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所講的「教授」是指:先將或繪或塑的佛像特徵記在心裡,然後在心中現起所緣境來修,或是按照上師的指示,在心中現起某種特定的所緣境來修。若能現起所緣總相粗分的一半,即得所緣境。如果它從正念境中溜走,即是第二種過失——「忘失教授」。其對治為八行中的第五行——「正念,就像手持念珠一樣,應以 強力正念持續「握住」所緣境。由於各人的正念有堅固與不堅固之分,所以成就奢摩他也有易有難。
正念,如《集論》中所說:
「云何為念?於串習事,心不忘為相,不散為業。」
正念具有三種差別:(1)境差別:正念只緣熟悉的事物,因此,所緣境必須是以前曾經見過、並熟記在心的;(2)行相差別:不忘所緣相,使之持續現起。 譬如,當我們飢餓時,會對食物記憶猶新;(3)作用差別:除所緣之外,心不流散於別的境上。
因此,心中觀想住於面前的佛像等,這是所緣,應以堅固行相保持所緣而不散亂,並且只允許這一種所緣在心中現起。
第三過:沉掉
在正修中以正念保持所緣境的時候,會發生第三種過失——「沉沒」與「掉舉」。分不清沉沒、昏昧、掉舉這三件事,就像對冤家仇人認識不清,所以先要加以認識。
昏昧,是一種身心沉重、想睡覺的心理障礙。它可以是無記的,也可以是不善的;但不可能是善的。昏昧是沉沒之因。
沉沒有粗、細兩種。當以正念保持所緣境時,有「住分」但無「明分」,為粗沉沒;所緣行相未失去、「住分」與「明分」俱存,但因行相力鬆弛導致「明分」無力,為細沉沒。這是修止的主要障礙。所謂「無力」,是指有住分但心力變得鬆弛。此階段於所緣境加強住分,將導致細沉沒。明分「有力」是指心對所緣境保持緊張感。住分、明分與明分力的有無,好比拿念珠與捧茶碗時,用勁鬆緊的差別;或如平常對某位上師素有信心但並不強烈,間或生起不尋常的強大信心,這時候的行相要比平素來得有緊張感,明分力的有無與此類似。
(帕繃喀大師指出,這點只能靠我們自己去體驗,用語言是無法講清楚的。)
明分與澄分不是指境,而是指有境心是否明瞭或澄淨。當明分未出現的時候,心似乎被障礙物所遮蔽。
細沉沒與三摩地兩者都具有住分與明分,對這兩者加以區分較為困難。有細沉沒的人甚至可以做到停止呼吸、其心堅固達一晝夜。因此,過去有些藏人對此產生 誤解,提出「善緩即是善修」等讚語15,這反映出他們對修行關要並不理解。如果將細沉沒誤認為正確修行,那麼,連色與無色界的果也成就不了,現世中失念16將變得嚴重;由於智慧將變得不明瞭,所以像是特為求生畜生道而修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