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我們來到第175條,問題是:「宗徒的使命是甚麼?」先跟大家重溫一下,最近這幾星期我們都在談教會的四個特質:至一、至聖、至公,以及第四個特質──從宗徒傳下來的。那今天的問題,就是這「宗徒」有甚麼使命?
首先從字義來說,「宗徒」這個詞,希臘文以至英文的翻譯皆指「有使命的門徒」(Apostolos、Apostles),或另一翻譯為「使徒」。第一位有使命、被派遣的,就是耶穌自己。天父派遣祂出來公開傳道,祂第一件要作的事,就是召選門徒,向他們說:「來,跟從我!」(瑪4:19)並立他們為使徒/宗徒。
宗徒有什麼工作和麼使命呢?在《馬爾谷福音》第3章14節記載:耶穌「就選定了十二人,為同他常在一起,並為派遣他們去宣講,且具有驅魔的權柄。」首先,這十二人很明顯象徵舊約中的十二支派,是天主選民的全體。如今這十二位使徒繼承著舊約,一方面繼承,另一方面也有所突破,因為耶穌基督──天主自己──親自透過耶穌揀選了他們。
宗徒的工作,首要是與耶穌「常在一起」,然後派遣他們去宣講,分享他們跟耶穌在一起的體會和經驗。除了分享之外,他們也有驅魔的權柄:將人引向天主,與天主建立關係。
這使命隨著耶穌從死者中復活後,耶穌在離世升天前也跟宗徒說過:「『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同樣派遣你們』(若20:21)」,派遣他們,如同天父派遣了耶穌一樣,去宣講天國、天主的愛。耶穌更在《瑪竇福音》第28章20節最後一句說:「並答應要同他們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
所以,宗徒的使命其實是延續耶穌自己的使命──彰顯天父的慈愛。
各位兄弟姊妹們,不只是宗徒,我們也是天主使命的承繼者。傳福音就是基督徒根本的使命:讓我們今天也為身邊認識他們,但他們卻未認識主、未接受主的親人、朋友、同事,為他們祈禱,求主親自引領他們,也使用我們。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175條:宗徒的使命是甚麼?//「宗徒」一詞意即使者。天父的使者耶穌,從祂的門徒中召叫了十二人,立他們為宗徒,使他們成為自己復活的特選證人和教會的基礎。祂派遣他們去繼續自己的使命,說:「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同樣派遣你們」(若20:21),並答應要同他們一起,直到今世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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