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如此,因為一切有情決定會成佛,所以有情終有窮盡的一天,而自己的輪迴又沒有上限,因此,我們受生的次數要多於有情的數量。由此觀之—切有情若不是每一位都曾無數次做過我的母親,母親的數量也不足額。
所以,每一位有情都曾經是我們的母親,而且還曾做過多生多世。因為沒有任何一種有情身我不曾受取過,而且次數多至不可勝數。以受取人身為例,此洲中沒有任何地方我們未曾受生,受生的次數也無法統計。同樣的,我們在東、西、南、北等各世界中均受生無數次,並且次數要多於有情的數量,所以一切有情非但做過我們的母親,也都做過受取人身時的母親。為此,我們應當將所有有情都看成自己的母親。如果經思惟後還是生不起這種感覺,就要自問:我是否根本就沒有母親?此時就會想到我有今生之母這一事實!然後再將她看成是前一世等時候之母親。
以上關於「知母」的修法,《樂道》與《速道》中僅簡略提及,我現在將此科再予以開廣。這個如教授般的科判是我在上師跟前苦修的成果,以本法為定課和肩負宏法重任的人士,若能將這一軌矩保持下去,將極有助於人們生起「道次第」的證悟。
修「知母」時,先觀修今生母親曾多次為我前世之母,然後觀父親、再及於其他親友、中庸人士。一旦生起很好的感受,再以仇敵為對像來修,最後以一切有情為對像來修。
有人也許會想:「如果他們是我的母親,我應該會認識。而我卻不認得他們,所以他們並非我的母親。當知在佛看來,沒有一個有情不曾做過我們的母親,一個也沒有,不管我們自己是不是認識,事實就是如此。今生的母親,後世可能受生為狗來到我們面前,但我們不認識。單純的不認識,不能成為否認的理由,例如蓮華色比丘尼的故事,與「食父鞭母」的故事2。
已過去者也不能成為否認的理由。否則,上半生的母親將不是下半生的母親,昨天的母親也不是今天的母親,因為她們都已成為過去。這是微細無常的道理,不經聽聞難以通達。例如,拿這條披單來說吧,去年還是新的時候,既無氣味、也未破洞;到現在,這條披單既有氣味而且破洞,好像前後兩者是不同的東西。就像去年救我命者,今年仍需念其恩德一樣。既然已過去者不能作為否認的理由,我們就必須想到:前後世兩位母親,就其同為母親而言,並無差別。
經這樣再三修習之後,「知母」在相續中生起的標準是:當我們見到任何有情,即便是一隻螞蟻時,我們都會明顯地想到當自己是她的子女時,所有生計都要仰賴這位母親等情形。(帕繃喀大師指出,我們應當如阿底峽尊者那般在相續中生起「知母」的證德。)
辛三、念恩
(七因果教授的)第二節為「念恩」。既然一切有情都是自己的母親,那麼我們應該思惟一下她們做母親時所給予我們的深重恩德。
以今生的母親為例,在初、中、後三個階段,母親的恩德都很深。起初,在我住胎的九個月零十天期間;母親因為怕傷害到我,對一切飲食、住行均十分小心,呵護有加。那時候,母親真可稱得上是護理專家,要不然,我們現在不可能有機會接觸並學習正法。這不是我們自己精明能幹的結果,而是母親的恩德所致。
在我出生之後,什麼都不懂,就像一隻肉蟲,母親卻以十指捧玩,高興地像呵護什麼寶貝似的。她用體溫溫暖我,將我放在柔軟的褥墊上,待我以慈愛的微笑。因為擔心用手替我擦鼻涕會碰傷我,便用嘴來幫我吸吮;擔心用木條替我清除殘糞會刮傷我,便用手來幫我擦拭。如果當時她丟下我不管,在一天甚至一個小時之內,我肯定會因野狗嘶咬、老鷹銜走或從高處墜落等意外而死。她要時時刻刻保護我不出意外,並總把孩子的苦樂放在首位,即使在睡覺的時候,仍然一心想著孩子,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樣安怡自在。不僅如此,走路、說話、飲食等行為舉止,都是在母親的教導下逐漸學會的,我們現在能自如地行走、談話等,不是都得自於母親?
當我長大後,母親會將自己從來捨不得用、比自己身體還珍貴的錢財傾囊授予,要知道,這每一分錢都是她不顧造罪、惡名與辛苦所賺來的。她又將房產交給我們,為我們操辦婚嫁,或是安排我們出家等,耗盡了全部心血來養育我們。簡言之,母親用盡了全部智慧與能力來幫助我,為我造就一切利樂,消除損害與痛苦,她的恩惠實在是無量無邊。父親等其他一切有情都同樣以恩情來養育我。
單是我受生為人時,一切有情做我母親的次數已無法計算,她們都像現在的母親一樣以恩情養育過我。同樣的,當我受生為其他種類的眾生,如野鹿之類,有道是舐犢情深,作為我的母親,她們也同樣的克盡慈母之責哺育我成長。
當我受生為鳥類時,母親用翅膀孵化我達一個月之久,遇到有人用棍棒來打我時,雖然她有翅膀可以飛走,卻因愛子心切而捨命保護。外出覓食雖然只獲得一條蟲子,她也要留下來餵給我吃。這種事並非只有一次、二次,母親時時刻刻都在照料我,她的恩德是數也數不盡的。過去果洛有個盜匪將刀刺入一匹母馬的腹部,馬胎墮地,母馬死前還用舌頭舐撫幼馬,那名強盜深受感動,從此洗手,不再幹打劫的勾當。我們誰也不敢保證,那時候的那匹幼馬不是自己,而那匹母為不其他某位有情,就像今生之母深恩養育我,當思一切有情都曾以同樣的方式恩養過我。
辛四、報恩
《集學論》中說:
「煩惱狂癡盲,於多懸險路,
步步而蹎躓,自他恆憂事,眾生苦皆同。」
假如我們今生的母親是個瞎子、又無人引導,心神狂亂,快要從懸崖邊跳下時,這位母親不去指望她身邊的兒子,還能指望誰?這個兒子不去救他母親還要救誰?同樣的,一切有情缺乏辨別法與非法的眼目,每一剎那都受到貪慾與邪行的影響,每走一步都被惡行所絆倒,沒有遇到像導肓者一般指導是非取捨的善知識,心被煩惱三毒魔所憂亂、神志不清而瘋狂,跳下惡趣的懸崖,多劫之中身體與火無法分開。此次我們好不容易與善知識相遇,遇到了大乘法,稍知取捨之理,與那此有情相比,情況算是好多了。所以就應該想到,救護那些有情的擔子就落在我們肩上。
又如《弟子書》中所言:
「諸親趣入生死海,現如沉沒漩渦中,
易生不識而棄捨,自離無愧何過此!」
母親有情正陷於輪迴大海的漩渦之中,而此番我們已有救度的方法,如果不救援,我們將是最卑賤的人。因此,應想到救度眾生之責就落在自己肩上而勤修報恩。
至於「報恩」的含義,如《中觀心論》所說:
「昔由惑魔使,傷害已成瘡,
我如注硝鹽,反令苦病苦。
若有於餘生,慈敬及恩益,
欲極其恩惠,除涅槃何有?」
惠施有情食物、衣服等,只能暫時消除他們的飢渴、寒冷,並沒有究竟的利益。能使有情具足一切安樂、遠離一切痛苦,對他們就有穩固而重大的利益;若能將有情安置於佛位,有情便能具足一切安樂、遠離一切痛苦,所以,我們應該想到:「我應將一切有情置於佛位!」
(帕繃喀大師又打比方說,當母親發瘋持刀欲殺其子時,兒子不僅不會恨她,反而會力求治癒她的瘋病;同樣的,我們也應對怨家、仇敵報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