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我們來到第172條,問題是:「為甚麼教會必須向全世界宣講福音?」
最簡單、直接回答就是:耶穌基督就是這樣吩咐的。不是嗎?在祂離世升天之前,就對門徒這樣說,三部對觀福音都是這樣記載,耶穌派遣門徒出去傳福音,且是這樣命令了他們。就如《瑪竇福音》說:「你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受洗。」
萬民,所指的就不單是猶太人,且要成為門徒。當門徒,就是要跟隨耶穌,以耶穌為師。就像宗徒他們自己一樣,做了耶穌的門徒。
以耶穌為師,也不單是學習榜樣而已,而是要有生活上的往來。要出去,不可以只坐在這裡,待在一個安全的舒適圈。不是這樣的。要出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建立這種關係。這種關係如何確認呢?就經過一種儀式,禮儀,就是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受洗;即以天主聖三之名受洗。所以教會就有了聖洗聖事。
直到今天,無論教會有多少不同的宗派,只要是屬於基督宗派的教會,一定會有洗禮的聖洗聖事,這是來自耶穌的教導。
那我們再問多一句,為什麼要耶穌命令我們去福傳呢?耶穌叫我們這樣做,是因為天父,祂的愛是普遍、普世性的。祂創造了每一個人,但是人未圓滿。在這幾十年寒暑當中,我們要在愛裡面成長。那人要怎樣成長?要學耶穌、跟隨耶穌!因為耶穌就是天父的唯一獨生子,祂圓滿地展現出一個人應有的樣子。耶穌就是那個圓滿的人性的彰顯。
那我們要如何完成天主創造我們這個美好的藝術品呢?就是跟隨耶穌,學習祂。所以教會要去福傳,這是基督的命令,基督的命令就是來自天父的愛。按照《弟茂德前書》第二章四節,祂說:「天主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並得以認識真理。」真理,就是天父通過耶穌基督將祂的愛帶到這個世界上,並彰顯出來。
今天想給大家記住的金句也就是《弟茂德前書》第二章四節:「天主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並得以認識真理」。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172條:為甚麼教會必須向全世界宣講福音? //因為基督曾命令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授洗」(瑪28:19)。主的傳教命令的最後根源,在於天主的永恆之愛,祂派遣了自己聖子和聖神,因為祂「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並得以認識真理」(弟前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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