞。
    15 min
  •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72夜《适应孤独,就像适应一种残疾》
    《适应孤独,就像适应一种残疾》——刘瑜


    前两天有个网友给我写信,问我如何克服寂寞。她跟我刚来美国时一样,英文不够好,朋友少,一个人等着天亮,一个人等着天黑。“每天学校、家、图书馆、健身房,几点一线。”

    我说我没什么好招儿,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克服过这个问题。这些年来我学会的,就是适应它。正如有人所言:“适应孤独,就像适应一种残疾。”

    我觉得,快乐是可遇不可求的,但是充实是可求而不可遇的。我的快乐很少,当然我也不痛苦。主要是生活稀薄,事件密度非常低。我典型的一天:一个人,书,电脑,DVD。一个人,一个星期平均会去学校听两次讲座。一周工作日平均跟朋友吃午饭一次,周末吃晚饭一次。多么稀薄的生活啊,谁跟我接近了都会有高原反应。

    我这人其实一点也不孤僻。生活中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是多么平易近人开朗活泼。有时候,我就是懒,懒得经营一个关系。还有一些时候,就是爱自由,觉得任何一种关系都会束缚自己。当然最主要的,还是知音难觅。我老觉得自己跟大多数人交往,总是只能拿出自己的一个子集,我很难找到和自己一样一望无际的人。

    有时候也着急。不仅仅是因为错过了亲友之间的饭局、谈笑、温情,不仅仅因为一个文学女青年对故事、冲突、枝繁叶茂的生活有天然的向往,也因为一个人思想的先锋性总是通过碰撞来保持的。我担心,我老这样一个人呆着,会不会越来越傻?

    但另一些时候,我又惊诧于自己的生命力。在这样缺乏沟通、交流、刺激、辩论、玩笑、聊天、绯闻、传闻、小道消息、八卦、MSN的生活里,没有任何“圈子”,多年来仅仅凭着自己跟自己对话,我竟然保持了创造力和战斗力,竟然写小说政论论文博客,而且写得如此饱满热情,我又是何等顽强的一株向日葵。

    年少的时候,我觉得孤单是很酷的一件事。长大以后,我觉得孤单是很凄凉的一件事。现在,我觉得孤单不是一件事。有时候,人所需要的是真正的绝望。真正的绝望跟痛苦、跟悲伤、跟惨痛都没有什么关系,真正的绝望让人心平气和。你意识到你不能依靠别人、任何人得到快乐、充实、救赎。那么,你面对自己,把这种意识贯彻到一言一行当中。

    它还不是气馁,不是得过且过,不是“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这样的狗屁歌词,它只是“命运的归命运,自己的归自己”这样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

    我想自己终究是幸运的,不仅仅因为那些外在的所得,而且因为上帝给我的顽强和禀赋。它告诉我“浑浑噩噩的生活不值得过”,教我用虚无、骄傲、愤世嫉俗超越那种浑浑噩噩随波逐流的生活,然后教我用是非感、责任心来超越那点虚无、骄傲、愤世嫉俗。

    当罗素说知识、爱、同情心是他生活的动力时,我觉得这个风流成性的老不死简直就是我的亲哥。

    因为这幸运,我原谅上帝给我的一切挫折、孤单,原谅他给我的敏感、抑郁和神经质,原谅他让X不喜欢我,让我不喜欢Y,让那么多人长得比我美,让那么多烂书卖得比我的好,甚至原谅他让我长到105斤,因为他把世界上最美好的品质给了我:不气馁,有召唤,爱自由。
    14 min
  •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71夜《牛虻》节选
    牛虻(结尾的那封信)——艾捷尔·丽莲·伏尼契(最感动的一部)


    她愣愣地站了一会儿,手里拿着那张纸。随后她坐在敞开的窗户旁边读信。信是用铅笔写的,密密麻麻的,而且有几处的字迹很难辨认。但是开头的几个字十分清晰,而且是用英语写的:亲爱的吉姆:信上的字突然变得模糊不清。她又失去他——又失去了他!一见到这熟悉的小名,她重又陷入丧失亲人的绝望之中。

    她茫然无助地伸出双手,仿佛堆在他身上的土块压在了她的心上。

    她很快就拿起了信,继续往下读:

    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会被枪决。我答应过要把一切告诉你,所以如果我要遵守我的诺言,我必须现在就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多少解释的必要。我们总是相互理解对方,不用太多的语言,甚至在我们还是孩童的时候就是这样。

    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不用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打得很重,但是我也承受了许多别的打击,我还是挺过来了——甚至还曾回击了几次——我还在这儿,就像我们曾经读过的那本幼儿读物 (我忘了书名)中的那条鲭鱼一样,“活得又蹦又跳,嗬!”

    尽管这是我最后的一跳。还有,等到了明天早晨“FinitalaCommedia!”〔意大利语:剧终。〕你我会翻译成:“杂耍表演结束了。”

    我们将会感谢诸神,至少他们已经给了我们这么多的慈悲。虽然并不太多,但是还算是有点。为了这个以及所有其他的恩惠,我们衷心表示感谢!

    关于明天早晨的事情,我想让你和马尔蒂尼清楚地明白,我非常快乐,非常知足,再也不能奢求命运作出更好的安排。告诉马尔蒂尼,说我捎话给他,他是一个好人,一位好同志。他会明白的。你瞧,亲爱的,我就知道那些不可自拔的人们替我们做了一件好事,替他们自己做了一件坏事。他们这么快就重新动用审讯和处决的手段,我就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 下的人团结起来,给他们予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见到宏业之实现。至于我嘛,我将走进院子,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

    可是我的心里还有一个愿望。一个行将死去的人有权憧憬他的一个幻想,我的幻想就是你应该明白为什么我对你总是那么粗暴,为何久久忘却不掉旧日的怨恨。你当然明白是为什么,我告诉你只是因为我乐意写信给你。

    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你还记得那天我亲吻你的手吗?当时你可怜兮兮地求我“再也不要这样做”。

    我知道那是恶作剧,但是你必须原谅这种举动。现在我又吻了这张写有你名字的信纸。所以我吻了你两次,两次都没有得到你的同意。

    就这样吧。再见,我亲爱的。

    信上没有署名,但是末尾写有他们小时候一起学的一首小诗: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快乐地飞来飞去
    14 min
  •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70夜《夏日芳草》
    《夏日芳草 》

    ——【英】理查德·杰弗理斯


    我踏着芳馥的浅草向上走去。而随着每一步的攀登,我的心境的感受范围似乎也更加宽阔;随着每一口清醇气息的吸入,一个更加深沉的渴望正在不觉萌生。甚至连这里太阳的光线也更加炽烈而妍丽。待到我登上山顶,我早已把我的卑微处境与生活苦恼忘个干净。我感到我自己已经一切正常。山顶有堑壕一道,行至其地,我沿沟缓缓而行,稍事歇息。沟的西南边上,一处坡面坍陷,形成裂口。这里下临一带广阔沃野,其中盛植小麦,景色颇佳,周围青山环抱,宛如一古罗马圆形剧场。山间有通路隘口之类一道,折向山南,天际远处则为白云锁闭,不可复见。各处村屯农舍多为林木荫敝,故此地堪称绝幽。

    这里的确幽静异常,唯与阳光与大地为伍。我躺在草上,开始从灵魂深处与大地、阳光、空气以及那渺不可见的远海慢慢絮语。我想到大地的坚实——我甚至觉得它将我载负而起;并从身下如茵的绿榻那里传来一种异样的感觉,仿佛大地正在和我交语。我想到那流荡的空气——以及它的纯净,这正是它的美的所在:它抚摸着我,并把它自身的一部分也给了我。我又与大海谈话;——虽然它离我很远,在我的想象之中我仍然看到了它缘岸近处的苍翠与远洋深处的蔚蓝;——我渴望获得它的力量、秘密与光荣。然后我又与太阳对语,渴望从它的辉煌与灿烂中,从它的坚忍不拔与不知疲倦的驰驱中,找到那和灵魂相仿佛的东西。我抬起头来仰对着顶上的蓝天,凝视着它的深邃,吸吮着它的绝妙的色泽和芳馥。天上的那些采撷不到的花里的浓郁蔚蓝把我的灵魂也吸引了去,使它在那里得到安息;因为纯净的色调能给灵魂带来静谧。凭着这一切我祈祷了:我的灵魂体验到了一种完全不可言诠的感情;相形之下,祈祷反而显得微不足道,至于语言更是这种感情的一个粗糙的标记,只可惜我除此再没有别的办法了。凭着碧蓝的天空,凭着那光透幽径的滚滚炎阳,一个新的缥缈的“以太”海洋正在一天天地展开在我的面前。凭着那环抱宇宙周流八垠的爽气清氛;凭着那喧嚣在岸边的大海——近处雪浪翻舞的碧海与远洋的深海;凭着载负着我的坚实的大地;再凭着芳馥的茴香,它们的小花我常抚摸;凭着芊芊芳草;凭着那经手一搓便顺指滑落的粉松白垩,我祈祷了。我搓搓土块、草叶与茴香,吸吸周流寰宇的澄鲜空气,想想大海与苍天,伸伸手臂来让阳光爱抚一番,并俯首在草上以示虔敬——我正是这样来祈祷的,这时我衷心盼望这样或许能接触到那个更较上帝为高的不可言说的世界。

    尽管使我心神激越的许多感情那么浓烈,尽管我与大地、阳光、天空、星斗与海洋的一番歆合那么亲切——这种感情动人心魄的深切是任你怎么来写也写不出来的。我正是凭着这些来祈祷的,仿佛它们竟是一些乐器,一些键盘,通过它们而把我灵魂中的乐调嘹亮奏出,它们增大了我歌声的音量。那光华耀目的伟大太阳,茁壮而亲切的大地,和暖的晴空与澄鲜的空气,以及对大海的思慕——这一切无可言喻的美简直给我带来一种至乐与狂喜,一种飘飘然的感觉……

    夏天的时候我常到田野里去。背靠着橡树庞大的躯干,这时身后粗糙的树皮与地衣隐隐可觉;我便在往下面绿色田野(靠近山坡林木处几作橙黄色)俯视的同时,开始思索我要进一步追求的灵魂生活。或者,坐卧在翠绿的冷杉之下昂首张望,看到天顶处的颜色更加湛蓝;这里羊齿遍地,野鸽咕咕,林木动处,槐树上的茸茸新叶清晰可辨。不论在躯干修直饱满的榆木荫下,还是在山楂矮木与榛树之旁,我自己都充满着一种追逐灵魂的本性的深刻渴求;希望从这一切绿色事物和从阳光之中获致那种连它们自己也完全懵懂的内在意义——以便我自己也能盛满光泽,恍如阳光下的林木那样。甚至连过路时稍稍摸摸树上长满地衣的皱皮和触触伸向路边的一个枝梢,也都仿佛具有代我自身祈祷的效验。

    漫长的夏日天气把草地晒得暖洋洋的。我总是偃卧在比较偏僻的角落,全身躺直,以接受大地的爱抚。这里丰草高高过身,婆娑的树影戏舞在我的面颊之上。我时而眯缝着眼望望天空,禁不住那晃眼的阳光。蜜蜂常常从我头上嗡嗡而过,有时也飞过一只蝴蝶,空中则是一片营营,翠绿的莺鸟在篱边歌唱,当我这样逐渐进入到夏日的炽烈的生活之后——一种在我的周围熊熊燃烧着的生活,这时每片草叶仿佛都是一把火炬——我终于对大地自远古以来的全部漫长生活开始有所体会,而这时太阳正把我照得暖暄暄的。在远哉迢迢的古昔,南国沙碛上的西索斯托里斯便已对他自己与太阳有所认识……我的灵魂渴望能汲取到那曾经流贯于过去时代的灵魂生活,正像阳光曾经不绝地倾注在大地之上那样。另外正如流沙能够吸收热量,同样我能获致那种灵魂的精力。虽然表面如梦一般,我却尽情地吮吸着生命的气息;我对草叶、野花、山楂与树上的绿叶并未忘怀。我似乎恰恰是通过它来生活,仿佛它们一个个尽是我吸吮汁液的孔道。这时蚱蜢正在鸣叫跳跃,绿莺在歌唱、画眉在欢快鸣啭,整个空中生意盎然。此时我也被深深地投进生命之中,并与那全部生命一道祈祷着。
    20 min
  •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69夜《喜欢》
    《喜欢》——张曼娟


    后来,我长大了。

    许多童年故事都以这句话作结,我却想以这句话作为《喜欢》的开场。

    我已经长大了,仍对一切美好的事物着迷,心里还藏着一对孩童的眼睛,那是一双易感的、好奇的、落泪的眼睛。一方面容易动心,一方面又善于隐藏的我,是一半女人一半孩子的我。对于生命总有许多迷惑,有时发呆,有时忽然微笑起来,我真的已经长大了吗?但我还记得小时候多么喜欢故事;还记得少年时多么浪漫而又寂寞,我开始尝试少年小说的创作,于是有了《珍珠眼泪》、《十五岁生日》和《我真的想知道》。

    后来,我长大了,才发现,有些事,原来不是说过去就能过去的。

    记得失去爱情那一年,从春到夏天,从夏天到冬天,有秩序的重整自己的生活,一点一点的复元。我在各地的巡回讲座曾经向那么多读者,诉说爱情的美好失恋后应该满怀感激,说过去了就是过去了。甚至,为了向己证明一切都过去了,我温和礼貌的与分手的情人相约喝午茶,云淡风清的笑谈往日的点点滴滴。我没有支离破碎,我度过了,假若这是一波涛淘涌的津渡,我骄傲的以为自己撑篙溯流而上了。

    直到一年后的一个深夜,我轻快膏打计算机键盘,书写一个爱情故事,收音机惯常开着,让歌曲或音乐充满空间。我忽然听见一个女歌手很有情感的唱着:

    如果那时真的让爱留下来

    也许现在只会变得更孤独

    情愿笑着流过泪 不让生命荒芜

    也许我们都该庆幸这样结束

    我的手指停住,我心中那块被剜去的伤口,痛澈神魂,不能再支撑。我掩住脸,在寂静的夜里,哀哀痛哭。

    我的哭泣,已经不是为了某个人,而是为着对往昔的迷恋与痛惜,往事一去不回了,我却不甘心,还不想放手前使我一直陷在冰冷的溪水里,载浮载沉。我再不想挣扎了,不想假极自己很坚强,我需要的是时间,更多岁月过雨,我从往事中明瞭了自己,明了了爱的课题,终于可以再爱。

    《嗨,这么巧》的若葵;《在冬天,握住一只小手》的桂华;《再见启德再见》的春溪,都是如此。

    爱得更从容,也更自由。

    有些人,真的不是说忘记就能忘记的。

    多年以前,当我们还很年轻的时候,总有一些在乎的人。他们的一言一笑都牵动着我们的情绪,因为可以相见,我们何等维跃;因为必须离别,我们神伤痛楚。爱着一个人的时候,我们超出想象的勇敢,也超出想象的脆弱。多年以前,我认识了一个人,他不常说话,独来独往,不为什么理由的对我很好,大家都说他很性格,很难亲近,我却总觉得他很容易受伤的样。当他的眼睛看着我,那里面祈请的震颤光芒令我隐隐不安,我的言语和行动变得小心,很怕稍一不慎,就伤了他。

    后来,我们即将分别时,他坦白了自己的情感,说,他喜欢我。我终于明白,他不顾一切的付出,如此勇敢,因为他喜欢我。他眼中的期待将他悬荡在欢喜与悲伤之间,如此脆弧,也是因为他喜欢我。将来我一定会去找你的,等你快要忘记我的时候,我就来了。他这么说。

    我不想忘记他,忘记他并不能令我比较快乐。记得他,记得自己曾经被真心诚意,戒慎恐惧的喜欢过,虽然没有真实深刻的爱恋,却有着更纯粹的美好。这伤美好温暖的感觉,甚至能够支撑我们走过生命中的冰原。

    《天使的咒语》的祥祥;《若要落车,请早扬声》的阿杰;《如果长颈鹿要回家》的阿晨;《喜欢》的邱迟,都是如此。

    在心中藏着一个名字,像朵永不凋谢的攻瑰。


    <一九九九年一月台北盆地>
    17 min
  •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68夜《园丁集》节选
    节选自泰戈尔《园丁集》


    我渴望说出我必须对你说的最深沉的话语,但是我不敢,我怕你会笑。

    因此我嘲笑自己,用玩笑将我的秘密粉碎。

    我把我的痛苦说得轻飘,因为怕你会那样做。


    我渴望说出我必须对你说的最真诚的话语,但是我不敢,我怕你会不信。

    因此我用假话来掩饰,心里想东嘴上说西。

    我让我的痛苦显得可笑,因为怕你会那样做。


    我渴望用上我为你准备的最珍贵的话语,但是我不敢,我怕得不到相仿的回报。

    因此我用难堪的话来形容你,夸耀我的硬气。

    我伤害你,因为怕你永远不知道痛苦的滋味。


    我渴望静静地坐在你身旁,但是我不敢,我怕我的心跳到嘴边。

    因此我轻松地东拉西扯,把我的心藏在话语后面。

    我粗暴地对待我的痛苦,因为怕你会那样做。


    我渴望从你身边走开;但是我不敢,我怕我的怯懦会被你察觉。

    因此我高高地昂起头,大大咧咧地来到你面前。

    你的目光不断地扎着我,使我的痛苦永远新鲜。
    14 min
  •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67夜《静中带旺的感情》
    静中带旺的感情——张小娴


    我喜欢住在静中带旺的地方,四周环境宁静,车程三十分钟以内,便是闹市。又或者,住在城市里,一小时的车程,便去到郊外,享受大自然的气息。这是最理想的生活。


    长期住在乡村,我受不了。我会还念城市的便捷和缤纷。然而,在城市太久,却会向往乡村的悠闲和恬静。


    最美好的生活,也许是一半时间在乡村,一半时间在城市,或者像我渴望的那样,住在城市和乡村的交界。


    多年前读彼德·梅尔的《山居岁月》,巴不得马上跑去普罗旺斯。 但我神往的,并不是乡村的生活,而是那里的食物。后来我忽然明白,彼得·梅尔喜欢普罗旺斯,因为他一直是伦敦人,在金融界打滚。十几年了,他当然向往山居岁月。


    我认识一位故乡在普罗旺斯的法国人他每三年回来香港一游。他说:”当你每天都住在山城里,你会很渴望看到大城市。“


    当成千上万的城市人往乡间逃遁的时候,乡下人却梦想大都市。我们或许都有这种永恒的矛盾,既向往平静,也渴求绚烂。生活,也许是这两种渴望之间的平衡。正如我们有时讨厌人群,喜欢独处。独处的时间太久了,又渴望热闹。


    我们害怕寂寞,渴望恋爱,喜欢被人照顾或照顾别人。有时候,我们却宁愿孤独,享受一个人自由自在的感觉。只是,你可以努力赚钱买一座静中带旺的房子,却无法要求介于内心的乡郊与城市之间、静中带旺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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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66夜《野姜花》
    野姜花——林清玄


    在通化市场散步,拥挤的人潮中突然飞出来一股清气,使人心情为之一爽;循香而往,发现有一位卖花的老人正在推销他从山上采来的野姜花,每一把有五枝花,一把十块钱。


    老人说他的家住在山坡上,他每天出去种作的时候,总要经过横生着野姜花的坡地,从来不觉得野姜花有什么珍贵。只觉得这种花有一种特别的香。今年秋天,他种田累了,依在村旁午睡,睡醒后发现满腹的香气,清新的空气格外香甜。老人想:这种长在野地里的香花,说不定有人喜欢,于是他剪了一百把野姜花到通化街来卖,总在一小时内就卖光了,老人说:“台北爱花的人真不少,卖花比种田好赚哩!”


    我买了十把野姜花,想到这位可爱的老人,也记起买野花的人可能是爱花的,可能其中也深埋着一种甜蜜的回忆;就像听一首老歌,那歌已经远去了,声音则留下来,每一次听老歌,我就想起当年那些同唱一首老歌的朋友,他们 的星云四散,使那些老歌更显得韵味深长。


    第一次认识野姜花的可爱,是许多年前的经验,我们在木栅醉梦溪散步,一位少女告诉我:“野姜花的花像极了停在绿树上的小白蛺蝶,而野姜花的叶则像船一样,随时准备出航向远方。”然后我们相偕坐在桥上,把摘来的野姜花一瓣瓣飘下溪里,真像蝴蝶翩翩;将叶子掷向溪里,平平随溪水流去,也真像一条绿色的小舟。女孩并且告诉我:“有淡褐色眼珠的男人都注定要流浪的。”然后我们轻轻的告别,从未再相见。


    如今,岁月像蝴蝶飞过、像小舟流去,我也度过了很长的一段流浪岁月,仅剩野姜花的兴谢在每年的秋天让人神伤。后来我住在木栅山上,就在屋后不远处有一个荒废的小屋,春天里月桃花像一串晶白的珍珠垂在各处,秋风一吹,野姜花的白色精灵则迎风飞展。我常在那颓落的墙脚独坐,一坐便是一个下午,感觉到秋天的心情可以用两句诗来形容:“曲终人不见,江上数青。”

    记忆如花一样,温暖的记忆则像花香,在寒冷的夜空也会放散。


    我把买来的野姜花用一个巨大的陶罐放起来,小屋里就被香气缠绕,出门的时候,香气像远远的拖着一条尾巴,走远了,还跟随着。我想到,即使像买花这样的小事,也有许多珍贵的经验。


    有一次赶火车要去见远方的友人,在火车站前被一位卖水仙花的小孩拦住,硬要叫人买花,我买了一大束水仙花,没想到那束水仙花成为最好的礼物,朋友每回来信都提起那束水仙,说:“没想到你这么有心!”


    又有一次要去看一位女长辈,这位老妇年轻时曾有过美丽辉煌的时光,我走进巷子时突然灵机一动,折回花店买了一束玫瑰,一共九朵。我说:“青春长久。”竟把她动得眼中含泪,她说:“已经有十几年的时间没有人送我玫瑰了,没想到,真是没想到还有人送我玫瑰。”说完她就轻轻啜泣起来,我几乎在这种心情中看岁月蹑足如猫步,无声悄然走过,隔了两星期我去看她,那些玫瑰犹未谢尽,原来她把玫瑰连着花瓶冰在冰箱里,想要捉住青春的最后,看得让人心疼。


    每天上班的时候,我会路过复兴甫路,就在复兴南路和南京东路的快车道上,时常有一些卖玉兰花的人,有小孩、有少女,也有中年妇人,他们将四朵玉兰花串成一串,车子经过时就敲着你的车窗说:“先生,买一串香的玉兰花。”使得我每天买一串玉兰花成为习惯,我喜欢那样的感觉——有人敲车窗卖给你一串花,而后天涯相错,好像走过一条乡村的道路,沿路都是花香鸟语。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东部的东澳乡旅行,所有走苏花公路的车子都要在那里错车。有一位长着一对大眼睛的山地小男孩卖着他从山上采回来的野百合,那些开在深山里的百合花显得特别小巧,还放散着淡淡的香气。我买了所有的野百合,坐在沿海的窗口,看着远方海的湛蓝及眼前百合的洁白,突然兴起一种想法,这些百合开在深山里是很孤独的,唯其有人欣赏它的美和它的香才增显了它存在的意义,再好的花开在山里,如果没有被人望见就谢去,便减损了它的美。


    因此,我总是感谢那些卖花的人,他们和我原来都是不相识的,因为有了花魂,我们竟可以在任何时地有了灵犀一点,小小的一把花想起来自有它的魁力。


    当我们在随意行路的时候,遇到卖花的人,也许花很少的钱买一把花,有时候留着自己欣赏,有时候送给朋友,不论怎么样处理,总会值回花价的吧!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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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档私人美文情感节目。原计划录一千零一期,中途断更中。近期会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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