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文献:
1. 孔子就是个肉食爱好者,收学费都要收束脩(也就是肉干),还用“三月不知肉味”来衬托听到美妙音乐时的愉悦感。
2. 汉朝名将樊哙、东汉外戚何进、蜀汉时期名将张飞,他们都是屠户出身。
3. 屠户职业在古代多是世代相传,唐朝便有“京师有屠人,积代相传为业”的记载。
4. 魏晋彩绘切肉图壁画砖(藏于甘肃博物馆)
5. 古代的肉铺(出自仇英《清明上河图》)
6. 《东京梦华录》记载,当时的肉贩“每人担猪羊及车子上市,动即百数”。古代的肉店都设有窖井,将肉储存于内,可低温保鲜。
7. 《太平广记》中,涉及唐朝人吃肉的内容有一百零七处,其中半数是吃羊肉。
8. 北宋大臣吕大防还说:“饮食不贵异品,御厨止用羊肉,此皆祖宗家法所以致太平者。”
9. 《夷坚志》记载,南宋“平江九百一斤羊”,可谓天价羊肉。
10. 根据《东京梦华录》记载,每天从城郊赶进汴京城内的生猪,有万头之多。算下来,平均每人一天能吃三两猪肉。
11.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贼律》中有“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与盗同法”的法律条文,意思是说:售卖变质毒肉的行为等同“盗罪”。
唐朝的《唐律疏议》规定得更为详细:有毒变质的肉类,必须马上销毁,否则“杖九十”;如果售卖变质有毒肉类,致人伤残的判处一年徒刑,如果致人死亡则处以绞刑。
宋代将相关法令进一步具体化,还出现了处罚售卖注水猪肉行为的法条,《宋刑统》规定:肉贩在猪牛羊肉里灌水并出售的,“杖六十”;如果打完再犯,“徒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