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187條,問題是:「主教們如何實踐管理的職務?」
首先,每位主教當然有自己所屬的教區,管理其個別教區。但同時,每位主教亦是普世主教團的一員,代表一種集體領導的層面。
這團體如何團結一致呢?就是透過與教宗的共融合一。各地主教與教宗保持共融合一,也就是與其他教區的主教同樣保持共融合一。具體而言,即能一同舉行彌撒、互領聖體,這是最深切的共融合一表現。
這個「集體」,也就是所有主教組成的團體,「分擔對所有地方教會及整個教會的關懷。」普世主教團對普世教會的關懷,較容易理解,比如當世界出現動盪時,或聯同教宗召開大公會議、發表聲明及呼籲等。
但個別地方教會同樣會受到關懷,並非鄰近教區發生問題就置之不理。一般情況下不會如此,但若有特別情況,整個教會會一同關懷,表達心意。
反觀個別教區,每位主教「管理託付給他的個別教會時」,他擁有哪些權利呢?有三個用詞可以形容,其中一個是「本有的」──即並非經過授權,而是在成為教區主教時,自然擁有的權利;屬「正常的」──即並非特別的,乃因他是該地區的主教,理所當然、必然地擁有這些權利,不需要教宗特別批准,也不必等待或滿全某些條件才能獲得;亦是「直接的」,無須透過其他人來行使權力。
然而,最終當主教行使管理教區的「神權」時,在教會當中其實是為服務:建立教會,使教會能在愛內得以興起。
大家還記得主耶穌離開世界前,曾三次問伯多祿:「你愛我嗎?」(若21:17)所以,主耶穌最重要的,不是問伯多祿曾否修讀過行政學、管理學?是否取得相關學位?考試成績如何?而是「你愛我嗎?」這一份與主耶穌愛的關係,是主教必須且應該將之在所有職務當中帶出,並幫助兄弟姊妹在愛內親近主耶穌。
今天的聖經金句,是來自《若望福音》第21章17節:「你愛我嗎?」
讓我們反躬自問,雖然我們不是主教,但亦要面對耶穌的問題,我們又如何回答「你愛我嗎?」
《天主教教理簡編》第187條:主教們如何實踐管理的職務? //每位主教以世界主教團成員的身分,及其他與教宗合一的主教們一起,集體分擔對所有地方教會及整個教會的關懷。主教在管理託付給他的個別教會時,是以他本有的、正常的及直接的神權,以基督善牧的名義,與整個教會在共融中,並在伯多祿繼位者的領導下而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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