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135(分別世間品)
定覺法師
流轉生死的是五蘊而不是我,那麼這些五蘊本身是不是有自性的?
沒有。
要清楚認識這兩無我個概念,便必須要依靠中觀的道理,若沒有中觀的道理,無論如何也是不能親證的。
現在我們用自己的有漏智,只能夠通過佛陀及祖師大德的教導,去一點點地理解。但是這個理解是很膚淺,亦不全面的。
有時我們會感到我已經看懂經典,但可能別人一個問題就把你問倒了,原因是因為自己並非親證。到親證到空性之後,無論用任何角度問難,怎麼問也不會倒。
因為確定親證了無我的道理後,他隨口說出來的都是從親證的那個源頭上來,而且都是活潑潑的,不是死板板的。
例如我們看書,把書本的內容背下來了,若對方從另一方面問,就未必能答得到。
就算把三藏十二部讀完,但是有些藏經裡面沒有的問題給你提出來,因為沒有親證,所以亦未必能答得到,只能依文解義。
當然,從理解也能夠正確地理解到空的道理,但不是親證,其實只是理解已經具有一定的難度,而且亦只是構成學問,只能留在第六意識裡邊的思考的一些階段,不能深入到親證的階段,所以經不起考驗。
佛教講的是人無我、法無我,而《俱舍》裡面的重點是講人無我,所以有些人說《俱舍》是小乘,只講人無我不講法無我。
但大乘需要人無我嗎?
也要講人無我,並且是互不相違的相通法義。所以《俱舍》也有法無我的法義。
般若經:「作者不可得。」作者就是人我,作者不可得但有能安立的有法,這有法雖然是被安立,是假有。是「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的緣起,所以沒有投生的「我」,投生的是五蘊,而這個五蘊法本身也是緣起。而法無我的道理已經包在裡邊了。所以人無我是下手處。
大乘中,我們最後學的宗義是中觀。中觀主要是講無我道理,而《入中論》是代表中觀的著作,我們可以互相參照。而學《俱舍論》是入無我的進門的一個方法。
《入中論》裡邊有這麼一句話:
「慧見煩惱諸過患,皆從薩迦耶見生,
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師先破我。」
我們用般若智慧觀察到煩惱有各式各樣的過患,這些煩惱的過患都是薩迦耶見所生,是我見而生的。這個我見是緣什麼呢?緣這個我。所以說瑜伽師(修行人),他要破我,便要先從人我下手。所以《俱舍》是從人我下手,這是跟大乘一致的,並不是到此為止,所以是共同道, 不是不共同道。
之後我們會學習人我、法我是不可分割。即是單破人我而不破法我是不可能的,或單破法我而不破人我亦是不可能的。
從人我下手,才能破法我,而破人我的時候,必定也破了一些法我,如果一點法我不破的話,人我就破不了。這個道理,特別在《廣論》中,發揮得很詳細。
我們先確定,就算是學中觀,也須要從補特伽羅無我(人我空)下手,然後對法無我的正理作思維修。這就是《俱舍》的任務,這是進門的,先補特伽羅無我。
所以《俱舍》並不只局限於小乘,因為它跟大乘是通的。就像菩提道次第的中士道、上士道也不是絕然分割的一樣,中士是上士道的前階段,也是入於大乘的上士道的一個階梯。沒有它,大乘上士道是上不去的。那麼同樣的道理,沒有人無我的話,法無我也上不去。
這裡有個問難:他宗說,大乘是要悟入一切法空的道理,所以如果單是滅了人我,並不是大乘的真實義。大乘的真實空性,你並沒有證到,只證到一個人無我罷了。
答:沒有過失,因一切法滅除我、我所執,有兩種:
(一)只斷煩惱,把它斷掉使令不生,這個與小乘相同的,但是永遠斷掉一切諸法的戲論相,那就是法無我要所證的,也就是要證法身。
(二)譬如燒車,則亦燒毀輪等支分,既然把補特伽羅我都破了,那麼我所組成的部分,我的身體,我的心,即受、想、行、識)也可以破掉的。因為總的破掉,它的支分也破掉。打個比喻,假使把車燒掉了,那麼車的支分,輪子、車箱、車頭、頂篷、裡邊的設備,就都燒完了。補特伽羅我空掉了,組成補特伽羅我的五蘊也就空掉了。
既然我都沒有了,那麼我所,我所的施設處,也就破了。我所的施設處是五蘊。我所是與我相關的屬於我的東西,我的身體,我的山河大地,我的東西,這些是安立在五蘊上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