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再來一次只要沒有重複的問題就是你問我就答,發現有問題就請你繼續問。
本次國家人力資源論壇第18期的三篇文章中,最後一篇IG前天秀過,閱讀的心態也已經講過,所以提醒一下其他三篇的要點:
https://www.exam.gov.tw/NHRF/
1.〈女性公務員依舊弱勢?女力早已撐起公共服務半邊天〉
特別提醒,只要是和施老師有關的文章,都值得你多看一點。這篇文章施老師很嫻熟的把他長年關注的秀性別議題再講一次,然後最後提出結論:「政府部門女力發展,無須藉助特別行動措施。」,這個觀點要看。
2.〈公務員變老了嗎?公務人力結構變化的省思〉
「細部分析發現未來資深公務人力將逐年增加」與「公務人力結構變化下的省思與因應」,這已經是國考生活須知,請搭配最新一期《文官制度》的〈公務人力高齡化現象下的世代差異及其影響〉一文服用。(上一集podcast有講)
3.〈公務人員考試不再熱門了嗎?影響報考人數的原因分析〉
有說明人口結構以及社會經濟環境早成的影響,最後提出的建議策略等於是考試院的政策宣示,雖然我個人對第四點跟第五點是很有意見的。
對了,「公務員發表職務言論同意辦法草案」、「公務員兼職管理辦法草案」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草案」,這些草案不是拿來讓你困擾的,而是讓你去找一下有沒有可以協助你釐清概念的要件的,例如「公務員兼職管理辦法草案」第2條就告訴你,服務法所謂的兼職指的是第15條第1項 至第4項規定的四種態樣:
一、依法令兼任其他公職。
二、依法令兼任領證職業或其他經常性、持續性之工作。
三、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
四、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
所以第六項並不是服務法上的「兼職」,而是性質近似於兼職被一併管制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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