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內容偏兇,慎入。
國(公)營事業香不香?
當然香,只是如果被吹捧和造謠到讓公務人員待遇相較下一無是處,那簡直太扯,根本是臭了。這集是對公營事業做個最初階的剖析:
一、公營事業多數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像台鐵就不是),因此的提撥率低於公教退撫,而最近勞團和中華電信工會都在爭取調高(我就問之前在那照三餐譙112年新制很爛,和勞工制度一樣,然後要考公營事業的是發生什麼事?)。
※新聞參考: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7412315
舉例來說,同樣要用5萬工資的概念來計算,
適用勞退的公營事業雇主提撥是:
50,000*0.06=3000
公教人員政府提撥是:
本(年功)俸25,000*2*15%*0.65=4875
對,公教人員的政府提撥是公營事業的1.625倍。
二、以最具規模以及入手門檻較低的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甄試的職缺數來看,高普行政類科有機會跨考的分別有企管68人、人資4人、政風9人、法務4人。所以叫準備高普的都去準備公營事業,別鬧了好嗎?是要製造多少考生誤判?這缺額少太多了,除非你是技術專業背景,否則上榜戰略面只適合跨考。
※今年報考資訊網站:https://exam.taipower.com.tw/Exams/
三、經濟部所屬的公營事業職員級起薪多數是39K和41K,調4%後就是40K多和42K多,肯定會有額外的待遇和獎金等等,但是「非技術術專業職」常態性薪資很難高過高考三級。
還有,喊到香到不行的4.4個月年終,規定貼出來也講給大家聽。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用人費薪給管理要點》第7點第1項:
各事業機構人員之薪給等用人費,應在用人費範圍內撙節開支,當年度得按工作考成成績,發給考核獎金,最高以提撥二個月薪給總額為限;各事業機構於所屬人員工作績效達成之總盈餘﹝決算稅前盈餘加減政策因素﹞中,應視經營績效情形及所屬人員貢獻程度,發給績效獎金,最高提撥二點四個月薪給總額。但經行政院評選特優之事業機構,酌增其績效獎金提撥月數上限。
公務人員的2.5個月是1.5個月年終工作獎金+1個月甲等考績獎金才會達成。
而經濟部所屬公營事業的考核獎金2個月+績效獎金2.4個月是「最高」。所以不是一定會這樣發,再加上績效獎金有「經營績效情形及所屬人員貢獻程度」的條款,所以不要誤會成人人都有。
在各大論壇或補習班網站可以看到的試算表、比較表,看看就好,公營事業就是「公司」,公司有公司的彈性和規矩,這也是我一直說若要用待遇來和公務人員比較我真的無法完全比較的原因。
而最近把公務人員炒作成一無是處,公營事業至高無上的手法,我看不下去,跟我有沒有當國考講師無關。因為選擇進公營事業或考公務人員,就跟你要在一般企業努力以及進公務機關努力的邏輯一樣,這是職涯選擇,不能被三言兩語給拐騙後下決定。
我阻止不了有心人刻意渲染加工來引導考生或買新聞,所以只能提供資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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