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145條,問的是:「聖神在教會內作甚麼?」
首先,我們要記得,聖神是聖父與聖子之間的愛情之神。教會是什麼呢?教會是一群領了洗的人,他們意識到自己是天主的子女,是聖父的子女,與聖子為兄弟姊妹。這意味著聖神寓居他們心中。
因著這份愛,他們肯定自己為父所愛的,與聖子有關係的。雖然我們是罪人,但我們是被愛的罪人,所以能夠在基督裡生活,藉著耶穌基督分享聖三的內在生命,實在非常超聖。聖神有內外兩個作用:
對內而言,因為大家都是兄弟姊妹,分享著同一位聖神,彼此服阞、互相關懷。譬如彌撒當中,大家分工合作:有歌詠團、有主禮、有讀經員、有輔祭執事……若以整個教會而言,在保祿的書信中提及教會中有不同的職務:有人作宗徒,有人作教師,有人作先知(格前12:28),眾人合力建立教會,於世上分擔著不同角色,為天主的慈愛作見證。個人層面上,每位信徒憑其不同角色、身份、能力,「好使眾人都結出『聖神的果實』」,正如《迦拉達書》第5章第22節所說,有溫良、忠信、喜樂等等。
對內是有組織地、有不同角色地建立教會;對外而言呢?因為領受天主的愛,深切體會自己是天主所愛的子女,內有聖神,就自然會走出去,「為基督的真理作證」,為天主的慈愛作見證。《宗徒大事錄》中,我們看到保祿、巴爾納伯和伯多祿等人,往哪裡傳揚福音,聖神總先在他們之前。伯多祿的例子尤為突出,當他到科爾乃略向外邦人傳道時,雖然對方尚未受洗,聖神已先臨於他們身上。伯多祿便說:「這些人既領受了聖神,和我們一樣,誰能阻止他們不受水洗呢?」(10:47)於是他接納了第一批外邦人成為基督徒。
總結來說,聖神在教會中的工作是:對內,建立教會;對外,讓教會不成長。
各位弟兄姊妹,讓我們體會自己是天主深深所愛的子女,聖神在我們之內。讓我們一同建立教會,傳揚福音。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145條:聖神在教會內作甚麼?//聖神建立、激勵並聖化教會:祂是愛的神,再賜受洗者因罪而失落的天主模樣,使他們在基督內生活,分享聖三本身的生命。聖神派遣他們去為基督的真理作證,在彼此的服務上組織他們,好使眾人都結出「聖神的果實」(迦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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