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330 (分別賢聖品第六)
定覺法師
具身心遠離 無不足大欲
謂已得未得 多求名所無
既然已立下決心要從輪迴中解脫,但怎樣才得隨順清淨行而令所修得以成就呢?至少亦不要讓修行停滯不前,所以這邊講到身器清淨三因:一、身心遠離,二、喜足少欲,三、住四聖種。這首偈頌先宣說前二種,最後一種在下一首偈頌宣說。
所謂身器清淨,就是指修行人的所依身,器就是譬喻依身的。教法依身運轉,法水如傳器物,所以名為身器。
「具身心遠離」
清淨身器的第一因,就是遠離身心。身心怎樣才得遠離?
外如斷絕惡友,不與惡友往還,就是離去身上的穢相,而得身遠離。
內如離去不善的思惟,不起不正的分別,是就離去心上的穢相,而得心遠離。
說起來雖則是很容易的,行起來實在並不簡單,所以第二步必須做到。
「無不足大欲」
意思是無不足,與無大欲,這是身器清淨的第二因。
無不足,是對所得沒有不感到滿足。無大欲,是少欲的意思,謂對未得沒有過分追求的欲念。修行佛道者,如果能內少欲知足,外可絕諸惡友之交。身心遠離,就易得成了。假定不是這樣,那就很難令心得定。
「謂已得未得,多求名所無」
意思是說:對於已經得到了的衣服等的資身之具,本是很好很多了的,但仍以為不好不多,恨不得有更好更多的東西,心裡才得滿足,這樣是為不喜足,而這為喜足之所無。
對於尚未得到了的日常生活的用品,要求越多越好,這是人類的大欲,而這為少欲之所無的。
修學佛法者,以出離解脫為本,所以應該對卑劣外界的事物,不存拘泥,不生貪著,得能少欲喜足。
假定拘泥於卑劣的事物,沒有少欲知足的心,那就會內雜奸邪,外交惡友,就成為修道的重大障礙。
治相違界三 無漏無貪性
四聖種亦爾 前三唯喜足
治有能治所治,所以二者是相違的,如喜足與不喜足是相違,少欲與大欲相違,應進行對治。
「界三」是通三界,例如欲界所系的善心,相應喜足少欲為欲界系;色界所系的善心,相應喜足少欲為色界系;無色界所系的善心,相應喜足少欲,為無色界系。
「無漏無貪性」
假若是「無漏」善,那就通於九地。能治二種雖通三界,但所治二種唯在欲界。
「無貪性」,就是指喜足少欲的體性。喜足少欲的特質是不事貪求,所以當然是以無貪為性。相反,無喜足與大欲即貪得無厭,當然是以貪為性。
「四聖種亦爾」
這個是清淨身器的第三因,住四聖種。前面說少欲喜足為無貪,但這無貪是否需要對一切東西都無貪呢,若是,則對佛法、解脫亦應無貪,決定成就大錯。所以應了知無貪的界限。
那麼,應對什麼東西而少欲喜足呢?主要是衣服、飲食、臥具三者生喜足心。相反,對斷煩惱修聖道,生愛樂心。
這三者如其次第名為:衣服喜足聖種,飲食喜足聖種,臥具喜足聖種,再加上樂斷樂修聖種,便是四聖種。
稱為聖種者,因為依此能出生聖者。這裏所說的聖者,即是:佛聖者、獨覺聖者、聲聞聖者。彼從此生,相續不斷,故名聖種。
少欲喜足的無貪,既在四聖種上表現,所以我們可以推論得知,四聖種亦是以無貪為性。
「前三唯喜足」
「前三」,即對衣服等,隨有什麼所得,沒有不生喜足的。
至於第四聖種,雖然不是喜足,但因能夠棄舍欲貪及有貪,所以亦用無貪為性。如上所說,少欲喜足,都能對治貪,都以無貪為性,但為什麼唯立喜足為聖種而非少欲呢?
因為少欲者中,或有意樂性下劣之人,於未得境不敢多求,設若已得反而渴求不歇。但見喜足者,況復多得?故唯喜足建立聖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