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愛逐漸增強之後對境產生的希求與貪著。取分四種:對妙欲的貪著為〔欲取〕;對除壞聚見之外邪見的貪著為〔見取〕;對與邪見相關的惡戒與禁行的貪著為〔戒禁取〕;對諦實的執著、尤其對蘊的壞聚的執著為〔我語取〕。
有:行將業習氣薰染於識,次為愛、取所觸發,從而變得有力而能引生後身。
生:受到觸發的業變得有力量而能形成後有,於是識在四生任何一種狀態下結生,此最初結生,即為〔生〕緣起,然後依次形成〔老、死〕緣起。
老死:老指蘊的狀態逐漸變化、成熟;死為蘊同分的捨棄或壞死。
如此妥善認清十二緣起支的區別之後,隨後應該知道如何收入四支的道理。四支即:能引支、能生支、所引支與所生支。
〔無明〕,如播種者;以此為動機而造的〔行〕業,如種子;〔因位識〕上留下所造業的習氣,如播種於田。無明、行與識中的因位識,這兩支半緣起為〔能引支〕 。
觸發業種使之有生果能力的〔愛〕、 〔取〕二支,如為種子灌溉施肥,以適當的溫、濕度培育;經愛、取觸發後,能引發後有後生之蘊的〔有〕,就如同經水、肥、溫濕等培養過後、有發芽能力的種子。愛、取、有三者為〔能生支〕。
於生有結生的〔生〕,如種子發芽。生緣起是〔所生支〕的一部分。
上述〔果位識〕、〔名色〕隨一緣起、〔處〕、〔觸〕、〔受〕四支半緣起為〔所引支〕。
〔老死〕隨一緣起為〔所生支〕的一部分,與生緣起同屬〔所生支〕 。
以生天者為例,由〔真實義愚無明〕造生天的〔能引業〕、所造感生天上業的習氣留在〔識〕上,為三能引支;希望受生在天界的〔愛〕,此一希求進一步加強的〔取〕,以及由這兩者造成臨終時決定能引業的〔有〕,為三能生支,這因位六支緣起在此生中圓滿。其後受生在天上時,〔名色〕、〔處〕、〔觸〕、〔受〕為四所引支,〔生〕、〔老死〕為二所生支,此果位六支緣起在後生天身中圓滿。這是一重緣起的十二支在二世中圓滿的情形。
另以生惡趣者為例,由〔業果愚無明〕造不善業,次由愛、取觸發等,可據前依次類推。
由於造作某業的全部緣起無法在一世中圓滿,所以最快也需要二世。如果業未經愛、取觸發而被擱置,則三能引支需要一世,三能生支需要一世,四所引支與二所生者需要一世,共需三世才能圓滿。
例如,今生雖造惡趣業而留有習氣,但臨終時由上師等勸導生起善心,以致觸發某種感生人中的業成熟而後世受生為人;如果以前所造的不善業,在後世死時又被愛、取觸發,則其再下一世將墮惡趣。
以此為例,能引與能生之間可以有多生問隔,但因屬其它緣起之生世故,不算入此重緣起之內。總而言之,一重緣起的各支,少則兩世,多則三世圓滿,比兩世更少或比三世更多的情形是不可能的。
這些緣起由前支生後支,從而在輪迴中經受生、老死等一切苦惱。在某業果位的緣起當中,又產生種種其他業因位的緣起。
老死由生而起,推至行由無明而起,由此可見,一支引發一支在輪迴中流轉的根本即是無明。怙主龍猛說:
「從三出生二,從二而生七,
從七復生三,數轉三有輪。」37
我們由三支煩惱造兩支業,由此起七支苦,復由七支苦生三支煩惱,像這樣反覆不斷地在三有輪迴中流轉、受苦。當我們以修道來結束這種緣起時,應先斷無明,無明斷則行斷,直至老死等一切痛苦全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