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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出埃及记20:12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各位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从这周起大家基本都进入春节的节日气氛之中。很多弟兄姊妹也结束一年忙碌的工作,回到家乡与父母、家人团聚。春节的长假也提供了这样与家人团聚的机会。中国特有的春运已经开始,上亿的人口在中国这块古老的大地上,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迁移着。这更突显出春节在中国人心中的意义,这意义的本质乃是家庭的价值,或者说是家人团聚的意义。在这样的氛围里我们分享神的第五诫命——当孝敬父母,显得格外有意义。
我们知道,作为神亲口颁布的十诫,它在律法中的特殊地位,十诫,它浓缩地体现了律法的核心价值。律法的总纲既为爱——爱神、爱人,十诫也浓缩、突出地体现爱神、爱人的道理,其中我们今天分享的“当孝敬父母”,在爱人的诫命中神将它放在首要位置里,由此我们也可以知道“孝敬父母”的重要性。那么,神为什么在爱人的诫命中把孝敬父母放在首位呢?圣经并没有直接清楚地指出其原因,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对一个人而言,父母是神在他生命中设立的第一个权柄,这权柄承担起养育和教育孩子的责任。因为这个原因,神让我们存着对神的敬畏、以感恩的心来回应我们人生的第一个权柄。父母既为神在地上给孩子设立的第一个权柄,那么,孝敬父母应当出自对神的敬畏。《海德堡教理问答》一百零四问的回答中基本表达了这样的意思:“问:在第五条诫命里上帝吩咐什么?回答:我应对父母和一切尊长表示尊敬、爱心和忠诚;顺从他们的好训诲和管教,并以忍耐的心包容他们的软弱,因为上帝的旨意是要我们受他们的管理。”由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第五诫命教导我们如何回应神在地上、在我们的人生中设立的权柄,尽管有一天孩子长大,即使“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也要以敬畏的心尊敬我们人生中那起初的权柄,并且以感恩的回应他们的养育之恩。为此,新约圣经论子女和父母的关系时再次强调孝敬父母:“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1-3)
今天分享孝敬父母,我是从夫妻合一的角度来谈这个问题,就是已经结婚的弟兄姊妹如何孝敬父母。比起单身的时候,结婚后孝敬父母难度更大,所以我今天是从这一角度分享孝敬父母。前些日子我在大丈夫小组分享过“如何做一个好儿子”时分享过这个主题,今天还是按上次的大纲来分享。
一个结婚的人要孝敬父母,其难度在于:不是一个人想怎样孝敬就能那样孝敬。圣经说,当一个人结婚后,“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因此,有配偶的人,要孝敬父母,必须和自己的配偶共同孝敬,不能说,你孝敬你的父母,我孝敬我的父母;没有征得配偶意见的独自的孝敬行为,很容易使夫妻两个人的关系出现裂痕,这不仅影响夫妻关系,也影响与父母的关系,这也给今后孝敬父母设置更多的障碍,这些确实是很现实的。所以,如果一个人要好好孝敬父母,必须从夫妻关系中出发。
从夫妻关系的角度来说,你要孝敬父母:
首先,你要爱你的配偶,好好爱你的配偶。我不是说要爱来笼络配偶的心,这也不能成为孝敬自己父母的权宜之计。从消极的层面来讲,如果不爱自己的配偶——缺乏爱导致配偶与你的距离,这自然也带来配偶与你父母的疏离感,而且当一个人得不到爱的时候,通常也不愿意付出爱;从积极的层面来讲,我们孝敬父母当出于爱,因此,孝敬父母的人应当活在爱里,这爱在婚姻关系中也应当体现在爱自己的配偶。如果一个人只爱自己的父母,为他们考虑,不爱自己的配偶或很少为自己的配偶考虑时,配偶感受更多的是“你们是一家人,而我不是”。因此,孝敬父母的人,应当是爱自己配偶的人,而且要好好爱自己的配偶。
其次,好好待配偶的父母,孝敬他们。圣经说,“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7:12)我们自己应当先好好待配偶的父母,不要嫌弃他们,不要内心拒绝他们或有意无意疏离他们,而要积极主动地爱他们,为此积极主动地和配偶商议(因为通常情况下配偶比我们更了解他们并且知道怎样才是对他们更好的)。有时夫妻双方的父母各方面的条件可能有较大的差距(比如经济条件、社会地位、居住地、文化程度等),但尽可能按配偶父母的角度去理解他们、爱他们。如果一个人不爱自己配偶的父母,只想爱自己的父母,这不是活在神的爱里面的;在配偶看来这种偏心的爱,而是自私的表现,而不是爱的孝敬。
第三,要孝敬父母,一定要在夫妻合一中孝敬,换句话说,在孝敬父母的事上夫妻一定要合一。这对很多夫妻来讲是很大的挑战。为着与配偶的合一,我们需要充分地分享让配偶来了解和理解父母的需要和你内心的真实意愿,并且一起商议、祷告,共同地做出决定。有时配偶给出的意见和你的期待有不小差距,这容易让你有情绪,心里生气或心里灰心,甚至有时觉得不太公平,比起你为配偶的父母所作的相比,配偶为你父母给出的回应有差距。我们必须要靠着祷告处理这样的情绪,调整自己的心态,直到能够平和地接受配偶给出的尺度为你们共同的尺度,而不是以强硬的态度让配偶接受你的意见或因你的情绪配偶不得不勉强接受,或者干脆与商讨无关地你自己单方面地付诸行动。这些都是违背夫妻合一原则的、不适当的孝敬父母的方式。
夫妻合一孝敬的问题,我想讲一个我们夫妻的经历。我父亲算是去世的早,当我结婚有了孩子后,我叔叔特别想从老家来北京看我们家。我叔叔通过我母亲曾提过,后来又跟我哥哥提起过。他自己身体一直不太好,我理解他的意思,他不知道最近能活多久,还能动的时候想来看我们,看我们在北京怎么过日子,我想这是长辈的心情。当他通过我哥哥再次提起这事的时候,我就跟师母商量,希望请他来北京。当时师母反对,她的理由是现在我们的条件不太合适接待(那时两个孩子都很小,经济上各方面都有难处)。听到师母的反对,我心里不是很好受,有些难过,但最后还是接受了师母的反对,毕竟不能一个人去孝敬家中的长辈,夫妻一定要同心和合一,我也只好等待。过了几年(也许两三年吧,现在不太记得),师母提出说,可以请我的叔叔到北京来,同时还请我的母亲和我母亲的新老伴一同来北京,我们接待他们,并安排旅游。后来的事实也证明,那真是神的时间。我叔叔来我们家特别开心。听到师母每次做饭时唱歌(这是师母常有的好习惯),看到夫妻俩恩爱,两个孩子也很好。我们安排他旅游,带他去过他天安门,他到天安门前石狮子那里仔细寻查当年他作为红卫兵来到北京时的历史记忆。更有意思的是,到长城时,他在那里见到了世界拳王霍利菲尔德。我叔叔是体育迷,在长城的台阶上近距离地看到他在电视上经常看到的拳王非常惊奇兴奋,被众多强壮的保镖包围的霍利菲尔德还特意以微笑看了我们。这对他来讲简直难以忘怀。每次出门,他走路都很慢,但到路口拐弯处小小的雅各(那时还没上学)都主动地等他,这也让他很感动。总之,他的北京之行充满了喜悦和感恩,北京之行在他的人生中可以算作是一次特别的旅程。另外,在漫长的旅途中我母亲他们和他在一起,很少出远门的他也感到安全和踏实。神的恩典真是奇妙。其实,我叔叔在我们家族中是最反感、最反对我们信仰的,他也不希望我们以信仰来教育孩子。在北京期间我也分享过福音,但我们请他来的目的不是借机传福音(当然应该传福音),而是孝敬家中的长辈。他也并没有因为到我们家好好被招待、北京之行带给他喜悦而信主,他对我们信仰的反对还是没有变,只是因为知道改变不了我们对信仰的态度和我们的生活方式,没有针锋相对地反对而已。来北京十几年后,一次病危中他第一次表示愿意信,在病床上跟我作过接受主的祷告。我在这里要分享的不是一个人信主的见证,而是一对年轻夫妇如何合一地孝敬家里的长辈。不要误解,我们孝敬父母不是为了让他们信主(当然我们孝敬他们,他们更容易信主),孝敬本是子女在神面前领受的爱的责任。我们当存敬畏的心,夫妻同心、合一地孝敬父母,并且得着神给我们的祝福。
今天分享的第二大方面是,我们当如何孝敬父母,就是实际地孝敬父母。在此,我想简单分享三个方面:
一是,要尊重他们。在现代社会,很多的父母来子女家里,帮子女带孩子。我说的尊重父母当然包括人格上的尊重,但今天我主要表达的,不是人格上的尊重,而是他们的意见、他们的看法、他们的愿望要被尊重。通常我们看到的情景是,现在在很多年轻夫妻的家庭中,最多体现的是孩子的需要、孩子的要求、孩子的安排,而很少考虑年迈的父母他们的愿望、期待、看法和意见,大家都为孩子着想,很少为父母着想。在家庭中大家都是围着孩子转,我们期待父母为我们的孩子和家庭付出,却很少教育自己的孩子要尊敬老人、孝敬老人。在我看来,我们的父母在我们家庭中的分量越来越轻,其实这变相地削弱这些我们为人父母的在自己孩子生命中的分量。我们知道,“人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意味着结婚后夫妻双方与双方父母关系的变化,的确是两个家庭,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可以住在一起,更不意味着不应该尊重父母。在我看来,现在很多的父母真的很值得同情,到儿女家里帮着带孩子、付出辛劳,在家中又没有地位;如果是保姆,还可以拿工资,但又不是保姆。作为父母愿意和儿女住,愿意帮他们带孩子(从中他们也享受天伦之乐),愿意为自己的孩子分担,但我们不能把自己的父母当作来帮忙的,为保姆父母。这是我今天特别要强调分享的,父母作为我们的父母在家中应当被尊重。如果我们中间有轻看或轻忽父母的,那应当来听听箴言来的智慧训诫:“智慧之子使父亲欢乐;愚昧之子叫母亲担忧。”(箴10:1)“智慧子使父亲喜乐;愚昧人藐视母亲。”(箴15:20)“虐待父亲、撵出母亲的,是贻羞致辱之子。”(箴19:26)“你要听从生你的父亲;你母亲老了,也不可藐视她。”(箴23:22)
二是,了解他们的需要。要孝敬父母,好好孝敬父母,我们需要了解他们的需要。年轻人对老年人的了解普遍缺乏,我们真的需要学习“老年学”。这几年我的岳父住到我家里,我自己至少摸索了几点老年人的特点,跟大家分享:第一,他们的食物需要软,味道也尽可能清淡(但不能没味道)。第二,生活要规律,最好每天吃早中晚饭的时间是相对固定,不能因我们起得早或起得晚带来变化。已经安排的有关他的计划,若没有特殊情况,不要改变,若出现变化,及早告诉他并充分说明原由。老年人对变化、而且随时的变化所受的影响是很大的。这一点作为子女特别要留意。第三,他要提出办理的事,要及时办。我刚开始不太理解,我的岳父为什么一天提醒我好几次同一件事,尽管我已经答应帮他办那件事,只要我还没办完他就以各种方式提出来。后来我就明白了,对老年人来讲,每个要办理的事情,就是他这一天或者这几天唯一关注和关心的事情,对我们来讲,那些都是举手之劳的事情,比如出门的时候顺便到银行查查他们的退休金是否到账(尽管农民的老年补贴每个月只有几十块钱),但对他来讲,这是他这段时日唯一关心和了解的事情。老年人的唯一,通常是我们年轻人几十件事情中的小事(因为随时可以办到),因此当我们不了解老年人的这些需要时,对老年人来讲,就是被忽略。了解这一点后,只要他提出来,我就尽可能及时地帮他办理,如果实在有事而不能,就清楚告诉他几点或周几去办理,如果中间的时间长,我主动提起那事让他放心我没有忘记那事,再重复说什么时候去办理,这样他才放心。老年人的世界,和我们有很多的不同。在生活中我们要留意年迈父母的需要,并且按他们的需要去照顾他们,帮助他们,孝敬他们,而不是我们认为理所当然的好来待他们,我们的好不一定是他们的好。我们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三是,我们孝敬父母应当到什么程度呢?这个并没有标准答案,每个家庭对此的理解会有所不同。对此,我要分享的是,至少我们要对我们的父母做到你希望将来你的孩子对你做到的,这是一个合宜的程度,因为圣经说,“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因此,你不能接受你的孩子将来那样对你,你也不要对你的父母那样做,你不希望你的孩子或你孩子的配偶如此对待你,你也今天不要那样对待你的父母或你配偶的父母。神真的是轻慢不得的。旧约圣经中以撒的儿子雅各年轻时如何欺骗自己年迈的父亲,到老年他最终发现自己被自己的十个儿子联合欺骗。对此,我们要谨记圣经的教导——“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6:7)也不要忘记,总有一天我们也会年迈像今天的我们的父母,站在自己孩子们面前,如同今日的我们的父母。
最后,我想补充一点,不要等到我们完全明白或理解孝敬父母的意义才去孝敬,也不要等到具备了特别能孝敬父母的能力或条件才去孝敬他们,通常等到那时候,我们的父母已经年迈不一定能享受我们的孝敬,或者那时我们已经失去了孝敬的机会——他们不在人世了。所以,我一直觉得,人应该在不太懂得孝敬、不太明白孝敬时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还有配偶的父母——他们都是你们的父母。就是从今天开始!我想这是人生的智慧。
准备第五诫——孝敬父母的诫命时,我再次思想一个问题:神为什么把孝敬父母放在十诫,而没有把爱自己的儿女作为诫命放在十诫里?为什么唯独孝敬父母的诫命带上了长寿得福的应许?对此大家可以思想。总之,我希望我们的弟兄姊妹,听到这篇信息后,能够分出在孩子身上付出的一部分,很少的一部分,但带着对待孩子那样的重视度,孝敬我们的父母的话,至少在这个时代可以被称为孝子、孝女、孝儿媳、孝女婿了。
愿神赐福给我们每一个弟兄姊妹姊妹家庭!特别是在这春节假期里。
The post 基督教北京守望教会.
亲爱的弟兄姐妹:主日平安!
很多年前斯皮尔伯格拍过一部电影,叫《辛德勒的名单》,可能很多人都看过。它讲述的是二战期间德国商人辛德勒倾家荡产从法西斯手下救出了1200余名犹太人的真实故事。去年,我重看这部电影,才发现它是以一个犹太人家庭在礼拜五的傍晚守安息日的燃灯礼作为开头的。在影片里,那一家人围站在桌前,妻子按照犹太人的传统点燃两盏蜡烛灯台,一盏代表“遵守”,一盏代表“记念”;丈夫吟诵为安息日祝圣的祷告文(Kiddush, 意即“分别为圣”),为杯祝谢。在那么多有着犹太色彩或象征含义的画面当中,导演选取了这样一个日子来标识这个族群的身份,并且从这个时刻切入进那段“浩劫”(shoah)的历史,来讲述他们的故事。从主前十几世纪出了埃及到二十世纪的奥斯维辛,作为上帝选民的以色列人,在日常生活当中身上所仍然保有的一个外在记号,是守着这个日子,七天一次,周而复始。而这个历史悠久的信仰实践,就是源自于我们今天所读的这段经文—“十诫”中的第四诫。
我们低头祷告。
在我们分享今天这段经文之前,首先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十诫的背景。神带领以色列人出了埃及之后三个月,降临在西奈山顶上,藉摩西将“十诫”颁给以色列人。“诫命”这个词在我们听来有点像法律条文,但“十诫”其实是十句话,就是二十章1节说“神吩咐这一切的话”。但因为它是从神的口里而出,所以它的份量胜似律法。那神为什么要吩咐这一切的话呢?十九章5节说:“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更早前,在神呼召摩西的初期,神也晓谕他说:“我要以你们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们的神,你们要知道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是救你们脱离埃及人之重担的”(出6:7) 。所以说,出埃及这个事件,和神通过吩咐话语的方式跟以色列民立约、建立关系,是完全分不开的。固然走干地过红海、脱离法老的手是出埃及的实际过程,但是出埃及的最终目的,却要在西奈山上达成。
以前小白牧师讲过,神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只用一天的时间,但是要让埃及从以色列人的心中出去,却用了四十年的时间。第十六章记载以色列全会众在“出埃及后第二个月十五日”,就开始怀念在埃及地坐在肉锅旁边吃得饱足的时候。人才刚出来没多久,心就已经回去了。四百年的奴役苦待,一个半月就可以忘记。那然后呢?
所以,神在西奈山上吩咐以色列人这一切的话,是要以祂的圣言来统治以色列人,并且更新他们的历史记忆,以此来重塑他们的身份。什么时候以色列人听从神的话、遵从神的约,什么时候他们才真正地出了埃及,成为神的子民。由此我们不难想象,神所吩咐的这每一句话都是有所指的,都是针对着以色列人所浸淫了四百年、以埃及为代表的古近东文化所发出的警戒—所禁戒的,就是当时古近东普遍而行的;所设立的,则是当时文化里面没有、或缺失的。而神之所以申明“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是要强调祂跟以色利人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祂把他们从被奴役的状态下拯救出来的这个基础之上,因而神下面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不是为了束缚、而是为了释放,更是为了防止以色列人重新堕入那个法老统治之下、充斥着奴役与剥削的、残酷的社群关系。
放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再来听关于安息日的诫命: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一、安息日,是一个休息的日子(关乎人类尊严)
“安息”(shabbat)这个词的意思是“停止”,“休息”,所以第七日守安息的核心是“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十诫的前三条诫命中禁戒的是不可有别的神、不可雕刻偶像,以及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这些是明显跟敬拜独一真神相矛盾的事情。可是作工有什么不对呢?为什么要在第七日禁戒呢?大家还记得在《出埃及记》的开头,法老是怎样奴役以色列人的吗?埃及人派督工辖制他们、加重担苦害他们,严严地使以色列人作工。等到摩西见了法老,让他放以色列走、去旷野事奉他的的时候,法老说什么呢?说他们懒惰。所以他就变本加厉,加重以色列人的工作,叫他们更加劳碌。听起来,法老是不是像个讲求效率和产量的老板呢?错!法老已经越过了底线,因为他没有给以色列人休息。本来人受造就是要工作,但是当工作跟休息脱离的时候,工作就变成了对人的奴役和对生命的压制。这就违背了神创造的本意。所以,一周有六天可以工作,但是到了第七日就不可。因为神在祂的创造中,为工作设立了界线。
在法老的统治底下,以色列人的生活是工作、工作、不停地工作;而神的统治则是工作/ 休息的节奏。法老治下苦役的结果是什么呢?出埃及记第二章讲到摩西长大后去看望做苦工的希伯来同胞。第一天,摩西看到一个埃及人殴打一个希伯来人,他就把那个埃及人给杀了;第二天,他看到两个希伯来人在打架。可见,法老的奴役带来的是暴力丛生,尤其是对于作为社会底层的以色列人来说。而由于他们因苦工愁烦,摩西把神的话告诉他们时,他们也听不进去(出6:9)。他们的生命完全被繁重的苦工给占据了,成了工作机器。就像今天,上班族常说“累成狗”。的确是这样的—有休息,才有人样儿;没有休息,就没有人样儿。人的尊严从哪儿来呢?从人能够按着神创造的心意而活着来。而休息,恰恰是神创世的时候所赋予受造物的。当神以祂的话语来统治以色列人时,祂邀请他们从工作中停下来休息,并且是进到祂自己的安息和节奏里面,使人身上神的形象得以恢复。
神的创造里充满了韵律和节奏。日出日落,潮起潮落,春、夏、秋、冬,呼吸和脉搏……这些都是神内置于祂所创造的生命体和自然界当中的。就像一个人到点儿就会睡去、之后又会醒来,这是神给人设定的生物钟,是谁也抗拒不了的。而每周一次的“第七日”—六日工作后的安息,却是神邀请人有意识地配合参与,为人自身的活动划定一个边界。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有做不完的事情、赚不完的钱,也有满足不完的需要;第七日,让我们知道这一切有个限度。一周有六天,人们忙忙碌碌、蝇营狗苟,拼命地为自己赚取、谋取、攫取—用时髦的话说,活在苟且之中;而第七日,给我们一个机会停下来,发现我们已经被赋予了诗和远方。
诗人说:“你们要休息,要知道我是神。”(诗篇46:10) 休息,首先是在我和神的关系中,承认我是有限的受造,而祂是无限的创造主;我所需要的一切祂都知道,也都会赐给我,否则我们哪有休息可言呢?当以色列人怀念在埃及地围着肉锅吃个饱、担心自己会饿死在旷野的时候,神从天上降下吗哪给他们,并且只许他们拾取当天所需的分量、不许他们为第二天屯留。惟独到了安息日的前一天,他们可以拾取双倍的分量,而到了安息日则不许再去拾取(出16章)。结果如何呢?有的人在周间将所拾取的食物留到了第二天早上,结果发现食物已经腐烂生虫、发出恶臭;还有些人到了第七天早晨,仍然出去拾取食物,结果什么也找不到。你看,以色列人虽然出了埃及,但是生活方式还是埃及的,因为他们还活在必须自己捡草作砖的记忆中。他们吃了今天这顿,担心着明天没有下顿;到了安息日,明明头一天已经留够了这一天的份量,却还偏要出去拾取、不肯安静在家里待着。摩西对他们说:“你们看!耶和华已经将安息日赐给你们,所以第六天也会给你们双倍的食物”(出16:29)。
弟兄姐妹,你看我们是不是还活在埃及?是不是还活在小时候家里拮据的记忆中?活在三年自然灾害的记忆中?我们还活在埃及,不仅是因为我们双11、618要囤一堆东西,更是因为我们不肯休息,就跟旷野中的以色列人一样。从出了埃及的一个半月之后、以色列人开始怀念埃及的肉锅之日起,耶和华不仅将天上的食物赐给他们,也将安息日赐给他们。从那时起,以色列人每天要对抗自己屯留食物的冲动,每到第七天要对抗自己外出拾取食物的冲动、而留在营中,一共四十年之久。这样,以色列人才慢慢学会了在第七天休息。关于埃及肉锅的记忆,慢慢被每天食物从天而降的异象所取代—晚上有肉,早上有饼;因为捡不够草作砖而挨打的梦魇,也渐渐被安息日什么都不做、却还有饭吃的奇迹给抹去。如此日复一日,以色列人的三观才终于被刷新;更重要的是,他们对神的信心才被建立。安息日意味着:你的所得不是你赚取的,而是神赐给你的。
二、安息日,是一个放手的日子(关乎人际关系)
既然如此,我就不是最终的拥有者,神才是一切真正的源头和供应者。那么,第七日就好比一个神圣的停顿,要求我们放下自己的事务,也不为它挂虑。六日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思工作、谋算、经营,到了第七日,就好比一脚刹车踩下去,所有这一切活动都要停下来、都要被放下。我们会不会因此受损失?会,也不会。按照人原本的惯性和打算,少了一天从事那些活动,就相当于少了七分之一取利的机会;然而在第七日停下来什么都不做,却像前面所说的,在休息中得着了压力的纾解和人性的恢复。第七日的那条线,是自我的膨胀和欲望的深渊前面拦起的一道警戒线。守住这个界线,就是守住神赋予人的、祂的形象,也是守住神在人身上的主权、而不是放给他物,比如工作。守住时间的这条界线,人们也才能守住十诫后面关于人伦的那些诫命所设立的界线。从神赐下吗哪的那日起,以色列人每周有一次操练停下和放手,操练专注地仰望神,也操练全心全意地奉献自己。
可惜的是,以色列人在这方面操练得不怎么样。先知责备以色利人信仰下滑时,常常都是指出他们没有好好守安息日。以赛亚书五十八章先知讲论神为什么不喜悦以色列人的禁食时说:“看哪,你们禁食的日子仍求利益,勒逼人为你们作苦工。你们禁食,却互相争竞”(赛58:3)。也就是说,即便是外在有禁食这样的宗教实践,里面藏着的却仍然可能是利欲薰心、剥削他人和与人争竞。所以在这章的最后,先知就呼吁以色列人说,你要是在安息日“掉转脚步”,不以忙碌做事为乐、而以安息日为乐;不在这日谋求一己之私、而是将专注点都转向神,神就使你在地上受尊崇,并享用先祖雅各的产业。这跟前面我们所分享的精神一脉相承—你放下自己的算计、经营,尊敬我的日子,我就要抬举你、赐福与你。
申命记十五章里面记载了关于安息年的豁免定例,说的是每逢七年的最后一年,所有债主都要免除同胞所欠的债务。里面特别提到,对穷人不可“硬着心、攥着手,不帮补你穷乏的弟兄”,而是总要松开手。这一“攥”一“松”,让我们看到我们人生的隐秘状态—我是攥着手、还是松开手的呢?而神对我们每个人又是攥着手、还是松开手的呢?在我看来,第七年这么大手笔的松手豁免,若不是建立在每个第七日(六年总共312次)停下、休息、转向神的操练上,是断乎没有可能的。以前我在考察这段经文时也发现,“赦免”和“饶恕”的字根,就是“松手”那个词。所以,松开、放手、给予、原谅、祝福、庆祝,这些都符合安息日那圣洁的气氛,而攥紧、争夺、谋算、焦虑、苛责、嫉恨,这些则与安息日的圣洁相违背。许多牧者都分享过,主日讲道之前如果与配偶产生矛盾或争执,最晚到了主日当天早上,不管多别扭也得去跟对方和好,否则没办法讲道。这就是因为罪和怒气,在作为神话语出口的自己里面,没办法与神的话语相兼容。要想按着正意分解神的道,必须首先让神的道来统治自己,否则神的灵也会拦着不让神的话语出来。同样地,要按着神的心意守安息日,必须掉转自己的脚步、放下自己所要抓住的,同时也原谅别人所亏欠的。
所以,一周的节奏乃是这样:六天越过越快,第七日放慢、停下;六天为着生存或者体面的生活忙碌奔波,第七日休息、放松;六天要抓住,第七日放手;六天宅在家里捧着手机,第七日要放下手机、出去走走;六天关注自己的事情和需要,第七日要注视神,单单以神为乐。
三、安息日,是一个平等的日子 (关乎社会公义)
“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出20:10),这句说的是这条诫命适用于众生,不论长幼、尊卑、内外,就连牲畜都一样(土地要守安息年,利未记25章)。在守安息日这件事上,众生平等。安息,不是某一群人的特权,而是所有人共享的福分。这一日,不仅主人得到休息,仆婢也得到休息。虽然在财富、地位、角色上二者都有巨大的差异,但是在生而为人的尊严上,二者却是平等的。
当以色列人快要进入应许之地时,摩西再次向他们重申神与他们立约时所吩咐的话(申5:1-22)。这次论到守安息日这条诫命时,里面特别强调了“使你的仆婢可以和你一样安息。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耶和华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将你从那里领出来。因此,耶和华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申5:15)。这句话如果套用福音书里面耶稣常用的一个句式,可以这么说:“你要使你的仆婢得安息,因为你作奴仆的时候,是我耶和华你神拯救你、使你得安息”。也就是说,进了神所赐的应许之地以后,以色列人记念安息日,也要记念自己在埃及地作过奴仆,以及神用大能的手将他们从那里领出来的拯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和他们的仆婢是一样的。因此,他们必须不能像法老曾经对他们那样、以一种拥有者的身份自居,来奴役别人。当你也安息、我也安息,我们互相看着对方的时候,知道我们都是人,都同样是按着神的形象受造、和蒙神大能的手拯救的。我比你所多拥有的任何,不过是神所赐给我的,叫我照着他的心意去使用。这就是为什么神有充分的理由叫以色列人在第七年施行豁免,因为他们所要居住的土地,是神所赐给他们的(申15:5、7)。从时间到空间,以色列人全方位地体会到,对于这世上的任何事物,他们都不享有绝对、终极的所有权,只有神才享有,正如神在西奈山上对以色列人所说:“全地都是我的”(出19:5)。所以,以色列人全体守安息日的制度为社会公义奠定的基础在于,他们承认耶和华是时间的主,也承认耶和华是生命的供应者,因此他们不能够完全驾驭、或是操控别人的生命,哪怕是服在他们手下的仆婢、雇工。
四、安息日,是一个惟独属于神的、赐福的日子(关乎永恒)
“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出20:11)。
出埃及记中的“十诫”将安息日追溯到神创世第七日的安息。原来安息这件事,是在创世之初就蕴藏于一切受造之内。可以说,安息,内置于一切受造之物的初始系统,更是属于神在永恒里面的韵律和作为—耶和华六日创造,第七日便安息。我们从圣经其他地方可以知道,神安息不是因为他累了,也不是因为他没灵感了,而是因为他做完了。那做完了然后呢?没然后了。我花了很长时间思想神在安息日做什么。开始我想说,祂在欣赏。这样说可能也没太大毛病,但是你去看经文的话,“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那句出现在第六日的末尾。而第七日,说完神“安息了”,后面什么都没有了。那里,你听到的是巨大的安静。以色列人的安息日早上,可能就像那个时刻一样,安详宁静。所有店铺都关门了,贸易停顿,食物在头一天已经预先准备好,每一个人都在这样的宁静中安歇。对于神在第七日究竟做了什么的这个困惑,古代犹太拉比这样说:“显然在第七日仍有创世之工。一如在六日造了天和地,[神]在安息日创造了安歇(menuha)”(引自《安息日的真谛》, p36)。犹太拉比赫舍尔在《安息日的真谛》中这样写道:“我们内心若顺服圣经,就会明白’安歇’(menuha)就是指幸福、平静、平安、和谐。” 他接着引用诗篇二十三篇中的前两节“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他使我躺卧在青草地上,领我在可安歇的(munuhot)水边”,写道,“良善生命的本质就是安歇(menuha)……到了之后的年代,menuha已成为来世生命,也就是永生的同义字了。”
神在第七日便安息了。那一日,祂安定在天。从起初的“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到“天地万物都造齐了”,安息日直指耶和华在宇宙和永恒间的王权,直指祂自己。“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这一日是惟独属乎祂的。在创世中,神赐福给了凡有生命气息的、赐福给了照着祂自己形象所造的男人和女人,还赐福给了一个日子。不仅这一日是属乎神的,凡有生命气息的,也都是属乎祂的。
五、在基督里拥有的安息
那么,作为今天的基督徒,我们该如何应用神在西奈山上颁给以色列人的守安息日的诫命呢?
首先,这条诫命不再作为律法直接地约束我们了,因为基督是安息日的主,我们是在祂里面的新创造。所以在基督里我们毋需再守安息日,因为基督就是我们的安息。耶稣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太11:28-30)。
其次,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成就了救恩和新创造之工,为了记念祂与我们所立的新约的和欢庆祂的复活,今天的基督徒是应该要守主日的,正如以色列人守安息日来记念神救他们出埃及、和在西奈山与他们所立的约。主日我们除了一同敬拜神、听道之外,每个人或每个家庭可以根据以上所分享的安息日的原则,按着圣灵的感动来安排自己主日余下的时间。一方面从神领受丰盛的恩典和祝福、使自己的生命得到复原,另一方面也培养自己对神对人的爱、和对主日尊重的态度。结合晓峰牧师新年那篇《你们得救在乎归回安息》的讲道和今年圣餐祷告会关于《启示录》七教会的分享,今年我们可以重点在悔改和盼望主耶稣再来的默想上花多一些的时间。
第三,关于安息日的启示和诫命还在向我们发出同样的一个邀请—停下,将你的生命转向神;放手,将你的时间交给主。为着我们跟神的关系和自己生命的益处,我们每个人每天、每周都应该规律地留出时间来在主面前安静、与主亲近。以色列人需要花时间培养对神的顺服与信靠、从而使生命被神的话语统治,我们也是一样的,甚至更需要。今天这个时代的生活节奏之快、接收信息之庞杂,使得我们更难放慢步伐转向神,更难放下自我倚靠神。旧约时代,以色列人将七分之一的时间分别出来,单单归给神,今天,我们一周有多少时间单单来到主的面前、与祂亲近呢?虽然我们已经蒙恩得救了,但我们若不花时间思念天上的事,我们就会像旷野中的以色列人一样、心心念念埃及的肉锅。
最后,我们现在在地上活着,是为着将来进入那永恒的安息作预备。《希伯来书》的作者说,“这样看来,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为神的子民存留。因为那进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样。所以,我们务必竭力进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学那不信从的样子跌倒了”(来4:9-11)。
“但愿赐平安的神,就是那凭永约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稣从死里复活的神,在各样善事上成全我们,叫我们遵行他的旨意,又藉着耶稣基督在我们心里行他所喜悦的事(来13:20-21)。直到我们再见他面、从他得着那在天上为我们存留、永恒安息的那日。阿门!
推荐阅读:《安息日的真谛》,《圣徒永恒的安息》,《七日灵性生活》,《俗世中的安息日操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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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不可妄称耶和华你 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埃及记 20:7)
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今天我们要继续分享十诫。我们今天要分享的是十诫中的第三条诫命,就是出20:7节所写的【“不可妄称耶和华你 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埃及记 20:7)】
「祷告」
一、第三条诫命的关键词
1、耶和华的名
在这第三条诫命中有两个关键词,第一是“耶和华的名”,第二是“妄称”。什么是“耶和华的名”呢?当我们提到某个人的名字时,我们想到的决不只是这个名字的发音。而是会很自然的把这个名字和它所代表的那个人联系起来。包括你会想到那个人的相貌、性格、他的身份、地位、工作、成就,还有他的趣闻、传说……。例如:我们提到邓小平,你就会想到那个个子不高,四川口音、爱打桥牌、被称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曾经掌握中国最高权力的那个人。所以,邓小平这三个字就包含或指向这一切的内容,而我们如果赞美或者调侃以上所提到的任何一点,例如:他的口音、身高、尊称、工作或者他的权柄,就都是指向了这个人的名,就是赞美或者羞辱了这个人和他的名。
同样道理,“上帝的名”或者“耶和华的名”也是如此。不是只有“自有永有”这四个字才是神的名,而是凡上帝用来彰显自己的一切,都关乎他的名,都是基督徒应当怀着敬意提及,而不可以妄称的。具体而言,神的名至少包括五个方面:1、神在圣经中特别启示的名字,例如:上帝、主、自有永有的、耶和华……;2、他的尊称,例如: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万王之王、万主之主……;3、他的属性,例如:全能、永恒、慈爱、怜悯、尊贵、荣耀……;4、他的话语和启示;5、他的工作,包括:创造、护理、救赎……。而这一切关乎上帝的方面,就是第三条诫命要求基督徒在思想和言语行为上都应当恭敬和谨慎的。
2、妄称
那么,什么是“妄称”呢?“妄”的意思包括“没有诚意的,没有敬意的,草率的,随便的,甚至是粗俗不圣洁的”,所以“妄称”就是指以这样的态度对待上帝的圣名、属性和关于他的一切,以致于在他人心中产生对上帝的不敬的印象。圣经说【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路 6:45)】人的言语往往是人内心态度最直接和最真实的反映。所以,“妄称”的根源不是人说话不小心,而是说明人内心对神的态度不正确。因此,这一条诫命首先是指向基督徒的内心。如果说第一诫“除了耶和华不可有别的神”是关于敬拜的对象,第二诫“不可雕刻偶像”是关于敬拜的方式,那么第三诫“不可妄称神的名”就是关于敬拜的态度,然后由内及外,第三条诫命的最终目的是要使神的儿女无论在态度上,还是在言语和行动上都与上帝有正确的关系。
二、第三条诫命的理解和应用
1、积极与消极兼顾的原则
那么,我们如何具体理解和应用这一条诫命呢?一般来说,我们解释十诫需要遵循“积极与消极兼顾”的原则,也就是说任何一条正面吩咐的诫命,同时包括禁止相反的情况。例如:十诫中的第五诫“要孝敬父母”,这就属于正面吩咐的诫命,那么它就同时包括禁止虐待、不尊重、不赡养父母的含义。反过来也是如此,任何一条消极禁止的诫命,也同时包含正面吩咐的含义。例如:不可杀人,这是一条消极禁止的诫命,但它同时包括基督徒有责任珍惜、善待和保护生命的正面意义。所以,当我们解释第三条诫命“不可妄称神的名”时,也需要从正反两方面考虑它的意义,也就是这一条诫命禁止什么,以及这一条诫命吩咐什么。这就是我们解释任何一条诫命时需要同时思考的两个角度。这也是著名的《威斯敏斯特大教理问答》和《小教理问答》在解释十诫这一部分时所做的区分。
2、关于禁止的三个问题
那么,第三条诫命如何禁止我们妄称神的名呢?关于这方面,我们需要思想三个问题:第一,在什么领域或场合,我们可能妄称神的名?第二,具体哪些行为属于妄称神的名?第三,什么原因造成我们妄称神的名?
①、妄称的范围
关于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我们可能在任何的领域妄称神的名。包括在属世的领域,例如:在工作中,在生意场上;也包括在属灵的领域,例如:在服侍中,在教会的讲台上;既包括公共领域,例如:在法庭上,在公共崇拜中;也包括私人领域,例如:在家里,在朋友或同学的聚会上。所以圣经吩咐神的儿女,对上帝的话我们应当随时思想、随时讨论【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申 6:7)】因为我们无时无刻,也无时无处不在和上帝的关系中,不是朝向他,就是背离他,不是荣耀他,就是羞辱他。所以,十诫中的任何一条也都要求我们,不是只在某些场合注意自己的言行,而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要以荣耀上帝为我们的目标和尺度。
②、妄称的例子
而具体哪些行为属于妄称神的名呢?对此我们不可能一一罗列,在这里我只举一些常见的例子。
A、虚假和不慎重的起誓
起誓包括在法庭上宣誓,或者担任公职前宣誓,即使不是手按圣经,但人若知道我们是基督徒,那么我们就相当于以神的名义起誓。又或者我们在婚礼上与配偶立约,或在教会承担某些责任时作出承诺。又或者我们在私下为一些小事指着神的名做出保证,这些都算是起誓。而无论在以上哪种情况下,我们若是明明的说谎,或者对自己做出的承诺和保证毫不认真,那么我们就是妄称神的名了。因为这样的行为必定使人轻看我们基督徒的身份和我们宣称自己相信的上帝。所以主耶稣也提醒我们【什么誓都不可起……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当然,主的话并非主张取消一切誓言,那样的话我们在婚礼上的誓言也要取消了。主的意思其实是对基督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一切的话都与上帝有关,“天是他的宝座,地是他的脚凳”,即使不起誓,基督徒的每句话都应当是实实在在,认认真真的,更何况指着神起誓保证的,岂不更当慎重认真吗?
B、谬解神的话语
这方面首先是对牧师、传道的提醒。因为牧师、传道的特别呼召就是在讲台上分享神的话语,所以他们讲道若不认真准备,也不充分的祷告,以至于乱讲、错讲神的话,那么他们就是在众人面前妄称了神的名。但是这方面也是对所有基督徒的提醒,因为每个基督徒都可以带领查经和向人传讲福音。如果带领查经的人不好好准备,只在聚会前一小时,甚至是在去聚会的路上,在地铁上匆匆看两眼查经资料,那么他那天带领的查经就是在妄称神的名。如果我们传福音,却不认真思想和确信自己所讲的,那么这样的传讲也是妄称神的名。当然,这样的传讲仍然可能使听的人受益,因为圣灵可以在任何情况下奇妙的工作。所以有的时候我们知道自己讲的不好,但是听的人却被造就了,这正说明感动人是圣灵自己的工作。但是这不能成为人逃避责任的借口,如果我们没有认真对待自己的传讲,那我们就不能不在这条诫命上被上帝责备。
C、轻忽上帝设立的蒙恩之道
上帝设立的蒙恩之道包括:祷告,听道,唱诗,圣礼,公共崇拜……这些都关乎上帝的荣耀和圣名。所以,在我们使用这些方式时应当注意我们的态度,应当预备心,还要保守我们的精力,也要注意言语、举止,甚至穿着。如果我们聚会前没有充分休息,以致我们听道或祷告时昏昏欲睡,这就是妄称神的名。咱们教会也曾经多次提醒聚会穿着的问题,特别是夏天到来前,教会总是委婉的提醒大家,聚会时穿的不要太随便太暴露。我曾经看到有弟兄主日聚会时穿着拖鞋短裤来聚会,我就想这个人见总统或者大人物时会不会也穿成这样呢?是不是他们的公司文化就是这么随便,或者他真把教会当成自家的客厅和卧室了。如果他是这么想的还有情可原,但如果他是把敬拜上帝当作随便的事,那么他这样的穿着就是在聚会中妄称神的名了。
D、口头语、玩笑话
这方面也是常见的现象。例如:外国人表示惊叹常用“My God”表达,中国基督徒也有的习惯把“主啊”、“上帝呀”挂在嘴边。第三条诫命并非绝对不允许人这么表达感叹,但是这条诫命提醒我们要避免完全无意识的这样表达,更要避免在一些不适当的场合提及主的名。例如:打麻将时,如果你说“求主保佑我抓张好牌”,或者和了牌你就说“感谢主”,这就是妄称神的名了。
此外,这个世界上也有不少粗俗的笑话、歌曲和影视剧亵渎上帝的名,这些都是基督徒应当远离的,不仅自己不说,就是听和看也是在外邦人面前羞辱主了。
E、迷信活动
《使徒行传》19章记载祭司长士基瓦的七个儿子是念咒赶鬼的,当他们擅自称主耶稣的名赶鬼时,鬼不但没有被赶出来,他们还被鬼制服打败。另外,《使徒行传》16章也告诉我们,保罗在腓立比赶出了一个会行法术的使女身上的鬼,尽管这个使女好像一直在帮他做见证。这些都说明:我们的上帝是忌邪的神。他绝不允许他的名和各种迷信活动有牵连。所以,我们使用圣经也好,佩戴十字架也好,或者在家里、汽车上悬挂什么信仰标志也好。如果是为了见证自己是基督徒,则没有问题,但如果是出于迷信的想法,希望这些物品有魔力能保佑自己,那就是妄称神的名了。
F、商业活动
最后,我再讲一个例子,这也是今天越来越常见的情况,就是在商业活动中涉及神的名。八九十年代中国曾经出现过一次全民经商的热潮,但是比起今天的情况,我看当初的热潮实在算不了什么。今天借助互联网的便利,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老板,我也惊奇的发现我们教会不少人在做微商,或者做代理和销售。我们在朋友圈里常看到弟兄姊妹转发的商品信息,而我们转发或购买这些商品的理由,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是基督徒卖的东西,所以我相信他的东西一定是好的,至少和他宣传的一样好。这其实就意味着,这种商业活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基督徒的身份,信誉和他背后上帝的名。所以,如果这种商品的宣传夸张、不真实、甚至虚假,那么它所伤害的最终也是上帝的名。所以对做生意的弟兄姊妹,我想提醒大家:对自己的商品务必充分了解,也务必慎重宣传,因为我们的所作所为影响利润和自己的名誉还是小事,如果使人怀疑基督信仰,使仇敌得着羞辱上帝的机会,这才是大事。而我们所有帮人转发商业信息的弟兄姊妹同样负有责任,我们若不慎重,也可能在妄称神名的罪上有份了。
③、妄称的原因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人可能妄称神的名呢?我在此只简单提三点:
A、不信
这一点不是指基督徒的,而是指拒绝上帝、抵挡福音的人。这些人有的很强硬,但也有的对基督信仰似乎有好感,提到上帝时也似乎很恭敬。但是,只要他仍然不肯承认自己是罪人,仍然不肯完全降服在上帝面前,那么他对上帝的认识就不可能完全,他提到上帝时即使再温柔,他也仍然是在妄称神的名。所以对于基督徒来说,我们要小心使用那些不信的名人所做的见证和他们对信仰的领悟,归根结底,他们的不信使他们不可能真正的见证上帝和荣耀神的名。
B、缺乏敬畏和热情
这是基督徒难免发生的状况。因为第三条诫命的正面意义就在于怀着敬畏和一切圣洁的情感来思想和谈论关于上帝的一切,所以,没有敬畏、没有热心、没有爱心、没有渴慕等等圣洁的情感,而只是身体在聚会中,嘴里唱着圣诗,心却不在状态,这样我们无论传福音、做见证、聚会、还是服侍,都是妄称神的名了,因为这一条诫命最根本的要求是在于对神的情感和态度。
C、轻率
在我看,这是基督徒妄称神的名的一个重要原因。轻率就是我们缺乏严谨和认真的态度。虽然有时候热心的人好像难严谨,严谨的人又好像难热心,但是无论因为不严谨还是因为不热心,最后的结果都一样,就是都可能导致妄称神的名。所以,虽然不容易,但我们仍然应当追求完全,就是能热心但也不失严谨。
对这一点,我仍然要举基督徒做生意的例子。我认识一位做生态农业的弟兄,他自己创业多年,但是一直经营艰难,而之所以艰难,主要原因就在于真正的生态农业要求很高,要想保证品质又能兼顾利润,非常不容易。而他又不想违背良心,降低标准,那么在获得利润和商业推广上就困难重重。由此我也想到,今天社会上那么多生态商品真的生态吗?销售和推荐生态产品的人真的了解生态产品的概念和标准吗?至少我问我的妻子,“你知道什么叫生态产品吗?你知道达到什么标准才能称为生态产品吗?”她是一问三不知,其实我也不知道,而且我相信真正知道的人一定不多。我曾经买过一位基督徒的商品,价格不便宜,品质也令人失望,我和这位肢体很熟,所以我完全确定他不会故意骗人,但是他对自己卖的东西却不真正了解,也不了解市场同类的产品,所以他虽没有恶意却造成我的损失,如果有不了解他的人或者不信主的人因为相信基督徒不会骗人而发生这样的事,可想而知他们会怎么评价我们的信仰和我们的上帝。所以,基督徒当然不能说谎,但是基督徒更要注意说话不可轻率,尤其是商业上的宣传,转发推荐商品的信息务必严谨负责。我们有时候只考虑到帮助弟兄姊妹,却没有考虑到基督徒的见证和上帝的荣耀,这也是轻率,这样就难免妄称神的名。
3、第三条诫命的正面吩咐
以上我们谈了第三条诫命的禁止含义,这是我今天分享的重点。而对这条诫命的正面吩咐,我今天就不多讲了,其实这方面的内容也不难理解,可以说禁止的反面就是正面的吩咐。而我在此只想提醒大家一点,就是我们容易把遵行律法理解为不越界不违规,也就是我们倾向于以为只要不触犯律法的禁止部分就是守律法了。但是正如我在上面讲的,每一条律法都包含正与反,积极与消极两面。只注意一方面并不能成全律法。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正面的吩咐比消极的禁止更重要,因为那是我们没有堕落前和我们将来得荣后应当具有的完美状态。所以,我们遵行律法不要只关注不迟到,不说错话这方面,更要关注对神要有热心、有爱心这方面。遵行律法不是满足于不做错事,更要追求爱上帝和荣耀上帝。
三、结语
最后我想提醒大家:面对上帝的律法,我们应当有何基本觉悟呢?
首先,应当有敬畏。因为律法反映上帝的崇高和圣洁;其次,应当感恩。因为上帝没有按照他的律法审判我们,却因主耶稣的缘故赦免我们的罪,又接纳我们成为他的儿女;第三,应当渴慕遵行律法。因为藉着基督的恩典,律法对我们来说已不再是定罪的规条,而是敬虔的标准,也是我们认识上帝和成为圣洁的指南。阿们!
「祷告」
回应诗歌:285首《我要歌颂你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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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出20:4-6】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放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前言:
正如上周主日小白牧师证道时所提到的,十诫作为上帝亲自设立的道德律法,其核心为爱神爱人,就是主耶稣回应犹太律法师时所说的:这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二十二40)。但十诫并非只给以色列人的,它也是给普世所有人的绝对善恶标准,适用于任何时代、种族群体,具有永恒的价值和意义。十诫作为人类基本的道德规范,其本质乃是关于人与神,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前四条诫命关乎人与神的关系,后六条关乎人与他人的关系。
其实,十诫是一个整体,第一条诫命就是整个律法的核心与根基,“除耶和华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启示了律法最重要的精神就是对上帝的爱,这爱的内涵就是对上帝完全的忠贞专一,居于我生命的宝座之上,祂是我生命的唯一与至高。这就是主耶稣在新约解读律法时所说的:“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太二十二37-38)。拜偶像的实质就是上帝不再是我们生命中的唯一至高,有其他对象与上帝齐平或者超过了上帝。你对某个对象的爱超过了对上帝的爱,这就是背叛神。你对某个对象的看重超过了对上帝的看重,这就是藐视和离弃神。同等对待都是背叛了,更不要说超过了。忠诚意味着某些专享权利与地位,你的很多东西只属于神,谁都不能分享。把本属于上帝的给了其他对象,把对待上帝的方式用于对待其他任何对象,不管是人还是事物,就是拜偶像。如同婚姻一样,背叛不一定指主动提出离婚,而是你将唯独属于配偶才有的待遇和权利给了他人。亲吻自己的妻子叫爱,亲吻其他女人就是背叛和犯罪。
如果没有对上帝的爱,任何诫命都属虚无。没有对上帝的爱,任何对律法的遵行都是假冒为善。爱神是一切人类道德的根基,道德也从来不是首先指外在行为如何,而是指内心对神如何。如使徒保罗所说: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林前十三3)。因此从某个层面来看可以说,其余九条诫命都是在第一条诫命的基础上从不同的层面论述我们该当如何爱神,如何将对上帝的爱展现和实践出来。
今天我们分享第二条诫命,论到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这条诫命对于今天基督徒的警醒意义一点不亚于第一条诫命。因为基督徒通常不会以一种显式的方式拜偶像,如供一个神像之类的;但却常常是在第二条诫命上得罪神,因为人常以一种自以为正确的方式来敬拜和事奉。
一、“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
如果说第一条诫命论到敬拜对象的唯一性,那么第二条诫命则侧重论到敬拜方式的正当性。从限制性的角度来讲,第一条诫命论到了不可拜偶像,第二条诫命论到了不可以拜偶像的方式来敬拜上帝。拜耶和华之外的神是神所恨恶的,以偶像方式来敬拜耶和华同样是神所恨恶的。在我们的信仰中,目标和方式(目的和手段)都被看重,敬拜方式会影响对敬拜对象的认识。上帝禁止以祂之外的任何对象为神(直接),同样禁止以任何形象来代表祂(间接)。
所谓为自己雕刻偶像,是指以人手塑造或雕刻或绘画出某个东西,以此来代表上帝,比如最常见的方式是用木头雕出某个形状,或者用石头凿成某种形象,或者用金属铸造某个样式,甚至不是用铜铁锡,而是用金银等贵重金属,最廉价的方式就是用纸描绘出一个画像,贴在墙上。任何以被造之物代表上帝的方式都叫为自己雕刻偶像,无论是指着这偶像说这就是圣经里所说的至高者,还是说这是我心里认为的某位神。
为自己雕刻偶像的罪的实质就是不以上帝的自我启示来认识和敬拜,而以自己想像、发明的方式来敬拜。当然,最隐蔽的方式是根本就没有一个可见的某个形象,完全在自己心里歪曲塑造一个所谓对神的认知。
从以色列的历史来看,他们在上帝颁布十诫之后所犯的第一个大罪不是去拜巴力,不是去拜一个异教的神,而是为自己雕刻了一个偶像。此时摩西正在山上与神面对面领受神所吩咐合宜的敬拜细则,山下以色列人就为自己铸造了金牛犊。在以色列人看来他们不是在拜偶像,他们没有说来让我们拜埃及的神吧,他们却是指着金牛犊说:这就是领我们出埃及的神(出三十二4)。所以从某个意义上来讲,以色列人所触犯的第一条诫命就是十诫的第二条诫命。
铸造金牛犊的事件令摩西大发烈怒,摔碎了从神所领受的两块法版,将金牛犊焚烧、磨碎,还杀了三千以色列人。摩西如此谦和的人,竟然如此发怒,他必须发怒,因为上帝此时发怒了;他必须将这石板给摔碎了,因为约已经破裂了;他必须命令杀死一些做这事的人,因为这罪足以让神将所有百姓都灭绝了。
为自己雕刻偶像的罪为何如此严重呢?
二、雕刻偶像看似敬拜实为轻视与操控
1.偶像的方式与上帝的自我启示相矛盾
首先,上帝严厉禁止以某种可见形象的方式来代表自己。四十年后摩西向新一代以色列人再次申明律法的时候论到不可雕刻偶像时说:“耶和华从火焰中对你们说话,你们只听见声音,却没有看见形像。他将所吩咐你们当守的约指示你们,就是十条诫,并将这诫写在两块石版上。那时耶和华又吩咐我将律例典章教训你们,使你们在所要过去得为业的地上遵行。所以,你们要分外谨慎。因为耶和华在何烈山,从火中对你们说话的那日,你们没有看见什么形像。惟恐你们败坏自己,雕刻偶像,仿佛什么男像女像,或地上走兽的像,或空中飞鸟的像,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鱼的像。又恐怕你向天举目观看,见耶和华你的神为天下万民所摆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万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它”(申四12-19)。可见,以偶像的方式来敬拜耶和华神,与上帝自我启示的方式相矛盾。
2.偶像的方式会贬低上帝
第二,任何代表上帝的被造之物都会影响人们对于上帝的正确认识。人们会不可避免地将这个象征上帝的东西的一些特点赋予到上帝身上,从而将上帝降格,对上帝产生错误认知。
因为我们所敬拜的耶和华上帝是灵,是无所不在、绝对、无限、至高的一位,任何被造物都不能代表上帝的无限与绝对属性,因此任何被造的代表都是对上帝的贬低和降格。正如诗篇所说:“他们的偶像是金的、银的,是人手所造的;有口却不能言,有眼却不能看,有耳却不能听,有鼻却不能闻,有手却不能摸,有脚却不能走,有喉咙也不能出声。造它的要和它一样,凡是靠它的也要如此”(诗一一五4-8)。所以先知以赛亚曾说:你们究竟将谁比神,用什么形像与神比较呢?(赛四十18)。
上帝与受造之物有着本质分野。比如我们用一条狗来代表一个人就是对这个人的贬低。人们如果觉得当年摩西的发怒是小题大做,如果觉得用金牛犊来代表神,用一副画像来代表上帝没有什么大不了,是因为人们根本就没有认识到上帝和人之间的天渊之别。// 道成肉身的奥秘与伟大在此可以给我们一些亮光,让我们可以知晓一点上帝的俯就有多么大。
// 更不用说,不管什么样的偶像都需要被人照顾,要定期打扫清洗,搬动的话还要小心翼翼唯恐把这偶像给碰坏了,这些都会在潜移默化中令人对偶像所代表的神明产生轻视。
3.偶像的方式会操控上帝
如果以一个人手所造的可见的形象来代表上帝,这不但是对上帝的贬低,而且也是对上帝的限制,一定会产生对上帝的利用和控制。
很多异教偶像不仅是其所信奉神明的代表,也同时是与其神明的沟通媒介,那位所谓神明也藉着这个偶像物件与人接触。那么人们势必会觉得若能操控这个物品,岂不就可以操控这个神明了吗?这就是法术、咒语、巫术的形式。以某种方式召唤神明,以某种方式强制支取和利用神明的力量。这是所有拜偶像背后的真实心态,惧怕和利用,并无真正的敬畏。人们看似臣服在偶像下面,实则是透过偶像操控神明的力量为己所用。
但上帝不依附于任何物体,也不会附体在某个人的身上向人讲话。上帝可以拣选并差派特定的人作为上帝话语的领受者,作为上帝的使者去传讲,就是先知,但是上帝绝不会附体在某个人的身上。上帝以话语和文字将他的启示赐给人,并不藉着其他任何可见的被造物。唯有耶稣的道成肉身,神在基督里向人显现,乃是祂自己亲自显现,对人讲话。除此之外如果有人或物以上帝第一人称的身份讲话,不是精神状态出问题了,就是邪灵的工作。
可能有人会说上帝不也曾在荆棘的火焰中向摩西显现吗?但这荆棘不是上帝的代表,反而这荆棘乃是上帝荣光的遮挡,正如在新约向保罗显现的主耶稣那样,基督在正午太阳还要耀眼的光中向保罗显现自己。
我们不要觉得为自己雕刻偶像只有外邦人才会犯这样的罪,其实上帝的子民更容易犯这样的罪。自从以色列人旷野铸造金牛犊事件之后,为自己铸造偶像的罪始终徘徊在以色列人中间。虽然摩西竭尽全力想要除尽这罪对以色列人的影响,甚至让他们将金牛犊磨成粉撒在水里喝进腹中,让偶像成为粪便就是要告诉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将偶像死灰复燃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比如士师时期,以利做大祭司时,以色列人跟非利士人打仗输了,神的百姓就开会讨论耶和华如此伟大我们为何败了呢?不是上帝的能力不够,而是上帝的能力没有跟随我们到战场上,因此他们给出一个妙计,把约柜抬到前线。在以色列人看来,约柜就代表神,约柜到了哪里耶和华就必须到那里,约柜被抬到两军对垒的阵前,耶和华就临在了阵地上。这意味着以色列人可以完全左右上帝,让耶和华神去哪里,祂就必须去往哪里,上帝没有选择权。在我们今天看来这个思想不可思议,以利作为大祭司竟然也不反对,我们觉得那时以色列人的信仰状况堕落到了何等可怕的程度。但我们今日可能也以为不需要对上帝有信心和敬畏,生活中可以撒谎、欺压、贿赂,当需要上帝能力的时候把挂在脖子上的十字架摘下来向上一举,一切就无往而不利;以为在枕头底下放一本圣经就可以不做噩梦了,放一本皮面金边的就可以镇鬼驱邪了。这就是把上帝偶像化的操控和利用。
王国分裂时期,北国以色列第一任君王耶罗波安就公然铸造金牛犊,在伯特利和但各放一只,还更进一步私设祭司、节期,利用这些来笼络北国子民,对抗南国。致使历代北国以色列的君王和臣民都陷在这罪里,以虚无的神惹耶和华以色列神的怒气(王上十六26)。
南国也没有比北国以色列好到哪里,犹大以为他们是正统,有圣殿,只要圣殿还矗立在耶路撒冷,上帝就与他们同在,他们的信心不在上帝身上,而在圣殿这个建筑物。
新约时代的法利赛人同样,他们对弥赛亚的认识不是从上帝启示来的,而是凭着自己的私意和他们祖宗的传统自己打造出来的。
通过可见的形象来操控这形象背后的上帝这就是偶像崇拜的内涵。打着敬拜的旗号,其实是让神明听命于人。就像使徒保罗所说的: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祂,也不感谢祂。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罗一21-23)。上帝恨恶有人试图以这样的方式来“敬拜”自己。
三、人为何喜欢为自己雕刻偶像?
为何人喜欢以雕刻偶像的方式来敬拜呢?因为这就是罪的特点,那就是我要自行其是,自我决定,我要自我为王,我要掌控一切。但敬拜又是人被造之初上帝放在人里面的基本特性和需要,即使堕落之后人依然需要有一个对象来作为自己的神,来敬拜。罪的特点又是要高举自己与神同等,所以被造有限之人就在这两种张力之中自己创造出一个所谓“神”出来,人凭着自己的想象塑造一位上帝出来,我又要敬拜,又要掌控。// 人堕落的理性也有这样掌控一切的特征,任何事物都必须放在我的理性理解之下,我不能理解和解释的都是不能接受的,因此他们需要一位臣服在自己理性之下的上帝,因此就强解圣经,为自己造出各种偶像。可以说,今日所有的异端都是在第二条诫命上得罪上帝。他们打着基督教的旗号,也号称相信圣经,也有主日崇拜,也宣讲所谓福音,也敬拜他们以为认识的上帝,也看似尊重耶稣,但是他们要么不承认三位一体,要么不承认耶稣的神性,总之他们对上帝的认识不是圣经里所启示出来的上帝,而是他们凭着私意所解释出来的符合他们意思的“偶像上帝”。
所以,第二条诫命的目标所针对的正是人内心里面自我为王的私欲和骄傲,不但从对象上明确禁止崇拜上帝之外的任何事物,从敬拜方式上也杜绝人偶像崇拜的可能。避免人将上帝限制在自我的想象和文化等里面。
四、上帝的爱与恨
1.上帝是忌邪的神
忌邪这个词带有非常强烈的感情色彩,就是为要提醒上帝的子民,为自己雕刻偶像,凭着私意以自以为是的方式来敬拜神是大罪,不可随意。神非常看重我们怎样来对待祂,不但要敬拜祂,而且还要照着神的方式,不能以从人的私欲和世界的方式来敬拜。圣经教导“神是灵,拜祂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约四24),我们可能有一种误解,只要心诚就好了,心诚则灵,怎么敬拜无所谓。但心灵和诚实是指要在圣灵和真理中来敬拜,而非以人的想象和世界的方式。上帝非常在意人是怎样来敬拜祂的,比如该隐就是因为他对上帝敬拜的态度和方式令神不喜悦他。而且不照着神的吩咐来敬拜献祭后果会很严重,比如亚伦的两个儿子因为献凡火被天上降火当场烧死,甚至连出于热心的乌撒因违规手扶约柜而被神严厉管教被击杀,等等。就是保罗所说的“向神有热心,却不是按着真知识”(罗十2)。不是按着真知识就是在得罪神。
不把上帝当作上帝来对待,这就是拜偶像的罪。把上帝以异教偶像的方式来对待,更是对上帝的贬损和操控,所以偶像化的敬拜方式所反映的是人们内心对于上帝的轻视和嘲弄,这不是在敬拜,这就是恨神。
2.恨神的,神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诗30:5】 因为他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一宿虽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欢呼。
首先,以偶像的方式来敬拜神的罪神必刑罚,无人可以逃脱。所以这里说“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第二,这里“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并非是神不公义,此处提到了自父及子非是指因父亲的罪要惩罚儿子,而是指一个人犯罪其影响是会蔓延和有后果的,尤其会影响其家人后代。因圣经明确说“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二十四16)。
一个人的犯罪会影响上帝恩典的赐下,所以这里重点不是在讲一个公平和审判刑罚的问题,而是一个恩典是否被拦阻的问题。上帝的刑罚很多时候不是上帝主动降下灾祸,而是上帝不再施格外的恩典给人,不再拦阻灾祸发生在这个家庭,最大的惩罚是上帝任凭一个人在错谬上直奔,任凭人犯罪,就是刑罚了。即使是上帝主动降下了灾祸,也不是因为父亲的罪而刑罚儿子,而是因为儿子也犯了同样的罪招致上帝的审判,如果父亲犯了拜偶像的罪,上帝又不伸手帮助他的儿子,谁能保护他的儿子不犯同样的罪呢?比如,以利的两个儿子从某个意义上就是因为他父亲的罪而被上帝追讨。
第三,更非是神记仇,反而这是神的怜悯和宽容。正如前面所说的以色列拜金牛犊的罪致使摩西摔碎法版,杀死三千人,不但不是怒气失控刑罚过重的表现,反而是上帝怜悯的表达,因为这罪本该都要灭绝,但因着摩西的代求以色列人再次被饶恕和重新立约。这里同样,三四代所表明的是上帝让这大罪的影响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不会一直千代万代地蔓延下去,神不会一直弃绝罪人。上帝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祂的恩典却是永远长存。罪恶虽然有影响力,但是依然被上帝所限制,影响在一定的范围,一定的时期内。所以才提到三四代,而不是千代。
3.爱神的,神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如果对比6节中所说“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就可以更清晰地理解这两节经文的含义了。从这个对比句就可以印证这里所讲的主要是上帝施恩的层面,而非是刑罚的层面。上帝从来不因为父亲吃葡萄,酸了儿子的牙,谁犯的罪谁自己承担刑罚。但是上帝却更乐意因着某个人的敬虔而将恩典施予给他周围的人和时代。而且,上帝的应许令人心里欢欣的乃是,上帝因着某个人的敬虔乐意将更多的恩典倾注在他之后的世代中。神对人的恩典远超过一个人犯罪所波及影响的范围和深度。
五、结语
其实,第一条诫命和第二条诫命从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不可以拜偶像,只是第一条诫命是不允许人把任何上帝之外的对象当作上帝,第二条诫命是不允许把上帝当作任何其他对象来对待;第一条诫命不允许把其他任何被造高看为神,第二条诫命则不允许把上帝降格为任何受造。
新约教会也的确很少在礼拜堂里供奉耶稣的画像或者雕像,基督徒也甚少在家里以对着一幅耶稣的画像来上香、祭拜。当然在居室以十字架、经文或者圣徒画像为装饰并无太大问题,只是不要将这些看为敬拜的对象。
对与今日基督徒来讲更需要警醒的是在对上帝的理性认知和默想时,不凭着私意把上帝想象成某个人物的形象,比如圣诞老人的形象,或者想象成玉皇大帝的形象,或者其他什么形象。对上帝的认识一定是根据圣经中上帝的启示。因此,不以自己的怜悯来揣摩上帝的怜悯,不以自己的正直来想像上帝的公义,不以自我的爱心来体会上帝的爱,而是应当反过来。否则就是将自我投射到了上帝身上,以世界和文化来定义上帝。比如,我们说神就是爱,但可能我们会把爱放大到“爱就是神”,这时爱被雕刻为偶像代替了神。这时可能在“爱神”的主导下人们对罪视而不见,将对罪的妥协当作了爱心,甚至将犯罪美化为灵巧和智慧。“爱”的偶像就驱逐了圣洁,也将任何对罪的指出看为无怜悯、没有基督的心肠、律法主义等。当然,人们同样也可能将“公义”放大为神来敬拜,以此来掩饰自己内心里面爱和温柔的缺乏。公义就成为衡量一切的唯一标尺,定罪就成为与人相处的基调,对人的苛责就被当作是自身圣洁高尚的表现,实则只是冷漠和骄傲。
最后我以摩西在红海边敬拜的诗歌中的一句来结束今日的证道:“耶和华啊,众神之中,谁能像你?谁能像你至圣至荣,可颂可畏,施行奇事?”。
回应诗歌:《5 圣哉三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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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出埃及记 20:1-3 神吩咐这一切的话,说:“我是耶和华你的 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以色列人出埃及,直接的目的是上去得应许之地为业。但神带领自己的百姓出来,显然还有属灵层面更深的目的——那就是上一章神吩咐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19:6)因此,在进入迦南地之前,以色列人还有两件大事要做:一是领受律法,从而明白神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样的国民才是圣洁的;二是建造会幕,开始学习过以神为中心、遵行律法的生活——这正是以色列人在西奈山逗留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所发生的事,也是自19章起“出埃及记”所记载的内容。
本章记载摩西首次在西奈山令人畏惧的雷轰、闪电、密云和角声中,领受从神而来的律法,内容是众所周知的“十诫”。以十诫拉开整个律法启示的序幕,是再恰当不过的了。因为十诫正是整个律法的核心与基础。当年神差派摩西前往埃及的时候,曾应许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后要重回这里侍奉(见3章),现在应验了。
今天的分享从“十诫总论”开始,然后是“十诫序言”(2节)和“十诫第一诫”(3节)。有关十诫更多的讲论,可以参考“威斯敏斯特信条”及大、小要理问答,也可以参考“海德堡要理问答”等教会经典。
一、十诫总论
主耶稣在回应律法师的试探时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 22:37-40)这是对十诫完美的总结,是十诫的总纲。“威斯敏斯特大要理问答”第56问及回答据此这样介绍十诫说:“道德律的综述是在十诫之中,这是神在西奈山上亲口颁布的,并且亲手写在了两块石板上;记录在《出埃及记》第20章。前四诫是我们对神当尽的本分,后六诫是我们对人当尽的本分。”
十诫是神所启示的道德律的集中体现,而道德律则是神所定人行事为人的标准——这圣洁的标准不仅仅适用于教会和信徒,而且适用于全人类和整个历史进程。对此,“威斯敏斯特信条”第19章5款有如下的宣告:“道德律永远对所有人都有约束力,不管是已经称义的人,还是其他人,都当顺服;这不仅仅是因其所含的内容,也是因其颁布者造物主神的权威。这种责任,基督在福音中,不仅丝毫没有废掉,反而更加强了。”
就律法,尤其是道德律与当今福音时代基督徒的关系,我们的认识多有失偏颇,很容易站在律法主义或反律主义的极端。但“威斯敏斯特信条”对此却是智慧而平衡的,该信条第19章6款宣告:“虽然真信徒不在作为行为之约的律法之下,藉此称义或被定罪,可是这律法对于他们以及别人都大有用处,因它作为人生的标准,既将神的旨意和人生的责任指示他们,便指导并约束他们照着去行;并且他们藉此既发现他们的本性、心思和生活的罪污,就因自省而对自己的罪更加认识、差愧、恨恶,并更清楚地知道他们对基督及其完美顺服的需要。同样,律法对重生者也有用处,因它禁止犯罪,抑制他们的败坏;而它的警戒表明他们虽然免于律法所警戒的咒诅,但他们当知,自己因所犯的罪也应受什么惩罚,为罪今生要受什么痛苦。照样,律法的应许向他们表明神是嘉许顺服的,虽然律法不被看作行为之约,可用来使人配得祝福,但他们若遵守律法就可以期望得到什么样的祝福;所以人因律法鼓励行善、胁止作恶而扬善弃恶,并不表明他是在律法之下,而不在恩典之下。”
二、十诫序言
神颁布十诫的记载从第2节开始。“我是耶和华你的 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该节经文是整个十诫的序言,指出颁布者是谁,并以怎样的身份颁布的。
任何一部法律或一条命令的权威,直接来自于颁布人及其身份,这是不言自明的。职位越高、权力越大,权威性就越好,适用的范围也就越广。从本节经文中,我们可以知晓有关十诫颁布者的四方面信息:
首先是“神”,即人之上的那一位。他不仅是人的创造主、救赎主与审判主,更是宇宙万物的主宰。同为被造物,人的道德标准不可能产生于人类自身,只能来自于天上的神。一个国家或一个组织自定的标准,在本国或本单位内都未必能获得完全认可,更遑论外面的人了。而且由于人既有罪又有限,自定的标准一定会充满不公不义,难免顾此失彼。同时,对于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文化的人来说,要想寻求统一的道德标准也是不可能的。谁有这样的权威呢?当年主耶稣在会堂讲道,“众人都希奇他的教训,因为他教训他们,正像有权柄的人,不像他们的文士。”(太 7:28-29)因为主耶稣是神的儿子,所以其信息就必然带着属天的权威,令众人信服。现在在西奈山上颁布律法的正是神自己,这就使得十诫具有同样属天的权威,完全能成为全人类道德的标准。你可以仔细品读一下每一诫,按今天的话说,分明透着一份特别的“霸气”嘛!
其次是“耶和华神”,即与以色列人立约的那一位。当年摩西被呼召回埃及服侍的时候,特意问过神这个名字的含义,神启示是“自有永有”的意思。是啊!耶和华神亘古不变,守约施慈爱,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出埃及。神将以色列人带到西奈山,其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向他们启示律法——不仅使以色列人可以遵行,从而作祭司的国度和圣洁的国民,而且可以借着他们,叫天下万国万民得以认识神,知道神圣属天的标准。今天的世界多多受益于以色列人,因为他们把神的圣言——即圣经保存并传递下来了。拣选、立约、救赎、启示等都实在是神莫大的恩典,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耶和华神都只为以色列独家所认识。直到在主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我们才得以“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 神家里的人了。”(弗 2:19)感谢主!
第三是“你的神”,即与选民个人有关系的那一位。外邦人的神多是高高在上、冷漠无情的,只接受人的供奉,但却不可能主动与人建立关系。但圣经所启示的耶和华神却是位格的神,他的确高高在上,但却绝非冷漠无情。以色列人在埃及的困苦,他都放在心上;以色列人的祷告,他都垂听并回应;他住在天上,但却主动与地下自己的百姓立约。到了新约时代,神的儿子“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 1:14)真是太不可思议了!由这样既圣洁公义,又了解你我的疾苦、体谅你我的软弱的神来颁布律法,岂不是再合适不过的吗?
最后是“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神”,即实行拯救的那一位。人颁布法律,一定是以官职、权力为依据,好慑服众人,保证法律的施行。但神却不是这样,他并没有以创造主或审判主的身份,反而是以救赎主的身份,一下子就显出了与人的不同。如果神以前两者的身份,人未必心服口服,更可能是迫于压力或畏惧惩罚的后果。而以后者的身份,却至始至终透着神的慈爱、怜悯、恩典与眷顾。你视律法为限制、为捆绑、为重担吗?大错特错了,律法实在是恩典!不说别的,但就只有以色列人领受了律法,从而知晓神的心意,而其他那么多外邦人都一无所知而言,这恩典还不够大吗?不但如此,神是在已经领以色列人出埃及、过红海、一路供应吗哪以后,也就是在大大地彰显了救赎的恩典以后才颁布律法的,神的爱不是太清楚了吗?因此,作为神的子民,有什么理由不存着感恩的心领受与遵行呢?如果已经经历过如此的恩典,但依旧不肯顺服,实在是忘恩负义啊!无论是圣经的记载还是我们生命的经历,你都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神的恩典总是先于神的要求,神的应许总是伴随着神的诫命。感谢主!
这四方面有关神的信息都是非常重要的,是神的自我启示,使我们得以认识神。今天的新约,同样是耶稣基督以圣子的身份,作为我们的主,在流血舍命成就了救恩以后与我们立的。
三、十诫第一诫
简短的序言之后,就是十诫的第一诫:“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第一诫看似很简单,但所包含的内容却异常丰富和重要。可以说,第一诫奠定了一神信仰的基础——这是神通过以色列人所传递给世人最重要的启示,并因此彻底改变了世界。
信仰最核心、最关键、最重要的是什么?当然是关于神的!用系统神学的话说,就是“神论”。神论是区分不同宗教的根本所在,比如犹太教是信仰独一神,基督教信仰三位一体的神,伊斯兰教信仰单一神,希腊人信仰许多神,佛教本质上却是无神的。神论同样是正统与异端的分水岭,所有的异端,根本是在神论上出了问题。比如早期的亚流和撒伯流异端,分别否认了基督的神性和人性,从而否认了三位一体的教义。罗马天主教和阿民念主义则是半伯拉纠的,强调神人合作,与“唯独神的荣耀”不符。作为基督徒,我们常常说些糊涂话,诸如“神学不重要,只要信耶稣就好”等等,但却没有意识到,根基不牢,是很容易滑入异端,甚至异教的泥潭的。因此,我们一定要“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来 6:1)。十诫的前四诫,对于建立合乎圣经、正统的神论是必不可少的,不仅需要我们下大功夫学习、研读和思考,而且需要我们在生活中持守并传讲。
关于十诫的第一诫,就是有关独一神的信仰,以下三个方面是我今天要特别与弟兄姊妹分享的:
第一方面是与无神论,即没有信仰的对立。由于无神论是我们国家官方的意识形态,所以教育、学校、课本、考试等都以其为“标准答案”,我们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对其负面影响决不可掉以轻心。无神论与第一诫是直接冲突的,因为后者明确宣告有神,而且只有独一的真神。从无神论信仰归正到独一神论的信仰,是中国人和中国教会需要面对的福音挑战之一。
无神论在实际生活中所导致的明显而严重后果之一,就是没有道德底线。既然“抬头三尺无神明”,自然就没有了标准与对交账的恐惧,就没有敬畏。于是罪人们当然就什么也不怕,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了。观察社会,道德底线一再被击穿,人心越来越坏,恐怕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常常分析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但最根本的不就是因为没有神吗!如果没有对独一真神的信仰,人心与社会的混乱是不可能根本改观的。教会作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只可惜中国教会目前还很弱小,对社会的影响力非常有限。若不抓紧建造,怕是难当此大任的。求主怜悯我们!
第二方面是与多神论,即偶像崇拜的对立。偶像崇拜具有漫长的历史,普遍存于各地、各方、各民之中。对于我们国家来说,显著的表现就是“变人为神”,一波接一波的造神运动,到如今也没有停止。过去我们造了“文圣孔子”和“武圣关公”;现在又把毛泽东送上了神坛;我们自觉不自觉地就把教会领袖当作了完人等等 … 实在可悲啊!十诫的第一诫严禁一切偶像崇拜,只可以敬拜独一的真神。这是我们信仰的根本,不可有丝毫的妥协或掺杂。三自运动根本的问题出在哪里?就出在违背这第一诫啊!形象地说,基督教信仰只能是一个圆心,绝不可能有两个或多个焦点。我们之所以坚持建堂、坚持户外敬拜,根本上同样是为遵行这第一诫,因为“顺从 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 5:29)也许你自以为得意,“我可没拜什么偶像啊!”其实,仔细反思一下我们的生活,偶像不是没有,恐怕还不少!金钱、工作、权力、子女等等是不是取代了神唯一的位置?若如此,那就是你的偶像了。现在很流行的网语之一叫“爱豆”,不就是偶像的译音吗?弟兄姊妹啊,一定要警醒!
第三方面是确信“三位一体”的教义。作为基督徒,提到独一神的信仰,就不可能不涉及三位一体。既然神是独一的,为什么拜耶稣,说他是神的儿子呢?(在希伯来语中,神的儿子,就意味与神同等,有同样的本质。比如,人子一定是人)既然耶稣真是神的儿子,那么怎样才能与第一条诫命协调一致呢?这是初代教会面对的重大神学课题,如果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基督教信仰根本就站不住,更别说传扬了。这就是三位一体教义确立的现实需要与意义。我们常常以为神学争论是为学术而学术,徒增烦恼,确实有这样的情况,但却不能一概而论。那些重大的神学争论,都是关乎信仰与教会生死存亡的大事啊,实在马虎不得!“三位一体”通过建立在独一真神内存在圣父、圣子和圣灵三位格的教义,既持守了独一神的信仰,同时又确认了基督的神性——是不违反第一条诫命的。
有关三位一体教义最经典、最清楚的表述是“亚他那修信经”。以下我们将以此信经有关三位一体的相关宣告作为今天证道的结束,并鼓励弟兄姊妹对大公教会的传统有更多的认识。
“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与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且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由是如前所言,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
阿们!
愿主保守、祝福他自己的守望教会!
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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