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國考好好聽

Ep.28 刑法妨害投票罪「實際居住」認定—112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評析


Listen Later

★歡迎來到公職國考好好聽!本集要和各位分享的主題是;刑法妨害投票罪實際居住認定112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評析

憲法法庭於112年7月28日就刑法第146條妨害投票罪是否違憲進行判決,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確立本條並無違憲疑義,惟再次只以實際居住應擴張認定為說理,並就罪之適用範圍作進一步分析。

 刑法第146條第2項主要涉及到虛偽遷徙戶籍的問題,其中一個關鍵要素是實際居住。然而,並未明確規定實際居住的概念,這導致了解釋上的爭議。

傳統上,居住的概念被理解為在特定地點久住意思的表現,客觀上住於一定的地域。然而,隨著社會變遷、交通工具的進步和人們生活方式的多樣性,這種傳統理解可能變得過時。

最高法院的一些判決認為,實際居住的概念不應僅限於傳統的居家生活或住宿,而應該更廣泛,以反映現代生活的多樣性。例如,如果一個人工作地和實際居住地不在同一選舉區,但他們在工作地有緊密的社區聯繫和認同感,則也應被視為實際居住。

刑法第146條的目的是維護選舉的民主正當性和公正性,確保選民與選區之間的實際連結。因此,實際居住的解釋應該考慮個人的實際生活情況,而不僅僅局限於傳統的居住概念。

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將刑法第146條妨害投票罪第2項虛偽遷徙戶籍是否實際居住之認定,認應隨社會變遷發展擴張認定之說明,結合了過往實務上從寬認定之見解,本文贊同將「實際住居」從寬認定,納入個人實際生活情況,實為必要之考量。

希望本集的文章分享,有助於你的思考。  我們下集見。
若你需要更詳細文章內容,可到國試論壇閱覽。
我們有將該這篇文章的連結網址放到這次podcast內,方便各位聽眾朋友點擊。
https://talk.superbox.com.tw/Text.aspx?id=3104&chksum=Super48Talk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kmldjt57819k0841hikiuack/comments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more
View all episodesView all episodes
Download on the App Store

公職國考好好聽By 志光數位學院&超級函授


More shows like 公職國考好好聽

View all
Speak English with ESLPod.com - Learn English Fast by ESLPod.com

Speak English with ESLPod.com - Learn English Fast

2,552 Listeners

呱吉 by 呱吉

呱吉

300 Listeners

法客電台 BY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by 法律白話文運動

法客電台 BY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146 Listeners

哇賽心理學 by 哇賽心理學

哇賽心理學

137 Listeners

好味小姐開束縛我還你原形 by 好味小姐

好味小姐開束縛我還你原形

600 Listeners

有聲法條陪你上榜 by KOKO

有聲法條陪你上榜

0 Listeners

柳靖的國考驛站 by 柳 靖

柳靖的國考驛站

0 Listeners

脫單訓練班 by Together樂交友

脫單訓練班

1 Listeners

HOHOHO公務人事尬聊 by 何昀峯

HOHOHO公務人事尬聊

1 Listeners

國考FUN輕鬆 by 志光保成科技

國考FUN輕鬆

0 Listen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